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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气运之光

作者:西瓜吃葡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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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征经过前院,告诉刘婶不用给自己准备午饭,然后就走出了自己的宅子。

    入目处,古香古色,虽然新旧不一,但是生活气息浓郁的一座古城街道就出现在了陆征眼前。

    陆征买的宅子坐落在桐林县东北桐乙巷里,宅子比较大,街面也比较宽,陆征的宅子距离街口并不远,所以一出门就看到街口有人担着扁担或者推着小车卖早食。

    大景朝的规定并不死板,没有宵禁,也没有规定商业区范围,所以到处都有流动摊贩,除了几条主要街道和在县城南边一处专门划出来的从安坊之外,其他街面上也有零零散散做生意的门面。

    “陆公子!”

    “陆公子早!”

    因为陆征买了宅子,这几天都是一早起来出门逛街,之前好奇还买过几种早点吃,所以常在这附近摆摊卖早食的都认识了他。

    陆征点点头,随手在推着独轮车的李大娘处买了个野菜包子。

    一个包子两文钱,野菜是李大娘昨天去城外自己采的,配上些菜油,吃起来有一种清香入口,还带着一点点甜味。

    一路啃着包子,陆征很快就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清盛楼。

    桐林县最大的茶楼,卖早茶和午食,陆征过来的最大目的,就是茶楼里的说书先生除了讲故事,还经常会天南海北的胡侃一通,说一些其他地方的奇闻异事,虽然不能尽信,可也是陆征了解大景朝的重要渠道。

    陆征已经连续来了五天,从说书先生口中的新鲜故事里,了解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

    ……

    打发了一个早上,赏了先生十五文铜钱,陆征就在茶楼里吃了午饭,然后才晃晃悠悠的前往自己的下一个目的地。

    文石斋。

    顾名思义,这家店铺就是卖各种石质器物的,砚台、镇纸、印章石,还有各种原石,可以按照客人的要求订制。

    陆征这些日子一直在向大景朝输血,想了好久都没有想到能从大景朝带回去什么值钱的东西。

    书籍字画?不说都是新品,这个世界的名人在自己的时代也没名气啊。

    金银器?放到这个世界也是值大钱的存在,而且陆征若是大量收购,也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至于其他的各种手工艺品就不说了,拿回去都卖不出去。

    最后给陆征灵感的还是他脑海里面的玉印,也许会有一些在大景朝并不值钱,但是在现代却很值钱的石材?

    比如最近兴起的战国红,比如号称寿山石王的田黄石。

    这些日子里,陆征回到现代恶补了一下各种玉石知识,做足了准备,这才前往文石斋,看看能不能捡个漏。

    “公子可是需要砚台印石?小店经营各种石器,青山石,黑星石和红英石都有。”

    桐林县毕竟只是个县城,石器又不是个日常生意,所以少有人上门,好不容易来了客人,老板热情的很。

    “我随便看看。”

    陆征客气一句,然后就拿眼看铺子里的各种石器。

    紧接着,在老板看不到的视角里,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不出所料,果然有好石头!

    虽然看这石头摆放的位置,也能猜出来这些石头要价不菲,可是大景朝的钱是钱吗?

    “这枚印章……”

    陆征也不客气,伸手就指向架子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红色印石。

    其红如血,由上覆下,艳而不妖,如流云明霞,下缀以金黄,丝丝缕缕,润如和阳。

    “公子好眼力,这是姚州凤凰山出产的凤血石,色比丹砂,红如血翼,金色乃梧桐秋叶,预示着凤凰卧息……”

    一通胡吹,陆征也就听着,不能表现出太过财大气粗。

    不过眼看陆征毫无表示,文石斋的掌柜反而说不下去了,最后结了个尾,报出价格。

    “三十贯!”

    “贵了,二十贯。”

    “哎呦我的公子诶,这可是最顶级的凤血石,配金黄底,千里挑一的好东西……”

    “二十五贯,否则就算了。”

    “我给您包起来!”

    按照大景朝的购买力,一贯钱可以买两百斤精米,按照一斤精米五块钱计算,二十五贯也相当于现代的两万五千块钱,算得上是顶级的奢侈品了。

    可是这对陆征来说算贵吗?

    一对三百块的全透明玻璃狮子摆件,其透如水,光滑如镜,冒充天然材料,在大景朝可以说是万中无一,一对就卖了五百贯!

    要知道,陆征的三进宅院,也就花了他三百贯而已。

    虽然短时间里陆征也不敢再往这边拿这种大杀器,但是陆征也要给现代补补血,因为他在现代也快要断粮了。

    上好的檀木匣子,掌柜的还赠送了陆征一盒印泥,陆征用宝钞付了账,满意出门。

    ……

    一下午,陆征人畜无害的从城东逛到城西,又给家里添置了一些零零碎碎,不过这些都没有随身带着,而是付了帐,让店家都给送到自己在桐乙巷的宅子里。

    陆征感觉大景朝的服务比现代都好,全都带送货上门的。

    ……

    等他在傍晚回家,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老乞丐,正坐在自家宅院的房檐下歇脚。

    老乞丐头发花白,穿着破破烂烂、千疮百孔的麻布破衣,脸上满是泥垢,不过神色间却显得悠然自得,一边搓泥丸,一边抽着鼻子,显然是闻到了正从陆征家里传出来的香味。

    这是刘婶以陆征从现代带来的调料做出来的饭菜。

    陆征闻了闻,貌似刘婶今天还蒸了一只鸡。

    “小先生,你就是这家宅子的主人?”老乞丐露出一口黄牙,“能不能赏老乞丐一只鸡腿啊?”

    陆征本能的皱眉,作为几乎和零零后背靠背的后浪,又常年生活在社会主义的现代都市里,哪里见过这种脏兮兮的乞丐?

    不过陆征转眼就恢复了平静,不露厌恶之色。

    人人平等,共情代入,尊重他人,留人自尊,这是新时代青年最基本的素养。

    “好!”陆征果断同意。

    “咦?”这回轮到老乞丐困惑不解了,仔细的看了陆征几眼,忍不住问道,“真的?”

    “一个鸡腿而已,你等着。”陆征笑了笑,从老乞丐身边走过,敲了敲门。

    “李伯,开门!”

    “公子回来啦!”

    一串脚步声传来,李伯打开院门,站到一边,等陆征进门。

    “撕一只鸡腿,再盛一碗菜,取两个馒头,送给这位。”

    看到陆征努了努嘴,李伯这才看到坐在自家屋檐下的老乞丐。

    “哪里来的老丐,你有福了,这可是我家公子珍藏的香料,你这辈子都没吃过!”

    都是穷苦人,李伯倒没嫌弃老乞丐,反而因为陆征的善心,让他心里也更有了些安全感。

    “小先生,能再赏老乞丐一杯浊酒吗?”老乞丐继续舔着脸讨酒。

    “可以。”陆征点点头。

    一顿饭都给了,也不在乎再多一杯酒。

    老乞丐喜笑颜开,坐在房檐下等吃的,而陆征进门后,就看到刘婶正在正堂里布置餐桌。

    “公子,饭好了!”

    “嗯。”

    陆征在正厅用饭,刘婶和李伯则留出了自己的饭菜,在厨房自己吃。

    然后,当陆征刚准备动筷子的时候,他脑海里的玉印,就突然多出来了五缕白光!

    在白光出现的一瞬间,陆征立刻就知道了这白光的名字。

    气运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