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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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志远可不同意兰凌雪这样的说话,把媳妇好好的往自己怀里搂了搂,
“几百年后的这次穿越,你可不是为了它,而是为了我,只是为了遇见我,你才会跨越这几百年,不过,你上辈子,可曾遇见了什么让你心动的人?”
安志远没敢问兰凌雪有没有结过婚,他的心里也是很忐忑的,真怕媳妇心里有人了,那自己还真得好好加油了呢,一定要在这一世,抹干净媳妇上一辈子的记忆,
“哪有什么心动的人,我上辈子可是剩女呢。”
兰凌雪也真是不甘心,看看这辈子,早早的就嫁人了,十五岁呢,在现代也只是个初中生而已,而上辈子,自己已经是快要三十岁的人了,偏偏在感情上面,一无所获,
“圣女?”
好像只有仙家什么的,才会有这样的称呼吧,莫非自家媳妇还真是个小仙女不成?
“什么圣女,是剩女,剩下的剩,我穿到这里来的时候,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所以,我们那边都戏称我们这样的大龄未婚女子叫剩女,不过,我们那里本身结婚都晚,三十岁之前未婚,不算是新鲜事儿。”
一猜安志远就是会错了意,可说到自己快三十了还未婚,好像是没人要一样,兰凌雪也少不得解释一番,而且,一想到自己两辈子加起来,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未免有点老牛吃嫩草的意思,她的心也是有些惴惴的,不知道安志远会不会介意自己竟然娶了个这么大年纪的女人,
“噢,不是圣女就好,我还怕你哪天长了翅膀飞走了呢。”
哪知道,安志远对兰凌雪是不是剩女,多大年纪了根本不赶兴趣,他只担心自家媳妇,不要突然有一天,消息了踪影便好,听了这话,兰凌雪也多少安下心来。
“哪儿来的那么多圣女,神仙鬼怪只是传说而已。”
兰凌雪又一想到自己的穿越,她突然拿不准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神灵了,只好闭了嘴,不再纠缠这个话题,
“志远,我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里,也跟咱们现在这个世界是一样的,人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也不会飞也不会飘的,都是用两条走路,什么仙女之类的你就甭想了。”
兰凌雪靠在安志远的肩上,跟他讲着现代的社会,那个她曾经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几百年后的那个时代,
“我们那个时代,科技很发达,有很多先进的设备,能帮助我们完成这些曾经遥不可及的愿望,我们那里发明了飞机,只要人坐上去,它就能带我们飞到天上,比鸟儿飞得还要高,你想要去哪里,它就能带你去哪里,你会发现,世界变得超级小了,就算你想要飞到别的国家去,也只不过是几个时辰的事情。”
能飞到天上的工具,安志远很是向往,
“那你现在能造出来吗?”
如果自己也能坐上那样的东西,在天上飞上一圈,这辈子也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
“你想得倒美,以为那东西靠嘴就能说出来的嘛,它很复杂的,需要很多高科技的材料,高档次的技术,高精密的仪器,就连人工,都需要用最高级的,我哪里做得出来。”
安志远也就是突发其想,也没有把这事儿当真,
“那你们那里还有什么那个……高科技的东西呢?”
现学现卖倒也像模像样,兰凌雪就笑着夸奖他到,
“我家夫君就是聪明,我这么一说,就知道那些都是高科技的东西了。”
安志远被媳妇夸了,就嘿嘿地笑起来,很是得意。
“我们那里还有摩托车,汽车,这些都是代步用的,就像你们现在骑马代步一样,但马是会累了,还需要人照顾它,汽车和摩托车都是铁制的,不用担心它会累,也不会担心它会损毁,不是太强烈的撞击,它是很坚固的,你只要给它加满了油,它就会自己跑起来,那速度,马儿是赶不上的,我们有一种赛车,就像你们这里专门用来比赛用的马匹一样,也是特制的,那种赛车跑起来,像风一样快。”
兰凌雪不知道如果形容它的速度,每小时四百迈,安志远是听不懂的吧,所以,她只好说它跑起来像风一样,
“马儿跑起来也像风一样的。”
安志远有些不服气,
“马儿跑起来是很快,但它毕竟是有血肉的,会有极限,汽车当然也会有极限,但它的速度,最少是马儿跑起来的三、四倍的速度。”
兰凌雪也不知道自己形容的对不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反正就是跑得很快,安志远被媳妇说得心痒痒的,如果自己能感受一下那样的速度,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那你们那里,还有什么是这里没有的呢?”
