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谁告诉你造玻璃就能发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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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提出的那种募兵方式,李素乍一听,脑中就恍惚浮现起中学历史课本上黑奴贩子的罪行:
“他们嫌直接买自由民太贵,所以挑唆非洲当地部落酋长打仗、从战胜的酋长手中廉价购买战俘。如果直接买部民,一匹矮种马只能换五个;但如果买积压的战俘,就能换二十五个”。
简直是异曲同工之妙啊。
只是这种策略,有点不太符合鲁肃的年龄,连李素这样的老阴哔,都觉得脊梁骨微微凉飕飕的。
他轻咳了一声,若无其事地问:“贤弟倒是好见识,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
鲁肃轻松一笑:“死读书不如多出去走走,我出身草莽,无缘拜访名师,但这也有好处,我能比其他被名师束缚的人多些见识、自由自在游离四方。
伯雅兄莫欺我年少,好歹也把徐州各郡跑遍了,在下邳、广陵也多有结交游学友人。其中几个年长我数岁,也颇有才学,他们或居于巢湖,或居于精湖、山阳池一代,当地都有丹阳兵豪帅把持地方。我与他们交游,才探知其中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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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这才放心:原来鲁肃并不是16岁就智商那么妖孽阴险,自己想出挑唆战争收买战俘这种诡计。而是当地的丹阳豪帅早已这么干好多年了,鲁肃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耳濡目染学来的这些市井智慧。
“人性之逐利,真乃天性使然。没想到那些山越酋长,不识文字大义,也能自行总结出经商贩人之道,让自己的利润最大化。”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李素也是不禁感慨。
学习和阴谋,并不一定要靠圣人之学。
对钱的本能追求,才是人类不断琢磨进步的最大原动力。哪怕是蛮族,也会为了多赚钱而疯狂动脑。
捋顺了思路之后,李素当即表态:“既如此,明日我等先去麋子仲处募集些钱财,这几日还有劳贤弟帮忙先多打探些各路丹阳豪帅的消息、以及他们之间的恩怨近况。
到时若能让募兵更为顺利,我定然说服毋丘都尉表奏贤弟功劳,好让贤弟北上幽州之后,立刻便得到官职任命。”
“敢不从命。”
一行人随后就在鲁肃家的庄园里喝酒谈心,鲁肃吩咐庄客杀了几只鸡鸭和兔子,与三人下酒。
因南方羊少,又宰了一口猪,给随行来的二十名亲兵分食。
彻夜长谈之后,李素对鲁肃的才能认知,也更深了一层。
鲁肃这人吧,未来确实有长者之风的潜力,但他的长者之风不是因为演义上描绘的那样忠厚,而是一种“我知道怎么算计,但我也知道什么情况下开诚布公对双方的交易效率都最大化”。
换句话说,鲁肃是有阴的本事的,他不阴不是他智商做不到,而是他不想。
深谈之后,李素在对方看到的最深刻印象,就简化为四个字:实用主义。
出身土豪,没有门望的包袱,鲁肃这人实用主义的程度,跟关羽有得一拼。
也难怪这样一个长者之风的人,历史上会最早大大咧咧对孙权说出“汉室不可复兴”。换个稍微形式主义一点、讲究风度矜持的,谁敢说这么惊世骇俗的大实话啊。
不过幸好,李素也是个非常实用主义的人,他对外诈称是学韩非出身,相比于汉朝人而言不知要实用多少,是典型的“不可为务虚名而处实祸”。
所以聊着聊着鲁肃也觉得颇为惊喜,简直遇到了知己,当晚非要拉着他抵足而眠聊个通宵。
……
在鲁家庄住了一夜,第二天李素一行人再次快马加鞭,先去朐县勾搭糜竺募捐。
因为去糜竺家最后这一路治安很好,而且回程的时候还要路过曲阳,所以李素倒是没带全部亲兵。
他只带了一半人,可以一人双马,稍微蓄养一下马力。剩下的十个亲兵,正好协助鲁肃,万一鲁肃这几天打探丹阳豪帅的恩怨情报时需要保镖,就让这些人帮忙打杂。
曲阳与朐县相邻,也就六七十里地,一人双马仅仅跑了一上午就到了。
不过到了之后的求见却不太顺利——还是那句话,汉朝人见客,都是提前三天预约才叫“请/拜”,临时来都是很不礼貌的。
糜竺作为徐州首富,要见他的人太多了,所以时时刻刻都是三天预约期排满的。除非是本州的知名官员来访,才能插队。
李素一行通报了身份、来意之后,糜家的管事见他们是官身,尽管是偏远外州的,倒也不敢失礼。
