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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章 血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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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房顶,凌云挥了挥手,示意汪飞虎下去,然后他面朝东方,盘膝坐了下来。

    在开始修炼之前,凌云先努力集中自己的意念,尝试着感应自己的空间戒指,发现空间戒指依旧毫无反应,不禁摇头苦笑了一下。

    “意念太弱,始终无法做到真正集中,看来想使用空间戒指,还得需要几天时间。”

    凌云心里默默想道。

    空间戒指,可以说是凌云目前能够使用的最为珍贵的法宝,达到炼气境界后期的修真者可以制作使用。

    拥有神识,使用起空间戒指来当然方便,但这不代表,没有神识的人,就不能使用空间戒指。

    凌云在练体三层巅峰,还没有突破练体中期的时候,就拥有空间戒指并且能够正常使用了,那时候,他并没有神识。

    这是因为,使用空间戒指,最重要的是依靠主人的心意或者说意念。

    神识和意念,根本就是两码事。

    神识,最简单的描述,就是人不需要用眼睛去看或者用耳朵去听,就能拥有的感知力,至于感知的范围大小和清晰程度,就取决于神识的强大程度了。

    而意念,却是一个人的主观想法或者说心意,就是他想干什么,这就是意念。

    使用空间戒指,无非就是我想往戒指里放东西,或者说,我想从戒指里面取东西出来,这当然只需要意念就足够了。

    那使用空间戒指的时候,为什么说拥有神识才更加方便呢?那是因为空间戒指有大有小,里面放的东西自然有多有少,拥有神识的话,想从空间戒指里面取东西,都能用神识感知的到,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这跟有人要在一个储藏室里往外拿东西,必须要首先要看到它,并且找到它之后才能把它拿出来,道理是一样的。

    因此,现在凌云虽然没有了神识,却照样能够使用空间戒指,只是成了瞎子摸象了,摸到什么算什么,或者说想到什么就算什么。

    好在凌云的空间戒指里的空间并不算大,储存的东西也不算很多,他记忆力又逆天,暂时没有神识,并不能给他造成多大困扰。

    那为什么凌云现在却使用不了空间戒指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的意念不够集中,也不够强大。

    人有意念,但却不等于,我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成什么。

    物品不可能自己从空间戒指里面飞出来,当然人皇笔地皇书菩提子神农鼎等等肯定拥有自主意识的器灵的这些逆天法宝除外。

    凌云要想从空间戒指里往外取东西,就必须要集中意念,用自己的意念去“搬”,无论存放还是取出,道理都一样。

    在这时候,意念强弱就相当于力气大小了。

    凌云昏迷刚醒,现在意念太弱,“力气”不够,所以现在才暂时无法使用空间戒指。

    这就是凌云在起床之后,只是把炼神太虚石放在了床头,却没有装入空间戒指的原因。

    但凌云现在已经醒了,他的意念已经开始恢复,正在逐渐变强,用不了几天时间,他就能正常使用空间戒指了。

    凌云的空间戒指里有龙涎,有一百二十颗七曜丹,还有千年人参,千年何首乌等等可以用来补充灵气的宝贝,到时候只要随便拿出来吃上一些,让体内有了灵气,一切麻烦自然迎刃而解。

    所以凌云并不着急,他只是不习惯而已。

    凌云大清早的上房顶,当然是为了修炼他的大衍聚星宝诀。

    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

    凌云缓慢呼吸,双目微闭,尽量放空大脑,开始在心中冥想大衍聚星宝诀的功法法诀,开始吸收大日精火。

    大衍聚星宝诀,纯粹的炼体功法,修炼只需要吸收日月星辰之力,淬炼的是身体的皮肤,筋肉,骨骼,五脏六腑等等一切,而且也淬炼无形的丹田和经脉窍穴。

    不管到什么时候,身体都是修炼的本钱。

    因此,大衍聚星宝诀这个功法,在凌云眼里,是跟一气阴阳诀和神武纯阳仙诀并列的至高修真功法之一。

    当然,以凌云现在的身体情况,他唯一能够修炼的,也就只剩下这一个功法了。

    体内没有真元,丹田经脉窍穴全部枯竭,凌云吸收起大日精火来是千难万难,能够吸收进体内的大日精火更是微乎其微,但这点儿困难挡不住他。

    逆天修炼,迎难而上,倒下千万次都照样能站起来,这才是凌云!

    凌云这一修炼,就修炼了两个小时,早晨七点多,太阳已经彻底升起,他才缓缓睁开了眼睛。

    凌云觉得浑身暖烘烘的,他双眼微眯,瞅了瞅耀眼的太阳,面露微笑:“好热的天啊!”

    正值酷暑,太阳虽然刚刚升起,日光还不够毒辣,清水市却已经是热浪滚滚。

    凌云从房顶上站起身来,冲着院子里的汪飞虎招了招手:“老汪受累,带我下去。”

    汪飞虎早已在地面恭候多时,他飞身来到房顶,提着凌云纵身一跃,两人轻飘飘落回了地面。

    “凌少,您以后跟我说话千万不要这么客气,叫我飞虎就行。”

    汪飞虎松开手,有些尴尬说道。

    凌云淡淡一笑:“还是叫老汪好了,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了,没那么多讲究。”

    “老汪,你去跟杰斯特说一声,让他把陈建癸身上冲洗干净,我一会儿要亲自跟他要点儿东西。”

    汪飞虎点点头,然后问道:“那您?”

    凌云笑道:“饿坏了,我去弄点儿早餐吃。”

    修炼了两个小时的大衍聚星宝诀,凌云昨夜喝的那五碗药膳早已消化干净,现在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他觉得自己能吞下一头牛!

