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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か 姐闻弟写书惊笑;天马行空醉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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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平淡淡中的不平淡,时间在紧张而忙碌与激情迸射中过去,连续几天,赢病己都呆在家里,闷在房间里头写小说,哦不,更恰当的说是在家中梦中著书。

    一盏孤灯,一个书架,一方桌椅,一个略显寂寥的身影,面含微微笑,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盘腿坐在床上,似在假寐云游见周公。这就是赢病己每日的基本常态。

    目前搜神记在赢病己和猫熊的通力合作下,已经进展到了第三卷。经过开头的一帆风顺,浪叠浪的急冲猛刺后,具体的情节刻画发展却不得不再三斟酌,经过反复思考,虽然有猫熊从基因记忆中撰写下来的搜神记主线大纲,但很多细微的地方已经与原著的版本脱轨,毕竟赢病己不是猫熊,依照天马行空的幻想谱写出来的搜神记,已然有了些改变,例如搜神记中描述的洪荒猛怪,仙侠法术,赢病己就长会幻想成佛本是道,诛仙、等精彩描述中的四神兽道法。

    赢病己幻想的产物发生了改变,那么自然而然的以他的思想为第一要准的猫熊所描绘出来的东西,自然也是同他所想的形象相当。

    不过赢病己版本的新版在赢病己看过之后,觉得相比原著相似度已*不离十,味道也略带一丝诛仙、佛本是道等百家神书地袅袅韵味,在猫熊这位巅峰大家的精雕细琢之下,绝对不比原著差分毫,用原著的笔锋笔法,大纲情节内容,再集合百家之精华,赢病己如仙如幻、亦真亦假地想象,百分百是超一流神作啊!

    至少在赢病己看来是这样地,无论是用上帝视觉看,或是创作作者来看,又或者是用观众的平常心来看,数十年书龄

    的经验告诉赢病己,这书比起原著,比起佛本是道等等后来神作,绝不掉分!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没有经过市场鉴定以及肯定的作品,不管你是小说还是电影歌曲,说它是神作也好夸的天花乱坠也行,别人也只当你是自吹自擂,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吹牛逼嘛谁不会啊!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给观众瞧一瞧,看一看,由他们主持好坏,他们说你是好东西,那你就百分百是好东西,他们说你是臭鸡蛋破玩意,那就铁定是臭的发霉的臭鸡蛋,破的惨不忍睹的破玩意!为什么啊,半认真半开玩笑说,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因为观众就是上帝!

    云淡风轻,一个暖洋洋的午后。

    林芳一身素衣从家中走了出来,她抬头看了看天,温暖的阳光洒落在她那张已不在年轻却仍旧美丽的脸上,给她带来了舒服温暖的感受,家中虽有外债,可子女孝顺懂事,总算是一喜事儿,这让她的唇儿不禁扬起一抹愉悦的微笑。

    “今天也是个好天气。”她在心底里自言自语地说着,没忘记转身关好大门,打算去厂房继续打工了。

    这会儿,隔壁邻居家的大门哐哐声,突然间也打开了。

    赢家,赢病己的房中。

    赢病己虽然不会写小说,但认为只有先感动到自己,才能感动读者,也只有把自己全心全意的带入到搜神记地世界之中,猫熊也才能用最真实地写法写出让读者们感同身受的优美情节。

    赢病己试图将自己带入主角拓拔野的角色,梦里实景中,大多时候他就是拓拔野,拓拔野就是他,两者彼此不分离,不过实话实说,赢病己和拓拔野完全是两个人两种性格,为人处世都不尽相同,可以说是两个极端的人。

    搜神记根据树下野狐地设定:拓拔野英俊洒脱,善良正直,随和、极富亲和魅力,也非常有女人缘,有一个外号叫“拓拔磁石”。什么意思呢?意思啊就是女人心如海底针一般难以摸寻,但遇到这磁石就全都自动地吸到了一起了。

    这技能可真是对付女人,梦寐以求的两大必杀技之一啊!

    按常理来说,拓拔野不愧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但是在女人眼中,他多情,而且处处留情,在赢病己眼中他两不谋而合。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相似之处,在蛮荒的时期,拓拔野他没有城府,与之相反赢病己城府极深,注定不会向人坦露心扉,更不会被寻常人骗,拓拔野注定要被骗。

    赢病己有心计,算己算人,拓拔野他没有心计,注定要输人一筹。赢病己薄情寡义,拓拔野则太重情重义,注定会信错人,并且为情所累。赢病己做不到铁石心肠,但对凡不是自己人的外人却绝不心慈手软,拓拔野正好相反,他太容易心软,注定没有雷厉风行的霸气。提起野心,赢病己的野心是永无休止,不死不灭的!而正相反,同样的拓拔野也没有半点野心,注定容易颓废,成就不了千秋霸业!

