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跟随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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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十、五十……”
林鹰的小弟们不由在旁边默默地记着老大与叶凡二人分别打倒的人数。
他们原本是想上前帮忙的,可是见到二人如此勇猛,好似天神下凡,也只有在一旁欣赏的份。
叶凡、林鹰很快便将克莫拉成员以及龙虎兄弟的人打得落花流水,节节败退,每个人都爆发出横扫千军之势。
当两个人共同打倒敌手的数量恰巧为一百零六人后,赌场内,对方再无站着的人。
所以他们打成了平手。
“叶老弟,我输了。”
林鹰停手笑道。
叶凡同样笑着回应:“林兄何出此言。”
“是啊,鹰爷,你们打倒对方的人数一样啊。”有小弟提出了不解。
“因为我比你年长,无论是大家经验还是练功的年限都占了便宜。”林鹰笑言,“很久没有如此痛快的感觉了。”
“咱俩算是平分秋色了。”叶凡对于孰高孰低,看的并不是特别的重要,他突然问道,“林兄为何会突袭龙虎赌场。”
“因为我看他们不顺眼呗。”林鹰说的倒是轻描淡写。
“凡爷。”
洪兴突然走上前来,单膝跪地,冲着叶凡双手抱拳,“多谢你的救命之恩,你的大恩大德,小弟今生难忘。”
叶凡赶紧搀扶着对方,将其扶了起来:“举手之劳,无需行如此大礼。”
林鹰说道:“叶老弟,洪兴这家伙可是谁都不服的主,没想到今天却会给你下跪,说明他打心里佩服你。”
“林兄说笑了。”
林鹰望着叶凡那张尚未完全成熟的面孔,以及赌场内倒下的密密麻麻的身影,心中由衷地佩服。
如此年纪,功力无边,就算是他,也是敬畏有加。
内心突然有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的目光环顾着八九十名劲装汉子,朗声说道:“众兄弟听令。”
众人闻言,纷纷单膝下跪,双臂抱拳:“鹰爷请讲。”
“我一生漂泊,仿若浮萍,在青阳市的日子并不多,所以我希望将来,你们能跟随我的好兄弟,叶凡。”
林鹰的话如同军令,没人会反抗,所以很多人在愕然片刻过后,纷纷应允下来:“是,从今天起,今生今世,跟随凡爷。”
整齐一致的话语声令林鹰感到很满意。
众人之所以如此爽快地答应下来,一是因为听命于林鹰的原因,二是源于他们对叶凡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在之前的调查中,林鹰的小弟们多多少少对叶凡有一定的了解,夜莺酒吧的老板,林家姐妹的贴身保镖,功力深不可测,在青阳市,虽得罪多位大佬以及公子哥,却依然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这实在是不可思议。
最重要的一点,叶凡同林鹰一样,遇见不平拔刀相助,似乎骨子里与生俱来着侠客之义。
不同的是,林鹰会选择黑吃黑,手段更狠,多会主动出击,而叶凡则是扮猪吃老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吃苦果。
叶凡对于林鹰的这个决定,也是大感意外。
“林兄,你这是……”
“叶老弟,你也看到了,他们都愿死心蹋地地跟随于你,看到此情此景,我甚是欣慰,就算在异地他乡,心中也会少些担忧,我相信,兄弟们在你的领导下,将来都会成长起来。”
作为林鹰最衷心的小弟,洪兴能够理解老大所做的决定,心无牵绊,才能放手一搏,相信鹰爷的天空,将会变得更加广袤无边。
他双手拱拳,向叶凡表示祝贺:“凡爷,久闻大名,拍马屁的话我不会,只想说一句,你在我心目中,跟鹰爷一个地位,上刀山下火海,洪兴我绝不皱眉。”
见如此场面,叶凡甚是心潮澎湃,先是搀扶着洪兴,后是对众人说道:“诸位兄弟,你们都是真正的斗士,快快请起,今天对我,对林兄,对大家都是大喜的日子,所以请随我一同去夜莺酒吧庆祝。”
“好啊!”
