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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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经过扩张后,现在工人人数已经增加了一倍,当大家走进车间,看到每个工人都低头忙着干活,倒是眼前一亮。
一家工厂管理怎么样,瞒不过谢华苹的眼睛。
从这方面来讲,方明湘的公司已经非常正规了,不像她见过的其它私人制衣厂,又脏又乱,飞絮满车间飞,人在现场,都会非常难受。
听了方明湘的介绍,现在已经有十多间分店,在销售自家生产的服装,有些吃惊。
不是说今年刚开始筹建的吗?怎么扩张得这么快。
简单看了看,几人退出来,去参观最近的那家服装店。
不管是装修还是服装的风格,都不输于苏洲市的时装店,谢华苹更加吃惊。
“小姑,有没有喜欢的款式,既然来了,就带几套回去吧!”方明湘提醒道。
因为有前世的眼光支撑,她相信自己店里的衣服,不会比沪市淮海路的款式差,让谢华苹尝试一下不同的风格,也是亲戚之间的应有之意。
“好的啊!”谢华苹对穿着打扮比较讲究,见这些衣服确实不错,也来了兴趣。
于是两人一起在店里走了一圈,最后方明湘帮她挑了两套衣服,让她去试衣间换衣服。
至于老爷子,方明湘没有动这样的心思,找来几把椅子,让他和爸妈坐下来休息。
年纪大了,喜欢穿舒适的衣服,去那边照他的身材,定制两套宽松的衣服,面料用得好一些,才符合他的身份。
没过一会,谢华苹就出来了,在他们面前转了个圈,笑着问他们的意见。
“好看。”谢国兴首先夸道。“小姑换成这样的风格,至少年轻了十岁。”
这套衣服非常简洁,偏偏加了许多细节,比如领子上的花边,下摆的刺锈,又收了腰身,看起来像个三十出头的少妇。
“我也觉得不错。”老爷子笑着回答一句。
谢华苹是他的小女儿,又是唯一的女儿,从小宝贝得什么似的。
可惜后来自己关了牛棚,照顾不到她。
等放出来,她已经嫁到苏洲,不再是他印象中的小姑娘了。
父女再次会面,表面上看,跟以前一样,他却知道不同了。
因为女儿不再像以前一样,在他面前撒娇,露出一付小女儿模样。
这种感觉让他觉得父女生份了,但是又不能说出来,所以只能深藏在心里。
现在看到女儿再次露出当初的小儿女心态,他的眼眶一热,心一下子变柔软了。
方明湘敏感地发现老爷子的变化,却装作没看到,上前帮小姑整理衣服,再帮她配上一条暗红色的丝巾,这样一来,更有味道了。
“我也觉得非常适合我。”谢华苹听了他们的夸奖,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听说这边很多衣服是明湘设计的,我真的觉得她神了,似乎无所不能——”
会设计衣服的人很多,但是要让自己喜欢,那就难了。
“你们还是别夸她了。”方妈妈在一边笑着说道。“她本来就觉得自己很厉害,再夸下去,她肯定当真了,那就闹笑话了。”
女儿被大家认可,她当然高兴,但是在乡下,大家习惯很低调,这样高调地夸奖,她怕女儿失去谦逊之心,去谢家后被他们嫌弃。
方妈妈虽然没什么文化,看问题却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为人媳妇的,一定要懂得低调做人,特别是谢家这样的大家族,规矩更多。
如果女儿以为他们都喜欢自己,持宠而娇,那以后肯定会出事。
“亲家别多想,我们是真心觉得明湘很厉害。”老爷子看出方妈妈这样说的目的,笑着安慰道。
这套衣服定了下来,谢华苹去试另一套衣服。
她现在相信明湘的眼光,那一套衣服想来也适合自己。
果然,穿上后照镜子,感觉自己多了种异域风情,这是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体会。
“明湘,这件衣服,算是什么风格?”谢华苹走到她面前,好奇地问道。
就算是国外,也很少看到这样的衣服,实在太独特了。
“这是波西米亚风格。”方明湘回答道。
波西米亚原意指豪放的吉卜赛人和颓废派的文化人。然而在时尚界,代表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浪漫化,民俗化,自由化。
浓烈的色彩、繁复的设计,会带给人强劲的视觉冲击和神秘气氛。
如果你气场足,能撑得住衣服,那绝对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方明湘因为身高一米七一,身材又好,穿上这样的衣服,大家都说她英气勃勃,有种中性的美。
小姑谢华苹个子也高,加上长期上位形成的强大气场,这样的衣服上身后,特别有味道。
“没想到你连国外的艺术特色也这么清楚。”谢华苹更加佩服了。“还用到服装设计里,高明。”
说完,朝她竖了竖大拇指。
方明湘笑着没出声,从一边的魏香芹手里拿过袋子,帮她把衣服装进去,准备让她带回去。
“这衣服我真的很喜欢,那我就不客气了。”谢华苹也不矫情,笑着说道。
从店里出来,几人又去新建路的定制店里,给老爷子设计了两件衣服,让晓兰姐马上赶出来。
忙完这些,大家也累了,于是去竹编工艺品店,到那里休息一下,顺便吃午饭。
蒋月华已经接到方明湘的电话,知道中午有客人要来,早已去市场买了菜,等在店里了。
看到他们进来,连忙迎出来。
方明湘又替他们做了介绍。
听说她是方明湘未来的嫂嫂,谢华苹拿出一件见面礼,是一根金项链,下面挂着一块玉,外面包着金,非常精美。
“这个太贵重了?”蒋月华一见,吓得不知所措,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然现在和明浩赚了不少钱,但是依然不会舍得花钱买这样的首饰。
特别是这根金项链下面还有一块玉,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她都不知道这值多少钱,哪里敢收下?
