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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和人间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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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晓笙虽然是华国人,但是在名额上她是交换留学生,住的地方,也是给专门配备的留学生公寓。

    耶鲁大学可是世界顶级学府,就综合排名来看,只比哈佛差一些。在学术界的地位上,自然比京城大学是高上许多。

    很少有在外国名校读书的华国人,特意回国来做交换生项目,而白晓笙算是极为少数的个例了。

    不过这里是京城,华国的首都,一个人口逾1500万人的超级大都市,每日每夜,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新奇的变化。

    而京城大学中的外国留学生不在少数,白晓笙的到来自是引起了不少关注,但也仅此而已了,没什么太多的稀奇可言。

    出了宿舍楼,就是学校的锅炉房,还有几个女生裹着厚厚的棉衣,提着热水瓶来打水。

    清晨,年轻的声音嘈杂着、喧闹着,充满着青春还有活力。

    现在还只是2005年,学校大多数人穿着都很单调普通,并不花里胡哨,也没有太多的潮流元素。

    白晓笙这身打扮,已经是平日里最简单的风格了,但作为一个偶像艺人,她在这群学生,依然是有种格格不入的味道。

    一些戴着黑框眼镜,捧着理工教科书的年轻男孩,成群结队的有说有笑,路过白晓笙旁边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回头看了几眼,有一两个夸张的,甚至取下眼镜,用衬衫袖子狠狠的擦拭了几下。

    这年头系里面的恐龙太多,背影杀手也多,他们这些理工学生都快麻木了,偶然出现个天姿国色,简直是快要怀疑人生了。

    “这美眉谁啊?”

    “系花校花咱都认识,这个真的没见过,哪个系的?”

    “不知道,没见过...新生?”

    “就这气质,肯定不是咱们理工系的!咱们系整一个侏罗纪公园...”

    “万一是呢?”

    “真是的话,那我王字倒在写!”

    “...切!你王字倒着写不还是王么?”

    距离还不远,这些嘻嘻哈哈的议论声,自然落在孙依柳的耳中,让这位小姑娘情不自禁的皱了皱眉头。

    招蜂引蝶。

    对自己给白晓笙打下的标签,她表示坚定不动摇。

    她走在前面,此时步履有些急,边走边说道:“知道今天什么课么?”

    白晓笙跟在孙依柳的屁股后面,非常随性的左顾右盼,听到孙班长的话,摇了摇手中的书籍:“不就是宏观经济学么?对了,你们大四学生,按理说不都是要去实习么?哪还有什么课程要上?我还打算来这里是来偷懒的...”

    她说到这里,嘴里就忍不住嘟囔起来,耶鲁大学到了大四,该结的课程就都结束了,除非是单独跟教授或者学校的项目,否则一周就几节课。

    哪像京城大学,下学期的确没什么课,但是上学期的专业课程倒还真不少。

    “分系和专业的,还有看老师的,而且你走的是交换生项目,与正常的大四生不一样。”孙依柳说到这里,话语停顿了几秒,又说道:“而且你能不能,别这样随意的说出心里话?难道你在美利坚读书,就可以天天偷懒么?亏你还是顶尖名校的学生。”

    这个年头,就算民族自尊心再强的人,客观上也依然认可国外学历的含金量,耶鲁大学的学生,对于大多数华国人来说,就是最为顶尖的学霸。

    孙依柳一开始也以为白晓笙是学霸,但真的接触了几天后,发现对方除了言行举止,是学到了西方资本国家那一套外,其他的学术气息还真没看出来。

    天天翘课睡懒觉倒是第一厉害。

    “那倒没有。”白晓笙打了个哈欠,最近倒时差有些疲惫,总感觉特别的困,“我在耶鲁读书时挺认真的,除了在教室上课,课余时间我都泡图书馆的。”

    “...然后来咱们学校就想偷懒了?”孙依柳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而且白晓笙这种言论有种差别对待,她忍不住的说道:“哎!我说白同学你什么意思啊?”

    在耶鲁大学就好好读书,来京城大学就翘课睡觉?

    “喂喂...你这小姑娘别误会!”白晓笙无奈地耸了耸肩,摇头晃脑道:“我刚回国几天,倒倒时差,多睡一会容易嘛!”

    “别叫我小姑娘,我还比你大一岁,装什么成熟...”

    孙依柳冷哼了一声,没有再多说话,而是迈起步子走的很快了些。

    两人的目的地是去松林食堂,孙依柳看了几眼白晓笙的貂裘后,甚至都不打算让对方排队了,自己拿着钱去窗口排队。

    大约排了七八分钟的队伍,孙依柳才跟食堂阿姨点了早餐,不一会儿就端着餐盘走到白晓笙的座位前。

    这个时候,白晓笙旁边正好站着个男生,长相算是清秀,但特别的腼腆,背后不远处还有几个男生在偷偷的怂恿。

    本来这个男生正准备鼓起勇气搭讪,但是孙依柳面无表情的端着早餐,直直的坐在白晓笙的旁边,他瞬间就像泄了气的皮球,立马退了回去。

    “端来了?”白晓笙本来在玩着手机,看到孙依柳把早餐端过来,才抬起头看了看,笑道:“今天的早餐看上去还不错,不知道比学一食堂的怎么样...”

    餐盘上面放了两份皮蛋瘦肉粥,三个生煎包,包子皮黄澄澄的洋溢着香味。

    “食堂就这些粗茶淡饭,也不知道你吃得下不?”

    孙依柳看了眼容貌美丽,不似凡人的女孩。

    对方虽然性格糟糕,但是这副模样,的确是她见过最漂亮的。

    白晓笙笑了起来:“我可没你想的那么金贵,而且我好久没吃到这样的食物了,在国外吃的都是那些...”

    “...对了!”

    她说着话,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连忙叫道。

    她翻开镶着钻石的爱马仕限量版提包,从里面拿出有些大气的长条钱包,是LV的定制版,上面还有着一颗偌大的蓝宝石,在食堂的光线下熠熠生辉。

    打开钱包,里面密密麻麻码好了一堆的红色钞票,甚至连一张小面额的零钱都没有,粗略估计加起来有数万元,更别提插在钱包上各色的银行卡了。

    “喏,给你。”

    白晓笙随便抽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孙依柳旁边。

    小姑娘皱起了眉头,推辞不收,声音提高了几度:“你什么意思?”

    “早餐钱啊!”

    白晓笙直接将钱放在孙依柳的手边,非常自然地端起皮蛋瘦肉粥,拿起勺子小小的舀着,松软的米粒和细碎的廋肉混合在一起,散发着滚烫的香味。

    她红唇微启,小口小口的吹着热气。

    丝毫没有再多说一句钱的事情,仿佛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根本不值得她再说第二遍。

    孙依柳直愣愣的看了对方几眼,身上那华贵不知真假的貂裘,还有那些这英文符号的手包,随手拿的都是百元为整数的钱。

    自己一个月生活费才五百元,对方随便吃个早餐都拿个一百元。

    这种鲜明对比,她没来由的想起杜甫的两句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