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孙琦送粥给郁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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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妈真是难得一见的好家人,历临有这样全心全意关心照顾他的人,真不是一般的幸运。
宜华哭笑不得,她真不相信王妈不知道历临昨晚出去后没有再回来,可是看着王妈明显的欲言又止,还是配合地说道:“您把早餐准备一份,我一会儿去公司拿给他。”
王妈要的就是这句话,赶忙答应一声,手脚麻利地拿出食盒装东西,嘴里不停地絮叨,“少爷的胃不太好,都是早年间不注意喝酒喝的,我给他装上小米粥养养胃;少爷最喜欢吃蛋羹了,也给他装上一碗;少爷喜欢清蒸鱼,可是他早上没胃口,吃不下;少爷口味清淡,他还喜欢……”
宜华真是佩服王妈,装个早点都能说这么长的一遛话,不就是想让我关心她家少爷吗?
宜华不会对心存善念的人冷脸的,自从她嫁进历家,和王妈相处的时间最多,知道她不只是心疼历临,也心疼自己。
她不会做家务,自己的衣服都叠不好,可是她贴身的衣物,甚至丝袜,每次拉开抽屉时,都是卷好一团团整齐地码放在收纳盒里。
有的袜子勾丝了被她扔掉,第二天收纳盒里依然是满满当当,从这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看,她知道王妈是把自己当一家人对待了。
“王妈,我中午叫外卖,给他点清蒸石斑鱼好不好?”
王妈大喜,少奶奶真懂事,知道关心少爷,这就对了!
“好好好,也点你喜欢吃的蛤蜊蒸蛋。”
王妈笑得合不拢嘴,她也笑了。
历临是在酒店里醒过来的,揉揉酸痛的脖颈,不住地抱怨张佳明,也不知道给他定个好点的酒店,这里一看就不是五星级的,床铺那么硬,都睡落枕了。
这事真不怪张佳明,以前他们是在高级会所喝酒,可是这次主要是陪郁铸,他不同意去那么奢侈的地方,影响不好。
张佳明想想也对,现在上面查得很严,万一被别有用心的人看见,无端的又惹出事来。自己倒是不怕,身正不怕影子斜,可郁铸不一样,他是空降下来的局长,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可不能给他找麻烦。
他们两个醉得厉害,歪歪斜斜地晃着,抓住一个,另一个又跑了,弄得张佳明一身汗。
喝醉酒的人不好摆弄,他原打算先送历临回家,再把郁铸带到他那里对付一宿。可是历临喝多了,脚步虚浮摇晃,在大街上来来回回地走,嘴巴也不消停,竟然撺掇柱子要出海,柱子不但答应了,还拍着胸脯说自己的驾驶技术绝对杠杠的。
他是特种兵出身,别说游艇了,就是飞机也能开!
历临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嚷嚷着要去机场,他有私人飞机就停在机库里。
张佳明那个气呀,他从来不知道历临这么闹腾,也不知道柱子喝多了也是小孩脾性。这两人一会儿要出海,一会儿要上天的,忍不住一人给他们一脚,真想扔下他们不管了。
看着这两个连路都走不稳的人,谁能相信他们在白日里是标准的精英!
苍天哪,大地啊,快来收了这两个妖孽吧!
气归气,骂归骂,他不可能真的扔下他们随他们便胡闹。
长长地叹口气,认命的把他们就近安置在酒店的大套房里,一人一间,方便他照顾,自己就惨了,依然睡沙发。
张佳明看着沙发摇头苦笑,自己可能就是睡沙发的命,历临喝多了,他睡沙发;柱子喝多了,他还是睡沙发。没办法,谁让自己是大哥呢。
柱子先他一步醒来,田园风的墙纸,金色艳俗的窗帘,还有微微霉湿的空气,眼前陌生的环境,让他有片刻的茫然。
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的是酒店里的那种白色睡袍,他的衣服散乱地扔在地上,郁铸的心里一惊,陡然清醒!
常年紧张的生活让他马上恢复了正常状态,悄悄地下床,从开着的门缝里看见张佳明合衣睡在沙发上,才暗暗地吐口气,还好,没有犯错误。
他放松下来,仔细回想昨天发生的事:他和佳明哥在喝酒,后来哥来了,他们说了很多话,后来……想不起来了,他,断片儿了!
拍拍自己的脑袋,还有点疼,酒真不是个好东西,他强大的自制力竟然在昨晚土崩瓦解了!
刚一脱下军装就这个样子,要是让领导知道了,一定会臭骂自己一顿的,弄不好还要关禁闭!