    可假若将赢病己与拓拔野放置在同一本小说,同一个空间世界里,人们铁定会将赢病己当做大反派,把拓拔野当做正义使者,圣母之流。

    因为拓拔野虽没有赢病己的性格,可是他就是因为没有城府,所以单纯,所以那么多人甘愿为他丢掉性命。他没有心计,所以礼贤下士,对别人信任,也得到别人的信任。他重情重义,所以才会有真正的兄弟,才会有人为他出生入死。他心软,所以他心胸宽广,能忍人所不能忍。他没有野心,所以他可以和爱人雨师妾一起牧马南山,过逍遥快乐的生活。这才是他想要的,对于他这样人来说才是他真正应该得到的。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说到底拓拔野这种人对于大多数常人来说是没有危害地,或是同情心也好英雄情怀也可,总之赢病己这类人和拓拔野这类人性格对比,是为人所不喜地,有心天下,却输一笔多情。

    不过随便啦,做自己,永远永远坚信这一点,赢病己不会比任何人差!

    想归这么想,为了照顾这本书赢病己也尽最大的努力构想拓拔野这个人物,代入这个角色,不过不可避免的加入一点点赢病己的私货就是了。

    随着赢病己和猫熊的默契合作,书的详情进展只会越来越通顺越来越快,现在想的就是他的各种经历,杀杀杀,跑跑跑、快一点、要再快一点,赢病己心中在高空狂啸,忘我忘他,无法无天!

    发自内心的高兴,嘴角流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姐姐赢仙凤每次回家,都会偶尔过来看看他每天都在房里搞什么,神神秘秘的样子就像猫一样挠人。

    每次她或者林芳的敲门声出现,猫熊都会当机立断解除自己与赢病己脑海的链接。

    赢病己在思绪的海洋中遨游,徒然间被打断,自然懊恼不已,没办法你偏不说你在干什么,赢仙凤便偏偏要缠上你,每次赢病己刚要发作,她便笑靥如花地上前安慰着他一坐了下来,追问这追问那的,本来她也不想这样的谁教他鬼鬼祟祟的做着见不得人的事,别人能不好奇嘛!

    今儿个,赢仙凤叮叮清脆笑声再次传来:“呵呵,细老你今日又躲在房间里搞什么鬼!?”

    随手敲了敲门,赢仙凤迈着小碎步,走了进来,赢病己端坐在床上,抬头看去,见她今天穿了件淡青色地长裙子,将她那点赞的身材勾勒出来,两条修长的*露在外面,波浪状的秀发散乱着,些许遮住了她的眉梢,在光火的照耀下,就如同滋养的青莲一般,看起来清丽脱俗。

    “好啦,服了你了,我能干什么,当然是做能赚钱的事儿了。”见了来人,赢病己这次并没有将猫熊藏起来,反而大大方方地拿在手里直接道。

    本来赢病己是想投稿成功后再告诉她们,给她们一个惊喜地,但总是这样什么创作的思绪都给抹杀掉了。

    在一个屋檐下相处,有些东西坦白出来或许更好,人与人之间就如机器齿轮一般,只有彼此之间相互适应,不断修正彼此的磨擦,到最后才能完全的契合,这样才能保持顺利运行。

    赢病己将猫熊吸收的书页,早已编制好的文稿小心翼翼地撕下来,全部递给她,挥了挥手,示意请过目。

    从不爱读书的小弟写小说了!?这对于赢仙凤来说,这事足以称上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了!

    赢仙凤简直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轻轻接过搜神记的小说稿件,望了眼没有丝毫表示的赢病己,心道:“无论怎么样,我都得看看。”她涌起了强烈的好奇心。

    白皙的手掌,拿捏着纸张一副兴致勃勃地模样,扫了眼书名,视线转向了那已经写了不少地小说。小说翻开,眼眸在字里行间穿梭,随着一字字映入她的眼瞳,她的神情时而惊讶,时而猜疑。

    当她的目光随着字飘动时候,赢病己也不打扰,略眯起了眼,一手撑颚地看着她。赢仙凤脸上那不置可否的表情也戛然而止消失而去,取而代之则是新鲜与一丝沉迷。

    第一章,完完全全是猫熊破解赢病己的基因所复制出来地原文。

    “夕阳西下,漫天晚霞映得海面一片金黄,微波摇荡,浩浩数千里尽是金光。晚风煦暖,吹过这万仞绝壁上的杨树林,卷起漫天白絮,洋洋洒洒四处飘荡,落在他的鼻上,脸上。温暖而刺痒的感觉,让他突然想起了小时的诸多事情。

