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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6章 我被坏人抓住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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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叮嘱宿希保护好曾珊,最好24小时盯着,追求者的事确实是私事,不好动用单位资源,我找碧石帮忙,她接手了禾苏的势力,查个人应该不是难事。

    碧石免不了嘲讽我几句,自己族人的事不上心,人类的闲事管得倒积极。

    我看在要她出力的份上,没有回嘴,答应等她办成了给她直播间刷点礼物。

    碧石就是嘴毒,办事很麻利,隔天便将那位马总的资料传给我。

    马总成拆二代的时候刚上小学,家里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办出国,到国外接受贵族教育。

    他学习好,真材实料地考上国外知名学府,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老师和同学对他的评价都是有才华,温和有礼。

    但抛开这些,我更关注他学习、工作以外的内容,他在读大学以前没交过女朋友,看起来是个乖宝宝。

    可碧石给我的信息很耐人寻味,她额外查了一些信息,比如马总读中学期间,学校有三名女孩失踪,每次失踪都间隔一年。

    警方查了很久,也没查到什么,那三名女孩至今下落不明。

    马总大学时的女友在毕业前夕出车祸身亡,他在人前表现得悲痛欲绝,没过一个月,就偷偷和前女友的闺蜜好上了,但两人公开关系是在开始交往三年后,这个闺蜜正是他前妻。

    然而事情还有更戏剧的发展,他前妻在和他离婚后,突然人间蒸发,他的孩子判给他前妻不假,只是因为前妻的失踪,孩子现在由前妻的父母在照看。

    他回国开公司的这两年,拒绝了好几个主动示好示爱的姑娘,人人都以为他是因为失败的婚姻对恋爱和结婚产生了悲观情绪。

    曾珊说马总向她表白,也是说看到她,令他重燃了对生活的热情,心中名为爱的区域死灰复燃了。

    ‘骗鬼,有兴趣的话,这个地方你可以查查。’碧石在一串地址后面手写了一句话。

    这个地址不是马总家的地址,不过也是一处房产,地段不怎么好,我上网查了查,这个小区的房子有三分之二是空的,入住率特别低。

    原因网上查不到,就是那三分之一的住户,也在网上挂出卖房的帖子,看实际照片,房子都很新,显然没怎么住。

    这个小区的房子,不在马总名下,碧石除了那句话,没有更多解释了。

    我记下地址,等有空再过去瞧瞧,白天不能去,住户再怎么少,也是有人住,我不想打草惊蛇。

    定康医院的任务我们能查的都查过了,当初接手这个组,掌门就跟我明说,大部分的案子都查无可查了,时间销毁了太多证据和线索,我们只要尽力而为就好。

    曾珊和宿希假扮情侣度过周末,俩人又是漂流、又是登山,还一块吃了农家烛光晚餐。

    曾珊发朋友圈,评论瞬间堆起几十条,她解释说不是特意制造浪漫,是因为当时农家乐停电,老板给每个房间送了一根蜡烛,她们俩便在房间点着蜡烛吃的晚饭。

    单位的同事都在问那个帅哥是谁,我只点赞没评论。

    曾珊从未接受过马总,他们不是男女朋友,现在曾珊公开‘恋情’,按她设想的,马总就该断了心思,不会再纠结她。

    事实上,情况和她想的差不多,马总祝她幸福,已经一个星期没再露面。

    略有不同的是,马总没出现在她面前,但出现在我面前了。

    曾珊只跟马总说过我是她好朋友,其他一概没提过,他不应该知道我的住处。

    因此在住处附近见到他,我挺意外的,这是我从早餐店回小区的必经之路,不了解情况人不会知道。

    马总仍是面带笑容,说好巧,你住这个小区?

    我白他一眼,这个人无论见几次,给我的感觉都不舒服。

    我注意到他一只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戴着…手套?

