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章 真相查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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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微微意外,在九黎的时候,杜宇备受布布等刁难,没想到后来居然安然无恙地回到了鱼凫国,这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只见杜宇策马前行,他也许是有什么心事,面上也没什么表情。
他独自一人,便装,腰上悬着一把长剑。
前方一阵躁动。
凫风初蕾定睛一看,只见一队人马匆匆而来,为首的是一个胖胖的半老头,跑得气喘吁吁,竟然是鳖灵。
鳖灵后面,跟着一队王家侍卫队。
鳖灵拦在杜宇面前,上气不接下气:“杜将军,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杜宇勒马,淡淡地:“你找我干什么?”
“今天晚上有一个很重要的宴会,是招待大炎帝国的商队,我觉得你应该出席一下啊……”
“我没时间。”
“那,过几天他们就要走了,必须有个饯别宴会,你参加一下吧……”
“我也没空。”
鳖灵叹道:“杜将军,你这是怎么了?每天都在外面游荡,也不管金沙王城的事情,这可不好啊。”
“金沙王城有你和卢相就行了,那些事情,你们看着处理就好了……”
鳖灵长叹一声,还是苦口婆心:“杜将军,我也知道你一片忠心,一定要找到少主。可是,你这是徒劳无功啊。在九黎的时候,你天天寻找,现在在金沙王城,你也每天到处寻找,恕我直言,少主怎么可能在金沙王城呢?你这样无头苍蝇似的,根本找不到啊……唉,少主肯定早就不在人世了,否则,早就回来了……”
杜宇还是淡淡的:“少主一定还活着。你等着瞧吧,鳖灵大人,少主一定会回来的。”
鳖灵就像看着一个疯子。
围观的众人也像看着一个疯子。
这个杜将军,已经不是昔日威名远播的杜将军。
他本是金沙王城一等一的传奇人物:镇守褒斜,偷袭落头族,曾经击溃大费,甚至多次击溃东夷联军……在他的将军生涯里,很少有败仗。
在少主离开的日子,他几乎成了鱼凫国另一位隐形的王者。
他的威名,远远在鳖灵、卢相等文臣之上。
尤其,当大将军厚普战死沙场后,他几乎是鱼凫国的第一武将了。
可是,现在,他已经变了。
他已经不再征战边关,甚至不再过问内事,他每天巡游街头,无所事事,到处寻找少主的下落。
甚至许多天不见人影,连商队的事情也不怎么过问。
可是,就算是傻瓜都听说了——少主早已死在有熊山林了,又怎会再回来呢。
若在以往,少主之死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但现在,大家只是在遗憾之余,感到痛心和不安而已。
因为,现在的天下已经是白衣天尊的天下,战争已经停止,各国军队都已经解散——也就是说,无论有没有王者的存在,都不重要了。
鳖灵大人带回来的消息很确定:只要归顺白衣天尊,人人都可以保住平安。而且,白衣天尊特意优待鱼凫国,不但没有对鱼凫国做出任何限制,反而保留了鱼凫国的所有现状,包括鱼凫王的称号,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
只要没有战争的威胁,百姓们便不会在乎王位上坐的到底是谁。
所以,他们才这么惊诧于杜宇的表现。
虽然没有战争的威胁了,杜宇也不用镇守边关了,可是,鳖灵和诸位大人一直很尊敬他,也将整个王家仪仗队交给他了。可是,他却对王家仪仗队没有任何兴趣。
他甚至对鱼凫国的大大小小事情都不再感兴趣,但凡有人请示他时,他也总是推辞,说:你们去找鳖灵或者卢相吧。
久而久之,鳖灵已经彻底掌握了金沙王城的大小事情。
当然,这也和鳖灵的个性有关,他是楚国前来投奔的异乡人,性子圆滑,八面玲珑,无论是在九黎上下打点,还是回到金沙王城之后,平衡各种关系,他都做得井井有条。
这并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在现在的局势之下,有这么一个八面玲珑的人周旋于各种势力中才不至于左支右绌。
更何况,他还是鱼凫王亲自下令指定的——鱼凫侯。
也因为这个鱼凫侯,他的地位早已超然在杜宇、卢相等人之上了。
饶是如此,他对杜宇还是非常尊重。
就像现在,他依旧苦口婆心:“杜将军,你对少主的一片忠心我们都很清楚。我们也都希望能出现奇迹,可是,一味悲痛无济于事,不是吗?不如好好治理好鱼凫国……”
“我从未悲痛!因为少主根本没死!”
