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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大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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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国家中,总会有一个词会时不时的出现在报纸上,那就是阵痛。

    而配上这个词最多的一句话是:改革的阵痛只是一时的。

    也许这种阵痛对于国家是一时的!但对于许多的百姓与个人,这种阵痛也许就是一辈子的。

    98年那会儿,有句话说得好啊!国企改制让什么便宜了?让女人便宜了!

    啥意思呢,就是说因为国企改制的事儿,有许多曾经的女工友,因为家庭经营不下去了,最后撤掉了脸皮,干上了皮肉生意。

    随后来没有任何人去报到这些事儿,也很少有人问,当年这些被逼到没活路的女人,她们后来的日子到底过得怎样。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女人没有一个是天生下贱的胚子,只不过真的被那种所谓的阵痛逼得没有了活路。

    好人没好报,坏人活千年在当年几乎成为了整个东北人职工家庭,嘴里最常说的一句话。

    在厂里任劳任怨的老好人,不是买断了,就是下岗了,总之被砸掉铁饭碗的他们,一夜之间就被社会一脚提到了社会上。

    混得好一点儿,那就叫做改变带来的发展,是这次活动的成果,需要感谢领导、感谢社会。

    混的的不好,那就是你个人能力不行。

    反倒是那些曾经没啥心思在厂里的混子,混着那些在改制前就喝工血挣到了钱的厂领导们,不但一夜之间就把国家的企业变成了自己的,更有甚至,这些人上下勾结,更是把效益喜人的企业,弄得只剩下一个空壳子,带着原有企业的设备、资源、人力重新开张,随后把一些债务留给了社会。

    这就是当年改制的结果。

    造就了成百上千的富翁,同样砸掉了数以百万家庭的饭碗。

    当然这种事儿毕竟不是全部的,只不过由于东北这地方山高皇帝远,再加上当年管理层没有过多的经验,所以就造成了一些地方、企业出现了这种情况。

    而后来当国家意识到,已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当时这种一刀切的活动也就有了比较好的改变。

    但是,那些受过伤、受过苦的家庭,就再也没有机会体会到2019年的温暖阳光,以及国家的日益昌盛。

    例如大宝的母亲,她的美好人生就定格在了1999年的3月8号。

    大宝的父亲因为尿毒症而英年去世了,而当初这个在厂里面靠着任劳任怨而获得了连续5年厂先进的大宝爸,最终死的时候因为家里一贫如洗,所以骨灰只能拉回老家,随便葬在了一个野山上。

    当年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沈大宝仅仅12岁,而沈二宝更是才10岁。

    沈大宝清楚的记得,当一家人忙活了3天后,终于把父亲的骨灰葬进了爷爷家那个不知名的小山上之后,大宝妈似乎一下子变得亢奋了起来。

    在大宝的记忆中,大宝妈自从下岗之后,整天脸色就特别不好,而且很少有笑的模样。

    可那天大宝妈从山上回到了县里,她不但带着大宝两个兄弟,特意在县里一家小饭店里吃了不少的好吃的,而且一脸温柔的和大宝说了很多、很多,关于她和大宝父亲的爱情故事,以及对俩孩子未来的嘱托。

    大包当年年纪虽然不大,但他却知道,自己的父亲去世了,所以当时他并没有太多心思听母亲说太多东西。而二宝因为好久没吃过肉了,所以更是把眼睛全盯在了一桌子的肉上面,至于母亲说啥,他几乎没记住几句。

    但是大宝有几句话记得特别清楚。

    第一句是:你爸是被厂里的大辉给逼死的,而我哪天要是突然间不在了,你一定要记住,咱家的仇人就是那个大辉!