众人纷纷起身,欢声雀跃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兴高采烈的神色。
“林兄意下如何。”
“我正有此意。”
随后,大伙共同离开了赌场,在前去夜莺酒吧的途中,叶凡给钱光打去电话。
“钱经理,店内一切正常吧。”
“放心吧,老板,没一个人过来闹事。”
“准备酒菜,我要招待贵宾以及众兄弟,百人规模的。”
“是,我这就去办。”
到了夜莺酒吧,大厅内桌子已经拼凑在一起,桌上摆满了钱光叫人从外面饭店购买来的各种热菜凉菜,数百道之多,可谓是满汉全席、琳琅满目,整个酒吧内都飘荡着诱人的美味佳肴的香味。
至于酒水的话,更是不缺,酒吧里多的是。
白酒、啤酒、洋酒,国内的国外的,各式各样,让人见了眼花缭乱,不知道先从哪一种下口。
起初,有酒吧看场子人员望见黑压压一片人朝这边走来,还以为又有人过来闹事,不由提高了警惕。
后来发现人群中,老板叶凡正大步流星地走着,这才放下心来。
听闻叶凡回来,卓小雅、柳如烟早早站在酒吧门口,翘首以待,待视线内出现那张熟悉的面孔后,不由笑脸相迎,欣喜至极。
叶凡开口道:“我来介绍一下,林兄,这两位是卓小雅、柳如烟。”
“林大哥。”
卓小雅、柳如烟不约而同地很有礼貌地问候着。
林鹰望着两张绝美面容,不由笑道:“叶老弟好福气。”
能拥有卓小雅、柳如烟其中的任何一位,都不枉此生,更何况是同时拥有二人,不知道要羡慕死多少人。
“林兄,嫂子在哪里?”
叶凡觉得,以林鹰的相貌气质以及卓越的武功,身边根本就不会匮乏女人,甚至可以说,多如牛毛都一点不稀奇。
“在未来。”
林鹰微微一笑,言简意赅地表明自己还是单身。
“此话当真。”
“绝无虚言,我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家伙,不会给女人安全感,所以只能单身到底。”
“林兄说笑了。”叶凡突然想到了一个女人,“有一个人,我倒是觉得挺适合你。”
“哦,不妨说来听听。”
“时候未到,过不了多久,我一定会介绍你们认识。”
“我这个人不适合恋爱,会害了对方。”
“等见到对方,或许你就会改变现在起的想法。”
“叶老弟的面子我是一定要给的,好,那我就等着这一天。”
接下来,众人步入酒吧,纷纷入座,开喝起来。
酒过三巡,大家喝的正酣,突然视线内走进来一个白衣男子,身高一米七三左右,身材瘦削。
确切地说,在望见这个神秘来者后,很多人不确定他究竟是男是女。
因为他的肌肤之白皙,更胜女人,宛若白雪,好似鸡蛋白,五官之精致,浑然天成,各个角度望去几乎都完美无缺,令美女见了也不觉心生惭愧,自愧弗如。
白衫下,一双修长纤细的手,柔若无骨,更像是钢琴家的手。
眉如墨染,眸如星辰,唇红齿白,就算是叶凡瞅了数眼,也未能分辨出此人的真正的性别。
不明真相的一些男人,借着酒劲朝此人招了招手:“喂,美女,过来陪我们喝几杯。”
看到来者,林鹰微微一怔,随即笑了:“苏兄,好久不见。”
“想不到林兄跑到青阳市逍遥快活起来了,是不是躲着不敢见我呐。”
姓苏的年轻人,嗓音是个细细的男声。
“啊,居然是个男的。”
很多人闻言,不由唉声叹气连连。
“你们认识?”
叶凡好奇地问道,他强烈地觉得,此人大有来头。
“没错。”林鹰微微侧首,“此人名叫苏晚初,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杀手组织,暗影的首领。”
众人闻言,不禁面色剧变。
暗影,在杀手界,是名副其实的老大,虽然组织的人数仅有一百余人,但每一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顶尖高手,能成为他们的老大,可见身手是多么的可怕。
刚才调侃苏晚初的那个男人,更是吓得冷汗津津,我嘞个去,自己刚刚调戏的人,居然是这么一个牛掰的人物。
黑道之王,杀手之王,可以说,林鹰跟苏晚初的地位是平级的,都站在了巅峰的高度,是各自领域的翘楚与传奇。
只不过没人知晓,为什么一个男人要起着女孩子的名字。
苏晚初,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妹纸。
当然,他的长相跟妹子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不是因为林鹰称其为苏兄,又听闻其开口发出男声,相信大多数人宁愿相信他的男的。
“林兄在说我坏话吗?”
