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给夏小洛买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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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瑞臣一直抱着个骨灰盒,大半夜的在房间里折腾。
女管家不敢跟方瑞臣这个混世魔王硬碰硬,知道这时候她家少爷听不进劝,索性叮嘱了几句,就回屋去了。反正这也不是她的家,晦气不晦气的,她也不管了。只要不让老爷和夫人知道,她就不用担责任了。
次日,女管家旁敲侧击的暗示方瑞臣,人死不能复生,要节哀顺变。而且告诉他,死者必须入土为安。
方瑞臣想了想,又去网上查了资料,最终觉得等到假期结束,同学们旅游都回来了之后,给夏小洛开个追悼会,然后买一块最好的双人墓,先把夏小洛的放进去,以后再把他的放进去。
当然,方瑞臣没有把买双人墓地的事情说出来,免得女管家一直唠叨,听的他耳朵都起茧子了。
方瑞臣没有吃早餐,也吃不下。就抱着骨灰盒离开了。他查了网上几个A市比较高档的墓区,打算去看看。
以往方瑞臣都是抱着篮球,而今天却抱着骨灰盒,他的心情很沉重。没有平日里的开朗,也许没有夏小洛跟她吵架了,他浑身都不舒服。
方瑞臣本来是要去美国看篮球赛的,而且他一直都期待着夏小洛跟他一起去。可是,他在机场一直没有等到夏小洛。飞机就要起飞了,篮球社的成员都催着他快一点,他心情烦躁,果断决定不去美国了。
方瑞臣通过多方打听,才得知夏小洛和凌天翊去草原,一路跟过去,却得到了夏小洛的死讯,如五雷轰顶一般。
方瑞臣为夏小洛的死而痛苦万分,为凌天翊抛弃夏小洛的尸首而怒气冲天,为自己还能给夏小洛收尸和善后而感到一丝丝的欣慰。
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先安排好了夏小洛的后事,然后就去找凌天翊报仇。
夏小洛活着的时候,那个姓凌的扬言娶她为妻,夏小洛死了,他就拍拍屁股不管了,他一定会给夏小洛讨个说法。
方瑞臣货比三家,忙了一整天,终于买下了位于A市南郊的百芳公墓的一处双人墓。墓地可不便宜,足足花了他一百多万,差点儿把他老爹给他的信用卡给刷爆了。
公墓的销售见遇到的大客户,立马是热情服务,还不失时机的推销一些增值服务,比如给墓地摆放鲜花呀,替他祭拜呀……
方瑞臣倒是豪爽,只要是他觉得好的服务,全部的买下来了。
公墓提供刻碑,还要照片。这个方瑞臣自然早就准备好了。
方瑞臣拿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昨天选出来的,他偷拍夏小洛跳舞的照片;另一张是他打篮球的帅照。
“方少爷,这个……这个夏小姐已经故去,我们肯定把她的照片做好。可是,您现在好端端的,把照片弄上去,不太合适啊!也不吉利!”工作人员对方瑞臣解释,生怕他年纪小不懂事,免得日后家人来闹。
“这事情我说了算,我不能在公墓每天陪着她,至少要留一张照片。如果你办不到,那么我就把墓地退了,刚才订的服务也一并退了。”方瑞臣淡然的说道,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讲究,他就是想和夏小洛在一起,活着不行,死了也要在一起。
他不会选择殉情什么的,但是贴一张照片,那是必须的。“那成,照片三天做好。”工作人员立马同意,生怕方瑞臣退货。
“墓碑就这样刻!”方瑞臣交给工作人员一张纸片。
“很简单,就竖着刻我们两人的名字,下面写‘之墓’就可以了。我不喜欢那些太复杂的东西。”方瑞臣解释道,想着夏小洛也是个怕麻烦的,肯定也喜欢简单。那些什么生卒年统统免了。
