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13号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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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玛斯这一跳根本未尽全力,它以前就跳得很高,自从跟老茶在荒山野岭中修行了一年,充分掌握了发力的技巧,在力量不变的前提下能跃起更高。
罗杰顿时喜出望外,“我的天哪!你们看到了吗?你们看到了吗?这家伙跳过去了!它真的跳过去了!”
手下们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条狗也太神了,连助跑都不需要,原地起跳居然能跳这么高……
罗杰跑到查尔斯的面前,迫不及待地说道:“查尔斯先生,您看到了吗?这条狗符合您的要求吗?不瞒您说,我跑遍了附近好几个州,连鞋子都磨破了好几双,千辛万苦才找到了这条狗,如果不是您强烈要求,我还真舍不得卖掉它……”
他认为飞玛斯奇货可居,应该可以卖个不错的价格,电影公司的这些老爷们都是人傻钱多,一定要狠狠敲上一笔。
查尔斯没有理睬他,而是径自走到飞玛斯身边,蹲下来以近距离观察它。他再次确认,这条狗跟自家的当家大明星简直像极了,放在一起不用化妆都能以假乱真,是血统极佳的德国牧羊犬。
“它叫什么名字?”他回头问罗杰。
“额……名字……它叫什么名字来着……”罗杰干瞪着眼睛,焦急地向手下使眼色,但手下也不知道这条狗的名字,只能无奈地耸耸肩。
“是啊,你刚才不是说是你找到的这条狗吗?那它的名字你总知道吧?”查尔斯冷视着他。
“这个……这个……”罗杰尴尬地吞咽着唾沫,硬着头皮回答:“它……它叫罗姆,对,它叫罗姆!”
“是么?”查尔斯是从尔虞我诈的大城市里来的,怎么会看不穿罗杰的这点小伎俩,他向飞玛斯说道:“罗姆,你叫罗姆?”
飞玛斯摇头,“我不叫那个名字,我是……我是……”
查尔斯听不懂它的话,但是能看懂它在摇头否定,不由又是一愕。
紧接着,查尔斯的目光落到它的黑色皮质项圈上,有一块闪亮的金属铭牌随着它的摇头而反射着阳光,上面似乎有某种字迹。
“来吧,伙计,让我看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他伸手捏住金属铭牌,仔细辨认。
查尔斯深深皱起眉,金属铭牌上的字是什么?他不认识这种方方正正的奇怪文字,不过旁边的一串阿拉伯数字他倒是认识。
“1323……”他轻声念出这串数字,“这是什么?你的名字吗?你的主人来自哪个国家?为什么会给你用一串数字当名字?”
飞玛斯有口难言,它没办法解释,那一串数字其实是张子安的手机号码,而那几个汉字则是“奇缘宠物店”。
查尔斯见它这次没有摇头,便拍拍它的脑袋站起来,“好吧,那我就叫你13吧,因为这串数字的开头是13,而且你的排名也是13,巧得不能再巧。”
排名?什么排名?
飞玛斯茫然地抬头仰视他。
查尔斯呵呵笑道:“知道我为什么选了你?因为你跟我们公司的当家大明星很像,而且同样拥有出色的运动能力,所以我会把你带回去当给它当替身。为了保证大明星的安全,我们目前已经为它准备了12条替身狗,而你是第13号——当然,我知道13这个数字不怎么吉利,而且今天还恰逢星期五,不过……管他呢,就叫你13吧。”
替身狗?
飞玛斯听到这个词,心脏猛然收缩成一团,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冰冷无比,险些站立不稳!
查尔斯却误解了它,笑道:“是不是很激动、很荣幸?要知道,我们的当家明星是当今文明世界最有名气的狗,能给它当替身是至高无上的荣耀,绝大多数的狗即使求也求也不来呢。”
罗杰搓了搓手,谄笑着说道:“查尔斯先生,咱们现在可以谈谈价格了么?”
查尔斯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看也不看地扔给他,“拿去。”
罗杰手忙脚乱地接住支票,立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笔钱比他盘算的要价还要高,足够还掉自己的赌债了。
“我不要当替身!我不要当替身!”飞玛斯突然狂吼起来。它想逃跑,如果不能从这个可怕的世界逃离,至少要从这里逃离!