    大热天的戴皮手套,有点儿意思。

    我想试试他,就转了个方向,说我要去对面街买卷纸。

    如果他是路过刚巧和我碰上,这时候不该再追上来。

    但他追了,说正好他渴了,要去买瓶水。

    在他接近我身边的一瞬间,我瞄到他抽出插在兜里的那只手,手里还拿着东西。

    那是块手帕,特别精准地捂到我脸上,我惊讶地抬眼看向他,手帕捂住了我的鼻子和嘴,只剩一双眼睛能自由转动。

    时间静止了一秒,在这一秒钟里我飞快地思考,他给我擦脸?不对!

    是要迷晕我?应该是…他不知道我对这些东西免疫,我该怎么办?晕吧。

    我非常配合他,两眼一闭,晕倒了。

    他把我塞进一辆车的后备箱,不是那辆银色跑车,黑色的轿车,车身淋过雨,全是泥点,外形普通,没跑车那么抢眼。

    马总没捆住我手脚,看来他对自己很有信心,我拿出备用手机,等他停车就打开录音软件,然后将手机绑在后腰上。

    马总停好车,他下了车走到旁边,随即我听到吱嘎吱嘎的声音,他好像推过来一个带轮子的工具。

    我闭上眼睛,他打开后备箱的盖子,把我搬进一辆运货的推车里。

    他停车的地方是车库,私人车库,车库里边有一扇门,通向地下。

    进到地下空间,应该是地下室一类的地方,我闻到空气中有消毒水的味道,还有别的化学药水味,我回忆了一下,似乎是福尔马林的味道。

    我被推进一个房间,他将我丢进一个笼子,这笼子很可能是装狗的,人在里边站不起来。

    他用铁链锁住笼子的门,然后把推车送了出去,我在心里计算着时间,约莫过了十分钟,我睁开眼睛,假装刚刚醒来。

    果然,屋子里有监控,四个墙角上方都有。

    我拿出没在录音的那部手机,发现没有信号,还想给族人直播下我被捉的现场,显然是播不成了,我只好拍了一组照片。

    笼子在房间一角,而房间正中垂着一条锅链,两侧墙壁上挂了六排‘刑具’,小镰刀、炉钩子、火剪子…反正我叫不出它们真正的名字,看形状乱猜了一通。

    这里让我想起古代的大牢,不知道有没有老虎凳、辣椒水。

    我把刑具拍个遍,每把都有拍了特写,最后我转个身,背朝它们用前置摄像头跟它们合几张影。

    我头回碰到电影里演的那种变、态,只希望他别关我太久,免得单位同事及时找到我,从而让我失去参演真实版汉尼拔的乐趣。

    每个人的快乐都不同,变、态以杀人为乐,我以虐变、态为乐。

    其实我这算是厚颜无耻了,再恶的人,也是人,他们超脱不了很多东西,可能从未想过自己会遇上非人类目标。

    这就像他坚信自己演的是罪案剧,在捉住‘羔羊’正想屠宰之际,突然发现自己演的是科幻片。

    最惨的是拥有科幻能力的是‘羔羊’,不是他。

    可能是我旅游般轻松的状态伤了马总的自尊心,他并没有窥视我多久,总共没有二十分钟,他就再次现身。

    我脱了西装外套,穿了件雨衣,鞋也是长筒雨靴。

    这个房间的地面铺着瓷砖,四壁都是,溅上血的话,用水管冲一冲就干净了。

    或者…是掺了消毒水的水?这样可以清洗掉血腥味。

    “这个世界真神奇,有人表面上是时尚界新星,其实背地里却是开屠宰场的。”我举着手机,给马总拍了张照片。

    他笑了下,完全不在意我给他拍照,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淘气的孩子。

    “你抓我来干什么?这是犯罪。”我把手机收好,盘腿坐在笼子里。

    “这没有信号。”马总手上戴着塑胶手套,他走到房间中央,伸手扯了扯天花板上垂下来的铁链,像是在测试它的坚固度。

    “我会喊人的。”我单手托着下巴,仰头看他在干嘛。

    “整个房间都做了隔音处理,我跟装修的人说,我喜欢摇滚乐,是个鼓手。”他又走到一面墙前边,挨个检查墙上挂的刑具。

    很好,这意味着,他没办法打电话向人求救,喊救命也没人能听见。

    冰冷的刀具被他抚过,他从中摘下一把小刀,展示似的晃了晃,说:“听说过千刀万寡之刑吗,那不是夸张的比喻,真正的高手,可以做到。”