不管见不见,先安排他们客房和女婢,好吃好喝招待着住下。
安顿好之后,管事才诚恳地说:“并非不见各位贵客,而是今日家主确实不在本县,前两日去郡中与一些官场友人相聚,约好后日方回。
所有要见家主的客人,最快也排到了后天呢,实在插不进去。若是真有急事,二爷能处置的话,明日先安排列位贵客见二爷。”
李素听糜家管事提到“二爷”,还愣了一下,随即才反应过来是糜芳,李素思索再三,还是决定宁可多等一天吧。
虽然现在的糜芳还没什么劣迹,但总觉得关羽和糜芳会相性不合不对付,还是先别见了。
“那我们还是多等等吧。”
跟毋丘毅商量好的到广陵会合的期限是5月初5,今天才4月22,还等得起。之前路上紧赶慢赶,不就是为了见有钱人的时候多留出点余量么。
人家也不是故意不见,是真不在,没办法的。
糜家管事看这两个官员还挺客气,愈发不敢怠慢,都把府中上好的陈设、用具,拿来招待客人,供客人起居使用。
李素安然在糜家住了一晚,没碰糜家派来伺候贵客的女婢。
只是第二天一早起来,接受了女婢的伺候,帮他洗头、重新扎头发戴冠。
没办法,来到这个时代几个月了,李素别的生活卫生都能自理,就是嫌弄头发真麻烦。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时代又不能剃头,其实李素已经偷偷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稍微剪短了至少一半的发量,但外面看起来还是盘着头发的。一个大男人上辈子又没留过长头发,别提多难受了。
到了有钱的大户人家打秋风,当然要天天洗头了,好好止止痒。
不过,就在他一大早洗完头之后,婢女给他扎发戴冠、问他是否满意时,李素瞬间就懵逼了。
因为他看到婢女拿的是一面还算清晰的银镜。
“卧槽!穿越小说第一常识,不就是古代没玻璃,只有模糊的金属镜么?为什么这个镜子看起来貌似也凑合?”
李素因为明知道自己这辈子肯定是鼓捣不出烧玻璃的工业能力,所以穿越之初就把镜子的事儿抛在脑后了。
但看起来,貌似镜子对玻璃的刚需程度,并没有那些穿越小说说得那么严重……
鲁肃提出的那种募兵方式,李素乍一听,脑中就恍惚浮现起中学历史课本上黑奴贩子的罪行:
“他们嫌直接买自由民太贵,所以挑唆非洲当地部落酋长打仗、从战胜的酋长手中廉价购买战俘。如果直接买部民,一匹矮种马只能换五个;但如果买积压的战俘,就能换二十五个”。
简直是异曲同工之妙啊。
只是这种策略,有点不太符合鲁肃的年龄,连李素这样的老阴哔,都觉得脊梁骨微微凉飕飕的。
他轻咳了一声,若无其事地问:“贤弟倒是好见识,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
鲁肃轻松一笑:“死读书不如多出去走走,我出身草莽,无缘拜访名师,但这也有好处,我能比其他被名师束缚的人多些见识、自由自在游离四方。
伯雅兄莫欺我年少,好歹也把徐州各郡跑遍了,在下邳、广陵也多有结交游学友人。其中几个年长我数岁,也颇有才学,他们或居于巢湖,或居于精湖、山阳池一代,当地都有丹阳兵豪帅把持地方。我与他们交游,才探知其中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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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这才放心:原来鲁肃并不是16岁就智商那么妖孽阴险,自己想出挑唆战争收买战俘这种诡计。而是当地的丹阳豪帅早已这么干好多年了,鲁肃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耳濡目染学来的这些市井智慧。
“人性之逐利,真乃天性使然。没想到那些山越酋长,不识文字大义,也能自行总结出经商贩人之道,让自己的利润最大化。”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李素也是不禁感慨。
学习和阴谋,并不一定要靠圣人之学。
对钱的本能追求,才是人类不断琢磨进步的最大原动力。哪怕是蛮族,也会为了多赚钱而疯狂动脑。
捋顺了思路之后,李素当即表态:“既如此,明日我等先去麋子仲处募集些钱财,这几日还有劳贤弟帮忙先多打探些各路丹阳豪帅的消息、以及他们之间的恩怨近况。
到时若能让募兵更为顺利,我定然说服毋丘都尉表奏贤弟功劳,好让贤弟北上幽州之后,立刻便得到官职任命。”
“敢不从命。”
一行人随后就在鲁肃家的庄园里喝酒谈心,鲁肃吩咐庄客杀了几只鸡鸭和兔子,与三人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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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夜长谈之后,李素对鲁肃的才能认知,也更深了一层。