“既然是长辈送你的,就收下吧!”方明湘在一边提醒道。
屋里爸妈不方便说这话,似乎只有自己,才能这样劝蒋月华收东西。
“谢谢小姑。”见方明湘开口了,她这才红着脸收下来,嘴里感激地道谢。
“明湘,听说你们是同学,怎么两人完全不一样——”谢华苹见她收下了,这才满意地笑了,笑着对方明湘打趣道。
方明湘虽然长得高挑苗条,却非常结实,能轻易打败秦家的小子,战力惊人。
而眼前的小姑娘瘦瘦弱弱的,倒像小说里的林黛玉,差别实在太大了。
“就是不一样,才能成为好朋友啊!这叫互补。”方明湘笑着回答。
跟谢华苹接触久了,发现她的性格跟自己有些像,非常快人快语。
她是急性子,不怎么喜欢跟心思复杂的打交道。(未完待续)
这边经过扩张后,现在工人人数已经增加了一倍,当大家走进车间,看到每个工人都低头忙着干活,倒是眼前一亮。
一家工厂管理怎么样,瞒不过谢华苹的眼睛。
从这方面来讲,方明湘的公司已经非常正规了,不像她见过的其它私人制衣厂,又脏又乱,飞絮满车间飞,人在现场,都会非常难受。
听了方明湘的介绍,现在已经有十多间分店,在销售自家生产的服装,有些吃惊。
不是说今年刚开始筹建的吗?怎么扩张得这么快。
简单看了看,几人退出来,去参观最近的那家服装店。
不管是装修还是服装的风格,都不输于苏洲市的时装店,谢华苹更加吃惊。
“小姑,有没有喜欢的款式,既然来了,就带几套回去吧!”方明湘提醒道。
因为有前世的眼光支撑,她相信自己店里的衣服,不会比沪市淮海路的款式差,让谢华苹尝试一下不同的风格,也是亲戚之间的应有之意。
“好的啊!”谢华苹对穿着打扮比较讲究,见这些衣服确实不错,也来了兴趣。
于是两人一起在店里走了一圈,最后方明湘帮她挑了两套衣服,让她去试衣间换衣服。
至于老爷子,方明湘没有动这样的心思,找来几把椅子,让他和爸妈坐下来休息。
年纪大了,喜欢穿舒适的衣服,去那边照他的身材,定制两套宽松的衣服,面料用得好一些,才符合他的身份。
没过一会,谢华苹就出来了,在他们面前转了个圈,笑着问他们的意见。
“好看。”谢国兴首先夸道。“小姑换成这样的风格,至少年轻了十岁。”
这套衣服非常简洁,偏偏加了许多细节,比如领子上的花边,下摆的刺锈,又收了腰身,看起来像个三十出头的少妇。
“我也觉得不错。”老爷子笑着回答一句。
谢华苹是他的小女儿,又是唯一的女儿,从小宝贝得什么似的。
可惜后来自己关了牛棚,照顾不到她。
等放出来,她已经嫁到苏洲,不再是他印象中的小姑娘了。
父女再次会面,表面上看,跟以前一样,他却知道不同了。
因为女儿不再像以前一样,在他面前撒娇,露出一付小女儿模样。
这种感觉让他觉得父女生份了,但是又不能说出来,所以只能深藏在心里。
现在看到女儿再次露出当初的小儿女心态,他的眼眶一热,心一下子变柔软了。
方明湘敏感地发现老爷子的变化,却装作没看到,上前帮小姑整理衣服,再帮她配上一条暗红色的丝巾,这样一来,更有味道了。
“我也觉得非常适合我。”谢华苹听了他们的夸奖,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听说这边很多衣服是明湘设计的,我真的觉得她神了,似乎无所不能——”
会设计衣服的人很多,但是要让自己喜欢,那就难了。
“你们还是别夸她了。”方妈妈在一边笑着说道。“她本来就觉得自己很厉害,再夸下去,她肯定当真了,那就闹笑话了。”
女儿被大家认可,她当然高兴,但是在乡下,大家习惯很低调,这样高调地夸奖,她怕女儿失去谦逊之心,去谢家后被他们嫌弃。