    这里是他初次看见大海的地方,想不到时光飞逝,造化弄人,他今日竟又来到这东海南际山。此处正是南际山的正峰,他身边的山顶溪流汩汩流过桃树林,汇成激流,从龙牙岩飞泻而下,形成声势惊人的万丈瀑布。由于山势过高,瀑布倾落到半山腰,便被海风吹得飞花碎玉,各散西东。在山下龙潭边,早已见不着瀑布,只可感受漫天的毛毛细雨。

    景物如旧,逝者如斯。然而当年的壮志少年早已变成了鹤发老者。

    再过几个时辰,春天就要过去,他的人生呢?老人心中泛起淡淡的哀伤。落花飞舞,蝴蝶盘旋,晚霞如火,涛声隐隐。他躺在崖边草地,聆听耳边流水,天际海鸥,心中一片澄静。”

    读完开头这几段描写景色的优美句子,赢仙凤心底暗暗咋舌,平静的心潮,不免荡起一圈圈涟漪,眼睛目不转睛的望下看,越看越是震惊,她发现这小说写的是行云流水,酣畅无比,而且不光词澡优美且不显得华丽造作,正是恰到好处。

    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小孩子的涂鸦,可是渐渐地,她被小说给迷了进去。她渐渐地被里面的惊心动魄地文笔和文中的天马行空给打动了,如同一个普通书迷一般。厚厚一沓,足有三卷二十多万字地小说不是一时半会可以看完,赢仙凤渐渐被小说情节沦陷,随着剧情或喜或悲,确是有无可自拔地意思。

    有一种炽热想要把小说给看完的冲动,乃至于她忘记了上班的时间快要到了。

    还是赢病己忍不住打断她,提醒了句让她猛然回过神来。这是不是赢病己的报复就不得而知了。

    赢仙凤坐在赢病己的椅子上,不可思议的话声终于传来:“这本书真是你写得?”

    她的声调或许是有些大啦,不过也不怪她怀疑,毕竟赢病己虽然天生聪明,却对读书习文却一点兴趣都没有,常说见到书就困,那又怎么可能写出如此这般成熟的句子呢?而且即便这小子深藏不露好了,那又怎能在这小小年龄就把通篇词句运用的如此娴熟啊?

    “虽然你家姐我不是小说家小说迷,不过鉴赏力还是有的,这本书文笔瑰丽,情节曲折、人物鲜明印象深刻,特别是文中的法术神怪如此鲜活而又真实的不可思议,整本书的世界就好像是真真个存在一样,世间竟然有如此奇特之书,比起古龙金庸也不遑多让呀……”说着说着,赢仙凤的眼眸变得愈加明亮了起来,最后双眼犹如炙热的烈日,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说完,她抬起头后望着饶有兴味地观察自己对这本书反应的赢病己,忍不住再次道:“这书是谁写的?”

    尽管前面赢病己已经直直白白的说过这是他这几天的劳动成果,而且搜神记的简介作者笔名上已经清清楚楚的写了,赢病己三个铁笔银勾的三个大字!她却仍有些不可置信!

    “这是我从不爱读书的弟弟写的小说?”那瞬间,她内心涌起了一丝不可思议的念头。

    赢病己面容一肃,脸不红口不喘地说道:“咳咳,正是本尊。”

    经过赢病己亲口再一次确认后,赢仙凤终于信了。没得说的,赢仙凤对他完全刮目相看,赞赏连连,看了短短几篇,虽然后续还有很多没有挖掘,只论文笔与想象已经非常不错了,就是连她自己都自叹不如,她虽不是小说家,但常年看琼瑶张爱玲等名家所撰写地言情小说,耳闻目染受此熏陶之下,忍不住也在私房提笔撰写过短篇小说。

    提起这文笔,其实辞藻什么满脑袋都是,但像赢病己运用到这种境界,里里外外透出的自然优美,雅俗共赏,却绝对达不到。

    而且自我批评的说,赢仙凤的小说华丽有之,内容却不实质,比起赢病己的搜神记要空洞不知多少,完全没有可比性,这下子彻底打击到了她。

    不过继而赢仙凤面色一喜,慧黠莹亮的眼睛圆胶的想。以弟为荣,弟弟能不喜读书。仍能写出这种大作,可见天纵奇才!她怎能不欢喜!

    “好呀,细老你这小子,藏的可够深啊!我估计你以后可能要成为大名鼎鼎的小说家了,不错不错,给姐长脸了。”赢仙凤促狭的朝赢病己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虽然是用调笑的语气说,但这话可不完全是无稽之谈,她有种预感这篇小说只要整篇文笔都以这种水准,再加点立意,或许会大卖也不一定。

    赢仙凤尚不清楚这小说地实际威力,赢病己却真个清楚,看的通透,嘴上却道:“虚名,一切都是虚名,浮云而已。”

    嘴角噙着笑,赢仙凤柔亮的眼瞳中闪过一道黠光:“嘿,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啊!惨了!上班要迟到了!”

