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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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
萧璟欢嘻嘻笑得眉眼弯弯:
“是啊是啊,他们都同意。
“我爸,和我哥,都非常疼我的,只要我喜欢的事,他们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
“我爸呢,从小到大,对我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盼着我能快快乐乐的长大。
“他曾这么对我说:丫头,人生这条路,会面临很多很多选择,选择之后,就得一心一意去做。虽然老古话说,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但那只是一句话。事实上是,你就算真用心去做了,也不一定会有收获。
“他说:有时会成功,有时会失败,这是社会常态。成功了不骄傲,失败了更不气馁,这是一种最起码该拥有的心态。只要你肯端着这样一份人生态度,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爸爸永远支持你。
“我哥呢,是这么对我说的,他说:职业会跟随你一辈子,选一份自己要从事一辈子的职业,才是最重要的。
“他说:欢欢,你是萧家的女儿,你不需要为了糊口而去工作,你只需要为了自己的喜好、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去工作。”
嗯,苏锦听出来了,这两个男人,真的都很疼萧璟欢——看来那萧至东,在萧璟欢面前,应该是一个很成功的父亲。
她没有插嘴,只静静的往下听着。
“那个时候,他们有问我,在我眼里哪种职业,是最有价值的。
“我的回答是:老师和医生。
“在我眼里,做老师,是育人育心,可以激励人心,塑造人才;做医生呢,是救死扶伤,可以将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都是了不得的职业。
“因为小的时候,我大病过一场,在医院住过好长一段,所以,我对做医生,就有了一份特殊的感情。
“所以,等我面对这个选择时,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
“那个时候,我最大的理想,是去做一个天才医生,为我中华民族的医学事业,鞠躬进萃,死而后已。结果呢,脑子一浑,居然被骗去了法医系……”
说到最后,她甚是懊悔抓了抓头皮,往床头一栽,瞪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怪声怪气的叫了起来。
苏锦的好奇心也跟着被挑了起来:
“你这小姑娘,古灵精怪的,谁能把你骗了去?”
虽然才和这丫头认识,但直觉在告诉她:这绝对是一个相当相当难缠且相当有主见的小姑娘。
“爱情!”
萧璟欢抛来哀哀的一眼,同时,扔出两字,还比出了两根手指:
“爱情这玩意儿,从来是最能唬弄人的。我就是被爱情耍得团团转的那个。”
苏锦一怔。
下一刻,萧璟欢噌的一下就坐了起来:
“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吧?
“其实,我和我哥,都属于天才型的人,我哥是不爱表现,喜欢把成绩考烂考砸。我听我爷爷奶奶说过,哥小时候,从来不把成绩当回事的,直到很后来才愤发图了强。
“我呢,我是特爱表现,结果,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是连着跳级读的。十五岁,我就读完了高中所有课程。”
这话,令苏锦直咽口水:跳级读书,十五岁就完成了高中课程?
哎哟,这姑娘,真是够厉害的啊!
“然后呢?”
她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声。
“然后,我爸走了关系,让我进了医学院,成为了医学院里最小的女学生。
“我跟你说啊,里头全都是闷头搞研究的呆男生。很无趣的。我拼命忍着读了两年。
“第三年,我终于遇上了一个神一样的转校生,男的,我不搞蕾丝恋的哈,人家读的就是法医系,那个帅呀,那个智商高呀,那个人品好呀……
“全系,就他独霸天下了。”
一提到那转校生,萧璟欢一下就双眼发亮起来:
“爱情至上的我,为了追他,毅然决然的就转了学科……从一个可以救活人的天才,变成了一个只和死人打交道的鬼才。
“为此,我老师是天天找我谈话,想逼我回心转意。
“可我就是铁了心要和我心爱的男孩,夫唱妇随,活活就把我老师给气白了头发,然后,见我一次,就骂我一次,骂完,还哭给我看……我呢,我就在边上笑……”
说完,她俏皮的吐吐舌头。
苏锦听着微笑,这对师生,看样子关系好的不要不要的……
可不知怎么的,笑着笑着,她神情就黯了下来,有种疼痛在她眼底一闪而过。
这种痛,苏锦解读得出:那是失恋而引发的痛。
她一下联想到了之前的情形:
又是醉酒,又是休养,又是四处游玩的……
这不是一个学生该有的生活状态。
“怎么了?之后,是不是发生其他什么事了?”
