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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吞了阿卡姆疯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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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强行吞噬布鲁斯·韦恩不同,这一次吞噬谜语人非常的顺利。布鲁斯·韦恩还在努力地挣扎着,特斯卡能够时刻感受到这位哥谭之子的反抗。

    谜语人却不同,当他完全被特斯卡所吞噬,明白到自己只是一段幻象,他就心甘情愿地消失,化作最单纯的精神力被特斯卡所吸收。

    这也让特斯卡确定,花一点小手段来刺激这些幻象人形的思想,有助于自己进行吸收。

    维克多也是一样,雨果·斯特兰奇带着他将那些罪犯们一一杀死。等到名单上的人全部杀完,维克多·萨斯便顺手将想要逃跑的雨果·斯特兰奇也给杀了。

    维克多·萨斯没有逃跑,而是很守信用地回到自己的牢房里面等死。在被特斯卡吸收的时候,维克多多少有点遗憾,因为他身上的疤痕最终还是没凑够整数。

    "放心,我以后帮你凑齐。"特斯卡说。

    维克多以及被他杀死的一种超级罪犯都被特斯卡一起吸收,虽然数量有点大,但那些超级罪犯的意志加起来都不如谜语人,轻而易举就被强化后的特斯卡吞了进去。

    这两股精神力的强化让特斯卡感觉轻松了许多,天启所代表的不受控制的记忆产生的影响正在降低。

    "看来,这条路选对了。"

    特斯卡有个预感,如果自己吞噬得足够多的精神力,不仅仅能够离开这个思维空间,还能走上众魂成神之路。

    特斯卡身负上古卷轴世界的技能系统,而在那个游戏时间里面,凡人成神只有六条路,降世、披甲、祖神、众魂、镜像与零和。

    在上古卷轴的世界,降世其实是只原本的神灵下凡或者转生,以神灵之躯慢慢重新走上神灵之位。这条路特斯卡是不用想了,因为他只是个普通的地球人,不是什么神灵转世。

    披甲,并不是指穿上神器铠甲,而是披上神灵的外衣。模仿传说中神灵的行为与特征,直到世人都觉得他就是神,或者与神灵已经没有任何区别。

    这种模仿直到极致,就能以万民之心让自己成神。但这样只能化作本来就存在的神,最终是自己与古神合而为一,不分彼此。

    漫威宇宙有几个能称得上神灵的角色?

    电影宇宙里面暂时没有出现,但根据特斯卡的理解,不管是吞星还是永恒,或者其他的神灵,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特斯卡也根本不了解他们的生平,想模仿都不可能。

    或许奥丁能找到点资料,但他对跟奥丁合二为一没有半点兴趣。

    接下来就是祖神,将某一项能力锻炼到超凡入圣,达到神灵的等级,然后就能够成为自己这个种族的祖神。非要用上古卷轴来描述,奥丁算是走的祖神之路。

    他创造了如尼文字,这种带着魔力的文字是整个阿斯嘉德的基石,带领阿斯嘉德人成为九界主宰,是令宇宙尊崇的强大文明。这是一条非常艰难的道路,特斯卡怕是要花万年时间才有可能办得到。

    而如今放在特斯卡面前的成神之路——众魂,将一整个种族的生灵灵魂融成一体,超脱种族身躯的极限,就能成为新一代的神灵。特斯卡不可能将整个阿斯嘉德献祭,作为自己成神的资粮。

    但通过现实宝石与宝石投影的能力,他可以任意将现实与虚幻相互转化,这就等于他拥有了无尽的灵魂资源。这是一条捷径,但也有极大的副作用。

    上古卷轴的世界里面,擅长铸造的锻莫人将全族的灵魂融合,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机器人,黄铜塔纳米迪安。但这种成神,却只能是达到神灵等级,却有着严重的缺陷。

    锻莫人最终消失在上古卷轴的世界之中,只留下许多遗址,而黄铜塔纳米迪安最终也没有成为新的圣灵。

    这里面有什么不妥,特斯卡不知道,但而是他能够选择的,最好的一条成神之路。

    剩下的镜像与零和两条路,要么复杂到特斯卡自己都无法理解,要么就只是传说,根本不清楚要怎么做。

    "可惜,在脑子里杀人不能吸收恶念。"

    毕竟是脑子里的幻想,如果这样都能刷恶念,捅死小丑的话,岂不是又赚上百万。

    特斯卡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太贪心了。一口吃不成胖子,现在应该是先让自己醒过来再说其他。

    特斯卡走出这座百年历史的疯人院,那些在岁月里面坚挺至今的建筑开始一点点地风化剥落。

    没有了小丑和一众超级罪犯的支撑,特斯卡只是吞噬这些虚假的建筑和土地根本不存在什么问题。但同样,这些东西加起来都远远不如谜语人和维克多·萨斯提供的精神力增幅。

    越是令特斯卡记忆深刻的东西,当初在制造的时候就越是消耗那巨人身躯的能量。此时融合到自己的灵魂之中,提供的增幅就越大。

    看着眼前这个阿卡姆疯人院变成一片干净的空地,特斯卡感慨说:"所以,有人气的角色翻来覆去都不死,死了也复活。没有人气的路人甲乙丙丁死了一茬又一茬,不管现实世界还是幻想世界,都是这么残酷啊。"

    阿卡姆的消失,没有对哥谭产生多少影响。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也没多少人会来。

    特斯卡开着车,往哥谭市区走。只不过耽搁了这么点时间,小丑早已经跑到了哥谭,然后迅速地找到了自己之前的几个小弟。

    小丑不仅仅是一个名字,更是一种疯狂的精神,在哥谭这个受诅咒的城市里面,崇拜小丑的变态不少。明知道这人六亲不认,杀自己人比杀超级英雄还杀得顺手,但依旧有不怕死的人愿意追随他。

    "有人跟我说,我没有幽默感。你们觉得对吗?"小丑问道。

    "哈哈哈,怎么会,老大你是哥谭最有幽默感的人。"一个黑道混混说。

    小丑拍了拍这个捧哏的肩膀,然后说:"说得对,我怎么可能没有幽默感。你这么有眼光,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老大,是什么机会?"这小弟眼睛放光地问。

    "一个让你的名字响彻哥谭的机会,杀死詹姆斯·戈登的人,你会变成一个英雄,黑暗中的英雄。"小丑说。

    "我要怎么做?"

    "放心,一切都交给我,哈哈哈!"小丑一边说,一边挥刀砍下了这个小弟的右手。

    血光崩现,染红了小丑恐怖扭曲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