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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二章 杀了也就杀了(上)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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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绡轻轻摇了摇头,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宋征立刻一身冰冷!

    他刚刚出关,就感应到了院子内的战斗,二话不说就杀了出来。

    自从天火降落,皇台堡的秩序混乱,各种内斗其实层出不穷。宋征知道这种内斗迟早会蔓延到自己身上——只是没想到区区一个脉河九道,竟然也敢如此猖狂!

    他转身来,面朝着赵京伦,赵京伦断臂鲜血如注,疼的冷汗直冒。他色厉内荏的喝道:“你是谁,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你敢……”

    宋征一跺脚打断了他,雷光从他的脚下开始绽放,一层层、一环环朝外扩散,到了院子外,大地奔雷十里炸!

    但这一次,已经是脉河十道的他,施展的道术不再是漫无目的的狂轰滥炸,而是化作了一道道精准的雷电,轰轰轰的炸在了那些埋伏在外面的八名修士身下。

    每一道奔雷响起,都有一名修士粉身碎骨。致命雷光,如同一束束忽然绽放的蓝色烟花,只不过燃烧的是别人的生命!

    奇阵不攻自破。

    宋征平静的站在了赵京伦的面前,外面埋伏的八人已经粉身碎骨,尸体碎块冰冻,红红蓝蓝,说不出的邪异美丽。

    他手中一柄天光古刃刀,这法器现在看来等级不算高,可是宋征摆出了一个姿势,赵京伦想要反击,却发现自己不管怎么做,都逃不脱被这一刀击杀的下场!

    赵京伦不服气,他还是觉得宋征几个都是下等人——但他有些后悔了,想起来自己已经驾鹤西游的祖父,曾经教导过自己的一句话: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自己堂堂大世家的少爷,何必跟一群下等人赌气,结果弄到了这般地步?

    他承认自己失败了,但他仍旧不觉得自己必死无疑。原因无他,他的身份摆在这里,大家有没有生死大仇,只要说开了,自己服个软,给这些下等人一点面子,这件事情也就过去了。

    以往这种情况,他也遇到过两次,都是如此处理的。

    他挤出一个笑容,刚想要开口,就看到对面忽然道光汹涌,如洪水、如火山、如雪崩!猛然之间将他淹没在了一片雪亮的刀光之中。

    宋征轻轻收刀,周围的寒气散去,一切恢复正常。赵京伦的尸体朝两边倒去,没有鲜血喷射,因为已经冻成了两团冰疙瘩。

    他对着尸体撇了一下嘴,转身去扶赵绡:“赵姐,怎么样?”赵绡吃了三阶疗伤奇药,伤势不成问题。她朝宋征摆摆手,还是坚持自己站起来。

    “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宋征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这种底层大头兵的情感赵京伦不会理解,他不知道当五个人并肩站在城头上,面朝着潮水一般冲上来的妖族大军,大家一起作战,你把身侧交给战友,战友也同样交给你——这种交换生死的感情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仍旧用浅薄的世家公子对待朋友的态度来揣测狼兵,当然大错而特错,错掉了他的小命。

    “这些人是什么来历?”赵绡疑惑,宋征刚要说话,身后传来嘎吱一声。

    王九的房门打开了。

    他两眼迷糊,让宋征怀疑这家伙到底是闭关了,还是睡觉去了。

    胖子揉着眼睛,看着院子里多了两团冰疙瘩有些奇怪:“这是什么东西?你用来试刀的荒兽吗?不要浪费了,送去给苗姑娘做成卤肉……”

    宋征一个哆嗦,敬佩的看着他:“这你也要吃?”

    王九才看清那是个人,嗷的一声怪叫:“怎么回事?”

    宋征简单说了,正好周寇也出关了,登时大怒跳脚,他一只手抓着漆黑爪刀,另外一只手一抖,铿铿铿的金属声中,一套钢铁巨甲爆发,扣在了他的手臂上。从肩膀到手背的这一道鳞甲脉络好像山脊一样隆起,两侧有三十六个奇阵结点,闪烁着猩红的灵光。

    穿戴上这样一具血杀巨臂甲之后,他的胳膊看上去和别人的腰差不多粗了,握着那柄万民锤也不再滑稽,十分搭配。

    “谁干的?敢挑事?!走,干死他们。”他跃跃欲试,每次圣旨赏赐之后,实力大大提升,他都恨不得马上找人干一架。

    宋征按住他:“稍安勿躁,他们既然动手,就不会善罢甘休的。史头儿他们两个还没有出关,咱们先守住,不要让敌人打断他们,以免走火入魔。”

    周寇顿时兴趣缺缺,踹了王九一脚:“胖子,你去保护史老千。”寇爷才不管他死不死呢,走火入魔了更好,咱篡位而上!

    宋征有些哭笑不得。但出乎意料的是,等了半个时辰,不见“敌人”下一步的行动。他微微皱起眉头,刚才出手太过“干净利落”,一个活口也没留。

    但在皇台堡这样严酷的环境中,只要心怀敌意,随时可能变为生死大仇;而且赵京伦敢出手羞辱自己的兄弟,这是绝对不能忍的。所以宋征出手绝不留情,永绝后患!

    又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听到外面有个声音响起:“史兄弟,你们在吗?我是刘长发呀。”

    宋征和周寇全都没反应过来,问身边的王九:“刘长发是谁?怎么这语气好像跟咱们很熟?”

    王九一脸的无奈,低声说道:“刘长发是咱们的副营将。”

    “副营将?”两人还是茫然:“哪个营的副营将?”

    “狼兵营!”王九只好解释清楚:“你们忘了,那个朝廷走狗。”

    “哦——”两人拖长了音,一下子想起来了。要说狼兵营有谁不是戴罪之身,就是这个朝廷走狗刘长发。他是上边派下来的,原本是塞北边军总帅的马夫,后来不知怎么就被派到了狼兵营,成了副营将。

    这人在整个狼兵营压根没人在意,狼兵营不同于别的营,管你朝廷怎么看,反正老子已经是戴罪之身,难道你还能再判我一次?

    而刘长发本人也很没有骨气,几次营内的冲突,他都怂了,久而久之连营内的大头兵也看不起他。

    总之这人是个媚俗、善于钻营、拍马屁,性格欺软怕硬,怯懦胆小的市井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