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47章 给乡村篮球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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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回来第一顿晚饭是在三伯家吃的,正好应了我的心意。
我一直觉得三伯和三娘的做饭手艺是几家子里最赞的,而且我很烦气嗷嗷叫的家狗,尤其是不栓链子的。好吧,我都怕的打软腿了,但三伯家没有狗。
饭前猛然觉得酒桌上只喝茶叶水有点潦草,于是我叫上哥哥们去买饮料。
哎呦我嘞个天,这一路,买水难,难于上青天。泥不是泥,雪不是雪,路也就没有了路的样子,前人铺砖垫瓦,还没等后人通行,不是没了顶,就是又结了冰。我们小心的穿行,又得时不时狂放的迈上一大步,好歹来到了村儿里的主街,也就是有供销社和另外两个小卖部的地方。
走进小卖部甲,我扫视了一眼,发现日常吃用很全活。
“阿姨,有可乐或者雪碧吗?”
“什么东西?没有。”
“呃,那有什么饮料呢?”
“葡萄汁。”
“来两大瓶。”
阿姨俯身拎起两瓶传说中的葡萄汁递给了我,我的心情有点复杂,但还是咬咬牙交了钱。
好吧,我读书少,真没见过这种造型的葡萄汁。我以为包装应该是那样的,但这货却像复制粘贴了瓶装醋,近亲吗?还有,为什么瓶盖和桔味汽水的一样啊,不是应该用拧的吗?再说标签,简直就是抹上浆糊随意呼上了一张小纸片,歪了不少好吗。
哥哥们看出了我的纠结和不悦,便赶忙上前表示这生化药水真挺好喝的,算是菜肴之选配佳品。既然经过验证不会导致生化危机,那就这样吧。人总不能在现有条件之上要求什么,譬如现在,有饮料喝就不错了。
晚饭吃的很带劲,好像我回老家吃饭一直都很带劲。最直观的感受是,这有城市里觅不到的气氛,也是城市里做不出的味道,而且每每看到爹喜上眉梢,听他们诉说30年前的故事,似乎遥远的村头巷里、良田池边一时间重叠在了我们的时空,他们很年轻,在奔跑,管他贫瘠,放肆欢笑。
说到美食,首推芫荽炒肉丝,这是每年回老家都有福品尝的一道菜。
芫荽,就是香菜,之所以白话这么简约的菜品原因有二:一来香菜我们一般作辅料使用,譬如羊汤撒点香菜,辣炒花蛤撒点香菜;二来很少吃如此大只的香菜,体型堪比山芹,但口感比山芹清脆。
姜末葱花辣椒丝热油暴锅,半碗鲜肉丝翻炒后加少量酱油,八成熟后切好的芫荽段奔放的倒入,大火加把劲儿,不一会儿香味扑鼻,冒着腾腾热气装盘上桌,开动吧。顺便说一句,饮料的口感也超了预期,很柔很酸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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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车子开上石桥时,我正撑着脑袋瞅向窗外,在下巴猛然震颤的瞬间,我瞄到了村口小学对面的黄土地,接下来的一秒,我眼在放光心在蹦跳——那不是一片简单的黄土地,因为有了一对篮架,那成了乡村篮球的热土,土在扬,球在飞,好不热闹。于是我当即做出一个决定,明儿无论如何来打场球。
明儿成了今儿,现在我正在去往球场的路上。和大姑家的二哥一路侃大山,时不时瞅准平而不湿的路面拍下球,这种感觉很惊喜。不多会儿,我们踏上了石桥,左前方便是村头的篮球热土,我的心跳很自觉的加起速来,就像远方的侠客相逢了当地的武士,出招是礼节,获胜是追求。
我跟二哥说就那个篮儿吧,人少,打的看着还挺唬人。二哥说哪个都行,你说从哪儿打咱就从哪儿打。
“加吗?”