“行,三天之内肯定弄好。”工作人员说道,反正他是拿钱办事,只要给你钱了,你要怎么做那就怎么做。
“对了,方少爷,您打算哪天让夏小姐下葬?要不要选个黄道吉日,我们还可以安排葬礼一条路服务。喜欢西式的,我们可以邀请牧师,喜欢中式的,我们可以做道场,祈祷亡灵早日超生。”工作人员说道,反正在他们眼里方瑞臣就是财神爷,能敲就多敲,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超生?”方瑞臣立马有了兴趣。
“是啊,就是投胎。方少爷可能没听说过。这人去世之后,到了阎罗殿里,若是在人间的时候表现好,就能超生,转世为人。若是表现的不好,就要在地狱里受罪,或者转世为猪啊、狗啊的。但是,如果家人为死者请了高僧超度亡灵,多做做道场,那么这个人转世为人的几率就很大了。所以,很多有条件的,都会给自家的逝者做道场。”工作人员胡诌了一大堆,其实他也不懂,就是想坑土豪少爷的钱。
“那就做道场。”方瑞臣立马说道,想着若是夏小洛现在投胎,说不定他还能找到一个跟夏小洛一样的小女孩。而且方瑞臣果断决定,以后没事儿就去妇产医院或者幼儿园之类的地方转悠几圈,看看他跟夏小洛到底有没有缘分。
“行啊!我们来安排就是了,你放一百个心。”工作人员说着,又拿出了黄历,给方瑞臣指着比较好的日子。
最终,方瑞臣决定在十月十日这个看上去很圆满的日子给夏小洛办葬礼。
“到时候除了这个骨灰盒要放进墓穴,在我的墓穴里还要放一套我的篮球服和一个篮球。”方瑞臣说道。
工作人员也不反对了,反正只要人家给钱就行,别说放衣服了,就算眼前这个小土豪把自己给放进去,他们也不管。
方瑞臣和工作人员互留了电话,就开着车回家去了。
“小洛,咱们到家了。今天给你买的新房子,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放心,我每个星期都去看你,给你买好吃的祭拜你。”
“小洛,我跟他们说了,给你办道场,让高僧超度你。我就希望你能快点儿投胎,变成一个萌萌的小妹妹,那样我就不欺负了,我会保护你和照顾你,等你长大了,我就把你娶回家。”
“小洛,如果你投胎了,一定要在脸上弄个记号。但是胎记太丑了,干脆在嘴角长一颗美人痣吧!”
……
方瑞臣一会到家里,就抱着骨灰盒说话。女管家顿时都要疯了,不,是她觉得她家少爷快疯了。
女管家走到方瑞臣跟前,支支吾吾的半天没说清楚一句话。方瑞臣则说道:“我今天去买了墓地,十月十号给小洛下葬。”
“对,这就对了。少爷,这人一旦过世了,就要入土为安。您也把心放宽了才好,免得老爷和夫人回来看见你这样,又要担心你了。”女管家总算是松了口气,希望十月十号把这丫头下葬了,少爷也就消停了。当然,如果她知道方瑞臣买的是双人墓,一定会吓得疯掉。
方瑞臣这边计划着给夏小洛办葬礼,而夏小洛却全然不知。
大草原上,凌天翊逼着夏小洛在蒙古包里休息两天,才批准夏小洛去骑马。而这一次凌天翊非常的小心,他不敢再放夏小洛一个人骑马,而是把夏小洛放在了他的马背上,让夏小洛靠在他的怀里,由他来保护。
凌天翊为了稳妥,最终还是骑着‘公主’这匹虽然肇事却还算温顺的母马。
“老公,我们跑一下。好不好?”夏小洛不满足策马徐行,就行狂奔一下。
“跑一下?那好吧!”凌天翊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满足小丫头的愿望。
凌天翊马术了得,早已超越了师傅,跑起来也是妥妥的。夏小洛扬着双臂,兴奋的大喊。
“宝贝儿,好玩吗?喜欢吗?”凌天翊问道,也是一脸的兴奋。反正只要夏小洛高兴,他就会跟着高兴。
“好玩。我喜欢!”夏小洛尖叫着说道。
“喜欢什么?”凌天翊故意问道。
“喜欢骑马,喜欢草原,喜欢狂奔!”夏小洛叫喊着回答凌天翊的问题,最后她又用最大的声音补充道:“最最最喜欢的是……老公!”
