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8章:长子的百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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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拿皇所用的指挥刀,材质是一块天外陨铁。
这块陨铁的独特之处,就是在黑暗中见水后,可以发出七色荧光。
如果见血,七彩荧光就会暴亮!
十七个欧洲最顶级的刀匠,结合东方古代的冶炼技术,耗费心血锻造了足足三年,才把这块陨铁,打造成了拿皇之刃。
因拿皇之刃见液体就升温的特点,不能用金属刀鞘。
而是选用了具备一定隔热功能的鲨鱼皮,来做刀鞘。
夺目的利刃,却是黑色的鲨鱼皮刀鞘,也堪称是金玉其中,败絮其外了。
这些资料,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找到。
也正是这把刀名气太大,备受欧洲人民的喜爱,故而市场上有很多工艺品。
可范斯塔却没没想到,李骁竟然拿一把工艺品,当宝贝似的给他看!
很明显,李骁要用这把工艺品,来帮他化解当前难题。
范斯塔——
失望透顶!!
站在李骁背后的小白,也不屑的撇了撇嘴,觉得老大这样玩老范,有些过了。
当然,如果老范因此而愤怒,对李骁出言不逊,小白保证会在零点三秒内,抬脚把他踹下游泳池。
范斯塔没给小白发挥的机会。
他迅速调整心态,苦笑:“李少。虽然我早就知道,华国的某些顶尖大师,在古玩造假这方面,已经抵达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但拿皇之刃,因其独一无二的材质,即便普通人,都能验证真伪的。”
李骁点头:“我知道。老范,你拿出刀。”
范斯塔只好缓缓的,把指挥刀,从看似破烂不堪的鲨鱼皮刀鞘内,拿了出来。
阳光打在刀刃上,寒芒四射!!
小白双眼微微眯起,低喝了一声好刀!
范斯塔对冷兵器没什么研究,但仅凭这把刀出鞘后,散出的森然杀意,也能看出,这确实是把好刀。
堪称,拿皇之刃仿制品中,最最出色的一把。
可再怎么出色,哪怕材质比拿皇之刃更好,却也是赝品。
“把刀,放在桌子上。”
李骁又吩咐。
范斯塔双手,把指挥刀放在了桌子上。
李骁又说:“桌子上,有美酒。”
范斯塔愣了下,随即明白,端起玻璃杯,杯口倾斜。
七彩荧光!!!
阳光这样亮,但当鲜血般的红酒,倒在刀刃上后,还是发出了微弱的七彩荧光。
咚!!
范斯塔双眼瞳孔,骤然猛缩时,就听到了心脏狂跳的声音。
差点,一下子就此过去。
眼前,更是发黑,大脑一片空白。
却有个声音,在心底嘶吼:“七彩荧光!偶也,买嘎达!这把仿制品,竟然也能发出七彩荧光。”
就在范斯塔全身剧颤时,突觉左手拇指一痛。
被利器割伤手指的疼痛,让范斯塔迅速清醒。
然后,他就看到,李骁拿着他被利刃划破拇指的左手,让鲜血滴落在了刀刃上。
七彩荧光——
那一刻!!
甚至连阳光,都遮不住暴增的七彩荧光。
范斯塔,彻底傻掉。
小白,浑然不觉已经趴在了老大肩膀上,极度震惊麻痹了她的神经,半张着的小嘴嘴,流出了口水,滴落在了李骁的裤子上。
她的眼里,没有贪婪。
只有,崇拜。
拿皇之刃!
这就是传说中的拿皇之刃,正品!!
现在,它却在李骁手中。
铁一般的事实,由不得小白,不崇拜她苦心勾搭无数次,到现在还没得手的老大。
当刀刃上的血渍,随着刀刃温度变高,迅速结成血疤,变黑后,范斯塔的脖子,才咔咔的响了几下。
他机器人那样,缓缓抬头,看着李骁。
那直勾勾的眼神,就是在告诉李骁,他要狂吻他的救世主。
李骁心中恶寒,立即吩咐:“小白,把拿皇之刃收起来!”
