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苗童之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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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和站在一片白光里,将薄纱软帘轻轻掀开一角,看向窗外漆黑的夜空。
他喜欢看漆黑的夜空,胜过闪亮的星星,更胜过五彩的夜景。
神话中说,盘古开辟了天地。在这之前,盘古孕育在一片混沌之中。但是没有人想过混沌之前,又是什么。
他想过。
他觉得混沌之前就是黑暗。
黑暗是一切的起始,黑暗也将会是一切的结束。就像人在出生以前,在母亲的子宫里是一片黑暗,死亡以后,所有感知尽失,又回归到黑暗。
所以,人们不应该惧怕黑暗。黑暗才是孕育一切的泉源,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无论是什么,都可以在黑暗里悄无声息地生长、繁衍。而光明,只是把原本存在的一切都暴露在你的眼前。
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发现自己的丑陋而羞耻吗?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目睹他人的罪恶而愤怒吗?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见证人类的残忍而恐慌吗?
黑暗是包容而安全的,光明是尖锐而危险的。
于谦和很清楚自己就是一个黑暗中的生物。
但是他又清楚自己是一个不安分,或者说愚蠢的黑暗中的生物。因为有时候,他也会对纯粹的黑暗感到一丝寒冷。这种时候,就会忍不住妄想一些黑暗中的生物不该妄想的东西。一些黑暗永远也不会给他的东西。
没错。光明是尖锐而危险的。但是光明也是有温度的。
他回头看了看放在书桌上的一对黑色丝绒盒。里面的戒指是他走遍全城的珠宝店,精挑细选出来的。虽然没有打开,头脑里却浮现出它们十分具体的图像。白金戒面上用碎钻嵌出北斗七星,不算华贵但很精致,戒指的内侧还用激光打上了各自名字的首字母。
明天,他就会把其中一只戴在女主人的手上。
正看得有点儿出神,手机忽然大响起来,惊得于谦和浑身一震。拿出来一看,不觉意外地皱起眉头,心里着实有点儿疑惑对方怎么还会打来电话。但是平静地想了一想,还是接下了这通电话。
“喂?”
电话那边一时没有人声,只听见一阵一阵轻微的呼吸声。似乎声音的主人虽然打通了电话,却还在犹豫该不该说话。
于谦和耐心地等了一会儿,还是放柔声音问:“有事吗?”
电话那头又静了一会儿,终于传来一个喑哑的声音:“我想再和你见一面。”
于谦和怔住了。就在不久前,他才刚被那人用行动告知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
但是对方显然无意解释,只接着道:“就今晚,十点。人民公园。”
于谦和缓缓地提醒:“人民公园很大。”
然后就听到一声轻笑,有点儿苦涩:“你知道在哪里。”
说完,双方又静了一两秒,便听嗒的一声,通话结束了。
于谦和看一眼时间,距离十点还有一个小时。开车过去的话,时间还是比较充裕的。但如果要赴约的话,现在也该出发了。而且今晚不是雷诺留守。只要不是雷诺,想要甩掉两个警察易如反掌。
但是去,还是不去呢?
他和叶知远的约定也进入了倒计时。那个男人到现在还没有消息,恐怕也不会来得及了。想到这里,视线不知不觉间又落到那一双黑色丝绒盒上。也许,这是老天给他的一次机会。也许到明天,他可以带着他的新娘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反正没有证据,他想去哪儿,警察根本没有办法阻止。
如果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他就必须彻底告别现在的生活。
不能再和现在的任何人有联系。
苗童一拿开手机,就立刻忙起来。
她打出这通电话之前,方煜文刚刚才走。他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似乎是保姆,惊惶失措的声音连她都可以时不时听见。好像有人进医院了。从他陡然变色的脸上可以看得出,一定是某个大人物出事了。不管那个大人物死不死得掉,他今晚一定不会再过来了。
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搞不好,是她摆脱他的唯一机会。
反反复复了多少次,她终于下定了决心。她要走,谁也拦不住。何况连老天都帮她,正好可以赶在于谦和的婚礼之前。
她觉得于谦和对她还是有感情的,至少他没有在电话里拒绝她。那就还有希望。即使万一,他见她也是为了把话说清楚,能见上一面也可以心满意足了。
旅行箱被压在一堆杂物的下面。抽出来的时候,箱面都凹出了一个大塘。当初她搬进这个别墅的时候,用的就是这只旅行箱,如今她还用这只旅行箱离开这里。回到她原来的地方去。东西本也不难收拾,这里也没有几样是真正属于她的。
就在她把最后一件衣服塞进旅行箱,嗒的一声锁上时,她不知道那辆十几分钟前才刚开走的车子又开了回来。
苗童拖着旅行箱从二楼卧室出来,方煜文把车子开进了地下车库。
苗童吃力地拎着旅行箱一级一级,磕磕绊绊地下楼梯。方煜文从地下车库直接通向别墅内部的楼梯,施施然走上来。
他先听到了她的声音,不觉奇怪地顿了一顿。她却丝毫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一心要离开这里。
等到苗童下完最后一级,方煜文也从地下转到地上。他看见她把旅行箱噔的一声放在地上,喘着气用手背擦了一把额头。
而苗童依然一无所觉,一把提出旅行箱的拉杆。正欲迈步,就忽然听到那道柔软得像鬼魅一样的声音。
“你想去哪儿?”