“就算少主没死,也不可能在金沙王城。”
“我反正闲着没事,找一找总是好的。”
“你怎会闲着没事?那些大商队的首领都希望能见你一面……”
“天下无战事,商队无论去哪里都不再需要军队了。有没有我再无关系。鳖灵大人,你就不用客气了,你代为处理一下吧。好了,我还有点事情,我先走了……”
在众人奇异的目光里,杜宇策马而去。
鳖灵急得在身后直跺脚。
这个杜宇。
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从有熊山林到九黎广场,再到金沙王城,他无论去到哪里,就说少主在那里。这可能吗?少主若是能行动这么远,岂不早就现身了?还躲着干什么?
凫风初蕾也跟着人群散去,可是,没走几步,只见杜宇忽然勒马回头,四周看了看,目光慢慢落到自己所在的方向。
尽管隔着很远的距离,自己又戴着大帽子,绝不可能被杜宇认出,可是,她还是尽力往人群里挪了挪——毕竟,她很清楚地记得,在九黎广场时,自己的模样比现在更加可怕,而杜宇居然能一眼认出自己来。
她的好奇心其实早就开始了:小狼王、涂山侯人等都认不出自己,为何杜宇从有熊山林起就能认出自己了?
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她总觉得杜宇有点邪门,所以,就更加不想和他碰面了。
彼时,经过云阳的治疗,她的模样起码已经恢复了十分之一了——比起在九黎不人不鬼的时候,要被故人认出,就更容易多了。
她不欲节外生枝,所以很警惕。
好在杜宇看了几眼,没有发现什么,又扬起马鞭,很快便远去了。
凫风初蕾注意到他所去的是西门一带——这个杜宇,莫非他整天东南西北到处乱窜乱找?
这么固执地找一个人,到底是要干什么呢?
彼时,已近傍晚。
川流不息的人群开始往家里走,繁华热闹的大街小巷慢慢地空了下来。
凫风初蕾慢慢地混迹在出走的人群之中,清晰地嗅到各家各户厨房里飘散出的各种香味:烤牛肉和烤羊肉的香味最是浓郁,也有蜀中最最传统的三足陶盉里散发出的各种食物混合的火锅的香味,当然,最广泛的还是刚刚收获晒干的新米的香味:米饭的清香从家家户户的蒸笼里散发出来,整个城市都遍布了温柔的烟火气。
这味道,比九黎广场更加干净,纯粹。
九黎广场也许更繁华更富庶,可是,空气中太多巴结讨好和小心翼翼的气味,反而不如这里的宁静安详,自由自在。
她置身其间,觉得很安全。
千里万里,还是故乡最好。
慢慢地出了城门。
彼时,残阳鲜血一般悬挂在城门上空。
她想,也许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这城门上空的太阳了吧?
从此,再也不回金沙王城了?
她不知道。
也不敢去想。
这时候,她隐约有点体会杜宇的心思了——呆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却漫无目的,这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转身正要离去,忽然眼前一花,只见一白色身影风一般嚣张地掠过,竟然是一匹雪白的单峰骆驼,快如闪电从城门出来,径直往城西而去。
驼背上,一个一身金色华服的少年,竟然是小狼王。
她很是惊讶,小狼王竟然在金沙王城?
他从九黎跑来这里干什么?
城西,是金沙王城最繁华的商旅聚集地。
但见整齐的道路两岸开满了芙蓉花,花树后面,则是一栋一栋独立的奢华大院。
这些奢华大院都很新,是这几年才修建起来的,因为建筑师的别出心裁和高妙手艺,就更是气势恢宏,富丽堂皇。
不过,这太过的辉煌却和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有点格格不入。
如果说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群是一位优雅从容的贵族的话,那么,这一带的建筑群就更像是一位新晋的暴发户。
因为,那奢华得不像样的样子,真真恨不得到处镶金嵌银。
凫风初蕾看了两眼,立即明白,这些院子更接近于九黎广场的盛大和繁华。
很显然,各地的商旅歆羡九黎的奢华与繁荣,回到金沙王城之后,便利用手中的金子仿照九黎的模式修建了这些大院。
其中最最奢华的,正是雪白骆驼跑进去的大院子。
别的院子基本都是两层,唯有这栋院子是四层。
高高的尖顶上,有一圈银白色的东西,好像是一颗硕大的珍珠,又好像是一颗无名的宝石,在夕阳下散发出极其美丽的光芒。
大院的正中,也有一圈同样之地的银色石头。
最引人注目的是大门。
大门上一簇金色的光芒,竟然镶嵌了一圈货真价实的黄金。
凫风初蕾哑然失笑,这个小狼王,真是对黄金有一种深入骨子的痴情。
她微微意外,在九黎的时候,杜宇备受布布等刁难,没想到后来居然安然无恙地回到了鱼凫国,这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只见杜宇策马前行,他也许是有什么心事,面上也没什么表情。
他独自一人,便装,腰上悬着一把长剑。
前方一阵躁动。
凫风初蕾定睛一看,只见一队人马匆匆而来,为首的是一个胖胖的半老头,跑得气喘吁吁,竟然是鳖灵。
鳖灵后面,跟着一队王家侍卫队。
鳖灵拦在杜宇面前,上气不接下气:“杜将军,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杜宇勒马,淡淡地:“你找我干什么?”
