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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9章:最好的婚礼

作者:风中的阳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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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骁也觉得,他现在的男人魅力,越来越大了。

    就连那个笨笨的金牌小弟,有时候都用那种眼神,偷着看她,就是最好的证明。

    为此,他很得意。

    毕竟,再怎么优秀的男人,也有一定的虚荣心。

    可无疆姐说他,越来越招娘们喜欢了的这句话,李骁怎么听着,特别扭!?

    感受到李骁内心的窘迫后,李无疆笑的,那叫一个丁小浪。

    让李骁心生异样,只想说些让她变成软骨头的话,让她再也笑不出来。

    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无疆姐,八百那边,有没有回复?”

    李无疆越来越低,却越来越放肆,还掺杂某种味道的笑声,立即刀切般,止住。

    无论李无疆有多么的骄傲,内心以为,全世界只有她,才能配得上李骁。

    但在得知,陆梓琪给李骁正确到国际特勤总部、安全事务组的大组长一职务,并力荐秦校长给他当秘书,兼代言人坐镇单位后,李无疆对她,还是心生浓浓的钦佩。

    陆梓琪这个运作,堪称神来之笔。

    李无疆反复分析过后,也感觉除了秦校长之外,就再也没谁,能更适合给李骁当代言人。

    可秦校长却患了绝症。

    昨天刚接到李骁的电话后,李无疆也叹息,好事多磨,并立即联系了八百那边。

    “轩辕先生说,她无能为力。”

    李无疆语气低沉:“先生,你该考虑新的代言人人选了。”

    对她的回答,李骁并没觉得意外。

    他那个魔头妈,医术固然高明,但却不是神仙。

    “以后再说吧。”

    李骁苦笑:“我有没有告诉你,我要和她举行一场婚礼,娶她为妻?”

    这两天,李骁心乱的要命,还真忘记了,当初委托李无疆电联八百那边时,有没有和她说过要和秦校长结婚的事。

    李无疆没说话。

    李骁有没有告诉她这件事,并不重要。

    她只需明白,李骁为什么这样做,就好。

    就在李骁刚要结束通话时,李无疆忽然说:“轩辕先生还说,虽然她这个病,非人力能医治。可有个地方的人,所掌握的某种古老,诡异的方式,也许能起到作用。”

    李骁立即眼睛一亮:“哪儿的人?什么方式!?”

    金塔国。

    法老王!

    人们提到金塔国,脑海中除了立即闪过高高的金字塔之外,还会想到,被赋予神秘色彩的木乃伊。

    四大文明古国中,金塔国的文明,最古老。

    早在公元前4000多年,金塔国的文明,就已经开始。

    如果公元前332年时,金塔国没有被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她的文明也不会结束。

    她的文明,主要体现在水利灌溉、建筑、教育、天文知识和医术等方面。

    金塔国古代的医术,并不是传说中的巫术。

    而是真正的医术。

    这点,金字塔内出土的那些医疗器械,就能证明。

    何况,他们在制作木乃伊时,就已经懂得了防腐技术。

    十八世纪时,欧洲那边的贵族,还把木乃伊当做长生不老药,磨成粉来冲服。

    那种行为,放在现代,当然是不可思议。

    但在当时,一般人,远远没有那个资格,和财力,能喝上可口的“木乃伊牌”长生不老粉。

    欧洲的贵族们,后来逐渐弃之不用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得了神经病。

    他们以为,这是被法老给诅咒了。

    不过到了后来,随着解剖学、高倍显微镜的医疗技术高度发达,某位医学家剖开了某个死贵族的脑袋,找到了它生前变成神经病的原因。

    死者脑子里,存在一种可怕的寄生虫。

    正是这些寄生虫,让企图长生不老的贵族们,很多都变成了神经病。

    但为什么,有些人,也喝了木乃伊牌长生不老粉,却没事呢?

    医学家们找到了答案。

    一具木乃伊被磨成粉之前,会根据它的肢体,分出价格等级。

    下肢最便宜;躯干是中等价位;脑袋最贵。

    变成神经病的这些贵族,都是喝了最贵的长生粉。

    这就代表着,木乃伊的脑袋里,有玄妙可研究。

    然后,医学家们就开始研究木乃伊的脑袋。

    果然,他们从中找到了一些东西。

    那是黑色的小虫子,有些类似于尸虫,特像《植物大战僵尸》游戏里的僵尸,喜欢吃脑子。

    但这些虫子,也很聪明,知道把宿主脑子吃掉后,自个也会死。

    它们就只吃,能吃的——

    医学家们随后在金字塔内,终于发现了这方面的记载。

    原来,古代金塔国的大祭司,因某个法老王总是头疼,特意“研发”出了这种,可以潜入人脑袋里的小虫子,帮忙进去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小虫子,治好了法老王的头痛病。

    但脑袋里总装着这玩意,法老王心情不美丽,再次指令大祭司,想个办法,再把它们给弄出来。

    弄出来了没?

