第二十五章 不疯魔不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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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冯君的思路,经不起推敲,带来发电机的麻烦也很大。
上文说了,柴油发电的声音很大,夜里会传出很远,万一招来什么猛兽,那就糟糕了。
更糟糕的是招来同类,在荒郊野外,人类很可能比猛兽可怕得多。
抽了一根烟之后,冯君就全副武装地出发了,这次他连头盔也戴上了,左手狗腿刀右手橡胶棍,身后背着强力弩,腰间挂着电棍,大腿外侧和小腿绑腿上,各绑着一把匕首。
一转眼,十天就过去了,此刻的冯君风霜满面,身体上也发出浓浓的汗臭。
搜山这种活儿,比他想像得还要辛苦。
他不需要贴着地面探查,就是走马观花地感受一下,手腕上有没有发热,所以在这十天里,以仓库为中心,他已经搜查了半径为三十里的一个圆形。
然而,他一无所获!
他倒是遇到了一些危险,掉进过洞穴,还好洞穴不深;踏在一根枯枝上,结果那是个不知名的昆虫,狠狠地咬了他一口,所幸的是,他穿的皮靴是内衬钢板的。
那条虫子只咬穿了表面的牛皮,在钢板上留下了两排细密的压印。
尤为恐怖的是,他曾经在一片灌木旁,遇到了一大群像蚊子的昆虫,黑压压的一片。
那昆虫外表像是蚊子,体型却仿佛蜻蜓大小,尖细的长嘴说明,它们是吸血的——最少也是吸食植物汁液。
总算还好,冯君采购的物资里,有催泪瓦斯——没错,淘淘网掌柜的手里,上还真有这种私货,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是制式的,而是仿制品。
事实上,出现这种东西,一点都不稀奇,而且冯君采购的时候,跟掌柜的要的是“发烟弹”,说自己的剧组拍摄要用,最好是能加点“催泪的效果”。
掌柜的表示,要是带催泪效果的话,那个价格有点那啥……咳咳,你懂的。
这玩意儿冯君买了五罐,随身带了两罐。
幸亏是带了两罐,其中一罐打开,根本没反应,淘淘网不愧是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
还好另一罐很争气,瞬间就冒出了浓浓的白烟。
这是催泪弹在这个空间的第一次亮相,效果极为明显,那些蚊子原本非常猖獗,就像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般,带着决死的气势冲向冯君的。
可是浓烟一起,蚊子组成的黑云顿时就是一滞。
有个别蚊子,不知道是煞不住了,还是不信邪,冲进了白烟里,然后噼里啪啦往地上掉。
在掉落的时候,它们透明的翅膀,发出古怪的震动声,似乎是在示警,紧接着,白烟开始扩散,部分没反应过来的蚊子,也向地面掉去。
接下来,黑云迅速地向后退去,如汤沃雪。
待发现白烟还在扩散,黑云一转向,直接向远处卷去,头也不回地撤了。
而那时,冯君也受不了啦,他终于猛烈地咳嗽了起来,脸上涕泪横流,“咳咳……握草,忘记买防毒面具了。”
反正这十天下来,冯君整个人都瘦了不少,他现在要考虑的,是继续在这里,还是换个地方继续探险?