安志远已经被媳妇的描述给迷住了,如果自己能去到那个地方,哪怕只是让自己去转一圈,感受一下,就算是折上十年的寿命也是愿意的,当然了,他这样的想法可没敢让媳妇知道,不然,媳妇非翻脸不可,
“当然有了,我们那里最神奇的就是电了,晚上的时候,我们那儿是不用点蜡烛的,墙上有个开关,只要一按,屋子里就亮了,而且像是白天这样的亮,不像这里点上蜡烛,看个书都会伤眼睛,做针线的话,一会儿眼睛就花了,我们那个叫做电灯,在开了灯的房间里,你干什么都不会有阻碍的,看书写字也可以不分昼夜的时间。”
“真的会有那么亮吗?”
安志远还有些怀疑,他想像不到,什么东西,能给予夜间那样的光明。
“当然啦,真的像白天一样亮,而且,它没有蜡烛灯芯的那种晃来晃去,也没有油灯那样冒出来的黑烟,电灯很干净,不会弄得你鼻孔里一片黑。”
想到用软纸擦鼻孔的窘迫,安志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可那也不是自己能够避免得了的,人人都会这样,只是自己不知道,原来,有一种光亮,可以干干净净,像阳光一样,
“电还可以干什么用呢?”
安志远好奇的问,
“可以有好多用处啊,除了电灯,我们那里还有电话、电视、洗衣机、冰箱、电吹风、电熨斗、电磁炉等等等等,反正用电的东西好多呢,都跟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如果停了电,我们就什么也做不了,简直会郁闷死。”
一想到前世里,一旦家里停了电,整个人都会不好了,不说吃不上喝不上也差不多。
“那电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这话可是把兰凌雪难住了,她上辈子可不是研究物理的,对电这个最常用的东西,还真是解释不上来,
“我也说不清楚,它是一种摸不着,看不见的物质,对了,你看到过闪电吧?”
兰凌雪一下子想到了个自然现象,安志远赶紧点头,
“当然啦,每次大雨之前,都会打雷和闪电的。”
兰凌雪赶紧顺着这个思路往下给他解释,
“对的,闪电就是我说的电,电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一种能量,我们那里因为科技发达的原因,把它发展和利用了起来,造就了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福利。”
“那我们现在能不能把它利用起来呢?”
安志远一想到可以让夜晚跟白天一样的明亮,心里就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志远,对不起,我不是学物理的,我不会发电。”
兰凌雪对这个可真是无能为力,要是知道自己会穿越回几百年前,无论如何自己也应该多学些这方面的知道,她发现物理和化学的应用,可真是造福人类,可偏偏自己对这方面一无所知,只是懂些简单的道理,若是让自己加以利用,那可真是白痴一枚了,
“没事,没事,我就是这么一问,那你上辈子是学什么的呢?我听你刚刚说过,你们那个世界里,女子也是要学东西的。”
安志远可不想难为自家媳妇,他只是对媳妇讲的那些东西,心之向往,没什么抵抗力罢了,所以才生出了见识一下的心思,既然媳妇不会,他又怎么舍得让媳妇为难呢,那就问问媳妇会什么吧。
“我学的是营销管理。”
说到自己的专业,兰凌雪的劲头就足了不少。
“营销管理,就是在经济的领域中,为了实现企业或组织目标,建立和保持与目标市场之间的互利的交换关系,而对设计项目的分析、规划、实施和控制。营销管理的实质,就是需求管理,即对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性质进行有效的调解。在营销管理实践中,企业通常需要预先设定一个预期的市场需求水平,然而,实际的市场需求水平,可能与预期的市场需求水平并不一致,我学习营销管理,就是为了达到埸好的营销效果。”
看到安志远被自己说得一愣一愣的,兰凌雪才发现自己讲的过于专业了,就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耳朵,以缓解自己的尴尬。
“那个,我这么说太复杂了,其实就是学习销售的手段。”
安志远有些不解的问,在现在这个环境下,商人是最低贱的职业,为什么媳妇那个先进的时代,反而要特意学习这些知识,
“那不就是经商吗?”
“是啊,就是你们所指的经商,但我们那里,经商已经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系统,在整个社会的体系中,经济是占最主流的,就像咱们现在这个社会,虽说是商人低贱,但哪一家离了银钱是能过活的,不说小家,只说大家,一个国家如果贫穷,那在别的国家眼里,也只有挨打的份,就说边关吧,如果那些鞑子是富裕的,他们干嘛还要跑到我们边境来劫掠,又要被我们打的抱头鼠蹿,还不是因为贫穷,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持,别说是我们那些高科技了,肚子都吃不饱,还谈什么国家的发展呢。”
兰凌雪的话,让安志远陷入了沉思,社会是需要进步的,可抑制的经济,会让你步履维艰。
安志远可不同意兰凌雪这样的说话,把媳妇好好的往自己怀里搂了搂,
“几百年后的这次穿越,你可不是为了它,而是为了我,只是为了遇见我,你才会跨越这几百年,不过,你上辈子,可曾遇见了什么让你心动的人?”
