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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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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夜无事。

    清晨车队开始重新出发的时候,雷卫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昨天,他没有怎么睡,也就是天边露出一丝曙光的时候,才打了一个盹,这让他两眼之中充满了血丝。

    应当是自己疑神疑鬼了,那反复出现的一些探马,或者只是一股稍大一些的流匪,青州因为盛产荒原马,这里的流匪,可都算得上是骑兵。但这些流匪想要吃掉自己这支护卫是不大可能的,他们严重缺乏武器,也缺乏战斗的技能,而自己手下的护卫虽然只有五十个,但每一个都是全副武装,而且战斗经验极其丰富。

    车队继续前进,但那些流匪探子再也没有出现过了。这让雷卫终于安下心来,昨天一夜实在累坏了,他干脆跃下马来,爬到粮车之上,将自己放平了,准备好好的睡上一觉。

    他是在闷雷般的马蹄声中被惊醒的。作为一名老兵的他,能清楚的分辩出什么是雷声,什么是众多的马蹄声敲在地面的声音。

    他一骨碌爬了起来,眼前已是出现了一道黑线,雷卫的脸色立即变了。

    “结阵,结阵。把粮车圈起来。”只是扫了一眼,雷卫便发现,对面的骑兵,起码有两千骑。

    车队立时慌乱了起来。众人手忙脚乱地把一辆辆粮车围在了一起,数十名护卫聚集到了雷卫的身边,每个人脸色都是煞白。他们是精锐,也不怕死,但这仗,看起来是没得打啊!他们只有五十个人,再加上赶车的伙计,不到一百人。

    押车的东家已是慌了手脚。

    “雷卫,怎么办,怎么办?”他连声问道。

    雷卫死死的盯着已经奔近的骑兵,脸色稍稍舒展了一些:“他们不是流匪,应当是青州的秦军。”

    听到这话,东家却是放松了下来。“是官军就好,是官军就好。”

    青州的秦军,现在大部分的补给都依靠着从开平郡运过去,他们并不抢明商,听说是官军,东家自然是放下心来。

    “我去交涉,多半是要出点血,给他们一点银子了。”

    迎面而来的骑兵,很快就将这支车队包围了起来,他们并没有打旗帜。但与流匪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作为一名老兵,这一点雷卫一眼就能看出来。

    “雷老大,不对啊,我看到一个熟悉的家伙,这两天一直在我们左近出现过的,我驱逐过他。”一名护卫的声音有些发抖。

    雷卫紧紧地握住了腰间的环首刀。

    “他娘的,这有可能是青州卢一定招募不久的军队。大家记好了,如果他们不怀好意,一打起来,马上就逃,往开平逃。”

    “不管东家了?”

    “不是不管,是管不了。我们没有这个能力,咱们一个能打几个?只要有一个人逃回开平郡,将信儿带回去,大将军就能给我们复仇。”雷卫道。

    “他们不至于真动手抢吧?”

    雷卫眼角一阵阵抽搐:“真抢了又怎么样?这里距离开平郡已经百里开外,把我们杀光,一个也不留,以后就算有事,推给流匪就好了。大家都听我的,不要恋战,不要有任何别的想法,一动手,就跑,往回跑,只要跑一个回去,就有人给我们报仇。后面的粮车那里我留了口子,从哪里跑。”

    五十名老兵的呼吸都急促起来,看着他们的东家,走出了粮车围成的阵地,高举着双手,向着对方走去。

    一名骑兵越众而出,迎着东家走去。

    雷卫死死的盯着他。

    对方的战马突然加速,他的手搭上了腰间的佩刀,在刀呛的一声离鞘之时,雷卫大呼一声,“快走。”

    数十名老兵没有丝毫迟疑,转身拨马,扬鞭猛击马股,沿着那个特意留出来的口子,向着后方猛冲而出。

    与此同时,粮队的东家一颗大好的头颅已经被一刀砍下,高高的飞在了空中。

    雷卫扭头看向那如喷泉一样喷溅而出的鲜血,痛苦的大声嚎叫了起来。

    “锥!”他大声吼道。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环首刀,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面,身后五十名护卫立时在他身后形成了一个锥形的冲击阵容。

    “杀!”雷卫的决断相当正确,他们的突然加速冲击,大大的出乎了包围他们的骑兵的意料之外,当雷卫他们的冲击速度达到顶点的时候,他们在开始慌乱的加速。

    雷卫甚至看到了最前面的一个秦兵脸上畏惧的情绪。

    环首刀猛地劈下,轻而易举的破开了对手的皮甲,在对方的胸腹拖出了长长的血口,内脏立时嘶嘶的从伤口涌了出来。

    一刀劈出,根本不看战果,雷卫双脚猛嗑马腹,一头扎进了秦军骑兵当中。

    他们只有这一次冲击的机会,一旦让秦军回过神来,就是他们的死期。

    雷卫很清楚,他们这五十个人,没有一个是骑兵出身,都是步兵,只是会骑马而已,而与这些青州秦军比起来,马术差得太远。

    锋利的环首刀,防护性能超强的甲胄,使得这支五十人的小队,在突然的冲击之下,一举便杀透了秦军的阵列。当雷卫浑身血迹的冲出来的时候,他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在疼痛。他知道自己受伤了,但身上到处沾满了血迹,一时之间,竟是分辩不出自己伤在哪里。回首看时,跟着他冲出来的兄弟,大概还剩下三十人左右。

