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大兄弟,求求你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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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没有立即出发,而是简单的乔装打扮一番。
宋终、胖子都已经换上普通的衣裳,莫笑璇也在外衣上套着一件披风。
三人都戴着斗笠,斗笠上还有着一层淡淡的黑色薄纱,薄纱能够掩盖些许三人的容貌。
莫笑璇最为谨慎,她生怕被附近据点的圣教探子察觉,还用面纱蒙着脸,加上斗笠的黑色薄纱,可谓是双重防护了。
继续纵马飞驰,马儿极速奔跑,马蹄声响起,在这深夜里非常清晰可闻。
三人驱马来到山路旁,骑着马居高临下,隐隐能看见埋没在黑夜中的城池,那座城池便是昌平县。
深夜的昌平县,非常安静。
想是所有百姓都睡下了,城池中连一处光亮的地方都没有。
而昌平县城池右侧约二里地的地方,是一条十分宽敞的官道,官道旁边原本应是空无一物,亦或者会种植少许植被,结果却不按常理出牌,屹立着一间颇大的客栈。
也不知是宋终视力好还是牌匾比较大,隔着老远,宋终竟隐隐能看见客栈上面的四个大字。
“知棠客栈。”
宋终喃喃自语。
莫笑璇一拉缰绳,马儿吃痛,怪叫一声。
“距离客栈不远了,我们继续前行。”
莫笑璇一马当先,当即冲了出去。
遂后,二骑追出。
…………
…………
三人还未来到“知棠客栈”,便已经被客栈中的喧闹声吸引。
客栈里好像传来打斗声。
各种清脆的“叮叮当当”声音响起。
这些声音,宋终再清楚不过,必定是兵器互相撞击,产生的金属交接声音。
三人驱着马,缓缓来到客栈门口。
下了马,三人牵着缰绳。
三人抬眼一看,头顶之上的客栈牌匾上沾染着许多血迹,由于大部分血迹早已经干涸,便在牌匾上黑色的印子,少部分血迹还呈现着红色模样。
黑夜中,莫笑璇与胖子两人看不真切,只道是店家故意将牌匾做成这般模样,用来恐吓路人。
可宋终鼻子最是灵敏,那牌匾上分明传来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必是鲜血无疑,只是这鲜血是人血还是鸡血便分辨不出了。
神色严肃,三人竖起耳朵倾听,希望能够听到些许有用的信息。
“轰!”
没曾想,客栈大门直接被撞开!
整个大门轰然倒塌,重重的砸落在地上,掀起一阵浓浓的灰尘。
灰尘漫天,哪怕是在黑夜中,并且被灰尘遮盖视线,三人也能够感受到客栈里的紧张气氛。
“疼死我啦!疼死我啦!该死的金花玉女,竟然暗器伤人,传出去也不怕被天下英雄耻笑!”
地面上,适才撞开客栈大门的人,正躺在地上连连打滚。
他的双眼上插着两支金针,金针刺瞎他的双眼,此刻双眼里流出鲜血,剧烈的疼痛让他发出惨叫声,双腿不断的乱蹬,似乎是希望能够让自己的痛苦减轻些许。
宋终三人面面相觑。
金花玉女,莫非是江湖中久负盛名的一流高手,玉倾城?
金花玉女——玉倾城擅长使用暗器,绝技乃是金针,当玉倾城的金针使出,便如同一朵朵美丽的牡丹花一般绽放在空中,而当你欣赏完这绚丽的牡丹以后,你的身上便会插着致命的金针。
金花玉女——玉倾城无门无派,就好像凭空出现的人物一般,出现在江湖之中,众人探查她的过去,仅仅也只是探查到她曾经在万花楼做过清绾人。
江湖中对金花玉女——玉倾城的评价还算不错,只因她专门杀负心汉,死在她手下的负心汉多不胜数,深受江湖女子的敬仰。
宋终三人再次相视一眼,他们想不到,这个亦正亦邪的金花玉女玉倾城居然会出现在这里,莫非这‘知棠客栈’里也有负心汉吗?
这时候,‘知棠客栈’里传来清冷的声音。
“我玉倾城本就是使用暗器成名,我怕什么天下英雄耻笑?倒是你,你曾经辜负了两名女子的真心,你该死。”
“两名女子又如何?大丈夫妻妾成群!少两个又能怎么样?”