    第二句是:家里还有500多块钱,钱就放在咱家缝纫机底下的盒子里了,这钱是留给你俩上学的,以后你们俩起码得有一个人混出个样来,否则我死也对不起你爸。

    第三句是:大宝啊!妈这些年太累了,我要是哪天不见了,你别恨我啊。

    大宝从小就特别懂事儿,如果不是因为他父亲的死对他的打击太大了,可能他也不会在和母亲吃饭的时候那么恍惚。

    当然如果他知道,10个小时候,当她的母亲从县里最高的楼上一跃而下,那么他就算死,也不会让这件事儿发生。

    东北的3月,虽然已经到了春天,可天气依旧很冷,尤其5、6级的大北风一吹,整个人都冻得得得瑟瑟的。

    第二天一早,睡在小旅馆的大宝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母亲不在宾馆,而随后他更是在床边看到了172块钱整整齐齐的放在了宾馆的桌子上。

    而这钱的旁边更是放了一张字条。

    大宝当时迷迷糊糊地打开了字条,而这张关于她母亲最后的记忆,随即就把他吓得浑身一得瑟。

    大宝、二宝,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妈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记住了,当看到这个纸条后,去县第一百货,在那儿也许你就能看到我了,但是无论妈妈变成了什么样子,千万别害怕!如果可以的话,帮我把头给盖住,我虽然活着也没啥脸面了,但我还是不希望吓到别人。

    对了,你的二舅和妈妈的关系一直不错,以后你就去他家过吧,要是他对你和二宝好,你俩就好好对他,把他当亲爹吧。

    但是你舅妈这人有点儿势力,如果你要是真的受不了,就带着二宝会咱自己的家,日子过得好不好是次要的,起码要活的有尊严。

    妈走了,我这辈子没能给你和二宝过上好日子,妈欠你们的。下辈子要是有可能的话,我还给你们当妈,到时候我一定混的好好的,让你们兄弟俩天天有肉吃!

    最后记住了,是那个大辉毁了咱们家的!我恨他,他脏了我,也脏了我对你父亲的爱。

    再见了,妈真的不舍得你们,但我真的活不下去了。

    ——王小娟

    大宝妈虽然没念过多少书,可她的字写的却非常的好,而平时大宝总愿意看他妈写的字。

    但是当这一封王小娟写的亲笔信摆在他面前的时候,大宝却瞬间崩溃了,随后他疯了般的拉起还在睡梦中的二宝,拼了命的跑到了县百货大楼。

    而当他离老远就看到了百货大楼前的警戒线,以及无数看热闹的百姓,他就知道自己的母亲肯定死了。

    随后他疯了般的冲进了人群,随后脱掉了自己身上仅有的长袖衣服,改在了母亲的头上。

    这一年沈大宝仅仅12岁,而他光着膀子蹲在地上哭的画面,几乎让当时所有围观的百姓动容。

    没有人知道,这个家庭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大家却无一例外的从这个痛哭流涕孩子的眼里,看到了那种如毒狼般的狠毒。

    后来大宝的二舅帮着这两个孩子把他妈藏进了父亲的坟地里,由于刚刚下葬完毕,所以那天的合葬特别容易,而且由于大宝家的事儿实在太惨了,所以当地干白活的那帮人谁也没要一分钱。

    可大家都清楚的记得,当时那个长得不大,却一脸成熟的孩子,对每一个帮忙的人,都深深的鞠了一躬,随后认认真真的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他们的名字。

    虽然没有人真得指望,若干年后,这个小子发达后回想起大家曾经曾经仗义帮过他们,但是孩子的那份执拗却让他们记忆终生。

    随后大宝和二宝就搬到了二舅的家里。

    二舅和大宝的母亲关系很好,而且真的是极尽所能的帮助这两个孩子成长,虽然他家的条件也不好,但是他们的二舅几乎把最好的全都留给他们。

    大宝的二舅妈是一个挺刻薄的人,而这些年二舅混的不好,所以二舅妈早就对他有所怨言,所以当俩孩子搬进自己后,二舅妈就更加对二舅没有好脸色。

    后来大宝满16,随后在游戏厅跟一个大哥混上了社会,多多少少能有点儿零花钱了。

    再加上这些年大宝是实在不愿意在大舅家呆了,也不想大酒因为他俩再被舅妈骂了,所以他俩干脆就从他家搬了出来。

    接下来的日子,两个没妈的孩子,就开始相依为命的活了下来。

    大宝清楚的记得他妈说的话,他和二宝一定得有一个混出个样子。

    大宝一合计自己学习也就那样了,估计考高中也没啥希望了,反倒是二宝是个学习的料子,在初中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最好的。