看一看只剩下不到八十瓶的矿泉水,他决定远行,在来的时候,他带了足足一百二十瓶1.25升的矿泉水,合两百四十斤。
他想的是,我就算一天喝两瓶半,也能喝四五十天,哪曾想,在这烈日底下爬山,他一天最少要喝掉三瓶水,晚上有水壶烧水,还能再喝点热茶御寒。
水是个问题,而汽油也是个问题,不过它的问题跟水恰恰相反,汽油剩得有点多,此时不用,下一次用就要很久之后了。
事实上,这时候冯君已经有点扛不住了,他不知道自己身上臭不臭,但是他非常确定,自己的头发已经是一绺一绺粘在了一起,梳子都梳不开。
他多么渴望,能在安静的房间里睡一觉,不用裹在毛毯里瑟瑟发抖,也不用担心帐篷会被呼啸的风吹走,更不用担心半夜有莫名其妙的小动物乱入。
他从来没有意识到,拥有一个安定祥和的房间,是那么的宝贵。
说句实话,孤独一个人在野外,滋味实在是不好受,他也真有点撑不下去了、
早知道是这样,哪怕带个手机进来也算,起码能玩一玩连连看之类的小游戏。
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抱怨,他还是坚持,要将探险进行下去,原因只有一个,能量不多了,他这一次回去,大约就只有二十多个能量点了,只能保证他走私一次货,两次有点悬。
他有一种紧迫感,要抓紧时间,他正值生命中最好的日子,要尽快发家致富享受人生。
再说了,这石环带来的奇遇,能不能伴随他终生,也是两说。
当天晚上,他美美地大吃了一顿,并且难得地喝了一小瓶汾酒,睡了一个相对踏实的觉。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放亮,他就骑上了摩托,带上了剩下的大部分食水和一半汽油,全副武装,蹒跚地驶向了未知的探险旅程。
经过这十天的观察,他发现这片山的南侧,似乎有谷地和平川,所以选的也是这个方向。
摩托车此刻的负重,已经逼近了二百五十公斤,就算是改造过的车身,也有些不堪重负,崎岖不平的地面,让行进变得异常地艰难。
尤其是车后方的负重太大,偶尔有个颠簸,他经常感觉有点压不住车头。
下一次进来,一定要带一个改造过的、超强负重的摩托,车前方还得焊接上行李架。
他暗暗地下定了决心。
就这一路跌跌撞撞,到中午的时候,他前行了差不多有两百里出头。
这时他已经进入了山谷,山谷里分叉极多,看得出来,以前是河道来着,不过现在已经干枯了,偶尔能在鹅卵石的缝隙里见到贝壳。
沧海桑田,这实在太正常了,既然西边都有了戈壁,这边河道干枯也不算多么稀罕。
冯君并不探索那些小河谷,现在他没有地图,甚至方向感都不是很明确,这种情况下,去探查那些河谷分岔,跟寻死没什么两样。
做为曾经的业余驴友,他对这些知识还是相当清楚的,虽然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认路也是他的特长,但他无意挑战前辈们用血泪总结出来的经验。
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在前进的过程中,每走个六七十里地,他不但会停下来四处看一看,还会掩埋一些食物和水,以便回来时取用。
万一摩托坏在半路上,他想要安然回来,也得指望这些预先收藏的物资。
当然,他可以随时退出空间,回到他租住的地方,但是那样做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采用。
到了傍晚的时候,冯君估摸自己已经走了四百里出头,也就是两百公里。
河谷是弯弯曲曲的,若是直线距离的话,有没有一百公里,那也很难说。
随着车上物资的减少,摩托车的行驶灵活了很多,没那么吃力了。
不过冯君还是决定,在傍晚就开始扎营,他在河谷边的半山坡上,选了一个凹陷处,扎好了帐篷,这也是常识——河谷中央的风,实在是太大了。
果不其然,等到太阳一落山,谷中的风蓦地大了起来,尤其是到了凌晨,呼啸的寒风,似乎成了天地间唯一的存在,惊天动地凄厉无比。
只听声音,冯君就能判断出,这风力最少也是七级。
不过他也很得意,因为他选的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好了,河风基本上影响不到此处,偶尔有一股风刮来,也就是两三级的模样。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风减小了不少,他收拾行囊继续出发。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往前探两到三天的路,不管有没有收获,都要返回了,否则的话,他不能保障物资的供给。
这河谷真的太绕了,谁知道走出去还得多远?
最多最多,再探查四天,这是他计划好的底线。
有意思的是,他才做出了决定,到得中午时分,他就有了发现。
当时他是在一块大石头边暂停,打算四下看看之后,再选块地方,掩埋少量食水。
但是在打量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具人骨。
这一路上,他见到的人骨也不是一两次了,这里极为荒凉,又曾经是水量丰富的河流,鱼骨、龟甲和残破贝壳都能见到,为什么不能有人骨?