安志远没敢问兰凌雪有没有结过婚,他的心里也是很忐忑的,真怕媳妇心里有人了,那自己还真得好好加油了呢,一定要在这一世,抹干净媳妇上一辈子的记忆,
“哪有什么心动的人,我上辈子可是剩女呢。”
兰凌雪也真是不甘心,看看这辈子,早早的就嫁人了,十五岁呢,在现代也只是个初中生而已,而上辈子,自己已经是快要三十岁的人了,偏偏在感情上面,一无所获,
“圣女?”
好像只有仙家什么的,才会有这样的称呼吧,莫非自家媳妇还真是个小仙女不成?
“什么圣女,是剩女,剩下的剩,我穿到这里来的时候,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所以,我们那边都戏称我们这样的大龄未婚女子叫剩女,不过,我们那里本身结婚都晚,三十岁之前未婚,不算是新鲜事儿。”
一猜安志远就是会错了意,可说到自己快三十了还未婚,好像是没人要一样,兰凌雪也少不得解释一番,而且,一想到自己两辈子加起来,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未免有点老牛吃嫩草的意思,她的心也是有些惴惴的,不知道安志远会不会介意自己竟然娶了个这么大年纪的女人,
“噢,不是圣女就好,我还怕你哪天长了翅膀飞走了呢。”
哪知道,安志远对兰凌雪是不是剩女,多大年纪了根本不赶兴趣,他只担心自家媳妇,不要突然有一天,消息了踪影便好,听了这话,兰凌雪也多少安下心来。
“哪儿来的那么多圣女,神仙鬼怪只是传说而已。”
兰凌雪又一想到自己的穿越,她突然拿不准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神灵了,只好闭了嘴,不再纠缠这个话题,
“志远,我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里,也跟咱们现在这个世界是一样的,人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也不会飞也不会飘的,都是用两条走路,什么仙女之类的你就甭想了。”
兰凌雪靠在安志远的肩上,跟他讲着现代的社会,那个她曾经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几百年后的那个时代,
“我们那个时代,科技很发达,有很多先进的设备,能帮助我们完成这些曾经遥不可及的愿望,我们那里发明了飞机,只要人坐上去,它就能带我们飞到天上,比鸟儿飞得还要高,你想要去哪里,它就能带你去哪里,你会发现,世界变得超级小了,就算你想要飞到别的国家去,也只不过是几个时辰的事情。”
能飞到天上的工具,安志远很是向往,
“那你现在能造出来吗?”
如果自己也能坐上那样的东西,在天上飞上一圈,这辈子也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
“你想得倒美,以为那东西靠嘴就能说出来的嘛,它很复杂的,需要很多高科技的材料,高档次的技术,高精密的仪器,就连人工,都需要用最高级的,我哪里做得出来。”
安志远也就是突发其想,也没有把这事儿当真,
“那你们那里还有什么那个……高科技的东西呢?”
现学现卖倒也像模像样,兰凌雪就笑着夸奖他到,
“我家夫君就是聪明,我这么一说,就知道那些都是高科技的东西了。”
安志远被媳妇夸了,就嘿嘿地笑起来,很是得意。
“我们那里还有摩托车,汽车,这些都是代步用的,就像你们现在骑马代步一样,但马是会累了,还需要人照顾它,汽车和摩托车都是铁制的,不用担心它会累,也不会担心它会损毁,不是太强烈的撞击,它是很坚固的,你只要给它加满了油,它就会自己跑起来,那速度,马儿是赶不上的,我们有一种赛车,就像你们这里专门用来比赛用的马匹一样,也是特制的,那种赛车跑起来,像风一样快。”
兰凌雪不知道如果形容它的速度,每小时四百迈,安志远是听不懂的吧,所以,她只好说它跑起来像风一样,
“马儿跑起来也像风一样的。”
安志远有些不服气,
“马儿跑起来是很快,但它毕竟是有血肉的,会有极限,汽车当然也会有极限,但它的速度,最少是马儿跑起来的三、四倍的速度。”
兰凌雪也不知道自己形容的对不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反正就是跑得很快,安志远被媳妇说得心痒痒的,如果自己能感受一下那样的速度,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那你们那里,还有什么是这里没有的呢?”