他想象着领导痛斥自己的样子,脸上的神情是掩饰不住地失望,他也对现在的自己失望。
换上衣服走出房间,张佳明还没醒,历临也在睡着。算了,不叫他们了,让他们继续睡吧。
时间还早,他在A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局里安排了一套宿舍给他,就在办公楼后面。他回去简单地洗漱后,换好制服,精神抖擞的上班去了。
A市的办公楼是新修建的,庄严气派。
离上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整栋大楼里静悄悄地,他走向自己的办公室,长长的走廊里只有自己的皮鞋踩踏在大理石地板上沉闷的回音。
拿起抹布洗干净,随手把桌子、窗台擦一遍,这些都是在部队养成的习惯,估计是改不了了。
门没有关,走廊里想起哒哒哒的响声,那是女警官脚下坡跟鞋的声音。还有女警官这么早来上班?是昨晚值夜班的吧?
不对,自己这是行政楼,不应该安排女警值夜班的,那是谁呢?
脚步声由远及近,来到自己的办公室门前站定,一个面容姣好的女警官看着他抬手敲门。
“进来。”
声音低沉,语气平淡,还是那样少言寡语。孙琦笑笑,“郁局长早。”
“早。”
孙琦迈步上前,停在办公桌前,手里的拎袋放上去,含笑的声音带着浓浓的关心,“您还没有吃早饭吧?我给您带了早点,趁热吃吧。”
郁铸上任时间不长,局里的人员还没有全部见过,他对这个热心的女警员眼熟却不熟悉,“谢谢。你还是拿回去吧,我不喜欢吃早点。”
“您的气色不好,昨天应该是喝酒了,我买的是粥,喝一点胃会舒服的。”孙琦不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
郁铸的眉头一蹙,他不喜欢有人研究他。声音一下子冷冽起来,带着审视的目光盯着眼前的女警官,微眯起双眼,嘴角微微翘起,好像在笑,实际上却是他生气的前奏。
“你跟踪我。”
“不,我昨天有点资料没有弄完,加班了。等我弄完出来时看见你和佳明哥一起走了,我断定你们一定是喝酒去了。”
“……”
郁铸没有说话,只是收起眼中的审视,但还是冷漠。
“一般男人晚上喝酒,都不会有胃口吃早餐,所以我就给你买了粥送来。快喝吧,味道不错的。”
“多少钱,我给你。”郁铸不占便宜,粥他收下了,但钱必须给。
孙琦脸上的笑容未变,她突然改口了,“郁教官,您不认识我了?我是第一批去部队特训的警员,您是当时的教官。”
难怪会觉得她眼熟呢,“你是……孙琦?”郁铸有点不确定。
孙琦露出大大的笑容,欢快地回答,“是的,郁教官,我是孙琦。很高兴能再次见到你,我去上班了,再见。”
孙琦出去了,郁铸看着桌子上的食盒,叹口气,都是相识的人,再提钱就矫情了,以后有机会送她一份礼物吧。
正吃着呢,张佳明拎着油条豆浆进来了,“哟,大清早就有美女送早餐,真幸福啊。”
他不理会张佳明的调侃,安静的喝粥,别说这粥买的是真对胃口,刚才还火烧火燎的胃现在舒服了很多,看来以后喝酒就得喝粥了。
张佳明醒的时候发现柱子已经走了,他知道部队出身的人作息非常规律,不像他们那样,有时忙案子忙得昏天黑地的,有时间能多睡一会儿是一会儿。
自己当上局长以后,照样跟刑警队的小伙子们一起找线索,分析案情,所以他还是保持和刑警队一样的作息。
把历临叫起来,自己回去换衣服上班,路过早点铺时想起还没有吃早饭,给柱子带一份吧,估计他也没吃。
张佳明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孙琦高高兴兴的从局长办公室出来,联想到她前一阵子向自己打听柱子的情况,好像对柱子有点意思。
当他看到柱子在喝粥,还是百年老字号的徐记粥铺时,完全明白了,那家粥铺在孙琦家附近,柱子自己不可能跑那么远买一碗粥回来吃。
孙琦这个小姑娘自从特训回来以后变化很大,身上的娇小姐脾气没有了,也不再偷懒耍滑了,积极参与案件侦破,是凭自己的真本事留在局里,成了一名正式的刑警。
孙琦的父亲是省厅一把手,原以为她实习结束会去省厅某个闲职,没想到会留在这里,真的感到很意外。
这个女孩子给人的印象不错,如果她真的对柱子有意思,他绝对赞成。(未完待续)
王妈真是难得一见的好家人,历临有这样全心全意关心照顾他的人,真不是一般的幸运。
宜华哭笑不得,她真不相信王妈不知道历临昨晚出去后没有再回来,可是看着王妈明显的欲言又止,还是配合地说道:“您把早餐准备一份,我一会儿去公司拿给他。”
王妈要的就是这句话,赶忙答应一声,手脚麻利地拿出食盒装东西,嘴里不停地絮叨,“少爷的胃不太好,都是早年间不注意喝酒喝的,我给他装上小米粥养养胃;少爷最喜欢吃蛋羹了,也给他装上一碗;少爷喜欢清蒸鱼,可是他早上没胃口,吃不下;少爷口味清淡,他还喜欢……”
宜华真是佩服王妈,装个早点都能说这么长的一遛话,不就是想让我关心她家少爷吗?