然而它刚刚蹿出一步,呯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钻进了它前面的土壤里,掀起一大片泥土。这是一次警告射击,只差不足1英尺就击中了它。
“你这混蛋想跑?”罗杰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手里端着两把左轮枪,其中一支的枪口袅袅冒着青烟。他已经把飞玛斯视为摇钱树,怎么可能任它跑掉?
罗杰拔枪瞄准开枪的速度太快,飞玛斯根本都看不清。面对这两个黑洞洞的枪口,它知道自己是绝对躲不过去的,即使倚仗危机预兆躲过第一枪,剩下的子弹也会接二连三如疾风暴雨般袭来,把它打成筛子。
不管这个心象世界是谁的,都跟老茶那个世界一样无限趋近于现实,在这个世界里死亡的话,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本体会不会也随之死亡呢?它拿不准,不敢冒这个险。
查尔斯叹了口气,“你不要想着逃跑,跟着我去公司当替身狗,总比跟着他这样的人要强得多,至少能填饱肚子。”
罗杰眼珠一转,他已经见识到电影公司的豪爽,简直是挥金如土,如果能跟着混进电影行业就发达了,为什么还要死守着自己的破农场?
“查尔斯先生!查尔斯先生!听我说!我有个提议!”罗杰怕查尔斯急着离开,赶忙说道,“您看这条狗太野,总想逃跑,要不您把我也带走如何?只要有我在,它绝对跑不了!”
“你?”查尔斯怀疑地审视着他,“你能干什么?”
“我能驯狗!”罗杰从后腰里拔出马鞭挥了挥,面露狰狞之色,“诀窍就是抽它们,把它们揍得听话为止。恕我直言,像您这样的体面人当然不能亲手做这种事,会弄脏您洁白的衬衣袖口,交给我这样的乡下人来做就再合适不过。”
查尔斯想了想,觉得可以让他试试,反正没什么损失,“行,明天你带着13,来公司报道。”
飞玛斯这一跳根本未尽全力,它以前就跳得很高,自从跟老茶在荒山野岭中修行了一年,充分掌握了发力的技巧,在力量不变的前提下能跃起更高。
罗杰顿时喜出望外,“我的天哪!你们看到了吗?你们看到了吗?这家伙跳过去了!它真的跳过去了!”
手下们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条狗也太神了,连助跑都不需要,原地起跳居然能跳这么高……
罗杰跑到查尔斯的面前,迫不及待地说道:“查尔斯先生,您看到了吗?这条狗符合您的要求吗?不瞒您说,我跑遍了附近好几个州,连鞋子都磨破了好几双,千辛万苦才找到了这条狗,如果不是您强烈要求,我还真舍不得卖掉它……”
他认为飞玛斯奇货可居,应该可以卖个不错的价格,电影公司的这些老爷们都是人傻钱多,一定要狠狠敲上一笔。
查尔斯没有理睬他,而是径自走到飞玛斯身边,蹲下来以近距离观察它。他再次确认,这条狗跟自家的当家大明星简直像极了,放在一起不用化妆都能以假乱真,是血统极佳的德国牧羊犬。
“它叫什么名字?”他回头问罗杰。
“额……名字……它叫什么名字来着……”罗杰干瞪着眼睛,焦急地向手下使眼色,但手下也不知道这条狗的名字,只能无奈地耸耸肩。
“是啊,你刚才不是说是你找到的这条狗吗?那它的名字你总知道吧?”查尔斯冷视着他。
“这个……这个……”罗杰尴尬地吞咽着唾沫,硬着头皮回答:“它……它叫罗姆,对,它叫罗姆!”
“是么?”查尔斯是从尔虞我诈的大城市里来的,怎么会看不穿罗杰的这点小伎俩,他向飞玛斯说道:“罗姆,你叫罗姆?”
