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三)高材生VS艺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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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怀瑜拿着手机,看着屏幕打出:“我们分手吧。”几个字。
按下快捷键,消息发出来后,等了很久,果然没有回应,她干脆把手机关机,睡觉。
沈凌人有点恍惚,他刚刚和商业好友一起喝了许多酒回来,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往楼下看。
这栋写字楼一共有十一层,第十一层是总裁的办公室呢,他此时倚在落地窗前看陈怀瑜给自己发来的消息。
人静静靠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一排排香樟树,面色平静,办公室大门被敲响,一道温润柔软的声音响起。
“总裁,我是幻羽,有份文件要您签字。”
办公室里有荷花香味吸入鼻尖,推开门的女人走了进来,她身上荷花香味更浓郁。
沈凌很喜欢这种香味,或许是因为小时候见过的花不多,在乡下能叫出名字的只有荷花。
“总裁,这份文件要您签字。”
严幻羽把文件放在办公桌上,走到沈凌身边,俯身挨着他,“沈凌,我们在一起好不好?你不知道,我从中学就喜欢你了,不然我为什么要复读一定要考上你在的学校?”
女人身上有香水味,沈凌吸了一口,头有些涨,他推开严幻羽,拿出手机,回复自己的女朋友。
他回复一个,“好”。
她要分手,就分手吧。
躺在床上睡觉很舒服,陈怀瑜把被子给自己盖上,计划着和沈凌分手后,接下来该怎样好好过完这一生。
她重活一世了,既然如此对某些行业就有了先知的优势,炒房子,买XX币,开某宝店等等。
她计划的很好,拿起手机开机准备看看银行App里面有多少钱,她再来做打算。
她躲在被窝里想了很久,规划了很久,然后摸到了刚刚放在枕头下的手机,开启,看消息。
和沈凌的对话框里字幕“我们分手吧”,几个字下面有一个简单的回答。
“好。”只有这一个字。
没有挽留,没有问缘由,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好字。
陈怀瑜苦笑了起来,眼中有泪水滑过。
她和沈凌在一起4年了,不对,若是加上暗恋,那应该有7年了吧。
七年,让沈凌从陈怀瑜的一块肋骨变成一块的鸡肋骨,分开心有不甘,凑合过不下去。
沈凌是个很冷漠的人,从小就是了。
他很小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他很优秀却也知道他很惨。
他出生不好,父亲得慢性病,需要靠药物养着,母亲没文化只能在镇上小工厂做玩具娃娃以此来维持生活。
可他成绩好,从小大到都考第一名,学霸学神自带光环,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他以优异成绩考到市一中上高中,学杂费用全免,并且次次考第一名。
后来高考,他以优异成绩考到首都某顶尖学校A大,不知道是不是生活太狗血还是太奇葩,他那个所谓的亲爷爷来认亲了。
嗯,他亲爷爷还是个大富豪。
原来当年他亲奶奶怀着生育避免战争开始逃亡,一路逃到了乡下河边,人却差点流产,后被一个渔夫救了,委身渔夫,早产生下了他的爸爸。
总之,就在他大三那年,他在学校里无意间被某个老教授看见了,老教授觉得他和自己的老朋友年轻时长得像,无意间在自己老朋友面前提了几句。
后来,他那个亲爷爷便找上门来认亲了。
