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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雪夫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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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华花事爱留宾, 障目浓堆富贵香。

    红紫浅深夸名种, 就中最赏雪夫人。【注1】

    洛阳牡丹名满天下,素有“国色天香”之美誉, 根据花的颜色, 可分成上百个品种, 千姿百态,林林总总, 不一而足, 常见如黄、绿、紫、肉红、深红、银红为上品, 因黄、绿较为罕见,尤显名贵。偏又极得天地钟爱, 生于东都洛阳这般温柔富贵乡, 也无怪乎历来为文人骚客钟情倾慕。

    其中,有一品白牡丹, 色若初雪,洁净无瑕,本已非凡俗。每值清晨,晓露未晞,微风轻拂, 但见玉笑珠香,风流潇洒, 更添了十二万分的妩媚。虽学名叫做“青山贯玉”,当地人爱它婀娜多娇,恰似一绝色美人, 有倾国倾城之殊容,故另拟了一个雅号,名曰“雪夫人”。

    人间四月花开早。洛阳此处地界好,依山傍水,土质肥沃,再加上春光融融,直暖入人心扉。草长莺飞,万物复苏,漫山遍野都是姹紫嫣红,牡丹仙子亦是姗姗来迟。

    往年此时,必然早已是游人如织,蜂围蝶绕,以牡丹为题的诗词画作,非但能铺满整座洛阳城,说不得还有富余,可谓是独占鳌头。

    然而,今年洛阳城里却出现一件奇事,亦可谓是一件怪事——城内最为萧条破落的销金窟,秦楼楚馆里数得着的寒酸店面,“芳菲阁”,不知从哪儿讨来了一位靡颜腻理,霞姿月韵的妙龄女郎。

    说起这芳菲阁,也算是洛阳城里一桩妇孺皆知的笑谈了。

    芳菲阁位于洛水之畔,共有三层,左右都是勾栏瓦舍,尽得天时地利。按理来说,芳菲阁应当是寻欢作乐的好去处,但因鸨母张月娘经营不善,宾客稀少,渐渐式微,竟到了入不敷出,朝不保夕的境地,不过一日日苦捱罢了,眼看着是要关门大吉。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十天前。

    张月娘记得很清楚,那天早上,整座洛阳城内含苞多日,迟迟不见吐蕊的牡丹花,忽然齐齐绽放,且异香扑鼻,色泽艳丽,尤胜往昔。

    一时满城惊动,众人纷纷引以为奇。

    张月娘心有所感,遂去白马寺上香还愿。返程的途中,看到一身形纤弱,窈窕娇俏的女子伏于路边,像是病重不抵,晕了过去。

    那女子脸部覆有污泥,看不清五官长相,但以张月娘多年浸淫风月的眼力,还是看出对方姿容不俗。

    张月娘自认并非是什么菩萨心肠的烂好人,却也见不得别人在自己面前断气,况且又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当下就和随侍的丫鬟一起,将人带回了芳菲阁。

    因着阁里姐妹众多,难免有个头疼脑热的,再加上偶尔会遇到一两个口味特殊,人面兽心的斯文败类,为了防止闹出人命官司,芳菲阁里倒是养了一位粗通医理的老婆子。

    那老婆子粗粗搭了一下女子的脉,胡乱从屉子里捡了些草药,几碗水煎作一碗汤药,灌了下去。

    金乌西沉,新月初升。

    细柳街上,鳞次栉比的铺子渐次闭窗闩门,打烊休息,洛水河畔却是行人汇聚,灯火辉煌,一点点热闹起来。

    身着绫罗绸缎,衣冠楚楚的恩客们三三两两结伴而来,见到相熟的姑娘,忍不住出言调笑,更有甚至,直接凑过去动手动脚。穿红戴绿,描眉扑粉的姑娘们也不恼,娇笑着左支右躲。

    一时门庭若市,笑语不断,迥异与平常冷落凄清的惨状。

    有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纨绔无赖们也都是相识的,且背后关系盘根错节,牵连颇深,遇到了少不得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刘四哥,近日可好?”

    “托贤弟的福,一切安好。”

    “听说家里新添了两位美娇娘,刘四哥爱得跟什么似的,如今正是如胶似漆,蜜糖般缠人呢,亏得四哥还有精力出来。”

    “贤弟说笑了,这美人嘛,就如同四季花草,环肥燕瘦,春兰秋菊,各有胜场,哪有嫌多的道理?倘若芳菲阁真出了个好货色,错过了岂不可惜?”

    “哎呦,了不得,了不得,李公子也在,真是好大的福气,出门便遇贵人。只不过,李公子不是一直对春景苑的窈娘情有独钟吗?今儿怎么有空来这儿找乐子?”

    “徐二,你这般就没意思了,芳菲阁放出消息,说得了一位绝代佳人,这事儿你敢说自己不知道?”

    “正是如此,大家同为男人,彼此心知肚明罢了,徐二,你装什么清高圣人?怎的,难道你放着家里的万贯家财不打理,来到这儿是特意吃茶的?”

    “不错,食色性也,又有什么好遮掩的?”

    ……

    说笑间,众人都摸清了对方的来意,有性子急躁耐不住的,拉着迎客的粉衫姑娘问道:“红绡,且告诉爷儿一句实话,那女子当真一副好颜色,比之窈娘又如何?”