不过这具人骨,距离他实在太近了,而且骨骼上还绑着铁链似的东西。
冯君心里清楚,若是搁在他获得奇遇之前,荒郊野岭如果碰上这么一具人骨,他能吓个半死,绝对没胆子上前细细查看。
而现在,他却是走上前,一脚就将人骨踢得散了架,没有丝毫不舒服的感觉。
由此可见,人的胆量都是锻炼出来的,什么东西见得多了,就习以为常了。
英雄见惯亦常人,尸骨也是如此。
尸骨风化得很厉害,此前没有在经年的河风中散架,已经是很不错了,现在吃了他一脚,顿时四分五裂。
倒是那铁链还算结实,没有四散开来。
“嗯?”冯君的眉头一皱,看向铁链的另一头,那似乎拴着什么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块不规则的大石头,人头大小,比较偏扁平状,只是……这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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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十天就过去了,此刻的冯君风霜满面,身体上也发出浓浓的汗臭。
搜山这种活儿,比他想像得还要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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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一无所获!
他倒是遇到了一些危险,掉进过洞穴,还好洞穴不深;踏在一根枯枝上,结果那是个不知名的昆虫,狠狠地咬了他一口,所幸的是,他穿的皮靴是内衬钢板的。
那条虫子只咬穿了表面的牛皮,在钢板上留下了两排细密的压印。
尤为恐怖的是,他曾经在一片灌木旁,遇到了一大群像蚊子的昆虫,黑压压的一片。
那昆虫外表像是蚊子,体型却仿佛蜻蜓大小,尖细的长嘴说明,它们是吸血的——最少也是吸食植物汁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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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只剩下不到八十瓶的矿泉水,他决定远行,在来的时候,他带了足足一百二十瓶1.25升的矿泉水,合两百四十斤。
他想的是,我就算一天喝两瓶半,也能喝四五十天,哪曾想,在这烈日底下爬山,他一天最少要喝掉三瓶水,晚上有水壶烧水,还能再喝点热茶御寒。
水是个问题,而汽油也是个问题,不过它的问题跟水恰恰相反,汽油剩得有点多,此时不用,下一次用就要很久之后了。
事实上,这时候冯君已经有点扛不住了,他不知道自己身上臭不臭,但是他非常确定,自己的头发已经是一绺一绺粘在了一起,梳子都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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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十天的观察,他发现这片山的南侧,似乎有谷地和平川,所以选的也是这个方向。
摩托车此刻的负重,已经逼近了二百五十公斤,就算是改造过的车身,也有些不堪重负,崎岖不平的地面,让行进变得异常地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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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可以随时退出空间,回到他租住的地方,但是那样做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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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冯君还是决定,在傍晚就开始扎营,他在河谷边的半山坡上,选了一个凹陷处,扎好了帐篷,这也是常识——河谷中央的风,实在是太大了。
果不其然,等到太阳一落山,谷中的风蓦地大了起来,尤其是到了凌晨,呼啸的寒风,似乎成了天地间唯一的存在,惊天动地凄厉无比。
只听声音,冯君就能判断出,这风力最少也是七级。
不过他也很得意,因为他选的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好了,河风基本上影响不到此处,偶尔有一股风刮来,也就是两三级的模样。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风减小了不少,他收拾行囊继续出发。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往前探两到三天的路,不管有没有收获,都要返回了,否则的话,他不能保障物资的供给。
这河谷真的太绕了,谁知道走出去还得多远?
最多最多,再探查四天,这是他计划好的底线。
有意思的是,他才做出了决定,到得中午时分,他就有了发现。
当时他是在一块大石头边暂停,打算四下看看之后,再选块地方,掩埋少量食水。
但是在打量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具人骨。
这一路上,他见到的人骨也不是一两次了,这里极为荒凉,又曾经是水量丰富的河流,鱼骨、龟甲和残破贝壳都能见到,为什么不能有人骨?
不过这具人骨,距离他实在太近了,而且骨骼上还绑着铁链似的东西。
冯君心里清楚,若是搁在他获得奇遇之前,荒郊野岭如果碰上这么一具人骨,他能吓个半死,绝对没胆子上前细细查看。
而现在,他却是走上前,一脚就将人骨踢得散了架,没有丝毫不舒服的感觉。
由此可见,人的胆量都是锻炼出来的,什么东西见得多了,就习以为常了。
英雄见惯亦常人,尸骨也是如此。
尸骨风化得很厉害,此前没有在经年的河风中散架,已经是很不错了,现在吃了他一脚,顿时四分五裂。
倒是那铁链还算结实,没有四散开来。
“嗯?”冯君的眉头一皱,看向铁链的另一头,那似乎拴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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