整个后背都不可抑制地一麻,一种冷飕飕的感觉一下子蹿上头皮。心脏猛烈地跳动起来,腰眼上一阵阵地发虚发软,好像被什么尖锐的物体抵住了。
怎么会这样呢?她混乱地问自己。她明明看着他离开的。
但是还没等理清头绪,旅行箱便忽然震动了两下。惊得她倒抽一口凉气,本能地松开了拉杆,倒退一大步。
方煜文不知何时已经绕到她的面前。是他轻轻踢了箱子一脚,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苗童惶恐地抬头,本能地抬起右手挡在身体前时,他正好也微微抬起头,稍稍有点儿从眼角看她的意思。
她还是了解他的。要在往常,他已经一巴掌抽上来了。
但是现在他的心情真的很不错。
自从于谦和给丁树海庆贺完生日,丁树海的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他早就知道他在强撑。其实痛痛快快地倒下,比起强撑要好得多。一个是及时宣泄,一个却是从内部慢慢地被蚕食。迟早也是要倒下的,可后者一旦倒下,就别再指望还能起来。
哼。没有人比他更能明白强忍着,而被慢慢蚕食是什么滋味了。
那天之后,他就是在和丁树海打赌。看谁先倒下。
果然不出所料。丁树海不进医院则已,一进医院就是病危。那个倒霉的老头子好不容易在家撑过这几日,终究要一头倒在书房里。如果不是保姆发现及时,连医院也索性不用去了。
他才将车开上大路,便又接到了保姆的第二通电话。
丁树海是中风。人没有死,但也丢掉了半条命——右半边身子瘫痪了。
方煜文当时就一脚踩住了刹车。
他拿着电话小心地确认。保姆慌慌张张地说丁树海连话都说不了了,医生的诊断是康复的可能性很小,再有第二次中风,就有生命危险了。他还是不放心,教保姆用视频通话,亲眼看到了那个死老头歪着嘴、口水都会流下来的丑样。老头子一直瞪视着镜头里的他,左边眼睛有铜铃大,右边眼睛却半耷着眼皮,像在打瞌睡。左半脸的肌肉一直激动地颤抖着,右半脸却连皮肤都垮了下来,一动也不能动。
他忙低下头,按下结束键,终于忍不住笑起来。笑了很久很久,笑到兴致高扬处还按了一下喇叭。
然后趴在方向盘上,又慢慢地抬起头,正视前方。
他赢了。赢得很大。对一个呼风唤雨惯了的人来说,半死可比直接丢掉性命还可怕。
所以他现在,才有足够的好心情可以放苗童一马。金丝雀在笼子里待久了,难免会有点儿头脑不清楚,想要撞一两次笼子。可以理解。
“把东西放回去,”他大度地说,一边解开领带,一边向客厅的沙发走去,“然后拿瓶红酒过来,陪我喝一杯。”
将领带一把扔到沙发背上的时候,身后传来细如蚊蚋的声音。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让他脚步一滞。
“不。”
方煜文正在兴头上,蓦地被浇了这一瓢冷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转过身问:“什么?”
苗童颤巍巍地抬起头,眼睛里还有恐惧,却不再躲闪地对上他的眼睛:“我不会放回去的。”咬了咬嘴唇,务必说清楚每一个字,“我要离开这里。”
方煜文怔了一会儿,很快就从心底蹿出一股邪流。暗暗地咬咬牙,仍然不想破坏了难得的好心情:“我就当什么都没有……”
“我要走了。”
方煜文没再说话。他本来要说的话甚至都没能讲完: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听到。心底的那一股邪流输进血液,初时还只如涓涓细流,一眨眼,就訇然冲开,洪水巨浪一般灭顶而来。他忽然扭曲了脸,一脚踹上沙发。沙发没有翻,但发出一声巨响撞向茶几。茶几上的几只杯子登时滚落地面,啪嚓一声,全摔得粉碎。
苗童顿时吓得面无人色,本能地退后一步,却又全身发抖地站定了。
和他相处的这半年,让她明白了一件事。跑是跑不掉的。越是跑,他越想要把你紧紧地攥在手心里。要想离开这个人,除非他自己愿意放手。
苗童鼓足勇气压抑下想要逃走的念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可怕的衣冠禽兽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于谦和站在一片白光里,将薄纱软帘轻轻掀开一角,看向窗外漆黑的夜空。
他喜欢看漆黑的夜空,胜过闪亮的星星,更胜过五彩的夜景。
神话中说,盘古开辟了天地。在这之前,盘古孕育在一片混沌之中。但是没有人想过混沌之前,又是什么。
他想过。
他觉得混沌之前就是黑暗。
黑暗是一切的起始,黑暗也将会是一切的结束。就像人在出生以前,在母亲的子宫里是一片黑暗,死亡以后,所有感知尽失,又回归到黑暗。
所以,人们不应该惧怕黑暗。黑暗才是孕育一切的泉源,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无论是什么,都可以在黑暗里悄无声息地生长、繁衍。而光明,只是把原本存在的一切都暴露在你的眼前。
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发现自己的丑陋而羞耻吗?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目睹他人的罪恶而愤怒吗?没有光明,你还会因为见证人类的残忍而恐慌吗?
