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这几年,她从没谈过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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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怎么会和我儿子在一起的?”
安雪莉收回手时,轻轻问了一句,看似温柔的眼神,并不若嘟嘟那般天真无邪,而是对着他流露着浓浓的惦量。
“Mun,Uncle秦刚刚给我送玩具过来……我实在想你,就央求Uncle秦把我带了过来……”
小家伙童音脆脆的帮着解释道。
“对……”秦九洲微笑,伸手怜爱的撸了撸孩子的小头:“嘟嘟把了小猴子落在我车上,我上班去顺道给带了过去……”
“而后又顺道把他给我捎带了过来?”
安雪莉浅浅一笑,淡淡瞟着,眼神里带着不信,以及戒备。
她可不像她儿子那样稚嫩,会以为世上有这么多的巧合。
可是她也不想随便臆测别人,但直觉在告诉她,这个男人有点危险,虽然他用他亲切的笑容想让她放松对他的戒心,但他用心不良,她看得出来。
“并不顺路。但我不介意送他一程。”
秦九洲实话实说。
安雪莉眯了一下眼,心下实在猜不透他的心思,所以,语气还是客气的:
“那谢谢了……”
“不客气。”
这时,嘟嘟兴奋的插了一句,令气氛顿时尴尬了:
“妈妈,Uncle秦也是单身,如果您非要找男朋友,不如和Uncle秦啊……我很喜欢Uncle秦……”
安雪莉无语极了:“……”
她瞪着自己这个爱乱点鸳鸯的儿子,轻轻叱了一句:“别瞎胡闹。”
“可是……”
嘟嘟想说这可是Uncle秦自己说的,却被喝断:“乖乖闭嘴,我们回家吃饭了……”
安雪莉用眼神警告起他。
嘟嘟有点小委屈,撇了撇嘴,眼巴巴望起秦九洲。
秦九洲也看出来了,安雪莉对他不感兴趣:因为她说要回家吃饭,连客气也不客气一下,害他根本找不着理由邀请他们共尽午餐。
“既然任务完成了,那我就告辞了。再见……”
为了不致于第一次见面烙下不好的印象,秦九洲冲他们点点头,转身极优雅的离开,虽然心里是这么的不情愿。
“这人是谁?”
梅若水——安雪莉的母亲盯着这个英气的男人走远后,饶有兴趣的问起。
“第一次见面。”
安雪莉淡淡的回答,感觉刚刚那个男人转身离开时那眼神很具有侵略性。
好吧,男性都有这样一种侵略的本能,而女人的本能在告戒她:这个男人似乎是冲她来的。
长相不俗,身上一副行头也不俗,举手投足透着一种成功男士的自信,看上去很绅士,似乎还带着几丝奇奇怪怪的优郁,那双眼,深亮不见底。
梅若水低头看嘟嘟,摸摸小孙孙的脸:“如果是第一次见,嘟嘟怎么对人家这么了解?”
“是Uncle秦自己说的,他没女朋友,我觉得挺合适。”
嘟嘟说的一本正经。
梅若水点点头,笑呵呵附和起来:“好像是挺合适。”
安雪莉翻了一下眼珠子,提醒:“Mun,别闹,刚说好的。您忘了吗?”
梅若水只得叹气。
“走了!”
安雪莉拍拍儿子的那小屁股。
“Mun,你会嫁Uncle荣吗?”
“不会。”
“耶,只要你不嫁Uncle荣,什么事都OK……”
嘟嘟欢喜的冲了出去。
安雪莉微一笑,靠在轮椅上,由着母亲的助理推着往外去。
回家的路上,坐在后座,安雪莉望着窗前,这座城市的繁华尽在眼前,一芳一草,一景一物,渐渐的都变得熟悉起来,而五年前,这个异国他乡,与她完全是陌生的,连妈妈爸爸都是陌生的……
安雪莉这个名字,冠在她头上始于五年前,或者说,它一直存在于那张英国出生证上面。直到那一年,终于有人认回了它,就是她,重新成为了它的主人。
五年前。
当某一天,她从床上醒来,看到的是围在床头边上的英国父亲安德伦,和中国母亲梅若水,对了,她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很帅很阳光的少年……据说那是他们把掌上明珠丢弄之后多年才重新生养的。
从那天起,她成为了这个家的一份子,父母无比的珍爱她,弟弟无比的敬爱她,日子过的很圆满,只是以前发生过什么,她一丁点都不记得了。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曾经,她这么问过家人。
“是警方找到了你。你在一场爆炸中受了伤。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之后,警方通过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找到了我们。”
那么,以前二十几年里,她都干了些什么?是谁养大了她?又在哪里读过书?有没有朋友?有没有爱情?
