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药香逃妃 > 第三百二十二章 带走小熊

第三百二十二章 带走小熊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24.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恩。”林绯叶凝重的点头,所谓山人部落,就是久居深山还未彻底开花的一些部落蛮人,他们文明还未彻底开化,极为野蛮。

    “吼!”

    “抓回去。”

    似乎受到陆倾羽凶悍的感染,那群野人又是一阵哄闹,接着又是一群人向林绯叶等人扑了过来。

    “猎鹰,打断他们的腿,别杀人。”

    陆倾羽冷声开口,这群人,只能打到他们怕了才行,可也不能杀人,否则就是死敌。

    山人,恃强凌弱,你越狠他们就越听话。

    尤其是那群人还叫嚣着,要抓林绯叶回去当首领的压寨夫人,这让陆倾羽彻底动怒。

    猎鹰点头,顺手抓起一根木棍,就扑了上去,林绯叶同样心头一紧,手中扣了一把药粉。

    猎鹰的武力值是受过特殊训练的,相较于这些野人来说,不知强了多少倍,这番出手没了顾忌,手中的木棍如同夺命的毒蛇,所过之处,一众野人没有一合之敌,纷纷被他打断了手脚,简直如同狼入羊群,一时间杀的人仰马翻。

    靠着林绯叶的林清钰也忘了害怕,小声道:“师父好厉害。”

    “是啊,清钰以后更厉害。”林绯叶紧了紧林清钰,笑着开口,这阵仗,相较于当初的战场来说,不可容日而言,她也不放在眼里。

    没一会,在猎鹰的狠辣手段之下,就有三十多野人重伤倒地,这一次猎鹰下手太狠,一时间竟然让一旁的野人不敢再继续上前。

    见对方踌躇不前,陆倾羽冷哼一声,道:“走,我们先上前,看谁敢阻拦。”

    不得不说,这群人虽然武艺不高,但蛮力不小,又极为凶悍,饶是他,也不愿太过得罪。

    四人随即开始前行,所过之处,野人们也不敢阻拦,只是依旧将他们围着。

    随着深入,渐渐的,他们见到了外面有一些房子,这些房子都是石头堆砌,上面盖着茅草,极少数的是砖瓦房。

    不过或许因为他们渐渐逼近部落中心的缘故,野人也聚集的越来越多。

    眼看四周被围得水泄不通,暗中人影瞳瞳,他们也不敢深入,索性又开始对峙起来。

    陆倾羽抽出匕首,陡然跳下马车,喝道:“尔等到底意欲何为,来个听得懂的人。”

    或许是被猎鹰的凶悍给震慑住了,如今见陆倾羽又打算出手,一群野人顿时有些不安,甚至有些面露惊恐。

    恰在此时,陡然间,一个魁梧的中年人分开众人,笑道:“原来的客人,你们来到我的部落,不知你们意欲何为?”

    这中年人一开口,四下一静,显然是这群人的头领,不过一口官话却字正腔圆。

    陆倾羽见对方似乎并无恶意,同样笑道:“我等路径此地,却不知此地竟然有部落在,冒昧路径,还望见谅。”

    “哦,原来是路过的,你们是哪里人?”

    这首领面色一松,有些好奇的开口,接着陆倾羽又说自己等人是凌国的,正要前往邻国,按舆图上标示的官道走的。

    一番攀谈,敌意减少很多,那头领对陆倾羽的一番做派反而极为赞赏,道:“都说外面的人极有礼貌,果然如此,比山野之人强多了,只是心怀不轨的也多,我们不得不小心。”

    陆倾羽也表示理解,正因如此才没有杀人等等。

    随后或许是说的投机,首领倒是好爽的摆摆手,旋即又邀请他们前去做客。

    陆倾羽和林绯叶相视一眼,觉得时辰已经不早了,进去落脚歇息也不无不可,也爽快的答应下来。

    部落首领叫大熊,据他自己说,多年前也曾下山接受过外面的生活,后来觉得山里人太野蛮,他就想改变他们,所以就回来了,同时也学山下开始垦荒种田,也圈养野猪等猎物,部落的生活也因此得到改善,他就做了首领。

    部落并不大,聚集的人也不多,大概在七八百人左右,除了老弱妇孺,成年的只有三百不到,多数是父女和孩童,据说是因山里要狩猎,极为凶险,成年轻壮死伤很多。

    很快,经过了解,林绯叶就发现,这群部落的人生活极为不易,他们虽然也垦荒,可山里不如外面,产量并不高,好歹狩猎加上圈养的牲口极多,倒也不会饿着。

    首领或许是觉得林绯叶等人不凡,又或许是猎鹰的身手太强,加上一番攀谈,又觉得几人阅历丰富,对几人更加客气。

    而林绯叶也感觉这群人虽然野蛮,可心思却很单纯,他们没有外面人那么多歪心思,极少勾心斗角,想什么就说什么,既然接受了,就会当做自己人来看待,渐渐的也放下了戒心。

    这一晚,首领大熊对他们极为客气,举行了欢迎仪式,燃起了篝火,又是烤肉,又是跳舞喝酒,热闹非凡。

    受此感染,林绯叶一路奔波的疲惫也去除很多,林清钰更是欢笑不断,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新鲜。

    接下来的时日里,他们在大熊的殷勤招待下,也在这里住下,除了偶尔给大熊一些建议,讨论如何改善好部落,更多的时间,他们都与部落的其他人打成一片。

    不知不觉,林绯叶渐渐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彼此间如同一家人,有没有勾心斗角,日子过得极为舒适。

    不知不觉冬去春来,山间野花遍地,芬芳怡人。

    “要走了。”

    这日,林绯叶正在教林清钰辨认一些动物,陆倾羽走了进来,小声开口。

    林绯叶有些惊讶陆倾羽的敏锐,点点头,道:“是啊,清钰也不小了,已经到了开蒙的年纪,要去外面给他找个好先生了。”

    这是林绯叶这些时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林清钰已经四岁,到了读书的年纪。

    “恩,在这部落都是蛮人,学不到什么,得找个好的私塾。”陆倾羽点点头。

    林绯叶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陆倾羽自然看得出林绯叶的忧心,何况读书的事情确实耽搁不得,林清钰的身份哪怕能够一直隐瞒,可念书总是必须的。

    见陆倾羽没有反对,林绯叶心里稍安,旋即二人商议一番,就去向首领大熊辞行。

    大熊对陆倾羽颇为赞赏,得知几人要离开,也没有挽留,反而笑着道:“如此正好,在下也有一事相求。”

    说着拉过身旁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孩童,道:“这是我小儿子小熊,希望夫人与先生能够带着他一起走,也好跟着学一点外面的东西。”

    林绯叶见此,心里大感惊讶,道:“首领为何如此,小熊如今年龄还小,若是在过几年,有首领的教导,想必继任首领之位并非难事,何苦跟随我们奔波,那样岂非要碌碌无为。”

    “你这说的哪里话,我相信我儿子跟着你们,将来定然会比在我们这里当个首领要好的多。”大熊高深莫测的笑了笑。

    林绯叶有些茫然,张了张口想拒绝,可首领不待他开口,就挥手干脆地道:“此时我意已决,还望二位各个面子。”

    见大熊如此,二人也不好反对,就点头应下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