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6章 穷追不舍的邬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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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
陈希玉手捧心口,一脸痴痴模样的看着我,“好厉害。”
“咿呀咿呀!”
小九儿满脸兴奋,跟着田小巧一般,昂首怪啸。
“竟然真的打赢了!”
穆文兰深吸了口气,用激赏、惊佩的眼神看着我,“而且到最后还赢得那般干脆。难不成之前还留手了?!”
说到最后,她似乎都有些惊疑不定。
“大将军,无上的水族大将,披靡纵横的屠龙大将!他,他,他,他竟然输了?!这怎么可能?!”
之前为付博义呐喊、尖叫的人,有水族的美女、帅哥,也有其他异族的王孙贵胄、客商、猎兽人,此刻,无一例外,都是一脸的不敢置信,一脸的痴呆,“而且最后,还输得那么快!”
“完了。”
不少付博义的食客,此刻都凌乱在风中,脸色发白的看着倒挂在山壁上的染血身影。
“怎么可能?!”
“大将军斗过无数强者,更逆袭斩杀过大罗,怎么会败在一位散仙的手上?!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怎么可能会发生如此离谱的事情?!”
“太让人震惊了!”
“原本以为大将军即便不能胜的干脆,也必定可以把林凡斩落虚空。岂料,结局竟是如此戏剧性!”
“林凡竟如此强横!”
……
哗然声大作。
不管是水族的贵胄、平民,还是其他族群的客商、行者,此刻都一个个面色大变,如看怪物般的看着我。
她们之中有九成九的人,都是目有震惊、不信、错愕、诧异!
至于另外零点一成的人,则一个个都是呆滞中带着七分的杀机,以及不知所措。
“大将军竟败了。这可如何是好?”
“要不要通禀国王,把那人族的小子给宰了!”
“不。动不得。没有看到万族的人都聚集在这吗?我们水族若是妄动干戈,搞不好会落人口舌,到时候被万族群起而攻之,就悔之晚矣。”
“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们是大将军的部下,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林凡如此**大将军吗?”
“争斗流血在所难免。而且大将军也没有受到致命伤。林凡,他已经留手了!”
“张罗说得对。林凡那一刀一剑,若是插在了大将军的脑袋上,你们想过后果吗?”
“这……”
……
“林凡竟又赢了一站。”
人群中,立着一道婀娜多姿的倩影。
此倩影的女主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穷追不舍的邬灵云。
她此刻也是一脸动容,目含钦佩的看着我,“这才是真正的男人!长得帅,能喝酒,有钱,武力值又高。而且还不会被那些狐媚子给勾引。真是做夫君的不二人选!”
她咬牙,捏拳,目含迷离的看着我,“我一定要把他追到手!我还不信了,我邬灵云这么漂亮,若是使出浑身解数,还不能把他给勾到床上去?!等上了床,生米做成熟饭,看他怎么说!”
目是千里眼。
耳是顺风耳。
方圆数百里之内的人我都看得清清楚楚,声音也是听得明白无二。
水族人、以及大将军食客的言语,让我更是明白当下的处境看似安全,实则危如累卵,一个不慎,可能就会有牢狱之灾。
而邬灵云的话,则是让我差点一个趔趄,跌翻在地。
这个女人,竟追到浪城来了!
她还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厉害的很啊。
不过这样有着明显功利心的女人,我并不准备去碰。
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
只是觉得我帅,就要嫁我。
实在是离谱。
典型的外貌协会!
这种女人,我是绝对不可能娶她为妻的。
不过她既然来了,说明酒国人对于这一次的比赛也非常关注。
以此类推,其他国度的密探肯定也来了不少。这一次的大战结果,必定会以风般的速度‘横扫’万国。
之后的路,怕是更难走了。
不过对此,我倒是无所惧。有一堆的外挂在身上,我要是还打不赢,那就真的是废物了。
咻!