“今天晚上有一个很重要的宴会,是招待大炎帝国的商队,我觉得你应该出席一下啊……”
“我没时间。”
“那,过几天他们就要走了,必须有个饯别宴会,你参加一下吧……”
“我也没空。”
鳖灵叹道:“杜将军,你这是怎么了?每天都在外面游荡,也不管金沙王城的事情,这可不好啊。”
“金沙王城有你和卢相就行了,那些事情,你们看着处理就好了……”
鳖灵长叹一声,还是苦口婆心:“杜将军,我也知道你一片忠心,一定要找到少主。可是,你这是徒劳无功啊。在九黎的时候,你天天寻找,现在在金沙王城,你也每天到处寻找,恕我直言,少主怎么可能在金沙王城呢?你这样无头苍蝇似的,根本找不到啊……唉,少主肯定早就不在人世了,否则,早就回来了……”
杜宇还是淡淡的:“少主一定还活着。你等着瞧吧,鳖灵大人,少主一定会回来的。”
鳖灵就像看着一个疯子。
围观的众人也像看着一个疯子。
这个杜将军,已经不是昔日威名远播的杜将军。
他本是金沙王城一等一的传奇人物:镇守褒斜,偷袭落头族,曾经击溃大费,甚至多次击溃东夷联军……在他的将军生涯里,很少有败仗。
在少主离开的日子,他几乎成了鱼凫国另一位隐形的王者。
他的威名,远远在鳖灵、卢相等文臣之上。
尤其,当大将军厚普战死沙场后,他几乎是鱼凫国的第一武将了。
可是,现在,他已经变了。
他已经不再征战边关,甚至不再过问内事,他每天巡游街头,无所事事,到处寻找少主的下落。
甚至许多天不见人影,连商队的事情也不怎么过问。
可是,就算是傻瓜都听说了——少主早已死在有熊山林了,又怎会再回来呢。
若在以往,少主之死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但现在,大家只是在遗憾之余,感到痛心和不安而已。
因为,现在的天下已经是白衣天尊的天下,战争已经停止,各国军队都已经解散——也就是说,无论有没有王者的存在,都不重要了。
鳖灵大人带回来的消息很确定:只要归顺白衣天尊,人人都可以保住平安。而且,白衣天尊特意优待鱼凫国,不但没有对鱼凫国做出任何限制,反而保留了鱼凫国的所有现状,包括鱼凫王的称号,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
只要没有战争的威胁,百姓们便不会在乎王位上坐的到底是谁。
所以,他们才这么惊诧于杜宇的表现。
虽然没有战争的威胁了,杜宇也不用镇守边关了,可是,鳖灵和诸位大人一直很尊敬他,也将整个王家仪仗队交给他了。可是,他却对王家仪仗队没有任何兴趣。
他甚至对鱼凫国的大大小小事情都不再感兴趣,但凡有人请示他时,他也总是推辞,说:你们去找鳖灵或者卢相吧。
久而久之,鳖灵已经彻底掌握了金沙王城的大小事情。
当然,这也和鳖灵的个性有关,他是楚国前来投奔的异乡人,性子圆滑,八面玲珑,无论是在九黎上下打点,还是回到金沙王城之后,平衡各种关系,他都做得井井有条。
这并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在现在的局势之下,有这么一个八面玲珑的人周旋于各种势力中才不至于左支右绌。
更何况,他还是鱼凫王亲自下令指定的——鱼凫侯。
也因为这个鱼凫侯,他的地位早已超然在杜宇、卢相等人之上了。
饶是如此,他对杜宇还是非常尊重。
就像现在,他依旧苦口婆心:“杜将军,你对少主的一片忠心我们都很清楚。我们也都希望能出现奇迹,可是,一味悲痛无济于事,不是吗?不如好好治理好鱼凫国……”
“我从未悲痛!因为少主根本没死!”