“哦,没也什么。”
她忽然以淡一笑来掩饰了心头的怅然,抖落了那一身的黯然,语气里多了几分自嘲:
“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把我骗进了法医系,自己却跑了……”
果然是失恋了!
萧璟欢看着忧伤的很!
看来心有被伤到。
啧,那到底是怎么一个男孩子啊?
要是不喜欢,肯定不会把人骗去法医系了?
可若是喜欢,怎么会跑了呢?
这么漂亮一个姑娘,男孩子一旦动了心,怎么可能会变心?
“欢欢,没关系的,失恋而已,不懂得珍惜你的人,根本就不是好男人……像你这样好的姑娘,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更优秀的男人的。到时,好好气死他……”
苏锦轻轻柔柔安慰了一句。
这是真心话。
像萧璟欢这样的姑娘,又聪明,又能干,又俏皮可爱,太容易招男生喜欢了。
“哈!”
萧璟欢立马笑了,拍起手来:
“我突然发现嫂子你跟我哥,真是太有夫妻相了,连说的话都一样,太有默契了……那会儿,我哥也是这么劝我的……”
是吗?
靳恒远也这么说过?
她呆了一下。
“好了好了,这话题太扫兴,我们不讨论了。还是说点别的吧……”
萧璟欢又恢复了一脸的笑眯眯。
苏锦定定看了一眼,隐约觉得这姑娘貌似还没有从失恋中走出来,转话题可能是为了掩饰心头的痛楚。
好在,这并不是她最关心的,心思转了几下之后,自然而然就配合着把话题转开了:
“那就说一说,你打算怎么救帮暮白吧!”
“很容易啊,我不是医生,我老师是啊……放心,我已经听哥的话,帮忙联系到他了,这两天就能来上海,到时,让我老师看看,就什么都清楚了……”
原来她说的是这个意思!
“不过,治病这种事呢,意志力也是很重要的,病人一定得全力配合,治疗才会出效果……嗯,回头我陪你去会会他——他要是不肯振作,没关系,你舍不得骂,我舍得的,一定骂得他恨不得站起来把我掐死……”
苏锦听着眼皮狠狠抽了抽:这小姑娘,可爱起来真可爱,彪悍起来还真是彪悍。
她轻轻笑了。
就这样,她们不知聊了多久,聊得很尽兴。
后来,聊困了,萧璟欢抱着大雪熊,呼呼睡去,就睡在她边上。
这孩子,沉睡的样子,可爱的就像天使。
苏锦看着,微微一笑,也睡了过去。
睡梦里,一直在回想萧璟欢说过的话:
曾几次发炎,他险些丢了性命。
唉,那一年,那一刀,得伤他有多重啊……
可他竟没怎么提这事。
后来,她又想:欢欢得有多怨她母亲!
瞧,跟她谈了那么久,从头至尾,就是没提到过靳媛。
好好的母女俩啊,怎么会僵成这样?
儿女都是妈妈的心头肉呢,有女儿亲不得,婆婆得有多心疼?
她想了想,觉得这事,以后,她或许可以找机会,和璟欢再谈一谈的,若能消除了这对母女的心结,那便是喜事一桩。
苏锦不知道的是,她以为璟欢睡了,其实没有。
有眼泪,正在她眼窝里聚集起来。
因为思念,正在压榨她身体里的水份,将它化作眼泪,无声无息的,就湿了眼角。
是的,此时此刻,她正在思念那个爱叫她“小狐狸精”的他……
这么久了,他到底去哪了呢?
至今,她都不敢相信,他竟会舍得那样伤害她!