    那位窈娘虽沦落风尘,但据说琴棋书画皆通,更是一等一的好容貌,整座洛阳城里的男子,便没有不爱的,已经连续三年稳坐花魁娘子宝座,不知道有多少人争着抢着成为入幕之宾,不惜为此一掷千金。

    粉衫姑娘手绢一甩,偷偷翻了个白眼,“罢么!还真当那个窈娘是天下第一了不成?倚仗着她就三番两次欺压我们芳菲阁,红绡我是拿不出手的,但咱们阁里新来的这位,真个是神仙天人一般,窈娘便是给她提鞋也不配!”

    同行是冤家,红绡的话未必没有夸大其词的成分,众人虽觉得不能尽信,但听完之后,也不禁心旌摇曳,想入非非。

    无论如何,总要等见到那人,才可识得庐山真面目。

    二楼某处轩窗悄然支开了一条缝,一双美眸静静注视着下方,又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良久,无声无息地收回视线。

    质地精良的雪色薄纱被人细细剪裁,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才得了一袭长裙,裹在那人身上,束出纤细窈窕,不盈一握的腰肢,让人凭空生出几分惋惜,如斯美人,怎可被俗物亵渎?

    肖似远山的纤长黛眉,状若桃花的缱绻眼眸,凝脂白玉般的肌肤,殷红姣好的菱唇,光洁饱满的额间,一粒朱砂红痣,灼灼夺人。

    这样一张脸,简直可谓是得天独厚,占尽风流。

    白檀揽镜自照,愁得一个头两个大,虽然他生来昳丽秾艳,受人青睐追捧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在系统的帮助下,对以往几个世界的记忆也早已模糊,但无论在哪个世界,他也不该是这么一副雌雄莫辩,美到超越性别啊!

    岂不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长得太漂亮,本身就是一种罪过,天知道会招惹多少狂蜂浪蝶!

    这话可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现实终于忍不住对白檀这块小饼干出手,狠狠教导了他做人。

    想当初,白檀刚穿过来,不幸成为一个家乡闹灾荒,孤身逃难的青年。因着衣不蔽体,意外捡到一套女式旧衣后,白檀就十分破廉耻地穿在身上了。

    谁知最终还是难以抵御料峭春寒,再加上饿了两天肚子,白檀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误打误撞地来到白马寺附近,听到肃穆沉闷的钟声,他咬了咬牙,迷迷糊糊地道:大不了出家当和尚去,再不济,也能混到一碗白粥喝……

    无奈山路崎岖难行,白檀体力不支,走到半途就晕了过去,再醒过来时,人已经到了芳菲阁。

    于是,这世间少了一个雪肤黑眸,俏生生的小和尚,多了一个风情万种的美娇娥。

    “唉……”白檀叹了口气,爱惜地摸了摸自己泼墨般的三千青丝,“也不知道,当和尚和当花魁,哪个感觉好一点?”

    不是白檀不想据实以告,只是一来,张月娘可没有大度到施恩不求报,早在发现他惊为天人的不俗相貌时,就下定决心要借机打个翻身仗,狠狠赚上一笔,于是命了两个粗使丫头严加看管。

    二来嘛,芳菲阁干得就是皮肉生意,虽说阁里大多都是女子,但鼎盛时也收了几个清秀少年,就在后院养着呢,那调|教小倌儿的老嬷嬷,可是憋得正手痒呢。

    所以,这说与不说,也没什么本质分别,总归张月娘认定了,要白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再者说,白檀选择隐瞒下来,也有自己的考量,女子身娇体弱,若利用得当,能有效降低他人的警惕性,其他不提,起码阁子里一贯的习俗,看守新买来的姑娘,只用两三个丫头,若是对待那些不听话的男孩子,就要让龟公动手了。

    这些都是白檀旁敲侧击打听出来的消息。

    彼时,张月娘见猎心喜,卯足了劲要扬眉吐气,压春景苑一头,所以倒是没有急着让白檀接|客,反而苦思冥想了一夜,难得精明一次,让人在外宣传造势,大肆鼓吹。

    这才有了四月十五晚上,声势浩大的竞拍。

    至于,为何没人发现白檀的秘密,那就多亏了这张盛世美颜的脸了。所有人跟他对视时,用不了片刻,就会忍不住血气上涌,心猿意马,无论男女,绝无幸免。

    拜颜值暴击的威力所赐,目前还没有人敢盯着白檀,仔仔细细地打量,而他又死活不愿别人近身,张月娘害怕这株捡来的摇钱树有个好歹,无可奈何地答应了。

    “姑娘,时辰快到了,咱们该上妆了。”小丫头五儿端着一个摆满珠翠首饰、胭脂水粉的托盘,轻手轻脚地走进来。

    听到她嘴里的称谓,白檀一阵牙碜,单手扶额,头疼地说道:“不必了。”他可不想顶着沉甸甸的钗环步摇,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取悦他人。

    五儿犯难:“可是鸨母说……”哪家雏儿初次见|客时不是盛装华服,尽心装扮,便是再穷酸不堪的楼子,这一天,也要撑足了场面。

    白檀无法,只得不慌不忙地微微抬眸,从黄澄澄的铜镜里望过去,慢悠悠地说道:“怎么?你觉得我现在不够美吗?”

    五儿霎时霞飞双颊,结结巴巴地说道:“不……不是……姑娘最美了……”

    虽然计策得逞,白檀仍是一阵郁卒,心道:妹子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从这高糊马赛克一样的镜子里,到底看到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1:丁宜福《申江竹枝词》赞叹“法华花事爱留宾,障目浓堆富贵香。红紫浅深夸名种,就中最赏雪夫人。”

    女装大佬可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