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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灵境盗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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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扭脸看向银四。

    银四闷哼一声,没吭声。

    凌四平说问他也是白问,他被囚困在昆仑的时候,恐怕全华夏的人加起来还没个一千万呢。

    我越看越觉得懵圈,这季雅云,这是“穿”回到哪一世了?

    况风说我一穿过树林,就能看到她,眼巴前看到的,除了当兵的,就是送亲的,能看见的走道的,都是男的。

    难道说,季雅云在其中一架马车上?

    这个想法一下子就被我肯定了。

    而且,我认定季雅云十有八九,就在那架最豪华花哨的马车里头。

    前头没有骑着马的新郎官,那这就不是迎亲队伍,而是送亲的。

    那大马车里头,肯定做的是新媳妇儿啊。

    回想起来,自打认识季雅云,她貌似没少“嫁人”。

    起先就被冤死的红袍喜煞给缠上,接着被凌红的老公方刚觊觎……

    就在火车上,人面尸蛾阴阵里头,她才又当了一回我媳妇儿。

    我暗暗发誓,等见到这娘们儿,我非得问问她:这回是嫁谁?下回又准备嫁哪个?

    我问凌四平:“盗爷,你可有万夫不当之勇?”

    凌四平朝银四努努嘴:“我不成,他,他行。”

    银四翻了个白眼:“别跟老子胡扯,牛鼻子,你明知道在灵境里,所有的法咒都无法施展!”

    我一听心里凉了半截。

    没法施展法咒,那还弄个毛啊?

    那花豹估摸着,就是被这送亲队的吹奏给惊到了才落到银四嘴下。

    它能被咬死,反过来,银四干不过它,就会被它咬死。

    人也是一样。

    如果能施展法咒,那还能想想法子。

    眼下不能用法,我和凌四平俩人,外加一条超大个儿的“哈士奇”……

    那些兵丁里,分出一个小队来,也就把我们给灭团儿了啊。

    银四拱到凌四平身边:“牛鼻子,你不是会偷吗?现在说说看,这么个状况,该怎么偷?”

    凌四平一把推开他的狗头:“我偷你姥姥个腿儿,老子的看家本事是憋宝,偶尔也登堂入室做一回梁上君子,可那不是我的专业。

    要是能用法咒,眼下这就不叫事。可特么现在老子凡夫俗子一个,能咋地?

    要不这样,你下去,把那些兵引开。我跟我二哥去偷人!”

    银四怒道:“滚你娘的,别说下去了,没有人身,老子现在这样一露面,还不立马让那帮当兵的给用箭射成刺猬了!”

    凌四平嘿嘿坏笑:“那正好,反正你们狼家容不下你,变成刺猬,你正好转投白家,就是不知道白家二爷肯不肯收你这个孙子。”

    听他俩斗嘴,我哭笑不得。

    什么狼家邪仙儿,狗屁的邪灵恶魔,没了法咒,就特么一真二哈;

    金冠盗人,诡盗之尊,不能施法,连个二进宫的“佛爷”都不如。

    再听俩人互相攻击,这什么啊,就俩流氓!

    凌四平又骂了两句,把银四推开,挨到我身边,说:

    “二哥,我有点猜到这是什么时候了。”

    “什么时候?”我问。

    他没立时回应,而是翻开了一块枕头那么大的石头,又捡了根树枝,在地上使劲的挖。

    不大会儿的工夫,就被他挖出一块拳头大小,形状不规则的……石头。

    “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先看看。”

    凌四平把石头往我手里一塞。

    我手脖子向下一沉。

    这么重?

    凑近仔细一看,我顿时瞪大了眼睛:“是金石!”

    凌四平点点头:“没错,把这东西用火焠了,炼出来的就是金子。”

    我说:“这是什么地方?这么轻易就能挖出金子?”

    “这跟地方没关系。”凌四平指了指脚下,“我之前是不是就说,这里宝气浓重?就咱这脚底下,半边山都是金疙瘩。”

    “你想表达啥意思?还想把金子挖出来带走啊?”

    “那不能够,想带也带不走。我就是想说,二哥,咱那会儿已经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在路边上挖个金山银山。我憋宝,也得找当时的偏僻所在。像现在这样,随处就是金山银脉,肯定不是咱那之后,而是那之前。”凌四平比划着说道,看架势,真像是随手一指就能挖到宝贝。

    我知道他说的“咱那会儿”,指得是徐某人带船队出海寻仙的时候。

    在那之前……

    在秦朝之前?!!!

    我脑子里勐地冒出一个想法。

    这个想法让我僵立在原地,差点没直接石化。

    “二哥,二哥?”凌四平推了推我。

    我甩了甩头,总算是缓冲了一些震惊,又再盯着山下看了一阵,低声对凌四平说:“眼下想要从队伍里把一个大活人偷出来,根本就不可能,要想下手,只能等天黑。他们扎营以后,咱们再行动。”

    银四一歪脑袋:“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扎营?难道不能直接把新媳妇儿送到婆家吗?”

    “呸!”

    凌四平朝他啐了一口,“瞪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马车上都是灰,人一个个都跟土巴鼠似的。摆明了是走远道。

    早在我们那会儿,从一地到另一个地儿,都得走几天几夜了。你瞅瞅最末了那几十个当兵的,一个个都背着锅呢!那是火头军,照这架势,且得走几天呢。”

    “走!”我招呼凌四平道。

    凌四平一声不吭跟上。

    银四边走边问:“这是要上哪儿?”

    我说:“想要把人偷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混进送亲队,要混进去只有两个法子。一是尾随在队伍后边,等到有哪个兵丁掉队或者放单撒尿,就把他给揍晕了换上他的衣服。”

    银四说:“那还不简单,就这么办呗。”

    “办你姥姥,你有人模样吗?给衣服你穿得上吗?”

    凌四平横了他一眼,说道:“这个法子行不通,那些兵丁常年穿大裤衩,风散露宿惯了,一个个比炭还黑。咱们换他们的衣服,即便不被同行的认出来,光是两条大白腿就露馅儿了。”

    我接口说:“那就只有用第二个法子,赶到他们头里,沿路找找看有没有别的人家。有的话,就弄两身衣服。”

    凌四平点头:“没错。而且这不是行军,是送亲。就算是扎营露宿,兵丁下人能吃苦,本家小姐太太也得吃好的,住好的。”

    我说:“赶在路上,带的吃食肯定不新鲜,想吃好住好,就得找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