290,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
萧璟欢嘻嘻笑得眉眼弯弯:
“是啊是啊,他们都同意。
“我爸,和我哥,都非常疼我的,只要我喜欢的事,他们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
“我爸呢,从小到大,对我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盼着我能快快乐乐的长大。
“他曾这么对我说:丫头,人生这条路,会面临很多很多选择,选择之后,就得一心一意去做。虽然老古话说,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但那只是一句话。事实上是,你就算真用心去做了,也不一定会有收获。
“他说:有时会成功,有时会失败,这是社会常态。成功了不骄傲,失败了更不气馁,这是一种最起码该拥有的心态。只要你肯端着这样一份人生态度,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爸爸永远支持你。
“我哥呢,是这么对我说的,他说:职业会跟随你一辈子,选一份自己要从事一辈子的职业,才是最重要的。
“他说:欢欢,你是萧家的女儿,你不需要为了糊口而去工作,你只需要为了自己的喜好、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去工作。”
嗯,苏锦听出来了,这两个男人,真的都很疼萧璟欢——看来那萧至东,在萧璟欢面前,应该是一个很成功的父亲。
她没有插嘴,只静静的往下听着。
“那个时候,他们有问我,在我眼里哪种职业,是最有价值的。
“我的回答是:老师和医生。
“在我眼里,做老师,是育人育心,可以激励人心,塑造人才;做医生呢,是救死扶伤,可以将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都是了不得的职业。
“因为小的时候,我大病过一场,在医院住过好长一段,所以,我对做医生,就有了一份特殊的感情。
“所以,等我面对这个选择时,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
“那个时候,我最大的理想,是去做一个天才医生,为我中华民族的医学事业,鞠躬进萃,死而后已。结果呢,脑子一浑,居然被骗去了法医系……”
说到最后,她甚是懊悔抓了抓头皮,往床头一栽,瞪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怪声怪气的叫了起来。
苏锦的好奇心也跟着被挑了起来:
“你这小姑娘,古灵精怪的,谁能把你骗了去?”
虽然才和这丫头认识,但直觉在告诉她:这绝对是一个相当相当难缠且相当有主见的小姑娘。
“爱情!”
萧璟欢抛来哀哀的一眼,同时,扔出两字,还比出了两根手指:
“爱情这玩意儿,从来是最能唬弄人的。我就是被爱情耍得团团转的那个。”
苏锦一怔。
下一刻,萧璟欢噌的一下就坐了起来:
“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吧?
“其实,我和我哥,都属于天才型的人,我哥是不爱表现,喜欢把成绩考烂考砸。我听我爷爷奶奶说过,哥小时候,从来不把成绩当回事的,直到很后来才愤发图了强。
“我呢,我是特爱表现,结果,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是连着跳级读的。十五岁,我就读完了高中所有课程。”
这话,令苏锦直咽口水:跳级读书,十五岁就完成了高中课程?
哎哟,这姑娘,真是够厉害的啊!
“然后呢?”
她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声。
“然后,我爸走了关系,让我进了医学院,成为了医学院里最小的女学生。
“我跟你说啊,里头全都是闷头搞研究的呆男生。很无趣的。我拼命忍着读了两年。
“第三年,我终于遇上了一个神一样的转校生,男的,我不搞蕾丝恋的哈,人家读的就是法医系,那个帅呀,那个智商高呀,那个人品好呀……
“全系,就他独霸天下了。”
一提到那转校生,萧璟欢一下就双眼发亮起来:
“爱情至上的我,为了追他,毅然决然的就转了学科……从一个可以救活人的天才,变成了一个只和死人打交道的鬼才。
“为此,我老师是天天找我谈话,想逼我回心转意。
“可我就是铁了心要和我心爱的男孩,夫唱妇随,活活就把我老师给气白了头发,然后,见我一次,就骂我一次,骂完,还哭给我看……我呢,我就在边上笑……”
说完,她俏皮的吐吐舌头。
苏锦听着微笑,这对师生,看样子关系好的不要不要的……
可不知怎么的,笑着笑着,她神情就黯了下来,有种疼痛在她眼底一闪而过。
这种痛,苏锦解读得出:那是失恋而引发的痛。
她一下联想到了之前的情形:
又是醉酒,又是休养,又是四处游玩的……
这不是一个学生该有的生活状态。
“怎么了?之后,是不是发生其他什么事了?”