“加。”
我随口蹦出了立夏那边儿的球语,没想到天下球语略同啊,竟不受方言的影响。我们赶紧脱下外套堆在一堆衣服上,抖抖手腕转转头轻装上场。
打起来,愈发觉得这帮哥们是有实力的,不得不为我从昨夜到今儿上场前心怀的傲慢与偏见抱歉。
起初觉得,乡下篮球首当其冲的元素是无节制的奔放,比如动作大还不标准,打起来毫无章法。但真打起来,发现人家的水平根本没有矮你一头,变向、转身、跳投、封盖全活儿,时不时一记渗透力极强的击地传球直捣篮下,让你不自觉“好球”俩字脱口。
和我对位的小哥儿是对面的箭头人物,从壮硕的体格和蓄下的小胡子判断,貌似大我不止两岁,黄色条绒上衣灰色休闲裤外加白色旅游鞋,老实说怎么看也不是打球的行头,但这小哥儿进攻很犀利,变向转身加后仰算是招牌动作,命中率也过了四成。
第二次单吃我时我下盘还未扎稳,直接被这家伙的提速转身顶了个趔趄,很没面子。目送他跳起投篮时,我不经意发现了他背后的亮点——阿迪拔丝,我没打错字,就是拔丝,他上衣的logo。怎样的智慧竟让阿迪在这片热土成了专注拔丝的厨子,好吧,我要一份拔丝地瓜。
时间飞的很快,转眼已到饭点儿,我和二哥都已大汗淋漓,但每每打完十一球,总有人提议再来一局,那就再来一局吧。终于,拿球来的人放出了球场上最任性的必杀技——把球给我,我要回家。
一个很带劲的上午,见识了老家球友不俗的实力,也结识了一班不错的朋友。
105
在老家打球的经历再次印证了一件事儿,判断别人,你得有站得住脚的依据,否则你的结论往往是草率和失败的。
之所以说再次,还得倒带到小学那会儿。那年杯赛,其实同组对手的实力我们根本不了解,只不过之前三场热身赛我们赢遍了周边儿的兄弟小学,全队上下的信心就燃爆了,像是青铜圣斗士瞬间触碰到第七感一样兴奋不已,觉得无论什么对手都不是事儿,赢球肯定没问题。
某某路小学,估计和我们一样,大门朝着路,平房一溜溜……
某某庙小学,哈哈,少林篮球的节奏吗……
看吧,狂的根本没道理嘛。猜些有的没的,跟篮球没一毛钱的关系,却觉得吃定了人家,一通傻乐觉说是抽到上上签,其实真正的笑话是自己。
猛然发现,两年哗哗流过,自己却没有长大,至少长得还不够大,还是会犯小学生的错误。
忘了谁说的——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儿,也别把自己不当回事儿。其实我们很少不把自己当回事儿,祖国花草嘛,难免觉得自己是更好的植被。但确是很容易蛮横过了火,譬如城市少年主观上对乡村的解读,刨去新鲜、乡情和关怀的成分,我们多半会觉得乡村和城市有这样那样的差距,很多是现状,不过你也不能头发甩甩觉得自己高人一截,就像这次打球,自以为接受过更专业训练的我根本没啥绝对优势,上来就是一个趔趄。
或许,我们生活中真该少一些自以为的“是”,而多一些谦逊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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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回来第一顿晚饭是在三伯家吃的,正好应了我的心意。
我一直觉得三伯和三娘的做饭手艺是几家子里最赞的,而且我很烦气嗷嗷叫的家狗,尤其是不栓链子的。好吧,我都怕的打软腿了,但三伯家没有狗。
饭前猛然觉得酒桌上只喝茶叶水有点潦草,于是我叫上哥哥们去买饮料。
哎呦我嘞个天,这一路,买水难,难于上青天。泥不是泥,雪不是雪,路也就没有了路的样子,前人铺砖垫瓦,还没等后人通行,不是没了顶,就是又结了冰。我们小心的穿行,又得时不时狂放的迈上一大步,好歹来到了村儿里的主街,也就是有供销社和另外两个小卖部的地方。
走进小卖部甲,我扫视了一眼,发现日常吃用很全活。
“阿姨,有可乐或者雪碧吗?”
“什么东西?没有。”
“呃,那有什么饮料呢?”
