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碗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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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缠绕主人的模样,其实只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让自己不要摔的太难看。
只可惜他们没来得及走远,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竟然把狱警给招了过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不少见,狱警从来不管的,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清欢隐隐觉得不对,但她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只是往方良才手心里迅速塞了两颗止痛药。
监狱里除了烟以外,就属药品最珍贵,清欢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这点止痛药,这更坚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决心,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她觉得也是时候展现自己的价值了。
方良才将药丸吞下,没有被其他人看见,清欢轻声问他:“还能撑住么?”见方良才点头才放下心来。说真的,要说她对方良才有什么感情也说不上,但真要说完全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这个人脑子不怎么灵光,但这三年确实是保护了她,让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白来的,以方良才的身体状况还能在混合区撑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欢的功劳。
狱警们拿着警棍过来了,将闹事的人一一点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
清欢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像是办公室,只不过非常简洁,而且干净的吓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冷色系看得清欢瞳仁疼。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坐在办公椅上正“看”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因为他的面容瞧着像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眼角又分明有着岁月的痕迹,说年轻,那身气度不是年轻人能有的,说苍老,偏偏又长了一张童颜。此刻这个男人正在闭目养神,似乎对进来的清欢浑然未觉。
清欢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确认这里是处于非常严密的监控下的,如果她对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在一分钟内被扫射成筛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最终是清欢先打破了僵局,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个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双眼看向她,不知为何,清欢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于是哪里古怪又说不上来,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种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过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让人无所遁形。
听到清欢的问话,他的嘴角微微翘了一翘:“你很厉害。”
清欢耸肩:“我该说谢谢么?”
“我一直在观察你。”男人说,他的声音清朗温柔,看起来也像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温柔的人怎么会住在监狱地下,周围还有那么多带枪的保全?“结果让我很满意。”
“你是说哪个方面?”清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对自己的外在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闻言,男人轻笑,他的笑声也很好听,就像是在宠溺一个淘气的说了俏皮话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这和以前的你不一样。”
“以前的我也没坐过牢,谁知道那时候的我什么样子呢。”清欢一点遗憾都没有,她不想变回过去的自己,被人欺负不说,连反抗与难过都不敢,为了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于最底层,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珍视她,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容反驳的。
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些罪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
“说的也是。”对于清欢有理有据的解释,男人还点了下头,虽然他看起来很好相处又温柔,但清欢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透出的强烈的压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慈善家,今天叫她到这里来,还说什么观察她很久了,一听就很变态好不好。
不过这也证明她的直觉没有错,确实有人在囚犯里物色着什么,这也是为何她有意无意会展现自己能力的原因。当个被人保护的花瓶当然舒服,可她更愿意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
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缠绕主人的模样,其实只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让自己不要摔的太难看。
只可惜他们没来得及走远,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竟然把狱警给招了过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不少见,狱警从来不管的,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清欢隐隐觉得不对,但她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只是往方良才手心里迅速塞了两颗止痛药。
监狱里除了烟以外,就属药品最珍贵,清欢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这点止痛药,这更坚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决心,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她觉得也是时候展现自己的价值了。
方良才将药丸吞下,没有被其他人看见,清欢轻声问他:“还能撑住么?”见方良才点头才放下心来。说真的,要说她对方良才有什么感情也说不上,但真要说完全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这个人脑子不怎么灵光,但这三年确实是保护了她,让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白来的,以方良才的身体状况还能在混合区撑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欢的功劳。
狱警们拿着警棍过来了,将闹事的人一一点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
清欢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像是办公室,只不过非常简洁,而且干净的吓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冷色系看得清欢瞳仁疼。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坐在办公椅上正“看”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因为他的面容瞧着像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眼角又分明有着岁月的痕迹,说年轻,那身气度不是年轻人能有的,说苍老,偏偏又长了一张童颜。此刻这个男人正在闭目养神,似乎对进来的清欢浑然未觉。
清欢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确认这里是处于非常严密的监控下的,如果她对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在一分钟内被扫射成筛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最终是清欢先打破了僵局,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个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双眼看向她,不知为何,清欢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于是哪里古怪又说不上来,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种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过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让人无所遁形。
听到清欢的问话,他的嘴角微微翘了一翘:“你很厉害。”
清欢耸肩:“我该说谢谢么?”
“我一直在观察你。”男人说,他的声音清朗温柔,看起来也像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温柔的人怎么会住在监狱地下,周围还有那么多带枪的保全?“结果让我很满意。”
“你是说哪个方面?”清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对自己的外在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闻言,男人轻笑,他的笑声也很好听,就像是在宠溺一个淘气的说了俏皮话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这和以前的你不一样。”
“以前的我也没坐过牢,谁知道那时候的我什么样子呢。”清欢一点遗憾都没有,她不想变回过去的自己,被人欺负不说,连反抗与难过都不敢,为了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于最底层,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珍视她,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容反驳的。
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些罪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
“说的也是。”对于清欢有理有据的解释,男人还点了下头,虽然他看起来很好相处又温柔,但清欢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透出的强烈的压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慈善家,今天叫她到这里来,还说什么观察她很久了,一听就很变态好不好。
不过这也证明她的直觉没有错,确实有人在囚犯里物色着什么,这也是为何她有意无意会展现自己能力的原因。当个被人保护的花瓶当然舒服,可她更愿意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