凌天翊听了这句话,顿时心花怒放,这时候恐怕不管小丫头求他什么事情,他都会答应的。
凌天翊带着夏小洛疯跑了一阵,才停下来,他亲了一下夏小洛的脸颊,“宝贝儿,你今天真乖!给你个奖励,明天老公带你去集市,可以看赛马,看摔跤,还有各种好玩的表演。而且小吃特别多,你这个吃货肯定喜欢。”
“太好了,我现在都想去!”夏小洛兴奋的说着。
夏小洛想着去集市都兴奋,立马开始唱歌,“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它去赶集……”
“老公,我们虽然没有小毛驴,我们可以骑马,我们骑马去赶集,好不好?我现在就好想去哦!超级想去!”夏小洛说道,眼里都是期待,就盼着凌天翊点头呢!
“今天恐怕不行吧!”凌天翊说道。
“为什么啊?”夏小洛着急的问。
“小笨蛋,今天不逢集,就算去了集市,也没有什么好玩的。等到明天才逢集的时候去,那才叫热闹和好玩呢!”凌天翊说道,他早就跟牧仁打听好了,就等着逢集的时候带夏小洛去玩呢!
“老公,那我们明天去集市的时候,可以买东西吗?”夏小洛问道。
“当然可以啦!那你想买什么?不会是想买一只小毛驴吧?小毛驴可是带不上飞机的。”凌天翊调侃道,只要小丫头喜欢,他都会买给她。哪怕小丫头真想要买一只小毛驴,他也会想办法搞定。
“我才不要小毛驴呢!我最想要的就是马头琴。”夏小洛在来到草原的第一天,就惦记上马头琴了。
“好啊,买马头琴多容易啊!反正只要你喜欢,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明天你在前面购物,老公后面付钱,外加当你的搬运工。”凌天翊笑道,满脸都是幸福。
方瑞臣一直抱着个骨灰盒,大半夜的在房间里折腾。
女管家不敢跟方瑞臣这个混世魔王硬碰硬,知道这时候她家少爷听不进劝,索性叮嘱了几句,就回屋去了。反正这也不是她的家,晦气不晦气的,她也不管了。只要不让老爷和夫人知道,她就不用担责任了。
次日,女管家旁敲侧击的暗示方瑞臣,人死不能复生,要节哀顺变。而且告诉他,死者必须入土为安。
方瑞臣想了想,又去网上查了资料,最终觉得等到假期结束,同学们旅游都回来了之后,给夏小洛开个追悼会,然后买一块最好的双人墓,先把夏小洛的放进去,以后再把他的放进去。
当然,方瑞臣没有把买双人墓地的事情说出来,免得女管家一直唠叨,听的他耳朵都起茧子了。
方瑞臣没有吃早餐,也吃不下。就抱着骨灰盒离开了。他查了网上几个A市比较高档的墓区,打算去看看。
以往方瑞臣都是抱着篮球,而今天却抱着骨灰盒,他的心情很沉重。没有平日里的开朗,也许没有夏小洛跟她吵架了,他浑身都不舒服。
方瑞臣本来是要去美国看篮球赛的,而且他一直都期待着夏小洛跟他一起去。可是,他在机场一直没有等到夏小洛。飞机就要起飞了,篮球社的成员都催着他快一点,他心情烦躁,果断决定不去美国了。
方瑞臣通过多方打听,才得知夏小洛和凌天翊去草原,一路跟过去,却得到了夏小洛的死讯,如五雷轰顶一般。
方瑞臣为夏小洛的死而痛苦万分,为凌天翊抛弃夏小洛的尸首而怒气冲天,为自己还能给夏小洛收尸和善后而感到一丝丝的欣慰。
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先安排好了夏小洛的后事,然后就去找凌天翊报仇。
夏小洛活着的时候,那个姓凌的扬言娶她为妻,夏小洛死了,他就拍拍屁股不管了,他一定会给夏小洛讨个说法。
方瑞臣货比三家,忙了一整天,终于买下了位于A市南郊的百芳公墓的一处双人墓。墓地可不便宜,足足花了他一百多万,差点儿把他老爹给他的信用卡给刷爆了。
