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掌河山 > 第四十三章 大有问题

第四十三章 大有问题

作者:饭团桃子控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24.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还有那厮,拐骗无知少女的全部身家,他亏心不亏心!

    祈先生果然说得没有错,他们这一门没有一个好东西!

    段怡气愤地趴了一会儿,随即又打起了精神来,她的手腕一转,从笔架上取下一只最细的笔,沾了沾墨汁,在桌案上的白纸上,画了起来。

    听完段好的话之后,她便知晓,现如今的太子殿下,那个位置是坐不长久的,只不过没有想到,这不长久来得这么快。

    她学过工笔,画物之时不说一模一样,至少样式花纹,是断然不会错的。

    那宝葫芦簪子并不复杂,寥寥几笔,那纸上便勾勒出了一个大概来。

    段好的话,有几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那宝葫芦簪子,不可能是段家的传家之宝。

    段家在段文昌发迹之前,那都是吃糠咽菜的平头百姓,不可能同国玺扯上什么关系。那东西,必是后得的。

    段怡想着,整个簪子的外形已经画了出来,她凭借着记忆,开始画起簪体上的花纹来。

    其次,老神棍血淋淋的前车之鉴摆在眼前,段文昌能够做到宰相,绝对不可能大声嚷嚷说自己手中有同河山印有关的物件。

    陛下知否,有两种可能性。

    段怡提起笔,停了停,又在一旁的砚台里蘸了蘸,看了桌面上的那根假簪子一眼,细细的画了起来。

    一来,陛下不知。是段娴卷昏了头,一心想要做人上人,私下透露了河山印的消息。阮贵妃迫切想要,说明东宫有不臣之心,迟早要同陛下拼个你死我活;

    段文昌瞒着老夫人卢氏,说明他想要辅佐的主人,同老夫人卢氏看重的东宫,不是同一个人。

    二来,陛下知晓。段文昌乃是天子心腹,这簪子中空,里头藏着的应该就是同楚光邑手上的那张羊皮碎一样的碎片舆图。既然是图,便可以描下来。

    段文昌一早就拓好了图,献给了陛下,那玉葫芦簪子便可以用来钓鱼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鱼还没有上钩,便被毫不知情的她,转手将鱼饵送掉了。而假的鱼饵,却是无意之中,钓出了东宫的野心。

    无论是哪一个,段文昌同卢家都不是一条心,东宫都是要兵行险着的。

    从段文昌前脚到剑南,后脚东宫被废来看,她觉得十有八九是第二种。

    簪体已经画完,段怡不光是手,连呼吸都轻了几分,宝葫芦晶莹剔透的,带着淡淡的润泽之感,虽然看似不复杂,却是比那簪体繁杂的花纹,更加难画。

    兴许是大周气数将尽,今上昏聩不说,子嗣也都不怎么出众。三皇子同五皇子,已经算得上是拿得出手的成年皇子了。

    东宫若在,他们是无关紧要的闲王;可东宫被废,二人的地位瞬间不可同日而语。

    陛下却放心的把他们交到了段文昌手中。

    这简直就像是把剑南作为了角斗场,让二人角逐,谁能够拿下河山印,拿下剑南道,谁就是下一任太子一般……

    段怡想着,收了笔,她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要再添加的了,便将笔扔进了清水筒里。

    那带着墨的水一入筒中,瞬间清水筒变得漆黑了起来。

    她自嘲的笑了笑,双目亮晶晶的,“怎么办呢?我们剑南道被小瞧了呢!”

    这第三个问题便是,段好不是口口声声说她不得宠爱,顾杏在府中无权无势,永远被段娴踩在脚下么?那么这等家族秘事,她又是从何得知的?

    不光知晓,还知晓得如此的详细,恰好的说与了她听。

    再则是崔子更。

    她赠与簪子给崔子更的时候,他便已经知晓了那宝葫芦簪子的秘密。

    他一个江南王庶子,虽然那会儿执掌了玄应军,可也绝非是手眼能够直接安插进宰相夫人卧室里的存在,他是如何知晓的?

    段怡想着,甩了甩头,朝着窗外看去。

    锦城鲜少有这么秋高气爽的天气,通常都是黏黏糊糊闷闷的。

    带着凉意的秋风,仿佛能吹散脑中的阴霾,让人精神抖擞起来。

    “想不明白的地方,便先不想;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好了”。

    段怡想着,将那一副画好的宝葫芦簪子,卷了起来,随手塞进了一旁的装画的瓷桶里。

    她换掉了那一身扎眼的鹅黄色襦裙,还有手腕上的大珠子,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衫,又将发髻梳得简单了些,提溜了自己的长枪,在院子中耍了几下,轻轻一跃,翻墙而去。

    正剁着排骨的知路听到响动,提溜着大砍刀跑了出来,惊呼出声,“姑娘你又上哪里去!”

    她家姑娘,淑女了没有几日,又原形毕露了。

    知路想着,嘟囔了几声,眨巴着大眼睛,朝着知桥看了过去,“你离开那亭子的时候,可曾瞧见有什么可疑之人,在那里晃悠?姑娘的山景都被破坏了,正寻人赔钱呢!”

    知桥心中咯噔一下,原本想要追着段怡出去,可这么一被打岔,便再也追不上了。

    若是她没有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长孙凌自以为聪明的毁尸灭迹!

    ……

    这厢段怡出了青云巷,将手放到嘴边,吹出了声儿。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便欢快的跑了过来,在她身边蹭了蹭。

    段怡伸出手来,摸了摸那马儿的鬃毛,“朝风,这几日无聊透顶了吧?”

    马儿嘶鸣了几声,甩了甩尾巴。

    段怡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这匹马儿,便是当年她从万马丛中挑选出来的那一匹,原本是舅父顾旭昭的坐骑,她骑着回来之后,外祖父便将这朝风送给了她。

    六年之前,这锦城里的人,都只识得朝风,无人认得段怡。

    可现如今,一听这马蹄声响,便是三岁小儿亦知,段怡来了。

    “朝风,咱们去买些好酒好肉,去看贾参军”,段怡说着,提起了缰绳,驾的一声,飞奔而去。

    风吹在她的脸上,让她整个人都欢欣雀跃了起来。

    这锦城东头,离顾家不远有一处小巷子,离得远远地,便能够闻到一股子卤肉的香味儿,夹杂着花椒的麻香,简直馋得人口水直流。

    整整一条巷子,全都是各种小门小脸的酒肆食铺,比起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的酒楼画舫,这里才是锦城老饕客们爱来的地方。

    段怡是这里的熟客,一下马,好些招呼声便迎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