宜华不会对心存善念的人冷脸的,自从她嫁进历家,和王妈相处的时间最多,知道她不只是心疼历临,也心疼自己。
她不会做家务,自己的衣服都叠不好,可是她贴身的衣物,甚至丝袜,每次拉开抽屉时,都是卷好一团团整齐地码放在收纳盒里。
有的袜子勾丝了被她扔掉,第二天收纳盒里依然是满满当当,从这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看,她知道王妈是把自己当一家人对待了。
“王妈,我中午叫外卖,给他点清蒸石斑鱼好不好?”
王妈大喜,少奶奶真懂事,知道关心少爷,这就对了!
“好好好,也点你喜欢吃的蛤蜊蒸蛋。”
王妈笑得合不拢嘴,她也笑了。
历临是在酒店里醒过来的,揉揉酸痛的脖颈,不住地抱怨张佳明,也不知道给他定个好点的酒店,这里一看就不是五星级的,床铺那么硬,都睡落枕了。
这事真不怪张佳明,以前他们是在高级会所喝酒,可是这次主要是陪郁铸,他不同意去那么奢侈的地方,影响不好。
张佳明想想也对,现在上面查得很严,万一被别有用心的人看见,无端的又惹出事来。自己倒是不怕,身正不怕影子斜,可郁铸不一样,他是空降下来的局长,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可不能给他找麻烦。
他们两个醉得厉害,歪歪斜斜地晃着,抓住一个,另一个又跑了,弄得张佳明一身汗。
喝醉酒的人不好摆弄,他原打算先送历临回家,再把郁铸带到他那里对付一宿。可是历临喝多了,脚步虚浮摇晃,在大街上来来回回地走,嘴巴也不消停,竟然撺掇柱子要出海,柱子不但答应了,还拍着胸脯说自己的驾驶技术绝对杠杠的。
他是特种兵出身,别说游艇了,就是飞机也能开!
历临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嚷嚷着要去机场,他有私人飞机就停在机库里。
张佳明那个气呀,他从来不知道历临这么闹腾,也不知道柱子喝多了也是小孩脾性。这两人一会儿要出海,一会儿要上天的,忍不住一人给他们一脚,真想扔下他们不管了。
看着这两个连路都走不稳的人,谁能相信他们在白日里是标准的精英!
苍天哪,大地啊,快来收了这两个妖孽吧!
气归气,骂归骂,他不可能真的扔下他们随他们便胡闹。
长长地叹口气,认命的把他们就近安置在酒店的大套房里,一人一间,方便他照顾,自己就惨了,依然睡沙发。
张佳明看着沙发摇头苦笑,自己可能就是睡沙发的命,历临喝多了,他睡沙发;柱子喝多了,他还是睡沙发。没办法,谁让自己是大哥呢。
柱子先他一步醒来,田园风的墙纸,金色艳俗的窗帘,还有微微霉湿的空气,眼前陌生的环境,让他有片刻的茫然。
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的是酒店里的那种白色睡袍,他的衣服散乱地扔在地上,郁铸的心里一惊,陡然清醒!
常年紧张的生活让他马上恢复了正常状态,悄悄地下床,从开着的门缝里看见张佳明合衣睡在沙发上,才暗暗地吐口气,还好,没有犯错误。
他放松下来,仔细回想昨天发生的事:他和佳明哥在喝酒,后来哥来了,他们说了很多话,后来……想不起来了,他,断片儿了!
拍拍自己的脑袋,还有点疼,酒真不是个好东西,他强大的自制力竟然在昨晚土崩瓦解了!
刚一脱下军装就这个样子,要是让领导知道了,一定会臭骂自己一顿的,弄不好还要关禁闭!