    所以大宝干脆没事儿就不去学校了,只要有机会,就跟着大哥出去打架挣钱去。而初中毕业后,更是跑到县里的一个职高混起了日子,反倒是二宝不但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而且还当上了班长,两个孩子的发展截然不同。

    但是大宝却一直记得,当年母亲说的那句话,厂里的大辉就是毁掉家里的罪人。

    尤其当走进社会后,大宝从原先厂子里的人,听到了一些关于母亲和大宝的风言风语,他才意识到,自己可怜的母亲到底经历过什么。

    可是还没成年的大宝,几次三番的想要偷摸给大辉下黑手,无一例外的都没有实施成功。

    2005年的春节,大宝终于满18了,再过半年他就要从职高毕业了,而他的弟弟也要步入高二了。

    按照大宝的计划,等二宝考上了大学,他就一定要为自己的父母报仇,弄死那个大辉。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春节前早就把厂子弄得半死不活的大辉,竟然从县里搬走了,而且据说跑到南方安家去了。

    这下子大宝就有点儿慌了神!

    祖国太大了,而且2005年的这个时候,通讯还非常不方便,所以谁要是从北方搬到了南方,可以确切的说用不了半年,就再也找不到这个人了,所以意识到这一点的大宝,当即就决定要到南方去弄死这个大辉。

    但是有一件事儿,却让大宝一直有所顾忌的,那就是自己的弟弟眼看就要上大学了,而母亲当年留的那些钱也没有多少了,自己要是真的去杀大辉,即使不被抓了,以后也别想再联系自己的弟弟了。

    所以此时的大宝就急需弄一笔钱,保证弟弟能够瞬间的大学毕业。

    而这个时候大宝就想走了歪路。

    2008年以前,国内的治安并不是非常的好,尤其一些偏远地区,除了黑势力的横行,而且百姓的法制教育很差,所以时不时的就会有各种刑事案件出现。

    所以几乎在每个城市,都会有各种需要买凶的人,而这些价码几乎都是固定的。

    例如帮着打架多少钱、打断一条腿多少钱,扎一刀多少钱,一条命多少钱。

    大宝以前没少跟着大哥出去帮忙打架。

    打群架这种事儿,虽然看起来挺吓人的,两面都找个好几十个人,而且拿的东西也乱七八糟的。

    但是这种活儿虽然挣得不多,但却非常安全,几乎十次也打不起来一次,就算勉强打起来了,像大宝这种跑得快的,几乎也没有啥损失。

    但是挣的钱自然而然也不多。

    一般情况下,帮忙占个队伍,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后收队回家的,一次也就50块钱,遇到讲究的在各一盒烟就不错了。

    即使打起来的情况下,最多也就是200,那还得是挂了彩的情况下。

    最主要的是,这种活儿不是哪天都有的,所谓的可遇而不可求。

    所以指着打架给二宝挣够上学的钱,那就是痴人说梦。

    但是像扎人、杀人这种活儿,虽然价码高,可一般没人敢接,先不说在这个县城里,这种活儿不多,就算是有的话,那么目标全都是当地的大混子。

    这钱即使挣到手了,不用1个小时,那么你就会暴漏,到时候大宝扎了人到没事儿了,可二宝还得念书啊,所以这事儿也就不好运作了。

    可就在大宝愁的头发都要掉光了的时候,他却得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有人花3万,想要一个人的命!

    最主要的是,这人不是本地人,而且据说是一个正儿八经做买卖的,没有啥大背景的人。

    而大宝一听说这事儿后,二话不说的就接了这个活儿。

    但大宝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这个叫做徐博的人,竟然在首都可以做到手眼通天,而他和二宝还没等出首都,就被人直接按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