然后,戏剧化的,他们一家搬进了首都的大城市四合院里,他变成了真正的天之骄子。
聪明,帅气加上富有。
作为沈凌的正牌女朋友陈怀瑜起初是替他感到高兴,后来便产生了自卑。
陈怀瑜的家境草根,农村家庭,实在算不上好。
可是当初沈凌还没住进四合院时,若是比起来,陈怀瑜家里不算差,那时候她也没自卑。
她母亲善良贤惠,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在镇上小工厂做会计,父亲勤快踏实能吃苦,在镇上开了小卖部,家里还种了许多田地,虽然比不上城里人的生活,但是一家子很温馨。
她在被子里抹干净眼泪,从床上下来,穿好鞋子,锁上寝室大门往外间走。
如今已经大四了,大学里的最后一个学期。
她通过校招签了一份工作,老家省会城市的一家企业行政部职员,工资尚可,能够让她在那个城市生活下去。
她记得自己的论文早就写好了,过了导师那关,就等着毕业论文答辩了,现在这个时间点很自由。
这所学院平时挺自由,只要老老实实上课,完成导师交代的人物,遵纪守法,其余的该干嘛干嘛,没人会去管你。
说起来,大学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这个寝室里很干净,和普通的大学生一样,寝室四个女孩子走了两个,她们旅游去了,还有一个留在学校复习,准备二战考研。
至于陈怀瑜,她这几年攒下了点钱,原本她是打算叫上男朋友一起去旅游的。
但是现在,旅游是泡汤,已经分手了。
就算没分手,她也不想和他去了,重活一世,她是真不想和他过了。
他那样冷冰冰的男人,适合做仰望的男神,不适合做对象,更不适合做丈夫。
5月的季节出了大太阳,学校里的树种了很多,树荫下人来人往,新鲜娇嫩的小学妹素面朝天,漂亮动人,那一张张全是胶原蛋白的小脸,显示的她们的年轻。
陈怀瑜背了一个单肩背包,也往树荫下走,她没打遮阳伞,要是不躲阴还真有点难受。
她低头找包包,低头找纸巾擦汗,突然听见旁人有人喊自己。
她抬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腼腆女孩走了过来,这个女孩是她隔壁宿舍的韦梅梅。
韦梅梅是皮肤白皙,不高158左右,平时喜欢穿运动鞋,一张瓜子脸,一头黑直发常年扎起来。
当然她曾经有段时间也弄过卷发,是跟着陈怀瑜一起去的,可惜在她顶着一头梨花卷不到两个月,就被她去理发店叫染着绿毛的理发师剪直了。
哦,对了,说起那个绿毛理发师,陈怀瑜曾经一度以为他是觉得绿色头发有个性,所以才染了那个颜色的。那时候她想,绿色虽然意思不好,可也不能暗自揣摩人家是被绿了啊。
陈怀瑜拿着手机,看着屏幕打出:“我们分手吧。”几个字。
按下快捷键,消息发出来后,等了很久,果然没有回应,她干脆把手机关机,睡觉。
沈凌人有点恍惚,他刚刚和商业好友一起喝了许多酒回来,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往楼下看。
这栋写字楼一共有十一层,第十一层是总裁的办公室呢,他此时倚在落地窗前看陈怀瑜给自己发来的消息。
人静静靠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一排排香樟树,面色平静,办公室大门被敲响,一道温润柔软的声音响起。
“总裁,我是幻羽,有份文件要您签字。”
办公室里有荷花香味吸入鼻尖,推开门的女人走了进来,她身上荷花香味更浓郁。
沈凌很喜欢这种香味,或许是因为小时候见过的花不多,在乡下能叫出名字的只有荷花。
“总裁,这份文件要您签字。”
严幻羽把文件放在办公桌上,走到沈凌身边,俯身挨着他,“沈凌,我们在一起好不好?你不知道,我从中学就喜欢你了,不然我为什么要复读一定要考上你在的学校?”