    记载中,明确表示,大祭司把这些小虫子,成功从法老王脑袋里,弄了出来。

    怎么弄出来的呢?

    对不起,版权因素,是不能广而告之的。

    除了法老王和大祭司,谁都不知道,这种能治愈头痛的小虫子,是怎么弄出来的。

    可法老王那些心腹,看到他老人家头疼欲裂,结果吃了些小虫子后,就立即活蹦乱跳了,就误以为这是“仙虫”,就开始偷吃。

    然后,他们在变成殉葬的木乃伊之前,基本都成了神经病。

    但那些小虫子,却在他们的脑子里,生仔,让后代存活数千年,直等欧洲贵族前来拯救!

    可惜,当年那些把木乃伊,当做长生不老药卖给欧洲贵族们的药贩子们,并没把副作用告诉他们。

    直等这些药贩子的后代,凭此成为医学家,并在金字塔内找到记载,才解开了这个谜团。

    欧洲贵族吃木乃伊粉的事,各国网上都能看到。

    李骁,也曾经对此很感兴趣。

    当然,他是不信那些小虫子们,能治疗头疼的。

    就算信——

    谁能告诉李骁,吃下那些小虫子后,怎么把它们弄出来!?

    他那个魔头妈,让李无疆把这个消息,反馈给他,也就是安慰他罢了。

    李骁笑了下,刚要说什么,就听背后,传来吱呀一声轻响。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穿着睡袍的秦校长,双手环抱,俏生生的倚在门上,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李骁问:“你醒了。”

    秦校长低低嗯了声,看向了他手里的电话。

    李骁也没打算隐瞒,抬手晃了晃时,通话结束。

    看在秦校长命不久矣的份上,无疆姐大度的选择了,主动回避。

    不要和绝症患者,谈论她实在无药可救的话题,是最起码的素质道德这道理,李骁还是很清楚的。

    他只说,他和李无疆通话,是因为叶无双。

    同样是看在她命不久矣的份上,李骁就当是讲笑话那样,和秦校长简单讲述,叶无双怎么给他打电话,又怎么跳楼,结果却福大命大造化大,竟然没死的事。

    最后,他还假惺惺的问秦校长,要不要帮双城集团,渡过难关。

    帮!

    必须得帮!!

    潜意识内,已经把自己,当做李骁老婆的秦校长,立即展现出了她极其出色的大局观。

    她精神抖擞,口若悬河,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从各个角度,详细分析了李骁必须帮叶无双的利弊。

    绝对是利大于弊。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和无疆姐,得出了最正确的结论。”

    秦校长在说“无疆姐”这三个字时,心态特自然。

    再次有力证明,她已经把自己,视为了李骁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李骁目光闪烁了下,低头,看着秦校长那只放在他膝盖上的秀足,问:“那,孩子呢?”

    秦校长轻启朱唇:“做掉。”

    李骁的眉梢,轻挑了下。

    别看那会,他主动和李无疆说,要把叶无双的孩子做掉时,特无情,冷血冷酷。

    但在秦校长说出这俩字后,心里还是,猛地揪了下。

    秦校长敏锐捕捉到了他的变化,站起来,走到酒柜前,拿过了两个杯子,一瓶红酒。

    她轻晃着左手的酒杯,把右手里的杯子,递给了李骁:“孩子是无辜的,不假。问题是,现在叶无双所怀的,还算不上真正的孩子。其实,你也该知道,她留着那个孩子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叶无双留着孩子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当母亲。

    而是,把孩子,当作了要挟李骁的筹码!!

    尤其,她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切。

    孩子没有出生之前,李骁还能狠下心来。

    当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后呢?

    忽然间,李骁感到了悲哀,低头看着地板,很久都没动。

    眼角余光,好像有红光,闪现了下。

    李骁抬头。

    秦校长把酒杯举了过来。

    李骁刚要和她碰下时,秦校长却躲开,酒杯从他手腕处,绕过。

    她要求,喝交杯酒。

    李骁这才发现,墙上已经贴上了他剪的红双喜。

    案几上,也点燃了他买来的红烛。

    “老公。”

    当秦校长的手腕,蛇儿般缠过李骁的手腕时,她改变了称呼:“今晚,你要开心。因为,这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

    “我们,还没举办婚礼。”

    红烛闪烁中,李骁看着秦校长那张比花还要娇的面孔,迅速调整了状态,笑。

    “双喜、婚戒、花烛,交杯酒。就是我们,最好的婚礼。”

    秦校长慢慢喝完杯中酒,媚眼如丝:“老公,对我,不要太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