这些通通成为了空白。
除了年纪摆在那里,她的人生就此一切归零……
哦,对了,她还得面对一双因为爆炸而不能长时间直立行走的双腿……
所幸,她没有气馁,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力,一步步走到了今天,不仅拿到了大学文凭,更拥有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并以那份职业养活了自己,还有两个孩子……
只是,这几年,她从没谈过恋爱。
有人说她是身有残疾,所以害怕恋受,害怕被另一伴瞧不起,害怕婚姻,所以,就不敢涉足其中,总是冷淡的面对任何人的追求。
或者,她的确有这样一种心理。
也是因为,没有人能真正走得进她的心里去,于是,宁可面对孤寂,她也不想去面对一个复杂的异性。
好吧,嘟嘟除外。
她低头看了看靠着自己睡过去的小天使,微一笑,低头去亲了亲他那红扑扑的小脸。
或者,在中国大陆,传统上人们会认为,不婚是一件荒唐的事;可在这里,不婚主义,无处不在……
只是父亲实在盼望她能是到一个好人生,却忽略了,伴侣这种东西,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与她,将就,不如单着,女人的生活中不见得非得有个男人才是圆满的,事实上,有太多的婚姻当中,女人是辛苦付出的一个,多一个男人,多的可能是一份操劳,而不是帮助。与其如此,还不如一个人。
寂寞吗?
或者吧!
可人生来就是寂寞的,孤单单来到这世上;生活几十年后,在未来的某一天,当身边的一个个亲人爱人离开后,也会在孤单单的寂寞中走向永恒。
所以,安于享受寂寞,不依靠任何人,学会任何事情自己处理,时间久了,就会发现,有没有男人,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婚姻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不婚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习惯就好。
“请问,你怎么会和我儿子在一起的?”
安雪莉收回手时,轻轻问了一句,看似温柔的眼神,并不若嘟嘟那般天真无邪,而是对着他流露着浓浓的惦量。
“Mun,Uncle秦刚刚给我送玩具过来……我实在想你,就央求Uncle秦把我带了过来……”
小家伙童音脆脆的帮着解释道。
“对……”秦九洲微笑,伸手怜爱的撸了撸孩子的小头:“嘟嘟把了小猴子落在我车上,我上班去顺道给带了过去……”
“而后又顺道把他给我捎带了过来?”
安雪莉浅浅一笑,淡淡瞟着,眼神里带着不信,以及戒备。
她可不像她儿子那样稚嫩,会以为世上有这么多的巧合。
可是她也不想随便臆测别人,但直觉在告诉她,这个男人有点危险,虽然他用他亲切的笑容想让她放松对他的戒心,但他用心不良,她看得出来。
“并不顺路。但我不介意送他一程。”
秦九洲实话实说。
安雪莉眯了一下眼,心下实在猜不透他的心思,所以,语气还是客气的:
“那谢谢了……”
“不客气。”
这时,嘟嘟兴奋的插了一句,令气氛顿时尴尬了:
“妈妈,Uncle秦也是单身,如果您非要找男朋友,不如和Uncle秦啊……我很喜欢Uncle秦……”
安雪莉无语极了:“……”
她瞪着自己这个爱乱点鸳鸯的儿子,轻轻叱了一句:“别瞎胡闹。”
“可是……”
嘟嘟想说这可是Uncle秦自己说的,却被喝断:“乖乖闭嘴,我们回家吃饭了……”
安雪莉用眼神警告起他。
嘟嘟有点小委屈,撇了撇嘴,眼巴巴望起秦九洲。
秦九洲也看出来了,安雪莉对他不感兴趣:因为她说要回家吃饭,连客气也不客气一下,害他根本找不着理由邀请他们共尽午餐。
“既然任务完成了,那我就告辞了。再见……”
为了不致于第一次见面烙下不好的印象,秦九洲冲他们点点头,转身极优雅的离开,虽然心里是这么的不情愿。
“这人是谁?”