脚下风火轮微微一闪,身若疾电,霎那间,便来到了鲲鹏的近前。
鲲鹏已经化作了遮天的大鹏鸟,一双翅膀,被生生钉在山壁上,血液浸入山土,把整座山都染得通红若残阳。
“大将军。”
我直视着鲲鹏的巨目,道,“你输了,是不是该履行承诺了?”
“承诺?”
鲲鹏除了一开始似乎忍受不了那种刺骨的痛楚,惨叫了片刻,之后,他都很是安静,不,准确点来说,他很是失魂落魄。
他的一双巨目满含着恍惚、不甘、迷离、不信、惶恐、震撼……当真是复杂到了极点。
此刻他耷拉着头,看起来无精打采。
一身的精气神,都似乎离体而去了。
特别是当我说出‘履行承诺’这几个字时,他身子一颤,那种霸天绝地的气息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他的身上抽离。
他混似进入了暮年的老者,身子晃了晃,化作了人身。
他依然是那个九尺高,虎背熊腰,儒雅英俊的大将军。
但此刻的他,再也没有了那种高高在上,仿若神明般的无上气质。
他的一身银色盔甲染血,一双粗若小树般的大手被钉在了山壁上。
他看着我,惨然一笑,“实在是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啊!”
“呵呵。”
见他这般模样。
我也没有奚落他,只是笑了笑,温声道,“大将军,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想不到的事情其实有很多。若是你不介意,我可以带你走遍三山五岳,看遍千万里河山大地。”
不得不承认,付博义真的是一个极为强悍的人。
若不是这个世界的规则特殊,让我的神通加强了千倍、万倍之多,我是绝对不可能赢他的。
但既然赢了他,自然该收取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
之前我跟付博义已经约好。
谁输了,就当对方的奴仆。
而我?
很想把付博义这样天资纵横、堪称水族第一天才的人物给收做奴仆。
我已经有了六位奴仆。
还能再收四位。
而付博义强悍的离谱,且手段、神通、身份等方面,无疑都很适合做一位奴仆。
……
……
“林凡。”
陈希玉手捧心口,一脸痴痴模样的看着我,“好厉害。”
“咿呀咿呀!”
小九儿满脸兴奋,跟着田小巧一般,昂首怪啸。
“竟然真的打赢了!”
穆文兰深吸了口气,用激赏、惊佩的眼神看着我,“而且到最后还赢得那般干脆。难不成之前还留手了?!”
说到最后,她似乎都有些惊疑不定。
“大将军,无上的水族大将,披靡纵横的屠龙大将!他,他,他,他竟然输了?!这怎么可能?!”
之前为付博义呐喊、尖叫的人,有水族的美女、帅哥,也有其他异族的王孙贵胄、客商、猎兽人,此刻,无一例外,都是一脸的不敢置信,一脸的痴呆,“而且最后,还输得那么快!”
“完了。”
不少付博义的食客,此刻都凌乱在风中,脸色发白的看着倒挂在山壁上的染血身影。
“怎么可能?!”
“大将军斗过无数强者,更逆袭斩杀过大罗,怎么会败在一位散仙的手上?!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怎么可能会发生如此离谱的事情?!”
“太让人震惊了!”
“原本以为大将军即便不能胜的干脆,也必定可以把林凡斩落虚空。岂料,结局竟是如此戏剧性!”
“林凡竟如此强横!”
……
哗然声大作。
不管是水族的贵胄、平民,还是其他族群的客商、行者,此刻都一个个面色大变,如看怪物般的看着我。
她们之中有九成九的人,都是目有震惊、不信、错愕、诧异!
至于另外零点一成的人,则一个个都是呆滞中带着七分的杀机,以及不知所措。
“大将军竟败了。这可如何是好?”
“要不要通禀国王,把那人族的小子给宰了!”
“不。动不得。没有看到万族的人都聚集在这吗?我们水族若是妄动干戈,搞不好会落人口舌,到时候被万族群起而攻之,就悔之晚矣。”
“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们是大将军的部下,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林凡如此**大将军吗?”