黑暗是包容而安全的,光明是尖锐而危险的。
于谦和很清楚自己就是一个黑暗中的生物。
但是他又清楚自己是一个不安分,或者说愚蠢的黑暗中的生物。因为有时候,他也会对纯粹的黑暗感到一丝寒冷。这种时候,就会忍不住妄想一些黑暗中的生物不该妄想的东西。一些黑暗永远也不会给他的东西。
没错。光明是尖锐而危险的。但是光明也是有温度的。
他回头看了看放在书桌上的一对黑色丝绒盒。里面的戒指是他走遍全城的珠宝店,精挑细选出来的。虽然没有打开,头脑里却浮现出它们十分具体的图像。白金戒面上用碎钻嵌出北斗七星,不算华贵但很精致,戒指的内侧还用激光打上了各自名字的首字母。
明天,他就会把其中一只戴在女主人的手上。
正看得有点儿出神,手机忽然大响起来,惊得于谦和浑身一震。拿出来一看,不觉意外地皱起眉头,心里着实有点儿疑惑对方怎么还会打来电话。但是平静地想了一想,还是接下了这通电话。
“喂?”
电话那边一时没有人声,只听见一阵一阵轻微的呼吸声。似乎声音的主人虽然打通了电话,却还在犹豫该不该说话。
于谦和耐心地等了一会儿,还是放柔声音问:“有事吗?”
电话那头又静了一会儿,终于传来一个喑哑的声音:“我想再和你见一面。”
于谦和怔住了。就在不久前,他才刚被那人用行动告知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
但是对方显然无意解释,只接着道:“就今晚,十点。人民公园。”
于谦和缓缓地提醒:“人民公园很大。”
然后就听到一声轻笑,有点儿苦涩:“你知道在哪里。”
说完,双方又静了一两秒,便听嗒的一声,通话结束了。
于谦和看一眼时间,距离十点还有一个小时。开车过去的话,时间还是比较充裕的。但如果要赴约的话,现在也该出发了。而且今晚不是雷诺留守。只要不是雷诺,想要甩掉两个警察易如反掌。
但是去,还是不去呢?
他和叶知远的约定也进入了倒计时。那个男人到现在还没有消息,恐怕也不会来得及了。想到这里,视线不知不觉间又落到那一双黑色丝绒盒上。也许,这是老天给他的一次机会。也许到明天,他可以带着他的新娘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反正没有证据,他想去哪儿,警察根本没有办法阻止。
如果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他就必须彻底告别现在的生活。
不能再和现在的任何人有联系。
苗童一拿开手机,就立刻忙起来。
她打出这通电话之前,方煜文刚刚才走。他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似乎是保姆,惊惶失措的声音连她都可以时不时听见。好像有人进医院了。从他陡然变色的脸上可以看得出,一定是某个大人物出事了。不管那个大人物死不死得掉,他今晚一定不会再过来了。
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搞不好,是她摆脱他的唯一机会。
反反复复了多少次,她终于下定了决心。她要走,谁也拦不住。何况连老天都帮她,正好可以赶在于谦和的婚礼之前。
她觉得于谦和对她还是有感情的,至少他没有在电话里拒绝她。那就还有希望。即使万一,他见她也是为了把话说清楚,能见上一面也可以心满意足了。
旅行箱被压在一堆杂物的下面。抽出来的时候,箱面都凹出了一个大塘。当初她搬进这个别墅的时候,用的就是这只旅行箱,如今她还用这只旅行箱离开这里。回到她原来的地方去。东西本也不难收拾,这里也没有几样是真正属于她的。
就在她把最后一件衣服塞进旅行箱,嗒的一声锁上时,她不知道那辆十几分钟前才刚开走的车子又开了回来。
苗童拖着旅行箱从二楼卧室出来,方煜文把车子开进了地下车库。
苗童吃力地拎着旅行箱一级一级,磕磕绊绊地下楼梯。方煜文从地下车库直接通向别墅内部的楼梯,施施然走上来。
他先听到了她的声音,不觉奇怪地顿了一顿。她却丝毫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一心要离开这里。
等到苗童下完最后一级,方煜文也从地下转到地上。他看见她把旅行箱噔的一声放在地上,喘着气用手背擦了一把额头。
而苗童依然一无所觉,一把提出旅行箱的拉杆。正欲迈步,就忽然听到那道柔软得像鬼魅一样的声音。
“你想去哪儿?”