公墓的销售见遇到的大客户,立马是热情服务,还不失时机的推销一些增值服务,比如给墓地摆放鲜花呀,替他祭拜呀……
方瑞臣倒是豪爽,只要是他觉得好的服务,全部的买下来了。
公墓提供刻碑,还要照片。这个方瑞臣自然早就准备好了。
方瑞臣拿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昨天选出来的,他偷拍夏小洛跳舞的照片;另一张是他打篮球的帅照。
“方少爷,这个……这个夏小姐已经故去,我们肯定把她的照片做好。可是,您现在好端端的,把照片弄上去,不太合适啊!也不吉利!”工作人员对方瑞臣解释,生怕他年纪小不懂事,免得日后家人来闹。
“这事情我说了算,我不能在公墓每天陪着她,至少要留一张照片。如果你办不到,那么我就把墓地退了,刚才订的服务也一并退了。”方瑞臣淡然的说道,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讲究,他就是想和夏小洛在一起,活着不行,死了也要在一起。
他不会选择殉情什么的,但是贴一张照片,那是必须的。“那成,照片三天做好。”工作人员立马同意,生怕方瑞臣退货。
“墓碑就这样刻!”方瑞臣交给工作人员一张纸片。
“很简单,就竖着刻我们两人的名字,下面写‘之墓’就可以了。我不喜欢那些太复杂的东西。”方瑞臣解释道,想着夏小洛也是个怕麻烦的,肯定也喜欢简单。那些什么生卒年统统免了。
“行,三天之内肯定弄好。”工作人员说道,反正他是拿钱办事,只要给你钱了,你要怎么做那就怎么做。
“对了,方少爷,您打算哪天让夏小姐下葬?要不要选个黄道吉日,我们还可以安排葬礼一条路服务。喜欢西式的,我们可以邀请牧师,喜欢中式的,我们可以做道场,祈祷亡灵早日超生。”工作人员说道,反正在他们眼里方瑞臣就是财神爷,能敲就多敲,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超生?”方瑞臣立马有了兴趣。
“是啊,就是投胎。方少爷可能没听说过。这人去世之后,到了阎罗殿里,若是在人间的时候表现好,就能超生,转世为人。若是表现的不好,就要在地狱里受罪,或者转世为猪啊、狗啊的。但是,如果家人为死者请了高僧超度亡灵,多做做道场,那么这个人转世为人的几率就很大了。所以,很多有条件的,都会给自家的逝者做道场。”工作人员胡诌了一大堆,其实他也不懂,就是想坑土豪少爷的钱。
“那就做道场。”方瑞臣立马说道,想着若是夏小洛现在投胎,说不定他还能找到一个跟夏小洛一样的小女孩。而且方瑞臣果断决定,以后没事儿就去妇产医院或者幼儿园之类的地方转悠几圈,看看他跟夏小洛到底有没有缘分。
“行啊!我们来安排就是了,你放一百个心。”工作人员说着,又拿出了黄历,给方瑞臣指着比较好的日子。
最终,方瑞臣决定在十月十日这个看上去很圆满的日子给夏小洛办葬礼。
“到时候除了这个骨灰盒要放进墓穴,在我的墓穴里还要放一套我的篮球服和一个篮球。”方瑞臣说道。
工作人员也不反对了,反正只要人家给钱就行,别说放衣服了,就算眼前这个小土豪把自己给放进去,他们也不管。
方瑞臣和工作人员互留了电话,就开着车回家去了。
“小洛,咱们到家了。今天给你买的新房子,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放心,我每个星期都去看你,给你买好吃的祭拜你。”
“小洛,我跟他们说了,给你办道场,让高僧超度你。我就希望你能快点儿投胎,变成一个萌萌的小妹妹,那样我就不欺负了,我会保护你和照顾你,等你长大了,我就把你娶回家。”
“小洛,如果你投胎了,一定要在脸上弄个记号。但是胎记太丑了,干脆在嘴角长一颗美人痣吧!”