“少两个,你便会死,但我不会让你马上死,我会折磨你,慢慢的看着你死。”
客栈里,那清冷的声音说出最冷漠的话语。
她不知道对多少人说过“去死”二字,也不知道多少人曾在她的金针下求饶,但是她最后还是送他们下去见了阎王。
宋终三人努力睁大眼睛,想要悄悄客栈里正在说话的那位人儿长得什么模样。
他们依稀只看见一个身穿淡黄色长裙,脸上蒙着白色面纱的女子朝外边走来。
胖子诧异,这女子看起来身段极好,美目也非常有神,应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可是她的心地居然如此恶毒。
地上的男子双手不断的抓挠着自己的双眼,好像眼睛里有什么可怕的怪物般。
“痒!好痒啊!”男子惨叫:“你杀了我,你杀了我吧!”
男子不断地在地上打滚,忽然滚到宋终的脚下。
男子伸出沾染着自己鲜血的手,试探着摸了摸,摸到宋终带有温度的脚。
宋终的脚结实而有力。
男子顿时开口乞求道:“大兄弟,求求你杀了我!这恶毒的女人在金针里涂了毒药,我现在很难受。”
抬起头来,男子的双眼血肉模糊,其中还夹杂着一根根白色的东西,这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混在血肉里,更像是一条条白色驱虫。
鲜血一滴滴顺着脸颊滑落,男子的脸颊上也遍布抓痕,似乎那痒的感觉已经从双眼开始蔓延。
莫笑璇深吸一口气,她见过的人很多,见过的死人也很多,但是从未见过如同他这样惨的男人。
胖子捂着胸膛,一阵反胃,他忽然觉得短时间内,他是没有食欲再吃肉了。
男子再次开始打滚,他的皮肤正以一种诡异的速度变黑,从眼睛到脸颊,从脸颊到脖颈,从脖颈到胸膛…
男子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开始痒了!
似乎有千万只蚂蚁在他的皮肤里游走着!
那些蚂蚁在啃噬他的血肉!
“啊啊啊!”
男子发了疯,双手不断的抓着身上的皮肤。
一次一次的抓挠,好像抓的不是自己的皮肤一样!
从一开始鲜红的指甲痕迹,直到后来深深的将指甲嵌入皮肤之中,男子才感觉到一丝丝的舒畅。
“你现在想死了吗?你之前辜负妻子的时候,为什么不想着去死?”
金花玉女玉倾城的声音传来,她已经站在门口。
面纱遮盖住她的脸颊,只露出一双灵动的双眼,宋终三人并未看出她的年纪。
她虽在跟地上的男子说话,眼睛却看着宋终三人。
淡黄色的长裙中,不知道藏着多少金黄色的金针。
恐怕下一刻,便会有金针突然瞄准他们三人,飞射而出。
三人没有立即出发,而是简单的乔装打扮一番。
宋终、胖子都已经换上普通的衣裳,莫笑璇也在外衣上套着一件披风。
三人都戴着斗笠,斗笠上还有着一层淡淡的黑色薄纱,薄纱能够掩盖些许三人的容貌。
莫笑璇最为谨慎,她生怕被附近据点的圣教探子察觉,还用面纱蒙着脸,加上斗笠的黑色薄纱,可谓是双重防护了。
继续纵马飞驰,马儿极速奔跑,马蹄声响起,在这深夜里非常清晰可闻。
三人驱马来到山路旁,骑着马居高临下,隐隐能看见埋没在黑夜中的城池,那座城池便是昌平县。
深夜的昌平县,非常安静。
想是所有百姓都睡下了,城池中连一处光亮的地方都没有。
而昌平县城池右侧约二里地的地方,是一条十分宽敞的官道,官道旁边原本应是空无一物,亦或者会种植少许植被,结果却不按常理出牌,屹立着一间颇大的客栈。
也不知是宋终视力好还是牌匾比较大,隔着老远,宋终竟隐隐能看见客栈上面的四个大字。
“知棠客栈。”
宋终喃喃自语。
莫笑璇一拉缰绳,马儿吃痛,怪叫一声。
“距离客栈不远了,我们继续前行。”
莫笑璇一马当先,当即冲了出去。
遂后,二骑追出。
…………
…………
三人还未来到“知棠客栈”,便已经被客栈中的喧闹声吸引。
客栈里好像传来打斗声。
各种清脆的“叮叮当当”声音响起。
这些声音,宋终再清楚不过,必定是兵器互相撞击,产生的金属交接声音。
三人驱着马,缓缓来到客栈门口。
下了马,三人牵着缰绳。
三人抬眼一看,头顶之上的客栈牌匾上沾染着许多血迹,由于大部分血迹早已经干涸,便在牌匾上黑色的印子,少部分血迹还呈现着红色模样。
黑夜中,莫笑璇与胖子两人看不真切,只道是店家故意将牌匾做成这般模样,用来恐吓路人。
可宋终鼻子最是灵敏,那牌匾上分明传来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必是鲜血无疑,只是这鲜血是人血还是鸡血便分辨不出了。
神色严肃,三人竖起耳朵倾听,希望能够听到些许有用的信息。
“轰!”