    赢仙凤喊了声不妙,手忙脚乱地丢下搜神记的原稿,火急火燎的奔了出去,一点都不顾忌淑女的形象。

    赢病己不以为然的睇了眼跑掉的姐姐,唇边泛起一抹笑意。突然心中一动,扯扯唇畔下了一句话,道:“既然都知道了,晚上有空找她给自己参谋参谋也好!”

    想到赢仙凤怎么的都是个文员,而且对这时代小说颇有了解的样子,找她问问自己的小说发表在哪家报刊也好,而且让她先看看小说,看有什么不妥之处提前打个底也不错。

    猫熊没回声,继续无声的表演,跟个死物一样。赢病己暗自奇怪,耳朵一动。

    房间外,两道笑声响彻了整个客厅,打破了一室属于赢家的静默。

    赢病己无奈,只好小声道:“猫熊,那你便自个儿创作吧,时限到了便暂定,等我回来。”

    赢病己想看看是谁来了这久不见客的家,成天闷在房里也不是事儿,动动筋骨也是要的。

    才踏出房门,一个娇滴滴的女声由远而近地朝赢病己逼近,对面是姐姐的房间,两间房间的中央即是走廊,穿过走廊转角就是大厅了,来到这里就发觉本已经出门的林芳竟然在家,和一个年纪相差不远的妇道人家,一起聚在客厅中商量着话。

    赢病己眼尖,老远的就见那女子细瘦的条身段,苗条的身子上穿一件蓝色土布衫裙,云鬓蓬松,面上不施半点脂粉,素颜下能清晰的见她白嫩细腻的肌肤,和凤目蛾眉看来,朴实衣饰,是掩盖不住她天生丽质的。

    轻咳了一声,赢病己将短暂的美丽影像赶出脑海。

    赢病己从记忆中回想一下,很快想起来这是隔壁邻居李阿姨,是个亡夫养女的可怜女子,好像是最近才刚搬过来的,他们加起来也没见过几面。听她对林芳芸芸说道:“赢家心袍,你听妹妹的话准没错,这支股票就是一辣子鸡,市面上红的不得了呢。”

    “……”回答她话的人,踌躇了下却是没说话。

    李阿姨高高挑起一眉,勾唇一笑继续道:“我建议你也买几手,不要买碎股,不要怕亏这是稳赚不陪的买卖,股票正正高水,再不买就买不到了。”

    赢病己拉回思绪,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忖怎么回事呀?这是找我们家买股票嘛?

    皱皱眉头,赢病己正想跨步走进去打断她们的时候,伊见一道水汪汪的眼睛,此刻正眼巴巴,目不转睛的瞪视着自己。

    那双晶亮的黑眸直直望进了赢病己的眸底。

    好一对清澈无垢的美丽瞳眸啊,赢病己不由得在心中赞叹了一声。

    这妮子因为身子过于娇小,躲藏在那妇人的左手旁下乖巧的坐着,使赢病己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这会儿瞧她好奇的瞅着他猛瞧。

    估摸十岁光景的年纪,弯弯的柳叶眉、迷人的小眼睛、樱桃般粉嫩的小嘴,再加上不盈一握的小细腰和吹弹可破的肌肤,因为是短发像个假小子,给人爽朗、清秀的感觉,很活泼,也很懂事的样子让人印象很好。

    见赢病己发现了自己的动作。然后“啊……”地一声,小女孩发出了就好像是小奶猫一样的轻轻惊呼。

    这一声惊呼惊醒了聊的火热的两女,打断了她们的对话。

    她这一出声,林芳好似大梦初醒,转过头见是赢病己出来了,立马儿巧笑倩兮地朝赢病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咦——”眸光一闪,李阿姨见到赢病己的身影,顿时收起了嘴角的笑,神情一变。

    “这是病己小子吧,好久不见人影,现在回来陪你妈妈她们啦,真乖,快让阿姨瞧瞧。”她睇了赢病己一眼,用哄小孩的语气,对赢病己再次笑着说道。

    “喔!对。”赢病己浓眉一扬没说话,提起儿子,林芳立刻绽开笑容,在自己的小便条纸上飞快写字,接过话茬道:“前几天刚回来。”

    赢病己与林芳互看了一眼,李阿姨依旧轻柔的举止,咧开好看的唇,道:“嗯,走近瞧瞧看,长得高高壮壮,而且俊俏的很哩。”

    “若不是我家彤儿年纪还尚小,我现在就将她许配给你儿子。”

    她真诚的话语没有打动赢病己。

    没有理会她的这句话,走往桌椅,赢病己顿觉浑身不对劲。

    直觉告诉他,有大事要发生了!

    果然,他的屁股都还没来得及坐上椅子,那李阿姨又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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