小白立即清醒,嘴角的口水都来不及擦,伸手就拿起拿皇之刃,入鞘,装包,紧紧抱在了怀中。
又过了大约一分钟,范斯塔才清醒。
他站起来,后退一步,单膝跪地,右手抚胸,垂首,沉声:“范斯塔家族,甘愿世代,都被李少驱使。”
“自己人,说什么客气话?”
李骁特虚伪的说着,起身伸手,把范斯塔从地上搀了起来。
心中大定的范斯塔,重新落座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和刚才判若两人。
“老范,我希望你走出这个庄园后,哪怕是和你妻子在一起,也要保持原先的精神状态。”
李骁又亲手给范斯塔倒了杯红酒,淡淡地说:“因为,我希望这次能把卡帕老贼,彻底赶出高卢。负责这边工作的长老,换成我的人。那样,你才能高枕无忧。只要表现足够好,想多干几届,也不是不可能的。无非,就是大力运作下,改变某些律法罢了。”
噗通!!
范斯塔可是高卢最耀眼的男明星,现在却忽然,再次跪在了李骁面前。
双膝。
有力!!
从他这个本能的动作,就算傻子都能看出,他有多么的迷恋权限。
但这对李骁来说,则是好事。
范斯塔最渴望的东西,只有李骁能给他,才会用着放心。
当然,李骁肯定得给予一定的制约。
毕竟,非我族类——
不对,是绝对的权利,不但能让老范很“曼”,更能滋长他的野心。
李骁这次没搀扶他,满脸的沉痛:“为了拿到这把拿皇之刃,我把最疼爱我的童养媳,和我刚降世的长子,两条命作抵押。期限,一周。”
那会,李骁曾经告诉范斯塔,这把拿皇之刃,是他用十万华币买来的。
实话。
但范斯塔肯定不会信!
正因为他不会信,李骁才把实话告诉他,那么再说假话,他却深信不疑时,就不会有丝毫的愧疚了。
唉。
要想做一个成功的男人,就得学会真真假假的说话。
至于范斯塔会不会因高卢至宝,却不能留在凡宫,会不会失望,李骁不会管。
篱笆院子里,还有很多华国宝贝呢,他们同样也没理睬华国的感受不是?
反正,李骁在拿到这把宝刀后,就决定把它当做长子的百日礼物,送给李无疆了。
相信无疆姐得到拿皇之刃后,会用实际行动,来让李骁感觉他更“曼”了些。
总之,好东西,就该是我李家的!!
李骁也相信,范斯塔能从他这番话内,感受到他隐隐的“担忧”。
担忧范斯塔最后,成为无大不大之势。
真那样,到时候李骁就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拿皇之刃,宣告6700万高卢人民,说老范用这把国运重宝,从他手里,换走了百亿美刀。
那样——
范斯塔不敢再想下去了,再次重重顿首,沉声:“范斯塔和苏菲两条命,任由李少取舍。”
有文化的人,说话就是好听。
也委婉。
范斯塔这是在委婉的告诉李骁:“还请李少放心。在我眼里,国运至宝和全族人的老命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但我希望,苏菲以后能成为,高卢最耀眼的女明星。”
李骁轻笑,把范斯塔搀扶起来,举起了右手:“美鹰的父子、夫妻,都能先后担任大老板。那么,高卢有最耀眼的父女明星,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啪!
范斯塔和李骁,重重击掌。
随着李骁的承诺,范斯塔最后一丝把拿皇之刃,永远留在凡宫的小心思,也烟消云散。
李骁问:“老范,我们小饮几杯?”
范斯塔特识趣的回答:“多谢李少盛情相邀,可我还有点急事要做,还请您能原谅。”
李骁顺手推舟:“那好,以后再聚。”
范斯塔走了。
阔步前行。
浑身散出对美好明天的向往气息!
目送他开车驶出庄园后,小白才说:“看来,在不久的将来,高卢将出现一位女明星了。只是,我有些好奇,她会嫁给谁。”
李骁沉下脸:“不该你管的事,少管。”
“收到!”