女人身上有香水味,沈凌吸了一口,头有些涨,他推开严幻羽,拿出手机,回复自己的女朋友。
他回复一个,“好”。
她要分手,就分手吧。
躺在床上睡觉很舒服,陈怀瑜把被子给自己盖上,计划着和沈凌分手后,接下来该怎样好好过完这一生。
她重活一世了,既然如此对某些行业就有了先知的优势,炒房子,买XX币,开某宝店等等。
她计划的很好,拿起手机开机准备看看银行App里面有多少钱,她再来做打算。
她躲在被窝里想了很久,规划了很久,然后摸到了刚刚放在枕头下的手机,开启,看消息。
和沈凌的对话框里字幕“我们分手吧”,几个字下面有一个简单的回答。
“好。”只有这一个字。
没有挽留,没有问缘由,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好字。
陈怀瑜苦笑了起来,眼中有泪水滑过。
她和沈凌在一起4年了,不对,若是加上暗恋,那应该有7年了吧。
七年,让沈凌从陈怀瑜的一块肋骨变成一块的鸡肋骨,分开心有不甘,凑合过不下去。
沈凌是个很冷漠的人,从小就是了。
他很小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他很优秀却也知道他很惨。
他出生不好,父亲得慢性病,需要靠药物养着,母亲没文化只能在镇上小工厂做玩具娃娃以此来维持生活。
可他成绩好,从小大到都考第一名,学霸学神自带光环,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他以优异成绩考到市一中上高中,学杂费用全免,并且次次考第一名。
后来高考,他以优异成绩考到首都某顶尖学校A大,不知道是不是生活太狗血还是太奇葩,他那个所谓的亲爷爷来认亲了。
嗯,他亲爷爷还是个大富豪。
原来当年他亲奶奶怀着生育避免战争开始逃亡,一路逃到了乡下河边,人却差点流产,后被一个渔夫救了,委身渔夫,早产生下了他的爸爸。
总之,就在他大三那年,他在学校里无意间被某个老教授看见了,老教授觉得他和自己的老朋友年轻时长得像,无意间在自己老朋友面前提了几句。
后来,他那个亲爷爷便找上门来认亲了。
然后,戏剧化的,他们一家搬进了首都的大城市四合院里,他变成了真正的天之骄子。
聪明,帅气加上富有。
作为沈凌的正牌女朋友陈怀瑜起初是替他感到高兴,后来便产生了自卑。
陈怀瑜的家境草根,农村家庭,实在算不上好。
可是当初沈凌还没住进四合院时,若是比起来,陈怀瑜家里不算差,那时候她也没自卑。
她母亲善良贤惠,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在镇上小工厂做会计,父亲勤快踏实能吃苦,在镇上开了小卖部,家里还种了许多田地,虽然比不上城里人的生活,但是一家子很温馨。
她在被子里抹干净眼泪,从床上下来,穿好鞋子,锁上寝室大门往外间走。
如今已经大四了,大学里的最后一个学期。
她通过校招签了一份工作,老家省会城市的一家企业行政部职员,工资尚可,能够让她在那个城市生活下去。
她记得自己的论文早就写好了,过了导师那关,就等着毕业论文答辩了,现在这个时间点很自由。
这所学院平时挺自由,只要老老实实上课,完成导师交代的人物,遵纪守法,其余的该干嘛干嘛,没人会去管你。
说起来,大学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这个寝室里很干净,和普通的大学生一样,寝室四个女孩子走了两个,她们旅游去了,还有一个留在学校复习,准备二战考研。
至于陈怀瑜,她这几年攒下了点钱,原本她是打算叫上男朋友一起去旅游的。
但是现在,旅游是泡汤,已经分手了。
就算没分手,她也不想和他去了,重活一世,她是真不想和他过了。
他那样冷冰冰的男人,适合做仰望的男神,不适合做对象,更不适合做丈夫。
5月的季节出了大太阳,学校里的树种了很多,树荫下人来人往,新鲜娇嫩的小学妹素面朝天,漂亮动人,那一张张全是胶原蛋白的小脸,显示的她们的年轻。
陈怀瑜背了一个单肩背包,也往树荫下走,她没打遮阳伞,要是不躲阴还真有点难受。
她低头找包包,低头找纸巾擦汗,突然听见旁人有人喊自己。
她抬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腼腆女孩走了过来,这个女孩是她隔壁宿舍的韦梅梅。
韦梅梅是皮肤白皙,不高158左右,平时喜欢穿运动鞋,一张瓜子脸,一头黑直发常年扎起来。
当然她曾经有段时间也弄过卷发,是跟着陈怀瑜一起去的,可惜在她顶着一头梨花卷不到两个月,就被她去理发店叫染着绿毛的理发师剪直了。
哦,对了,说起那个绿毛理发师,陈怀瑜曾经一度以为他是觉得绿色头发有个性,所以才染了那个颜色的。那时候她想,绿色虽然意思不好,可也不能暗自揣摩人家是被绿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