    凌云和汪飞虎分开,自己直奔客厅,他修炼之后,感觉身体恢复了不少力气,脚步不再虚浮,走路身形渐渐沉稳了起来。

    凌云本来打算自己弄一些早餐,可还没等他走到厨房,便听到了厨房里叮叮当当嗤嗤啦啦的声响,显然已经有人在里面忙活了。

    “柔儿?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凌云进厨房一看,发现厨房里的竟然是姚柔,她正在准备早餐。

    姚柔正在煎着鸡蛋,她听到动静,娇躯轻颤,立即回头,看了凌云一眼,瞬间嫣然一笑:“我睡了五个小时,休息够了,起来给你做早餐。”

    凌云快步上前,轻轻揽住了姚柔的腰肢,心疼责怪道:“早餐我自己弄就行了,你还是回房多睡会儿,看你眼睛红的。”

    姚柔微微垂首,两行眼泪从香腮滑落,轻声说道:“凌云,以后,你不要那么拼命……”

    凌云心神触动,他抬起手,轻轻的给姚柔擦去脸上泪痕,笑道:“知道了,我这不是已经醒了么?”

    “嗯。”

    姚柔点了点头,她享受着这一刻凌云给她带来的温柔和甜蜜,低声问道:“饿坏了吧?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凌云过去洗手,笑着说道:“当然饿坏啦,我现在感觉自己都能吞下一头牛。咱们两个一起做饭吧。”

    姚柔微笑着,轻轻把凌云推出了厨房:“好啦,不用你做,你去餐桌旁等着,马上就给你端上来。”

    姚柔怎么可能舍得让凌云做饭,她现在是先天三层巅峰境界,已经拥有神识,凌云早晨醒的时候她就已经察觉,并立即跟着起床了。

    她精心准备了两个小时,药膳粥,牛奶,豆浆,面包,鸡蛋,水果等等饭菜早都已经准备好,只等凌云过来吃了。

    凌云昨夜已经垫过肚子,胃也撑开了,早餐一端上桌,他立即风卷残云,这次光是药膳粥就一口气喝了六碗。

    “饱啦!”

    凌云吃饱喝足,打着饱嗝把姚柔递过来的牛奶推开,表示再也吃不下了。

    他拍打着肚皮站了起来,走动了几步,感觉身体力气又增强了几分,精神头也更好了。

    他笑着对姚柔说道:“柔儿,现在你该放心了吧?你也吃点儿早餐,然后回去再睡一个回笼觉,听话啊!”

    接着,凌云把声音放大,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小姨,灵雨,梦寒,我知道你们现在都能听见我说话,你们不用管我,继续睡大觉就行,等你们都睡够了,我们一起出去大吃一顿,然后搬家。”

    凌云话音未落,别墅一楼二楼的好几个卧房里,顿时传出了不少娇笑声。

    姚柔脸红如血。

    凌云转身,一探手把姚柔娇躯揽入怀里,低头轻轻吻了一下她的芳唇,然后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吃点儿早餐就回房睡,让梦寒也好好睡。”

    凌云大踏步走出客厅,再次来到院子里。

    汪飞虎走过来说道:“凌少,一切都弄好了。”

    凌云点点头,抬手一指:“把陈建癸给我弄到那棵大树底下去!”

    杰斯特提着浑身湿漉漉的,身上还在滴答水的陈建癸,很快来到了凌云面前。

    凌云下令之后,杰斯特不敢怠慢,直接拿着给草坪浇水的水枪冲的陈建癸,整整冲了大半个小时,陈建癸彻底被洗透了,现在连身上的恶心气味儿都一丝不剩。

    “嘭!”

    杰斯特一甩手,直接把失去双腿的陈建癸甩在了凌云脚下。

    凌云低头,俯视着仰躺在地的陈建癸,看了许久,忽然展颜一笑:“姓陈的,给你那么多机会你不逃,现在双腿没了,翅膀没了,连牙齿都被拔光了,你说你是不是个贱骨头?!”

    陈建癸早已心如死灰,他张开没牙的嘴巴,目露哀求之色,翕动着说道:“凌云,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的!”

    没有牙齿,说话满嘴漏风,含糊的几乎没法听清。

    凌云灿烂一笑,摇了摇头:“我说过,杀谁也不会杀你!”

    “我第一个找你,只是为了要你身上的一件东西,把你的血元珠拿出来吧!”

    凌云说完,不顾陈建癸眼神绝望,直接吩咐杰斯特道:“在他脐下三分位置,挖出来!”

    “噗!”

    杰斯特蹲下身,五指成爪,对着陈建癸小腹猛然一抓,直接连皮带肉,给抓下来了一大块。

    陈建癸小腹上立即出现了一个恐怖血洞,他拼命挣扎,痛苦嘶吼。

    杰斯特根本置若罔闻,他用两只手把那块肉寸寸撕碎,赫然找到了一枚血红色的珠子!

    那珠子龙眼大小,形状并不是呈圆形,而是像一个栗子那样,通体仿佛都是鲜血凝成,表面蒙着一层猩红色的光晕,细细看去,竟似鲜血在流动!

    陈家的传承,血元珠!

    血元珠猩红妖异,血气浓重无比,它是从陈建癸的皮肉里挖出来的,却并没有粘连任何的碎肉或者血丝,仿佛出淤泥而不染,。

    “老板!您要的东西!”

    杰斯特站起身来,把血元珠递到了凌云的手中。

    凌云接过血元珠,放在掌心,摊开手掌,仔细凝视了一番,然后握紧了拳头。

    “这珠子归我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