    “啊,好可怕。”我很捧场地表达了恐惧。

    “你不该多管闲事。”马总的语气终于不再温和,冷冰冰的。

    “多亏管了,不管现在坐这儿的就是曾珊。”

    “别急,她会来,只是比你晚些。”

    “哟呵,你厉害了呀,她要是失踪,那是大事,你吃不了兜着走。”

    “警方查不到这,即便查到了,也追查不到我身上,这里没有我的指纹、DNA,任何证明我曾在这的证据他们都找不到。”

    这房子不在马总名下,房主可能是与他毫无关系的人,就算能找到受害人的血迹,想证明他是凶手,确实需要铁证。

    偏巧,我就是来克他的,录音、照片,现在全有了。

    “你在国外就开始绑架、杀人,失踪的女同学,遭遇车祸的前女友,还有人间蒸发的前妻,我想,这些都跟你脱不了干系吧。我很好奇,尸体你是怎么处理的。”

    “难怪珊珊肯听你的话,你冷静、临危不惧,是个内心极其强大的女人。”

    “不要诬蔑我,我其实是朵内心脆弱的娇花。”

    “你的眼睛很美,但眼神惹人讨厌,我会把你的眼珠先挖出来,好好处理保存,让它们保持美丽,去掉令人厌烦的部分。”

    “哦,然后呢?割舌头?”

    “不,我会留着它,我要亲耳听到它说‘害怕’。”

    “我好害怕。说了。”

    马总隐藏在雨帽下的脸染上一层寒霜,他似乎是生气了,从墙上摘下一根长锥子,看样子是想过来扎我。

    我连忙摆手:“别别别,别扎我,我真的害怕,可害怕了。”

    我端正态度,不再敷衍了事,特别认真地表达了我的恐惧。

    那锥子不似普通家用的小锥子,扎一下怎么着也得流一口血,他要是发现我皮厚、机关—枪打不透,对话恐怕就进行不下去。

    这种变态喜欢高高在上,有种主宰别人生命以及恐惧的优越感,我刚刚态度随意,八成是惹恼他了。

    他不太满意,但还是收回了长锥子,并且他用手机对着我拍了段视频。

    嘴里还念叨着年月日,说了我的名字,像在记日记。

    “我能不能问问,你打算把曾珊怎么样?你要杀她?”

    “你不问自己,反倒问她,讲义气。”

    “我肯定是要被你大卸大八了,她不至于吧,你喜欢她。”

    “当然,她会成为我的藏品,永远和我相伴。”马总像在演话剧,神情陶醉,用朗诵腔说道。

    “所以,你到底是怎么处理尸体的?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我继续追问。

    “你问题真多。”马总又不耐烦了,现在的他是脱下面具的真实马总,脾气暴躁、易被激怒,稍有刺激就可能出手伤人。

    他把长锥子伸进笼子,上下比划了两下,好像在考虑扎哪好。

    “她们没在我这,尸体?没有尸体,我处理什么?”

    “那三个女同学,你前妻,不是你绑架的吗?”

    “是。”他这回答得倒快,还有点得意。

    “没有尸体…这么说,人还活着,你把她们弄哪去了?”

    我在笼子角落发现了一撮狗毛,所以这只笼子确实是装狗的,我又看看满墙的刑具,以及马总得意的眼神。

    “卖了。”马总微笑道。

    我心中微动,看来这人不能杀,没人知道他究竟绑架过多少个女孩儿,想找回这些人,只能问他。

    “在我眼里,女人只分三种:伴侣、商品、垃圾。”

    他说垃圾的时候眼睛直直盯着我,我都没脾气了,深夜的流氓拿我当同行,现在这个变、态视我如垃圾,本王空有一副美貌,奈何他们不懂欣赏。

    “好歹把我算成商品吧,你这样很伤人的知道吗。”

    “出来!”马总打开笼子的锁,强拉我出来,我不肯出去,他拿出一支针管,针管里有透明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