“哦,没也什么。”
她忽然以淡一笑来掩饰了心头的怅然,抖落了那一身的黯然,语气里多了几分自嘲:
“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把我骗进了法医系,自己却跑了……”
果然是失恋了!
萧璟欢看着忧伤的很!
看来心有被伤到。
啧,那到底是怎么一个男孩子啊?
要是不喜欢,肯定不会把人骗去法医系了?
可若是喜欢,怎么会跑了呢?
这么漂亮一个姑娘,男孩子一旦动了心,怎么可能会变心?
“欢欢,没关系的,失恋而已,不懂得珍惜你的人,根本就不是好男人……像你这样好的姑娘,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更优秀的男人的。到时,好好气死他……”
苏锦轻轻柔柔安慰了一句。
这是真心话。
像萧璟欢这样的姑娘,又聪明,又能干,又俏皮可爱,太容易招男生喜欢了。
“哈!”
萧璟欢立马笑了,拍起手来:
“我突然发现嫂子你跟我哥,真是太有夫妻相了,连说的话都一样,太有默契了……那会儿,我哥也是这么劝我的……”
是吗?
靳恒远也这么说过?
她呆了一下。
“好了好了,这话题太扫兴,我们不讨论了。还是说点别的吧……”
萧璟欢又恢复了一脸的笑眯眯。
苏锦定定看了一眼,隐约觉得这姑娘貌似还没有从失恋中走出来,转话题可能是为了掩饰心头的痛楚。
好在,这并不是她最关心的,心思转了几下之后,自然而然就配合着把话题转开了:
“那就说一说,你打算怎么救帮暮白吧!”
“很容易啊,我不是医生,我老师是啊……放心,我已经听哥的话,帮忙联系到他了,这两天就能来上海,到时,让我老师看看,就什么都清楚了……”
原来她说的是这个意思!
“不过,治病这种事呢,意志力也是很重要的,病人一定得全力配合,治疗才会出效果……嗯,回头我陪你去会会他——他要是不肯振作,没关系,你舍不得骂,我舍得的,一定骂得他恨不得站起来把我掐死……”
苏锦听着眼皮狠狠抽了抽:这小姑娘,可爱起来真可爱,彪悍起来还真是彪悍。
她轻轻笑了。
就这样,她们不知聊了多久,聊得很尽兴。
后来,聊困了,萧璟欢抱着大雪熊,呼呼睡去,就睡在她边上。
这孩子,沉睡的样子,可爱的就像天使。
苏锦看着,微微一笑,也睡了过去。
睡梦里,一直在回想萧璟欢说过的话:
曾几次发炎,他险些丢了性命。
唉,那一年,那一刀,得伤他有多重啊……
可他竟没怎么提这事。
后来,她又想:欢欢得有多怨她母亲!
瞧,跟她谈了那么久,从头至尾,就是没提到过靳媛。
好好的母女俩啊,怎么会僵成这样?
儿女都是妈妈的心头肉呢,有女儿亲不得,婆婆得有多心疼?
她想了想,觉得这事,以后,她或许可以找机会,和璟欢再谈一谈的,若能消除了这对母女的心结,那便是喜事一桩。
苏锦不知道的是,她以为璟欢睡了,其实没有。
有眼泪,正在她眼窝里聚集起来。
因为思念,正在压榨她身体里的水份,将它化作眼泪,无声无息的,就湿了眼角。
是的,此时此刻,她正在思念那个爱叫她“小狐狸精”的他……
这么久了,他到底去哪了呢?
至今,她都不敢相信,他竟会舍得那样伤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