飞玛斯摇头,“我不叫那个名字,我是……我是……”
查尔斯听不懂它的话,但是能看懂它在摇头否定,不由又是一愕。
紧接着,查尔斯的目光落到它的黑色皮质项圈上,有一块闪亮的金属铭牌随着它的摇头而反射着阳光,上面似乎有某种字迹。
“来吧,伙计,让我看看这上面写的是什么。”他伸手捏住金属铭牌,仔细辨认。
查尔斯深深皱起眉,金属铭牌上的字是什么?他不认识这种方方正正的奇怪文字,不过旁边的一串阿拉伯数字他倒是认识。
“1323……”他轻声念出这串数字,“这是什么?你的名字吗?你的主人来自哪个国家?为什么会给你用一串数字当名字?”
飞玛斯有口难言,它没办法解释,那一串数字其实是张子安的手机号码,而那几个汉字则是“奇缘宠物店”。
查尔斯见它这次没有摇头,便拍拍它的脑袋站起来,“好吧,那我就叫你13吧,因为这串数字的开头是13,而且你的排名也是13,巧得不能再巧。”
排名?什么排名?
飞玛斯茫然地抬头仰视他。
查尔斯呵呵笑道:“知道我为什么选了你?因为你跟我们公司的当家大明星很像,而且同样拥有出色的运动能力,所以我会把你带回去当给它当替身。为了保证大明星的安全,我们目前已经为它准备了12条替身狗,而你是第13号——当然,我知道13这个数字不怎么吉利,而且今天还恰逢星期五,不过……管他呢,就叫你13吧。”
替身狗?
飞玛斯听到这个词,心脏猛然收缩成一团,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冰冷无比,险些站立不稳!
查尔斯却误解了它,笑道:“是不是很激动、很荣幸?要知道,我们的当家明星是当今文明世界最有名气的狗,能给它当替身是至高无上的荣耀,绝大多数的狗即使求也求也不来呢。”
罗杰搓了搓手,谄笑着说道:“查尔斯先生,咱们现在可以谈谈价格了么?”
查尔斯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看也不看地扔给他,“拿去。”
罗杰手忙脚乱地接住支票,立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笔钱比他盘算的要价还要高,足够还掉自己的赌债了。
“我不要当替身!我不要当替身!”飞玛斯突然狂吼起来。它想逃跑,如果不能从这个可怕的世界逃离,至少要从这里逃离!
然而它刚刚蹿出一步,呯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钻进了它前面的土壤里,掀起一大片泥土。这是一次警告射击,只差不足1英尺就击中了它。
“你这混蛋想跑?”罗杰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手里端着两把左轮枪,其中一支的枪口袅袅冒着青烟。他已经把飞玛斯视为摇钱树,怎么可能任它跑掉?
罗杰拔枪瞄准开枪的速度太快,飞玛斯根本都看不清。面对这两个黑洞洞的枪口,它知道自己是绝对躲不过去的,即使倚仗危机预兆躲过第一枪,剩下的子弹也会接二连三如疾风暴雨般袭来,把它打成筛子。
不管这个心象世界是谁的,都跟老茶那个世界一样无限趋近于现实,在这个世界里死亡的话,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本体会不会也随之死亡呢?它拿不准,不敢冒这个险。
查尔斯叹了口气,“你不要想着逃跑,跟着我去公司当替身狗,总比跟着他这样的人要强得多,至少能填饱肚子。”
罗杰眼珠一转,他已经见识到电影公司的豪爽,简直是挥金如土,如果能跟着混进电影行业就发达了,为什么还要死守着自己的破农场?
“查尔斯先生!查尔斯先生!听我说!我有个提议!”罗杰怕查尔斯急着离开,赶忙说道,“您看这条狗太野,总想逃跑,要不您把我也带走如何?只要有我在,它绝对跑不了!”
“你?”查尔斯怀疑地审视着他,“你能干什么?”
“我能驯狗!”罗杰从后腰里拔出马鞭挥了挥,面露狰狞之色,“诀窍就是抽它们,把它们揍得听话为止。恕我直言,像您这样的体面人当然不能亲手做这种事,会弄脏您洁白的衬衣袖口,交给我这样的乡下人来做就再合适不过。”
查尔斯想了想,觉得可以让他试试,反正没什么损失,“行,明天你带着13,来公司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