他想象着领导痛斥自己的样子,脸上的神情是掩饰不住地失望,他也对现在的自己失望。
换上衣服走出房间,张佳明还没醒,历临也在睡着。算了,不叫他们了,让他们继续睡吧。
时间还早,他在A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局里安排了一套宿舍给他,就在办公楼后面。他回去简单地洗漱后,换好制服,精神抖擞的上班去了。
A市的办公楼是新修建的,庄严气派。
离上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整栋大楼里静悄悄地,他走向自己的办公室,长长的走廊里只有自己的皮鞋踩踏在大理石地板上沉闷的回音。
拿起抹布洗干净,随手把桌子、窗台擦一遍,这些都是在部队养成的习惯,估计是改不了了。
门没有关,走廊里想起哒哒哒的响声,那是女警官脚下坡跟鞋的声音。还有女警官这么早来上班?是昨晚值夜班的吧?
不对,自己这是行政楼,不应该安排女警值夜班的,那是谁呢?
脚步声由远及近,来到自己的办公室门前站定,一个面容姣好的女警官看着他抬手敲门。
“进来。”
声音低沉,语气平淡,还是那样少言寡语。孙琦笑笑,“郁局长早。”
“早。”
孙琦迈步上前,停在办公桌前,手里的拎袋放上去,含笑的声音带着浓浓的关心,“您还没有吃早饭吧?我给您带了早点,趁热吃吧。”
郁铸上任时间不长,局里的人员还没有全部见过,他对这个热心的女警员眼熟却不熟悉,“谢谢。你还是拿回去吧,我不喜欢吃早点。”
“您的气色不好,昨天应该是喝酒了,我买的是粥,喝一点胃会舒服的。”孙琦不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
郁铸的眉头一蹙,他不喜欢有人研究他。声音一下子冷冽起来,带着审视的目光盯着眼前的女警官,微眯起双眼,嘴角微微翘起,好像在笑,实际上却是他生气的前奏。
“你跟踪我。”
“不,我昨天有点资料没有弄完,加班了。等我弄完出来时看见你和佳明哥一起走了,我断定你们一定是喝酒去了。”
“……”
郁铸没有说话,只是收起眼中的审视,但还是冷漠。
“一般男人晚上喝酒,都不会有胃口吃早餐,所以我就给你买了粥送来。快喝吧,味道不错的。”
“多少钱,我给你。”郁铸不占便宜,粥他收下了,但钱必须给。
孙琦脸上的笑容未变,她突然改口了,“郁教官,您不认识我了?我是第一批去部队特训的警员,您是当时的教官。”
难怪会觉得她眼熟呢,“你是……孙琦?”郁铸有点不确定。
孙琦露出大大的笑容,欢快地回答,“是的,郁教官,我是孙琦。很高兴能再次见到你,我去上班了,再见。”
孙琦出去了,郁铸看着桌子上的食盒,叹口气,都是相识的人,再提钱就矫情了,以后有机会送她一份礼物吧。
正吃着呢,张佳明拎着油条豆浆进来了,“哟,大清早就有美女送早餐,真幸福啊。”
他不理会张佳明的调侃,安静的喝粥,别说这粥买的是真对胃口,刚才还火烧火燎的胃现在舒服了很多,看来以后喝酒就得喝粥了。
张佳明醒的时候发现柱子已经走了,他知道部队出身的人作息非常规律,不像他们那样,有时忙案子忙得昏天黑地的,有时间能多睡一会儿是一会儿。
自己当上局长以后,照样跟刑警队的小伙子们一起找线索,分析案情,所以他还是保持和刑警队一样的作息。
把历临叫起来,自己回去换衣服上班,路过早点铺时想起还没有吃早饭,给柱子带一份吧,估计他也没吃。
张佳明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孙琦高高兴兴的从局长办公室出来,联想到她前一阵子向自己打听柱子的情况,好像对柱子有点意思。
当他看到柱子在喝粥,还是百年老字号的徐记粥铺时,完全明白了,那家粥铺在孙琦家附近,柱子自己不可能跑那么远买一碗粥回来吃。
孙琦这个小姑娘自从特训回来以后变化很大,身上的娇小姐脾气没有了,也不再偷懒耍滑了,积极参与案件侦破,是凭自己的真本事留在局里,成了一名正式的刑警。
孙琦的父亲是省厅一把手,原以为她实习结束会去省厅某个闲职,没想到会留在这里,真的感到很意外。
这个女孩子给人的印象不错,如果她真的对柱子有意思,他绝对赞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