……
方瑞臣一会到家里,就抱着骨灰盒说话。女管家顿时都要疯了,不,是她觉得她家少爷快疯了。
女管家走到方瑞臣跟前,支支吾吾的半天没说清楚一句话。方瑞臣则说道:“我今天去买了墓地,十月十号给小洛下葬。”
“对,这就对了。少爷,这人一旦过世了,就要入土为安。您也把心放宽了才好,免得老爷和夫人回来看见你这样,又要担心你了。”女管家总算是松了口气,希望十月十号把这丫头下葬了,少爷也就消停了。当然,如果她知道方瑞臣买的是双人墓,一定会吓得疯掉。
方瑞臣这边计划着给夏小洛办葬礼,而夏小洛却全然不知。
大草原上,凌天翊逼着夏小洛在蒙古包里休息两天,才批准夏小洛去骑马。而这一次凌天翊非常的小心,他不敢再放夏小洛一个人骑马,而是把夏小洛放在了他的马背上,让夏小洛靠在他的怀里,由他来保护。
凌天翊为了稳妥,最终还是骑着‘公主’这匹虽然肇事却还算温顺的母马。
“老公,我们跑一下。好不好?”夏小洛不满足策马徐行,就行狂奔一下。
“跑一下?那好吧!”凌天翊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满足小丫头的愿望。
凌天翊马术了得,早已超越了师傅,跑起来也是妥妥的。夏小洛扬着双臂,兴奋的大喊。
“宝贝儿,好玩吗?喜欢吗?”凌天翊问道,也是一脸的兴奋。反正只要夏小洛高兴,他就会跟着高兴。
“好玩。我喜欢!”夏小洛尖叫着说道。
“喜欢什么?”凌天翊故意问道。
“喜欢骑马,喜欢草原,喜欢狂奔!”夏小洛叫喊着回答凌天翊的问题,最后她又用最大的声音补充道:“最最最喜欢的是……老公!”
凌天翊听了这句话,顿时心花怒放,这时候恐怕不管小丫头求他什么事情,他都会答应的。
凌天翊带着夏小洛疯跑了一阵,才停下来,他亲了一下夏小洛的脸颊,“宝贝儿,你今天真乖!给你个奖励,明天老公带你去集市,可以看赛马,看摔跤,还有各种好玩的表演。而且小吃特别多,你这个吃货肯定喜欢。”
“太好了,我现在都想去!”夏小洛兴奋的说着。
夏小洛想着去集市都兴奋,立马开始唱歌,“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它去赶集……”
“老公,我们虽然没有小毛驴,我们可以骑马,我们骑马去赶集,好不好?我现在就好想去哦!超级想去!”夏小洛说道,眼里都是期待,就盼着凌天翊点头呢!
“今天恐怕不行吧!”凌天翊说道。
“为什么啊?”夏小洛着急的问。
“小笨蛋,今天不逢集,就算去了集市,也没有什么好玩的。等到明天才逢集的时候去,那才叫热闹和好玩呢!”凌天翊说道,他早就跟牧仁打听好了,就等着逢集的时候带夏小洛去玩呢!
“老公,那我们明天去集市的时候,可以买东西吗?”夏小洛问道。
“当然可以啦!那你想买什么?不会是想买一只小毛驴吧?小毛驴可是带不上飞机的。”凌天翊调侃道,只要小丫头喜欢,他都会买给她。哪怕小丫头真想要买一只小毛驴,他也会想办法搞定。
“我才不要小毛驴呢!我最想要的就是马头琴。”夏小洛在来到草原的第一天,就惦记上马头琴了。
“好啊,买马头琴多容易啊!反正只要你喜欢,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明天你在前面购物,老公后面付钱,外加当你的搬运工。”凌天翊笑道,满脸都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