小白及时收敛醋意,目光轻飘飘的扫过李骁衣襟下后,惊讶:“老大,你竟然尿。裤子了?”
李骁低头——
天色傍晚。
被李骁严令,把那条裤子手洗了八百遍,手腕都快累折了的小白,正坐在卧室内,咬牙切齿诅咒老大不起时,门被推开。
“三分钟内,换好衣服。”
李骁冷冷丢下这句话后,根本不等小白有什么反应,就关上了门。
“我就是不换!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小白双手掐腰,冲门口无声咆哮。
两分四十九秒后,小白踩着细高跟,带起一阵香风,冲出了别墅客厅。
夕阳,正好。
殷素颜的心情,却相当的糟糕!
不就是吃饭不给钱吗?
堂堂的殷大小姐,能来你这家臭餐厅,一口气点上十八个菜,要了一瓶路易十三,吃饱喝足一抹嘴,说忘记带钱了,以后再补上,是给你们面子。
可他们,竟然不愿意!
这个世道,还有没有天理?
面对表面假惺惺的客气,实则暗中威胁“不给钱,就别怪我们报警”的餐厅老板,殷素颜气得都不愿意搭理他。
却又不耐着性子,再三解释:“真的很抱歉。我也是吃过饭后,才知道银行卡被人偷了。但我可以打欠条。放心,像我这么有身份的人,怎么可能会欠债不还?”
餐厅老板依旧微笑:“这位女士,您可以打电话给亲友,让他们给你转账的。”
殷素颜立即神色黯淡,轻声回答:“可是,我没有任何的亲友。”
餐厅老板奇怪:“你怎么会没有亲友?”
殷素颜垂首,凄美的一笑:“他们去年组团外出旅游时,大客车失控,坠江。”
--
作者有话说:
防备老范是必须的;好东西要姓李,这也是必须的;李骁原本受陆梓琪影响,不在乎事物的心态,正在逐渐改变;再说过事,可以打赏了吗?我这边的版本看不到,在此多谢那些兄弟!下午还有,别走开!祝大家周一开心!!
传说,拿皇所用的指挥刀,材质是一块天外陨铁。
这块陨铁的独特之处,就是在黑暗中见水后,可以发出七色荧光。
如果见血,七彩荧光就会暴亮!
十七个欧洲最顶级的刀匠,结合东方古代的冶炼技术,耗费心血锻造了足足三年,才把这块陨铁,打造成了拿皇之刃。
因拿皇之刃见液体就升温的特点,不能用金属刀鞘。
而是选用了具备一定隔热功能的鲨鱼皮,来做刀鞘。
夺目的利刃,却是黑色的鲨鱼皮刀鞘,也堪称是金玉其中,败絮其外了。
这些资料,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找到。
也正是这把刀名气太大,备受欧洲人民的喜爱,故而市场上有很多工艺品。
可范斯塔却没没想到,李骁竟然拿一把工艺品,当宝贝似的给他看!
很明显,李骁要用这把工艺品,来帮他化解当前难题。
范斯塔——
失望透顶!!
站在李骁背后的小白,也不屑的撇了撇嘴,觉得老大这样玩老范,有些过了。
当然,如果老范因此而愤怒,对李骁出言不逊,小白保证会在零点三秒内,抬脚把他踹下游泳池。
范斯塔没给小白发挥的机会。
他迅速调整心态,苦笑:“李少。虽然我早就知道,华国的某些顶尖大师,在古玩造假这方面,已经抵达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但拿皇之刃,因其独一无二的材质,即便普通人,都能验证真伪的。”
李骁点头:“我知道。老范,你拿出刀。”
范斯塔只好缓缓的,把指挥刀,从看似破烂不堪的鲨鱼皮刀鞘内,拿了出来。
阳光打在刀刃上,寒芒四射!!
小白双眼微微眯起,低喝了一声好刀!