梅若水——安雪莉的母亲盯着这个英气的男人走远后,饶有兴趣的问起。
“第一次见面。”
安雪莉淡淡的回答,感觉刚刚那个男人转身离开时那眼神很具有侵略性。
好吧,男性都有这样一种侵略的本能,而女人的本能在告戒她:这个男人似乎是冲她来的。
长相不俗,身上一副行头也不俗,举手投足透着一种成功男士的自信,看上去很绅士,似乎还带着几丝奇奇怪怪的优郁,那双眼,深亮不见底。
梅若水低头看嘟嘟,摸摸小孙孙的脸:“如果是第一次见,嘟嘟怎么对人家这么了解?”
“是Uncle秦自己说的,他没女朋友,我觉得挺合适。”
嘟嘟说的一本正经。
梅若水点点头,笑呵呵附和起来:“好像是挺合适。”
安雪莉翻了一下眼珠子,提醒:“Mun,别闹,刚说好的。您忘了吗?”
梅若水只得叹气。
“走了!”
安雪莉拍拍儿子的那小屁股。
“Mun,你会嫁Uncle荣吗?”
“不会。”
“耶,只要你不嫁Uncle荣,什么事都OK……”
嘟嘟欢喜的冲了出去。
安雪莉微一笑,靠在轮椅上,由着母亲的助理推着往外去。
回家的路上,坐在后座,安雪莉望着窗前,这座城市的繁华尽在眼前,一芳一草,一景一物,渐渐的都变得熟悉起来,而五年前,这个异国他乡,与她完全是陌生的,连妈妈爸爸都是陌生的……
安雪莉这个名字,冠在她头上始于五年前,或者说,它一直存在于那张英国出生证上面。直到那一年,终于有人认回了它,就是她,重新成为了它的主人。
五年前。
当某一天,她从床上醒来,看到的是围在床头边上的英国父亲安德伦,和中国母亲梅若水,对了,她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很帅很阳光的少年……据说那是他们把掌上明珠丢弄之后多年才重新生养的。
从那天起,她成为了这个家的一份子,父母无比的珍爱她,弟弟无比的敬爱她,日子过的很圆满,只是以前发生过什么,她一丁点都不记得了。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曾经,她这么问过家人。
“是警方找到了你。你在一场爆炸中受了伤。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之后,警方通过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找到了我们。”
那么,以前二十几年里,她都干了些什么?是谁养大了她?又在哪里读过书?有没有朋友?有没有爱情?
这些通通成为了空白。
除了年纪摆在那里,她的人生就此一切归零……
哦,对了,她还得面对一双因为爆炸而不能长时间直立行走的双腿……
所幸,她没有气馁,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力,一步步走到了今天,不仅拿到了大学文凭,更拥有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并以那份职业养活了自己,还有两个孩子……
只是,这几年,她从没谈过恋爱。
有人说她是身有残疾,所以害怕恋受,害怕被另一伴瞧不起,害怕婚姻,所以,就不敢涉足其中,总是冷淡的面对任何人的追求。
或者,她的确有这样一种心理。
也是因为,没有人能真正走得进她的心里去,于是,宁可面对孤寂,她也不想去面对一个复杂的异性。
好吧,嘟嘟除外。
她低头看了看靠着自己睡过去的小天使,微一笑,低头去亲了亲他那红扑扑的小脸。
或者,在中国大陆,传统上人们会认为,不婚是一件荒唐的事;可在这里,不婚主义,无处不在……
只是父亲实在盼望她能是到一个好人生,却忽略了,伴侣这种东西,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与她,将就,不如单着,女人的生活中不见得非得有个男人才是圆满的,事实上,有太多的婚姻当中,女人是辛苦付出的一个,多一个男人,多的可能是一份操劳,而不是帮助。与其如此,还不如一个人。
寂寞吗?
或者吧!
可人生来就是寂寞的,孤单单来到这世上;生活几十年后,在未来的某一天,当身边的一个个亲人爱人离开后,也会在孤单单的寂寞中走向永恒。
所以,安于享受寂寞,不依靠任何人,学会任何事情自己处理,时间久了,就会发现,有没有男人,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婚姻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不婚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习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