“葡萄汁。”
“来两大瓶。”
阿姨俯身拎起两瓶传说中的葡萄汁递给了我,我的心情有点复杂,但还是咬咬牙交了钱。
好吧,我读书少,真没见过这种造型的葡萄汁。我以为包装应该是那样的,但这货却像复制粘贴了瓶装醋,近亲吗?还有,为什么瓶盖和桔味汽水的一样啊,不是应该用拧的吗?再说标签,简直就是抹上浆糊随意呼上了一张小纸片,歪了不少好吗。
哥哥们看出了我的纠结和不悦,便赶忙上前表示这生化药水真挺好喝的,算是菜肴之选配佳品。既然经过验证不会导致生化危机,那就这样吧。人总不能在现有条件之上要求什么,譬如现在,有饮料喝就不错了。
晚饭吃的很带劲,好像我回老家吃饭一直都很带劲。最直观的感受是,这有城市里觅不到的气氛,也是城市里做不出的味道,而且每每看到爹喜上眉梢,听他们诉说30年前的故事,似乎遥远的村头巷里、良田池边一时间重叠在了我们的时空,他们很年轻,在奔跑,管他贫瘠,放肆欢笑。
说到美食,首推芫荽炒肉丝,这是每年回老家都有福品尝的一道菜。
芫荽,就是香菜,之所以白话这么简约的菜品原因有二:一来香菜我们一般作辅料使用,譬如羊汤撒点香菜,辣炒花蛤撒点香菜;二来很少吃如此大只的香菜,体型堪比山芹,但口感比山芹清脆。
姜末葱花辣椒丝热油暴锅,半碗鲜肉丝翻炒后加少量酱油,八成熟后切好的芫荽段奔放的倒入,大火加把劲儿,不一会儿香味扑鼻,冒着腾腾热气装盘上桌,开动吧。顺便说一句,饮料的口感也超了预期,很柔很酸很爽。
104
昨儿车子开上石桥时,我正撑着脑袋瞅向窗外,在下巴猛然震颤的瞬间,我瞄到了村口小学对面的黄土地,接下来的一秒,我眼在放光心在蹦跳——那不是一片简单的黄土地,因为有了一对篮架,那成了乡村篮球的热土,土在扬,球在飞,好不热闹。于是我当即做出一个决定,明儿无论如何来打场球。
明儿成了今儿,现在我正在去往球场的路上。和大姑家的二哥一路侃大山,时不时瞅准平而不湿的路面拍下球,这种感觉很惊喜。不多会儿,我们踏上了石桥,左前方便是村头的篮球热土,我的心跳很自觉的加起速来,就像远方的侠客相逢了当地的武士,出招是礼节,获胜是追求。
我跟二哥说就那个篮儿吧,人少,打的看着还挺唬人。二哥说哪个都行,你说从哪儿打咱就从哪儿打。
“加吗?”
“加。”
我随口蹦出了立夏那边儿的球语,没想到天下球语略同啊,竟不受方言的影响。我们赶紧脱下外套堆在一堆衣服上,抖抖手腕转转头轻装上场。
打起来,愈发觉得这帮哥们是有实力的,不得不为我从昨夜到今儿上场前心怀的傲慢与偏见抱歉。
起初觉得,乡下篮球首当其冲的元素是无节制的奔放,比如动作大还不标准,打起来毫无章法。但真打起来,发现人家的水平根本没有矮你一头,变向、转身、跳投、封盖全活儿,时不时一记渗透力极强的击地传球直捣篮下,让你不自觉“好球”俩字脱口。
和我对位的小哥儿是对面的箭头人物,从壮硕的体格和蓄下的小胡子判断,貌似大我不止两岁,黄色条绒上衣灰色休闲裤外加白色旅游鞋,老实说怎么看也不是打球的行头,但这小哥儿进攻很犀利,变向转身加后仰算是招牌动作,命中率也过了四成。
第二次单吃我时我下盘还未扎稳,直接被这家伙的提速转身顶了个趔趄,很没面子。目送他跳起投篮时,我不经意发现了他背后的亮点——阿迪拔丝,我没打错字,就是拔丝,他上衣的logo。怎样的智慧竟让阿迪在这片热土成了专注拔丝的厨子,好吧,我要一份拔丝地瓜。
时间飞的很快,转眼已到饭点儿,我和二哥都已大汗淋漓,但每每打完十一球,总有人提议再来一局,那就再来一局吧。终于,拿球来的人放出了球场上最任性的必杀技——把球给我,我要回家。
一个很带劲的上午,见识了老家球友不俗的实力,也结识了一班不错的朋友。
105
在老家打球的经历再次印证了一件事儿,判断别人,你得有站得住脚的依据,否则你的结论往往是草率和失败的。
之所以说再次,还得倒带到小学那会儿。那年杯赛,其实同组对手的实力我们根本不了解,只不过之前三场热身赛我们赢遍了周边儿的兄弟小学,全队上下的信心就燃爆了,像是青铜圣斗士瞬间触碰到第七感一样兴奋不已,觉得无论什么对手都不是事儿,赢球肯定没问题。
某某路小学,估计和我们一样,大门朝着路,平房一溜溜……
某某庙小学,哈哈,少林篮球的节奏吗……
看吧,狂的根本没道理嘛。猜些有的没的,跟篮球没一毛钱的关系,却觉得吃定了人家,一通傻乐觉说是抽到上上签,其实真正的笑话是自己。
猛然发现,两年哗哗流过,自己却没有长大,至少长得还不够大,还是会犯小学生的错误。
忘了谁说的——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儿,也别把自己不当回事儿。其实我们很少不把自己当回事儿,祖国花草嘛,难免觉得自己是更好的植被。但确是很容易蛮横过了火,譬如城市少年主观上对乡村的解读,刨去新鲜、乡情和关怀的成分,我们多半会觉得乡村和城市有这样那样的差距,很多是现状,不过你也不能头发甩甩觉得自己高人一截,就像这次打球,自以为接受过更专业训练的我根本没啥绝对优势,上来就是一个趔趄。
或许,我们生活中真该少一些自以为的“是”,而多一些谦逊的“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