没曾想,客栈大门直接被撞开!
整个大门轰然倒塌,重重的砸落在地上,掀起一阵浓浓的灰尘。
灰尘漫天,哪怕是在黑夜中,并且被灰尘遮盖视线,三人也能够感受到客栈里的紧张气氛。
“疼死我啦!疼死我啦!该死的金花玉女,竟然暗器伤人,传出去也不怕被天下英雄耻笑!”
地面上,适才撞开客栈大门的人,正躺在地上连连打滚。
他的双眼上插着两支金针,金针刺瞎他的双眼,此刻双眼里流出鲜血,剧烈的疼痛让他发出惨叫声,双腿不断的乱蹬,似乎是希望能够让自己的痛苦减轻些许。
宋终三人面面相觑。
金花玉女,莫非是江湖中久负盛名的一流高手,玉倾城?
金花玉女——玉倾城擅长使用暗器,绝技乃是金针,当玉倾城的金针使出,便如同一朵朵美丽的牡丹花一般绽放在空中,而当你欣赏完这绚丽的牡丹以后,你的身上便会插着致命的金针。
金花玉女——玉倾城无门无派,就好像凭空出现的人物一般,出现在江湖之中,众人探查她的过去,仅仅也只是探查到她曾经在万花楼做过清绾人。
江湖中对金花玉女——玉倾城的评价还算不错,只因她专门杀负心汉,死在她手下的负心汉多不胜数,深受江湖女子的敬仰。
宋终三人再次相视一眼,他们想不到,这个亦正亦邪的金花玉女玉倾城居然会出现在这里,莫非这‘知棠客栈’里也有负心汉吗?
这时候,‘知棠客栈’里传来清冷的声音。
“我玉倾城本就是使用暗器成名,我怕什么天下英雄耻笑?倒是你,你曾经辜负了两名女子的真心,你该死。”
“两名女子又如何?大丈夫妻妾成群!少两个又能怎么样?”
“少两个,你便会死,但我不会让你马上死,我会折磨你,慢慢的看着你死。”
客栈里,那清冷的声音说出最冷漠的话语。
她不知道对多少人说过“去死”二字,也不知道多少人曾在她的金针下求饶,但是她最后还是送他们下去见了阎王。
宋终三人努力睁大眼睛,想要悄悄客栈里正在说话的那位人儿长得什么模样。
他们依稀只看见一个身穿淡黄色长裙,脸上蒙着白色面纱的女子朝外边走来。
胖子诧异,这女子看起来身段极好,美目也非常有神,应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可是她的心地居然如此恶毒。
地上的男子双手不断的抓挠着自己的双眼,好像眼睛里有什么可怕的怪物般。
“痒!好痒啊!”男子惨叫:“你杀了我,你杀了我吧!”
男子不断地在地上打滚,忽然滚到宋终的脚下。
男子伸出沾染着自己鲜血的手,试探着摸了摸,摸到宋终带有温度的脚。
宋终的脚结实而有力。
男子顿时开口乞求道:“大兄弟,求求你杀了我!这恶毒的女人在金针里涂了毒药,我现在很难受。”
抬起头来,男子的双眼血肉模糊,其中还夹杂着一根根白色的东西,这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混在血肉里,更像是一条条白色驱虫。
鲜血一滴滴顺着脸颊滑落,男子的脸颊上也遍布抓痕,似乎那痒的感觉已经从双眼开始蔓延。
莫笑璇深吸一口气,她见过的人很多,见过的死人也很多,但是从未见过如同他这样惨的男人。
胖子捂着胸膛,一阵反胃,他忽然觉得短时间内,他是没有食欲再吃肉了。
男子再次开始打滚,他的皮肤正以一种诡异的速度变黑,从眼睛到脸颊,从脸颊到脖颈,从脖颈到胸膛…
男子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开始痒了!
似乎有千万只蚂蚁在他的皮肤里游走着!
那些蚂蚁在啃噬他的血肉!
“啊啊啊!”
男子发了疯,双手不断的抓着身上的皮肤。
一次一次的抓挠,好像抓的不是自己的皮肤一样!
从一开始鲜红的指甲痕迹,直到后来深深的将指甲嵌入皮肤之中,男子才感觉到一丝丝的舒畅。
“你现在想死了吗?你之前辜负妻子的时候,为什么不想着去死?”
金花玉女玉倾城的声音传来,她已经站在门口。
面纱遮盖住她的脸颊,只露出一双灵动的双眼,宋终三人并未看出她的年纪。
她虽在跟地上的男子说话,眼睛却看着宋终三人。
淡黄色的长裙中,不知道藏着多少金黄色的金针。
恐怕下一刻,便会有金针突然瞄准他们三人,飞射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