范斯塔对冷兵器没什么研究,但仅凭这把刀出鞘后,散出的森然杀意,也能看出,这确实是把好刀。
堪称,拿皇之刃仿制品中,最最出色的一把。
可再怎么出色,哪怕材质比拿皇之刃更好,却也是赝品。
“把刀,放在桌子上。”
李骁又吩咐。
范斯塔双手,把指挥刀放在了桌子上。
李骁又说:“桌子上,有美酒。”
范斯塔愣了下,随即明白,端起玻璃杯,杯口倾斜。
七彩荧光!!!
阳光这样亮,但当鲜血般的红酒,倒在刀刃上后,还是发出了微弱的七彩荧光。
咚!!
范斯塔双眼瞳孔,骤然猛缩时,就听到了心脏狂跳的声音。
差点,一下子就此过去。
眼前,更是发黑,大脑一片空白。
却有个声音,在心底嘶吼:“七彩荧光!偶也,买嘎达!这把仿制品,竟然也能发出七彩荧光。”
就在范斯塔全身剧颤时,突觉左手拇指一痛。
被利器割伤手指的疼痛,让范斯塔迅速清醒。
然后,他就看到,李骁拿着他被利刃划破拇指的左手,让鲜血滴落在了刀刃上。
七彩荧光——
那一刻!!
甚至连阳光,都遮不住暴增的七彩荧光。
范斯塔,彻底傻掉。
小白,浑然不觉已经趴在了老大肩膀上,极度震惊麻痹了她的神经,半张着的小嘴嘴,流出了口水,滴落在了李骁的裤子上。
她的眼里,没有贪婪。
只有,崇拜。
拿皇之刃!
这就是传说中的拿皇之刃,正品!!
现在,它却在李骁手中。
铁一般的事实,由不得小白,不崇拜她苦心勾搭无数次,到现在还没得手的老大。
当刀刃上的血渍,随着刀刃温度变高,迅速结成血疤,变黑后,范斯塔的脖子,才咔咔的响了几下。
他机器人那样,缓缓抬头,看着李骁。
那直勾勾的眼神,就是在告诉李骁,他要狂吻他的救世主。
李骁心中恶寒,立即吩咐:“小白,把拿皇之刃收起来!”
小白立即清醒,嘴角的口水都来不及擦,伸手就拿起拿皇之刃,入鞘,装包,紧紧抱在了怀中。
又过了大约一分钟,范斯塔才清醒。
他站起来,后退一步,单膝跪地,右手抚胸,垂首,沉声:“范斯塔家族,甘愿世代,都被李少驱使。”
“自己人,说什么客气话?”
李骁特虚伪的说着,起身伸手,把范斯塔从地上搀了起来。
心中大定的范斯塔,重新落座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和刚才判若两人。
“老范,我希望你走出这个庄园后,哪怕是和你妻子在一起,也要保持原先的精神状态。”
李骁又亲手给范斯塔倒了杯红酒,淡淡地说:“因为,我希望这次能把卡帕老贼,彻底赶出高卢。负责这边工作的长老,换成我的人。那样,你才能高枕无忧。只要表现足够好,想多干几届,也不是不可能的。无非,就是大力运作下,改变某些律法罢了。”
噗通!!
范斯塔可是高卢最耀眼的男明星,现在却忽然,再次跪在了李骁面前。
双膝。
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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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对李骁来说,则是好事。
范斯塔最渴望的东西,只有李骁能给他,才会用着放心。
当然,李骁肯定得给予一定的制约。
毕竟,非我族类——
不对,是绝对的权利,不但能让老范很“曼”,更能滋长他的野心。
李骁这次没搀扶他,满脸的沉痛:“为了拿到这把拿皇之刃,我把最疼爱我的童养媳,和我刚降世的长子,两条命作抵押。期限,一周。”
那会,李骁曾经告诉范斯塔,这把拿皇之刃,是他用十万华币买来的。
实话。
但范斯塔肯定不会信!