声音在靠近酒吧门口的位置尚未消散,苏晚初便来到了林鹰的面前,幽灵般地飘荡着,令在场的所有的人都面色一变,瞠目结舌。
他们很想知道,叶凡、林鹰、苏晚初之间,哪一个人的移动速度更胜一筹。
叶凡也算是大开眼界,林鹰能在电光火石之间移动数十米已经是够夸张了,这个苏晚初同样可以在眨眼之间从远处无声无息地来到身边,令人匪夷所思。
“十、三十、五十……”
林鹰的小弟们不由在旁边默默地记着老大与叶凡二人分别打倒的人数。
他们原本是想上前帮忙的,可是见到二人如此勇猛,好似天神下凡,也只有在一旁欣赏的份。
叶凡、林鹰很快便将克莫拉成员以及龙虎兄弟的人打得落花流水,节节败退,每个人都爆发出横扫千军之势。
当两个人共同打倒敌手的数量恰巧为一百零六人后,赌场内,对方再无站着的人。
所以他们打成了平手。
“叶老弟,我输了。”
林鹰停手笑道。
叶凡同样笑着回应:“林兄何出此言。”
“是啊,鹰爷,你们打倒对方的人数一样啊。”有小弟提出了不解。
“因为我比你年长,无论是大家经验还是练功的年限都占了便宜。”林鹰笑言,“很久没有如此痛快的感觉了。”
“咱俩算是平分秋色了。”叶凡对于孰高孰低,看的并不是特别的重要,他突然问道,“林兄为何会突袭龙虎赌场。”
“因为我看他们不顺眼呗。”林鹰说的倒是轻描淡写。
“凡爷。”
洪兴突然走上前来,单膝跪地,冲着叶凡双手抱拳,“多谢你的救命之恩,你的大恩大德,小弟今生难忘。”
叶凡赶紧搀扶着对方,将其扶了起来:“举手之劳,无需行如此大礼。”
林鹰说道:“叶老弟,洪兴这家伙可是谁都不服的主,没想到今天却会给你下跪,说明他打心里佩服你。”
“林兄说笑了。”
林鹰望着叶凡那张尚未完全成熟的面孔,以及赌场内倒下的密密麻麻的身影,心中由衷地佩服。
如此年纪,功力无边,就算是他,也是敬畏有加。
内心突然有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的目光环顾着八九十名劲装汉子,朗声说道:“众兄弟听令。”
众人闻言,纷纷单膝下跪,双臂抱拳:“鹰爷请讲。”
“我一生漂泊,仿若浮萍,在青阳市的日子并不多,所以我希望将来,你们能跟随我的好兄弟,叶凡。”
林鹰的话如同军令,没人会反抗,所以很多人在愕然片刻过后,纷纷应允下来:“是,从今天起,今生今世,跟随凡爷。”
整齐一致的话语声令林鹰感到很满意。
众人之所以如此爽快地答应下来,一是因为听命于林鹰的原因,二是源于他们对叶凡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在之前的调查中,林鹰的小弟们多多少少对叶凡有一定的了解,夜莺酒吧的老板,林家姐妹的贴身保镖,功力深不可测,在青阳市,虽得罪多位大佬以及公子哥,却依然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这实在是不可思议。
最重要的一点,叶凡同林鹰一样,遇见不平拔刀相助,似乎骨子里与生俱来着侠客之义。
不同的是,林鹰会选择黑吃黑,手段更狠,多会主动出击,而叶凡则是扮猪吃老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吃苦果。
叶凡对于林鹰的这个决定,也是大感意外。
“林兄,你这是……”
“叶老弟,你也看到了,他们都愿死心蹋地地跟随于你,看到此情此景,我甚是欣慰,就算在异地他乡,心中也会少些担忧,我相信,兄弟们在你的领导下,将来都会成长起来。”
作为林鹰最衷心的小弟,洪兴能够理解老大所做的决定,心无牵绊,才能放手一搏,相信鹰爷的天空,将会变得更加广袤无边。
他双手拱拳,向叶凡表示祝贺:“凡爷,久闻大名,拍马屁的话我不会,只想说一句,你在我心目中,跟鹰爷一个地位,上刀山下火海,洪兴我绝不皱眉。”
见如此场面,叶凡甚是心潮澎湃,先是搀扶着洪兴,后是对众人说道:“诸位兄弟,你们都是真正的斗士,快快请起,今天对我,对林兄,对大家都是大喜的日子,所以请随我一同去夜莺酒吧庆祝。”
“好啊!”