整个后背都不可抑制地一麻,一种冷飕飕的感觉一下子蹿上头皮。心脏猛烈地跳动起来,腰眼上一阵阵地发虚发软,好像被什么尖锐的物体抵住了。
怎么会这样呢?她混乱地问自己。她明明看着他离开的。
但是还没等理清头绪,旅行箱便忽然震动了两下。惊得她倒抽一口凉气,本能地松开了拉杆,倒退一大步。
方煜文不知何时已经绕到她的面前。是他轻轻踢了箱子一脚,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苗童惶恐地抬头,本能地抬起右手挡在身体前时,他正好也微微抬起头,稍稍有点儿从眼角看她的意思。
她还是了解他的。要在往常,他已经一巴掌抽上来了。
但是现在他的心情真的很不错。
自从于谦和给丁树海庆贺完生日,丁树海的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他早就知道他在强撑。其实痛痛快快地倒下,比起强撑要好得多。一个是及时宣泄,一个却是从内部慢慢地被蚕食。迟早也是要倒下的,可后者一旦倒下,就别再指望还能起来。
哼。没有人比他更能明白强忍着,而被慢慢蚕食是什么滋味了。
那天之后,他就是在和丁树海打赌。看谁先倒下。
果然不出所料。丁树海不进医院则已,一进医院就是病危。那个倒霉的老头子好不容易在家撑过这几日,终究要一头倒在书房里。如果不是保姆发现及时,连医院也索性不用去了。
他才将车开上大路,便又接到了保姆的第二通电话。
丁树海是中风。人没有死,但也丢掉了半条命——右半边身子瘫痪了。
方煜文当时就一脚踩住了刹车。
他拿着电话小心地确认。保姆慌慌张张地说丁树海连话都说不了了,医生的诊断是康复的可能性很小,再有第二次中风,就有生命危险了。他还是不放心,教保姆用视频通话,亲眼看到了那个死老头歪着嘴、口水都会流下来的丑样。老头子一直瞪视着镜头里的他,左边眼睛有铜铃大,右边眼睛却半耷着眼皮,像在打瞌睡。左半脸的肌肉一直激动地颤抖着,右半脸却连皮肤都垮了下来,一动也不能动。
他忙低下头,按下结束键,终于忍不住笑起来。笑了很久很久,笑到兴致高扬处还按了一下喇叭。
然后趴在方向盘上,又慢慢地抬起头,正视前方。
他赢了。赢得很大。对一个呼风唤雨惯了的人来说,半死可比直接丢掉性命还可怕。
所以他现在,才有足够的好心情可以放苗童一马。金丝雀在笼子里待久了,难免会有点儿头脑不清楚,想要撞一两次笼子。可以理解。
“把东西放回去,”他大度地说,一边解开领带,一边向客厅的沙发走去,“然后拿瓶红酒过来,陪我喝一杯。”
将领带一把扔到沙发背上的时候,身后传来细如蚊蚋的声音。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让他脚步一滞。
“不。”
方煜文正在兴头上,蓦地被浇了这一瓢冷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转过身问:“什么?”
苗童颤巍巍地抬起头,眼睛里还有恐惧,却不再躲闪地对上他的眼睛:“我不会放回去的。”咬了咬嘴唇,务必说清楚每一个字,“我要离开这里。”
方煜文怔了一会儿,很快就从心底蹿出一股邪流。暗暗地咬咬牙,仍然不想破坏了难得的好心情:“我就当什么都没有……”
“我要走了。”
方煜文没再说话。他本来要说的话甚至都没能讲完:我就当什么都没有听到。心底的那一股邪流输进血液,初时还只如涓涓细流,一眨眼,就訇然冲开,洪水巨浪一般灭顶而来。他忽然扭曲了脸,一脚踹上沙发。沙发没有翻,但发出一声巨响撞向茶几。茶几上的几只杯子登时滚落地面,啪嚓一声,全摔得粉碎。
苗童顿时吓得面无人色,本能地退后一步,却又全身发抖地站定了。
和他相处的这半年,让她明白了一件事。跑是跑不掉的。越是跑,他越想要把你紧紧地攥在手心里。要想离开这个人,除非他自己愿意放手。
苗童鼓足勇气压抑下想要逃走的念头,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可怕的衣冠禽兽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一步一步向她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