正因为他不会信,李骁才把实话告诉他,那么再说假话,他却深信不疑时,就不会有丝毫的愧疚了。
唉。
要想做一个成功的男人,就得学会真真假假的说话。
至于范斯塔会不会因高卢至宝,却不能留在凡宫,会不会失望,李骁不会管。
篱笆院子里,还有很多华国宝贝呢,他们同样也没理睬华国的感受不是?
反正,李骁在拿到这把宝刀后,就决定把它当做长子的百日礼物,送给李无疆了。
相信无疆姐得到拿皇之刃后,会用实际行动,来让李骁感觉他更“曼”了些。
总之,好东西,就该是我李家的!!
李骁也相信,范斯塔能从他这番话内,感受到他隐隐的“担忧”。
担忧范斯塔最后,成为无大不大之势。
真那样,到时候李骁就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拿皇之刃,宣告6700万高卢人民,说老范用这把国运重宝,从他手里,换走了百亿美刀。
那样——
范斯塔不敢再想下去了,再次重重顿首,沉声:“范斯塔和苏菲两条命,任由李少取舍。”
有文化的人,说话就是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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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斯塔这是在委婉的告诉李骁:“还请李少放心。在我眼里,国运至宝和全族人的老命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但我希望,苏菲以后能成为,高卢最耀眼的女明星。”
李骁轻笑,把范斯塔搀扶起来,举起了右手:“美鹰的父子、夫妻,都能先后担任大老板。那么,高卢有最耀眼的父女明星,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啪!
范斯塔和李骁,重重击掌。
随着李骁的承诺,范斯塔最后一丝把拿皇之刃,永远留在凡宫的小心思,也烟消云散。
李骁问:“老范,我们小饮几杯?”
范斯塔特识趣的回答:“多谢李少盛情相邀,可我还有点急事要做,还请您能原谅。”
李骁顺手推舟:“那好,以后再聚。”
范斯塔走了。
阔步前行。
浑身散出对美好明天的向往气息!
目送他开车驶出庄园后,小白才说:“看来,在不久的将来,高卢将出现一位女明星了。只是,我有些好奇,她会嫁给谁。”
李骁沉下脸:“不该你管的事,少管。”
“收到!”
小白及时收敛醋意,目光轻飘飘的扫过李骁衣襟下后,惊讶:“老大,你竟然尿。裤子了?”
李骁低头——
天色傍晚。
被李骁严令,把那条裤子手洗了八百遍,手腕都快累折了的小白,正坐在卧室内,咬牙切齿诅咒老大不起时,门被推开。
“三分钟内,换好衣服。”
李骁冷冷丢下这句话后,根本不等小白有什么反应,就关上了门。
“我就是不换!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小白双手掐腰,冲门口无声咆哮。
两分四十九秒后,小白踩着细高跟,带起一阵香风,冲出了别墅客厅。
夕阳,正好。
殷素颜的心情,却相当的糟糕!
不就是吃饭不给钱吗?
堂堂的殷大小姐,能来你这家臭餐厅,一口气点上十八个菜,要了一瓶路易十三,吃饱喝足一抹嘴,说忘记带钱了,以后再补上,是给你们面子。
可他们,竟然不愿意!
这个世道,还有没有天理?
面对表面假惺惺的客气,实则暗中威胁“不给钱,就别怪我们报警”的餐厅老板,殷素颜气得都不愿意搭理他。
却又不耐着性子,再三解释:“真的很抱歉。我也是吃过饭后,才知道银行卡被人偷了。但我可以打欠条。放心,像我这么有身份的人,怎么可能会欠债不还?”
餐厅老板依旧微笑:“这位女士,您可以打电话给亲友,让他们给你转账的。”
殷素颜立即神色黯淡,轻声回答:“可是,我没有任何的亲友。”
餐厅老板奇怪:“你怎么会没有亲友?”
殷素颜垂首,凄美的一笑:“他们去年组团外出旅游时,大客车失控,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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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防备老范是必须的;好东西要姓李,这也是必须的;李骁原本受陆梓琪影响,不在乎事物的心态,正在逐渐改变;再说过事,可以打赏了吗?我这边的版本看不到,在此多谢那些兄弟!下午还有,别走开!祝大家周一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