“就算少主没死,也不可能在金沙王城。”
“我反正闲着没事,找一找总是好的。”
“你怎会闲着没事?那些大商队的首领都希望能见你一面……”
“天下无战事,商队无论去哪里都不再需要军队了。有没有我再无关系。鳖灵大人,你就不用客气了,你代为处理一下吧。好了,我还有点事情,我先走了……”
在众人奇异的目光里,杜宇策马而去。
鳖灵急得在身后直跺脚。
这个杜宇。
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从有熊山林到九黎广场,再到金沙王城,他无论去到哪里,就说少主在那里。这可能吗?少主若是能行动这么远,岂不早就现身了?还躲着干什么?
凫风初蕾也跟着人群散去,可是,没走几步,只见杜宇忽然勒马回头,四周看了看,目光慢慢落到自己所在的方向。
尽管隔着很远的距离,自己又戴着大帽子,绝不可能被杜宇认出,可是,她还是尽力往人群里挪了挪——毕竟,她很清楚地记得,在九黎广场时,自己的模样比现在更加可怕,而杜宇居然能一眼认出自己来。
她的好奇心其实早就开始了:小狼王、涂山侯人等都认不出自己,为何杜宇从有熊山林起就能认出自己了?
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她总觉得杜宇有点邪门,所以,就更加不想和他碰面了。
彼时,经过云阳的治疗,她的模样起码已经恢复了十分之一了——比起在九黎不人不鬼的时候,要被故人认出,就更容易多了。
她不欲节外生枝,所以很警惕。
好在杜宇看了几眼,没有发现什么,又扬起马鞭,很快便远去了。
凫风初蕾注意到他所去的是西门一带——这个杜宇,莫非他整天东南西北到处乱窜乱找?
这么固执地找一个人,到底是要干什么呢?
彼时,已近傍晚。
川流不息的人群开始往家里走,繁华热闹的大街小巷慢慢地空了下来。
凫风初蕾慢慢地混迹在出走的人群之中,清晰地嗅到各家各户厨房里飘散出的各种香味:烤牛肉和烤羊肉的香味最是浓郁,也有蜀中最最传统的三足陶盉里散发出的各种食物混合的火锅的香味,当然,最广泛的还是刚刚收获晒干的新米的香味:米饭的清香从家家户户的蒸笼里散发出来,整个城市都遍布了温柔的烟火气。
这味道,比九黎广场更加干净,纯粹。
九黎广场也许更繁华更富庶,可是,空气中太多巴结讨好和小心翼翼的气味,反而不如这里的宁静安详,自由自在。
她置身其间,觉得很安全。
千里万里,还是故乡最好。
慢慢地出了城门。
彼时,残阳鲜血一般悬挂在城门上空。
她想,也许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这城门上空的太阳了吧?
从此,再也不回金沙王城了?
她不知道。
也不敢去想。
这时候,她隐约有点体会杜宇的心思了——呆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却漫无目的,这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转身正要离去,忽然眼前一花,只见一白色身影风一般嚣张地掠过,竟然是一匹雪白的单峰骆驼,快如闪电从城门出来,径直往城西而去。
驼背上,一个一身金色华服的少年,竟然是小狼王。
她很是惊讶,小狼王竟然在金沙王城?
他从九黎跑来这里干什么?
城西,是金沙王城最繁华的商旅聚集地。
但见整齐的道路两岸开满了芙蓉花,花树后面,则是一栋一栋独立的奢华大院。
这些奢华大院都很新,是这几年才修建起来的,因为建筑师的别出心裁和高妙手艺,就更是气势恢宏,富丽堂皇。
不过,这太过的辉煌却和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有点格格不入。
如果说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群是一位优雅从容的贵族的话,那么,这一带的建筑群就更像是一位新晋的暴发户。
因为,那奢华得不像样的样子,真真恨不得到处镶金嵌银。
凫风初蕾看了两眼,立即明白,这些院子更接近于九黎广场的盛大和繁华。
很显然,各地的商旅歆羡九黎的奢华与繁荣,回到金沙王城之后,便利用手中的金子仿照九黎的模式修建了这些大院。
其中最最奢华的,正是雪白骆驼跑进去的大院子。
别的院子基本都是两层,唯有这栋院子是四层。
高高的尖顶上,有一圈银白色的东西,好像是一颗硕大的珍珠,又好像是一颗无名的宝石,在夕阳下散发出极其美丽的光芒。
大院的正中,也有一圈同样之地的银色石头。
最引人注目的是大门。
大门上一簇金色的光芒,竟然镶嵌了一圈货真价实的黄金。
凫风初蕾哑然失笑,这个小狼王,真是对黄金有一种深入骨子的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