鲁肃这人吧,未来确实有长者之风的潜力,但他的长者之风不是因为演义上描绘的那样忠厚,而是一种“我知道怎么算计,但我也知道什么情况下开诚布公对双方的交易效率都最大化”。
换句话说,鲁肃是有阴的本事的,他不阴不是他智商做不到,而是他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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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土豪,没有门望的包袱,鲁肃这人实用主义的程度,跟关羽有得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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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幸好,李素也是个非常实用主义的人,他对外诈称是学韩非出身,相比于汉朝人而言不知要实用多少,是典型的“不可为务虚名而处实祸”。
所以聊着聊着鲁肃也觉得颇为惊喜,简直遇到了知己,当晚非要拉着他抵足而眠聊个通宵。
……
在鲁家庄住了一夜,第二天李素一行人再次快马加鞭,先去朐县勾搭糜竺募捐。
因为去糜竺家最后这一路治安很好,而且回程的时候还要路过曲阳,所以李素倒是没带全部亲兵。
他只带了一半人,可以一人双马,稍微蓄养一下马力。剩下的十个亲兵,正好协助鲁肃,万一鲁肃这几天打探丹阳豪帅的恩怨情报时需要保镖,就让这些人帮忙打杂。
曲阳与朐县相邻,也就六七十里地,一人双马仅仅跑了一上午就到了。
不过到了之后的求见却不太顺利——还是那句话,汉朝人见客,都是提前三天预约才叫“请/拜”,临时来都是很不礼貌的。
糜竺作为徐州首富,要见他的人太多了,所以时时刻刻都是三天预约期排满的。除非是本州的知名官员来访,才能插队。
李素一行通报了身份、来意之后,糜家的管事见他们是官身,尽管是偏远外州的,倒也不敢失礼。
不管见不见,先安排他们客房和女婢,好吃好喝招待着住下。
安顿好之后,管事才诚恳地说:“并非不见各位贵客,而是今日家主确实不在本县,前两日去郡中与一些官场友人相聚,约好后日方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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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听糜家管事提到“二爷”,还愣了一下,随即才反应过来是糜芳,李素思索再三,还是决定宁可多等一天吧。
虽然现在的糜芳还没什么劣迹,但总觉得关羽和糜芳会相性不合不对付,还是先别见了。
“那我们还是多等等吧。”
跟毋丘毅商量好的到广陵会合的期限是5月初5,今天才4月22,还等得起。之前路上紧赶慢赶,不就是为了见有钱人的时候多留出点余量么。
人家也不是故意不见,是真不在,没办法的。
糜家管事看这两个官员还挺客气,愈发不敢怠慢,都把府中上好的陈设、用具,拿来招待客人,供客人起居使用。
李素安然在糜家住了一晚,没碰糜家派来伺候贵客的女婢。
只是第二天一早起来,接受了女婢的伺候,帮他洗头、重新扎头发戴冠。
没办法,来到这个时代几个月了,李素别的生活卫生都能自理,就是嫌弄头发真麻烦。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时代又不能剃头,其实李素已经偷偷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稍微剪短了至少一半的发量,但外面看起来还是盘着头发的。一个大男人上辈子又没留过长头发,别提多难受了。
到了有钱的大户人家打秋风,当然要天天洗头了,好好止止痒。
不过,就在他一大早洗完头之后,婢女给他扎发戴冠、问他是否满意时,李素瞬间就懵逼了。
因为他看到婢女拿的是一面还算清晰的银镜。
“卧槽!穿越小说第一常识,不就是古代没玻璃,只有模糊的金属镜么?为什么这个镜子看起来貌似也凑合?”
李素因为明知道自己这辈子肯定是鼓捣不出烧玻璃的工业能力,所以穿越之初就把镜子的事儿抛在脑后了。
但看起来,貌似镜子对玻璃的刚需程度,并没有那些穿越小说说得那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