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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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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不会,谢谢你了。”她把衣服换下来,准备带回去在重要场合穿。“有了这件衣服,今年过年都不用买新衣服了。”

    前世有人说过这样的笑话,说有个笨女孩比较臭美,经常向父母要新衣服穿,父母觉得孩子不懂事,所以不但不给买,还经常骂她。

    她非常不开心,把心事跟一个朋友说了,还羡慕朋友的爸妈,经常给朋友买衣服穿。

    朋友告诉她,如果她照着自己的方法做,父母肯定也会主动给她买衣服。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向爸妈要衣服了,就连父母偶然提起,问她要不要买衣服,她也说不要,说爸妈赚钱不容易,旧衣服还可以穿。

    父母发现孩子终于懂事了,非常欣慰,反而更心疼她。

    在大人看来,就算要省钱,也不能在孩子的开销上省,于是总是硬拉着她去买衣服,不要还不行。

    从此以后,笨小孩也经常有新衣服穿了。

    朱芳兰倒没想过以退为进这一招,只是不愿意给方明湘留下坏印象。

    不过她这样说了,也没再矫情,于是笑着收下衣服。

    明湘会这样做,说明真当自己好朋友,她开心还来不及。

    出了服装店,两人在街上随便走了一会,又去定制店里找李文桃,看她带着女儿在那边工作,能不能适应。

    让方明湘安心的是,经过半天时间练习,她已经能独自操作电车了。

    看来这样安排是对的,人的适应能力真的非常强,就算李文桃这样的女孩子,给她一个机会,就努力在适应新的身份了。

    不想干扰她们的工作,两人呆了不到几分钟,就离开了。

    看时间已近四点,方明湘决定绕到市场那边,买些菜回家,炒几菜招待老同学。

    谢国兴准时在五点后回家,看到屋里多了个陌生女孩子,愣了一下。

    方明湘替两人做了介绍,把饭菜端出来。

    朱芳兰见谢国兴居然是一个像明星一样的大帅哥,一下红了脸。

    老家这边也有女孩子嫁给有钱男人,不过男方大多三十多岁了,有的甚至四五十岁,要么瘦得像猴子,要么挺着个大肚子,非常恶心。

    她倒没认定方明湘的对象一定会很老,但是这么年轻英俊,气质出众,却是远远超出了她的期待。

    这么——这么完美的男孩子,明湘是怎么找到的?

    原本还想着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在男朋友的外貌方面,能超过老同学。

    在这样帅气的男孩子面前,她的信心一下子被击溃了。

    这么优秀的男孩子,就算像自己的男朋友一样,不会赚钱又有些宅,她也毫不犹豫地倒贴钱嫁了。

    “你色眯眯地干什么?”方明湘把碗筷递给她,笑着打趣了一句。

    男朋友太出色,总容易招来狂蜂浪蝶,这是难以避免的。

    当初郑亚红一看到他,就使出浑身解数,想勾引他,不过没成功。

    她倒不担心朱芳兰也动这样的脑筋,这个女人虽然有些拜金,不过做人有底线,不会打这样的主意。

    方明湘别的不敢说,看人眼光还是比较准的。

    吃过晚饭,考虑到她明天还有课,没有安排其它活动,开车送她回学校。

    “明湘,我现在开始后悔考师范了。”朱芳兰在车上郁闷地说道。“如果跟你一样考上高中,即使考不上大学,跟你一样找个出色的男朋友,也不枉此生了。”

    今天跟老同学见面,给她的刺激真的非常大,忍了半天,现在终于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现在回头看,她考上师范当了老师,表面上看,认识无数个学生家长,实际上跟他们没有真正的接触,就熟悉那几个同办公室的老师,生活圈子反而变小了。

    不像明湘,换了几个地方上班后,积累了经验和眼界,很快认识了一个厉害的男朋友,于是马上一飞冲天。

    如果自己跟她走同样的路,说不定也会有类似的机会吧?

    她不求有谢国兴这样的男朋友,只要有他的一半优秀,她就心满意足了。

    “你想多了吧!”方明湘望了她一眼,确定她是在说真话,还是开玩笑。“我的高中同学也不少啊,好像现在过得也不怎么样?”

    这是大实话,不是每个高考落榜生,换了几个工作后,就能钓到金龟婿的。

    自己跟谢国兴相识,说到底是因为特别缘份。

    当然更要归功于自己的重生经历和空间,没有这些底气,她也不敢保证两人能顺利地结婚,并一辈子幸福。

    至少方明湘相信门当户对的说法,如果自己没有这些底气,就算跟谢国兴在一起,也未必能长久。

    想想前世的经历就知道了。

    “好吧好吧——”朱芳兰能当老师,肯定不会是傻瓜,“我也是随便说说,你这个人太讨厌了,我做个白日梦而已,你也硬是把我打醒了——”

    说完,哈哈笑了起来。

    笑完后,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想开些。”方明湘见她真的有感而发,只能安慰道。“每个人的人生都这样,现在过得好,后面未必会顺利。现在不顺,谁知道什么时候峰回路转,轮到你交好运了呢?”

    人生更多时候,真的不受人控制。

    前世方明湘认识一个男孩子,家里有亲戚在银行上班,大学毕业后轻松通过了银行的面试,成为一名银行职员。

    当时她的工资只有五百多,而他刚进银行,基本工资虽然也不高,但是各种杂七杂的补助加起来,就有一千五六了。

    她租的是一间十几平方的农民房,没有单独卫生间和厨房,而他已经住进了银行分配的带热水器的免费双人宿舍,生活比她方便多了。

    方明湘一直觉得她跟他的距离,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等到重生前,她已经是健身会所的老板,一年收入超过几百万,而那位银行职员,因为柜台服务越来越少,开始在为饭碗而发愁。

    进了二千年后,经济发展越来越快,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会是一辈子的赢家,除了自己这个重生者。

    “道理是没错,可是看自己过得这么失意,难免有牢骚。”朱芳兰转头朝窗外望去,再次叹了一口气。

    有时候无知最快乐,今天没碰到明湘,或许她也不会起这么多莫名其妙的心思。

    但是看着老同学的现状,又想想自己的未来,她实在没办法开心得起来。

    方明湘没有再劝她。

    就像前世有人参加同学会,最大的收获,绝不是重叙了同学情,而是因为地位的变化,心里产生的落差。

    特别是以前不如自己的,现在一下子成了老板或者大官,看他们如鱼得水的模样,那种沮丧和忌妒,绝不是每个人都能平衡好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