安志远已经被媳妇的描述给迷住了,如果自己能去到那个地方,哪怕只是让自己去转一圈,感受一下,就算是折上十年的寿命也是愿意的,当然了,他这样的想法可没敢让媳妇知道,不然,媳妇非翻脸不可,
“当然有了,我们那里最神奇的就是电了,晚上的时候,我们那儿是不用点蜡烛的,墙上有个开关,只要一按,屋子里就亮了,而且像是白天这样的亮,不像这里点上蜡烛,看个书都会伤眼睛,做针线的话,一会儿眼睛就花了,我们那个叫做电灯,在开了灯的房间里,你干什么都不会有阻碍的,看书写字也可以不分昼夜的时间。”
“真的会有那么亮吗?”
安志远还有些怀疑,他想像不到,什么东西,能给予夜间那样的光明。
“当然啦,真的像白天一样亮,而且,它没有蜡烛灯芯的那种晃来晃去,也没有油灯那样冒出来的黑烟,电灯很干净,不会弄得你鼻孔里一片黑。”
想到用软纸擦鼻孔的窘迫,安志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可那也不是自己能够避免得了的,人人都会这样,只是自己不知道,原来,有一种光亮,可以干干净净,像阳光一样,
“电还可以干什么用呢?”
安志远好奇的问,
“可以有好多用处啊,除了电灯,我们那里还有电话、电视、洗衣机、冰箱、电吹风、电熨斗、电磁炉等等等等,反正用电的东西好多呢,都跟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如果停了电,我们就什么也做不了,简直会郁闷死。”
一想到前世里,一旦家里停了电,整个人都会不好了,不说吃不上喝不上也差不多。
“那电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这话可是把兰凌雪难住了,她上辈子可不是研究物理的,对电这个最常用的东西,还真是解释不上来,
“我也说不清楚,它是一种摸不着,看不见的物质,对了,你看到过闪电吧?”
兰凌雪一下子想到了个自然现象,安志远赶紧点头,
“当然啦,每次大雨之前,都会打雷和闪电的。”
兰凌雪赶紧顺着这个思路往下给他解释,
“对的,闪电就是我说的电,电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一种能量,我们那里因为科技发达的原因,把它发展和利用了起来,造就了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福利。”
“那我们现在能不能把它利用起来呢?”
安志远一想到可以让夜晚跟白天一样的明亮,心里就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志远,对不起,我不是学物理的,我不会发电。”
兰凌雪对这个可真是无能为力,要是知道自己会穿越回几百年前,无论如何自己也应该多学些这方面的知道,她发现物理和化学的应用,可真是造福人类,可偏偏自己对这方面一无所知,只是懂些简单的道理,若是让自己加以利用,那可真是白痴一枚了,
“没事,没事,我就是这么一问,那你上辈子是学什么的呢?我听你刚刚说过,你们那个世界里,女子也是要学东西的。”
安志远可不想难为自家媳妇,他只是对媳妇讲的那些东西,心之向往,没什么抵抗力罢了,所以才生出了见识一下的心思,既然媳妇不会,他又怎么舍得让媳妇为难呢,那就问问媳妇会什么吧。
“我学的是营销管理。”
说到自己的专业,兰凌雪的劲头就足了不少。
“营销管理,就是在经济的领域中,为了实现企业或组织目标,建立和保持与目标市场之间的互利的交换关系,而对设计项目的分析、规划、实施和控制。营销管理的实质,就是需求管理,即对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性质进行有效的调解。在营销管理实践中,企业通常需要预先设定一个预期的市场需求水平,然而,实际的市场需求水平,可能与预期的市场需求水平并不一致,我学习营销管理,就是为了达到埸好的营销效果。”
看到安志远被自己说得一愣一愣的,兰凌雪才发现自己讲的过于专业了,就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耳朵,以缓解自己的尴尬。
“那个,我这么说太复杂了,其实就是学习销售的手段。”
安志远有些不解的问,在现在这个环境下,商人是最低贱的职业,为什么媳妇那个先进的时代,反而要特意学习这些知识,
“那不就是经商吗?”
“是啊,就是你们所指的经商,但我们那里,经商已经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系统,在整个社会的体系中,经济是占最主流的,就像咱们现在这个社会,虽说是商人低贱,但哪一家离了银钱是能过活的,不说小家,只说大家,一个国家如果贫穷,那在别的国家眼里,也只有挨打的份,就说边关吧,如果那些鞑子是富裕的,他们干嘛还要跑到我们边境来劫掠,又要被我们打的抱头鼠蹿,还不是因为贫穷,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持,别说是我们那些高科技了,肚子都吃不饱,还谈什么国家的发展呢。”
兰凌雪的话,让安志远陷入了沉思,社会是需要进步的,可抑制的经济,会让你步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