    他们终究不是骑兵,马上作战技巧缺乏,只是占了出其不意的优势,其中有数人,甚至是骑在马上挥刀,用力过猛而使自己失去平衡跌下马去的。

    “三人一组,分头逃!”雷卫一边打马狂奔,一边厉声大吼道。

    明军服从军令已经成了一种习惯,雷卫一声令下之后,冲出来的护卫们便立即就近三人组成一组,分散开来,一路向着开平郡方向狂奔,而在他们身后,是黑压压的骑兵猛追而至。

    至于那些被留在原地的车夫和伙计们,此时已经没有一个还活着了。

    开平边境,霍峥带着他的骑兵巡逻队又一次结过了与霍卫分手的地点,这里,是他们的终点,走到了这里,接下来他们就要往回走了。

    “校尉,你说霍老大会不会真得从青州弄一个媳妇儿回来?”一名士兵好奇地问道。

    “怎么不会?”霍铮道:“知道在开平郡城买一个院子要多少钱吗?只怕他这些年节约下来的饷银,赏金全都砸进去了。在青州,他拿五十两银子出来,尽可他随意挑选一个满意的媳妇儿。那里现在女人多哟。”

    “也不知他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另一个士兵笑道。

    “我觉得嘛!”霍铮还真是认真的思考了一会:“他一定会找一个个子高高的秦国媳妇,大家忘了,那小子就因为个子矮小墩实,在军队里的时候,可没少受人嘲笑,他肯定想找一个高个子的女人,好让他以后的儿子能长高一些。”

    一群大兵轰堂大笑起来。

    “好啦好啦,等你们退役的时候,也可以去秦国找一个媳妇嘛!”霍铮挥挥手,道。

    “霍校尉别骗我们啦,等我们退役的时候,只怕秦国人都变成明国人了,一变成明国女人,那肯定就要金贵了,没看到移居到我们开平郡的蛮族女人嘛,现在也金贵着了呢,估计等到我退役娶媳妇的时候,得去齐国或者楚国找了。”一个年轻的士兵嘟起了嘴巴道。

    众人又是大笑。

    霍铮笑得前仰后合,“这事儿还真说不准,告诉你们啊,于超将军的追风营前几日已经到了开平郡了,听说这两天就会驻扎到我们这块来,接替我们的防区了。追风营可是我们大明的第一支骑兵,他们所到之处,多半就要干仗了,看起来我们大明是准备要对秦国动手了。”

    “这就是说,要打仗了,哈哈,那可有大把的赏金可拿罗!”

    “你这个新兵蛋子,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再说吧,别小瞧秦国人,他们打仗还是很凶悍的。上一次横甸之战,我们也是惨胜。”

    “嘿嘿,校尉,那个时候他们不是还有邓氏兄弟嘛,现在他们算什么?我看比流匪也好不了多少嘛!”新兵蛋子不以为然。

    “哟嗬,看不出来,你还蛮精明的嘛!”霍铮倒是对这个新兵另眼相看了。“不过说得倒也不错,现在的秦军,比起以前的的确大大不如了,也许其它地方的秦兵还有一战之力,但青州的……”

    霍铮摇了摇头:“上一回他们已经被我们打破了胆,现在卢一定嘛,只想着多招兵,但这战斗力,却是已经掉得太多罗,真要对他们动手,只怕当真是不堪一击。追风营呐,那可是骑兵中的头一号啊。”

    作为一兵骑兵,不能加入追风营,霍铮心中真是很遗憾,他最渴望的就是那种万马奔脱冲锋的景象,但他在巨木营这个以步卒为王的野战营中,便只能当斥候,作策应,巡逻边境了。

    “走吧!”霍铮翻身上马,“休息的差不多了,等追风营来了,我们交接防区,然后就离开这罗,在这儿呆了好几年,还真是有些舍不得了。”

    一众骑兵纷纷翻身上马。正欲离开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尖锐之极的哨音。

    霍铮霍然回头。那个尖锐之极的哨声是明军用来示警用的,装在弩弓之上,发射到空中的时候,因为特殊的设计,会在空中发出特别尖厉的声音。

    视野尽头,一匹马正在向着自己这边奔来,在其身后,十数骑正狂追不舍。

    “雷卫!”他惊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