“争斗流血在所难免。而且大将军也没有受到致命伤。林凡,他已经留手了!”
“张罗说得对。林凡那一刀一剑,若是插在了大将军的脑袋上,你们想过后果吗?”
“这……”
……
“林凡竟又赢了一站。”
人群中,立着一道婀娜多姿的倩影。
此倩影的女主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穷追不舍的邬灵云。
她此刻也是一脸动容,目含钦佩的看着我,“这才是真正的男人!长得帅,能喝酒,有钱,武力值又高。而且还不会被那些狐媚子给勾引。真是做夫君的不二人选!”
她咬牙,捏拳,目含迷离的看着我,“我一定要把他追到手!我还不信了,我邬灵云这么漂亮,若是使出浑身解数,还不能把他给勾到床上去?!等上了床,生米做成熟饭,看他怎么说!”
目是千里眼。
耳是顺风耳。
方圆数百里之内的人我都看得清清楚楚,声音也是听得明白无二。
水族人、以及大将军食客的言语,让我更是明白当下的处境看似安全,实则危如累卵,一个不慎,可能就会有牢狱之灾。
而邬灵云的话,则是让我差点一个趔趄,跌翻在地。
这个女人,竟追到浪城来了!
她还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厉害的很啊。
不过这样有着明显功利心的女人,我并不准备去碰。
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
只是觉得我帅,就要嫁我。
实在是离谱。
典型的外貌协会!
这种女人,我是绝对不可能娶她为妻的。
不过她既然来了,说明酒国人对于这一次的比赛也非常关注。
以此类推,其他国度的密探肯定也来了不少。这一次的大战结果,必定会以风般的速度‘横扫’万国。
之后的路,怕是更难走了。
不过对此,我倒是无所惧。有一堆的外挂在身上,我要是还打不赢,那就真的是废物了。
咻!
脚下风火轮微微一闪,身若疾电,霎那间,便来到了鲲鹏的近前。
鲲鹏已经化作了遮天的大鹏鸟,一双翅膀,被生生钉在山壁上,血液浸入山土,把整座山都染得通红若残阳。
“大将军。”
我直视着鲲鹏的巨目,道,“你输了,是不是该履行承诺了?”
“承诺?”
鲲鹏除了一开始似乎忍受不了那种刺骨的痛楚,惨叫了片刻,之后,他都很是安静,不,准确点来说,他很是失魂落魄。
他的一双巨目满含着恍惚、不甘、迷离、不信、惶恐、震撼……当真是复杂到了极点。
此刻他耷拉着头,看起来无精打采。
一身的精气神,都似乎离体而去了。
特别是当我说出‘履行承诺’这几个字时,他身子一颤,那种霸天绝地的气息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他的身上抽离。
他混似进入了暮年的老者,身子晃了晃,化作了人身。
他依然是那个九尺高,虎背熊腰,儒雅英俊的大将军。
但此刻的他,再也没有了那种高高在上,仿若神明般的无上气质。
他的一身银色盔甲染血,一双粗若小树般的大手被钉在了山壁上。
他看着我,惨然一笑,“实在是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啊!”
“呵呵。”
见他这般模样。
我也没有奚落他,只是笑了笑,温声道,“大将军,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想不到的事情其实有很多。若是你不介意,我可以带你走遍三山五岳,看遍千万里河山大地。”
不得不承认,付博义真的是一个极为强悍的人。
若不是这个世界的规则特殊,让我的神通加强了千倍、万倍之多,我是绝对不可能赢他的。
但既然赢了他,自然该收取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
之前我跟付博义已经约好。
谁输了,就当对方的奴仆。
而我?
很想把付博义这样天资纵横、堪称水族第一天才的人物给收做奴仆。
我已经有了六位奴仆。
还能再收四位。
而付博义强悍的离谱,且手段、神通、身份等方面,无疑都很适合做一位奴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