众人纷纷起身,欢声雀跃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兴高采烈的神色。
“林兄意下如何。”
“我正有此意。”
随后,大伙共同离开了赌场,在前去夜莺酒吧的途中,叶凡给钱光打去电话。
“钱经理,店内一切正常吧。”
“放心吧,老板,没一个人过来闹事。”
“准备酒菜,我要招待贵宾以及众兄弟,百人规模的。”
“是,我这就去办。”
到了夜莺酒吧,大厅内桌子已经拼凑在一起,桌上摆满了钱光叫人从外面饭店购买来的各种热菜凉菜,数百道之多,可谓是满汉全席、琳琅满目,整个酒吧内都飘荡着诱人的美味佳肴的香味。
至于酒水的话,更是不缺,酒吧里多的是。
白酒、啤酒、洋酒,国内的国外的,各式各样,让人见了眼花缭乱,不知道先从哪一种下口。
起初,有酒吧看场子人员望见黑压压一片人朝这边走来,还以为又有人过来闹事,不由提高了警惕。
后来发现人群中,老板叶凡正大步流星地走着,这才放下心来。
听闻叶凡回来,卓小雅、柳如烟早早站在酒吧门口,翘首以待,待视线内出现那张熟悉的面孔后,不由笑脸相迎,欣喜至极。
叶凡开口道:“我来介绍一下,林兄,这两位是卓小雅、柳如烟。”
“林大哥。”
卓小雅、柳如烟不约而同地很有礼貌地问候着。
林鹰望着两张绝美面容,不由笑道:“叶老弟好福气。”
能拥有卓小雅、柳如烟其中的任何一位,都不枉此生,更何况是同时拥有二人,不知道要羡慕死多少人。
“林兄,嫂子在哪里?”
叶凡觉得,以林鹰的相貌气质以及卓越的武功,身边根本就不会匮乏女人,甚至可以说,多如牛毛都一点不稀奇。
“在未来。”
林鹰微微一笑,言简意赅地表明自己还是单身。
“此话当真。”
“绝无虚言,我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家伙,不会给女人安全感,所以只能单身到底。”
“林兄说笑了。”叶凡突然想到了一个女人,“有一个人,我倒是觉得挺适合你。”
“哦,不妨说来听听。”
“时候未到,过不了多久,我一定会介绍你们认识。”
“我这个人不适合恋爱,会害了对方。”
“等见到对方,或许你就会改变现在起的想法。”
“叶老弟的面子我是一定要给的,好,那我就等着这一天。”
接下来,众人步入酒吧,纷纷入座,开喝起来。
酒过三巡,大家喝的正酣,突然视线内走进来一个白衣男子,身高一米七三左右,身材瘦削。
确切地说,在望见这个神秘来者后,很多人不确定他究竟是男是女。
因为他的肌肤之白皙,更胜女人,宛若白雪,好似鸡蛋白,五官之精致,浑然天成,各个角度望去几乎都完美无缺,令美女见了也不觉心生惭愧,自愧弗如。
白衫下,一双修长纤细的手,柔若无骨,更像是钢琴家的手。
眉如墨染,眸如星辰,唇红齿白,就算是叶凡瞅了数眼,也未能分辨出此人的真正的性别。
不明真相的一些男人,借着酒劲朝此人招了招手:“喂,美女,过来陪我们喝几杯。”
看到来者,林鹰微微一怔,随即笑了:“苏兄,好久不见。”
“想不到林兄跑到青阳市逍遥快活起来了,是不是躲着不敢见我呐。”
姓苏的年轻人,嗓音是个细细的男声。
“啊,居然是个男的。”
很多人闻言,不由唉声叹气连连。
“你们认识?”
叶凡好奇地问道,他强烈地觉得,此人大有来头。
“没错。”林鹰微微侧首,“此人名叫苏晚初,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杀手组织,暗影的首领。”
众人闻言,不禁面色剧变。
暗影,在杀手界,是名副其实的老大,虽然组织的人数仅有一百余人,但每一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顶尖高手,能成为他们的老大,可见身手是多么的可怕。
刚才调侃苏晚初的那个男人,更是吓得冷汗津津,我嘞个去,自己刚刚调戏的人,居然是这么一个牛掰的人物。
黑道之王,杀手之王,可以说,林鹰跟苏晚初的地位是平级的,都站在了巅峰的高度,是各自领域的翘楚与传奇。
只不过没人知晓,为什么一个男人要起着女孩子的名字。
苏晚初,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妹纸。
当然,他的长相跟妹子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不是因为林鹰称其为苏兄,又听闻其开口发出男声,相信大多数人宁愿相信他的男的。
“林兄在说我坏话吗?”
声音在靠近酒吧门口的位置尚未消散,苏晚初便来到了林鹰的面前,幽灵般地飘荡着,令在场的所有的人都面色一变,瞠目结舌。
他们很想知道,叶凡、林鹰、苏晚初之间,哪一个人的移动速度更胜一筹。
叶凡也算是大开眼界,林鹰能在电光火石之间移动数十米已经是够夸张了,这个苏晚初同样可以在眨眼之间从远处无声无息地来到身边,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