方妈妈虽然没什么文化,看问题却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为人媳妇的,一定要懂得低调做人,特别是谢家这样的大家族,规矩更多。
如果女儿以为他们都喜欢自己,持宠而娇,那以后肯定会出事。
“亲家别多想,我们是真心觉得明湘很厉害。”老爷子看出方妈妈这样说的目的,笑着安慰道。
这套衣服定了下来,谢华苹去试另一套衣服。
她现在相信明湘的眼光,那一套衣服想来也适合自己。
果然,穿上后照镜子,感觉自己多了种异域风情,这是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体会。
“明湘,这件衣服,算是什么风格?”谢华苹走到她面前,好奇地问道。
就算是国外,也很少看到这样的衣服,实在太独特了。
“这是波西米亚风格。”方明湘回答道。
波西米亚原意指豪放的吉卜赛人和颓废派的文化人。然而在时尚界,代表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浪漫化,民俗化,自由化。
浓烈的色彩、繁复的设计,会带给人强劲的视觉冲击和神秘气氛。
如果你气场足,能撑得住衣服,那绝对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方明湘因为身高一米七一,身材又好,穿上这样的衣服,大家都说她英气勃勃,有种中性的美。
小姑谢华苹个子也高,加上长期上位形成的强大气场,这样的衣服上身后,特别有味道。
“没想到你连国外的艺术特色也这么清楚。”谢华苹更加佩服了。“还用到服装设计里,高明。”
说完,朝她竖了竖大拇指。
方明湘笑着没出声,从一边的魏香芹手里拿过袋子,帮她把衣服装进去,准备让她带回去。
“这衣服我真的很喜欢,那我就不客气了。”谢华苹也不矫情,笑着说道。
从店里出来,几人又去新建路的定制店里,给老爷子设计了两件衣服,让晓兰姐马上赶出来。
忙完这些,大家也累了,于是去竹编工艺品店,到那里休息一下,顺便吃午饭。
蒋月华已经接到方明湘的电话,知道中午有客人要来,早已去市场买了菜,等在店里了。
看到他们进来,连忙迎出来。
方明湘又替他们做了介绍。
听说她是方明湘未来的嫂嫂,谢华苹拿出一件见面礼,是一根金项链,下面挂着一块玉,外面包着金,非常精美。
“这个太贵重了?”蒋月华一见,吓得不知所措,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然现在和明浩赚了不少钱,但是依然不会舍得花钱买这样的首饰。
特别是这根金项链下面还有一块玉,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她都不知道这值多少钱,哪里敢收下?
“既然是长辈送你的,就收下吧!”方明湘在一边提醒道。
屋里爸妈不方便说这话,似乎只有自己,才能这样劝蒋月华收东西。
“谢谢小姑。”见方明湘开口了,她这才红着脸收下来,嘴里感激地道谢。
“明湘,听说你们是同学,怎么两人完全不一样——”谢华苹见她收下了,这才满意地笑了,笑着对方明湘打趣道。
方明湘虽然长得高挑苗条,却非常结实,能轻易打败秦家的小子,战力惊人。
而眼前的小姑娘瘦瘦弱弱的,倒像小说里的林黛玉,差别实在太大了。
“就是不一样,才能成为好朋友啊!这叫互补。”方明湘笑着回答。
跟谢华苹接触久了,发现她的性格跟自己有些像,非常快人快语。
她是急性子,不怎么喜欢跟心思复杂的打交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