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巨头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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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巨头进化
对于一般人来说,来这样的地方,照明一定很成问题,可是王冥不同,在冥眼之下,有没有光线,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重要,此刻在王冥的眼里,洞穴内一片光明,亮如白昼,而且视力也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提升了!
呃啊!
刚进入矿洞没几步,重重的黑影,恐怖的大喊着冲了过来,见到这一幕,王冥当然不会退缩了,手中早已经祭出的噬灵斩,呼啸着朝黑影劈了过去,与此同时,三大巨头也纷纷施展出看家本领,守护在王冥的两侧和身后,组成了一个三角阵,朝黑影冲了过去!
砰!砰!砰
剧烈的轰鸣声中,烂肉翻飞,臭气熏天,没错现在遇上的,已经不是恶灵了,而是僵尸,那些死在这里的矿工所化成的僵尸!
说起来,这个矿坑已经有年代了,从古时候起,这里就发现了巨大的金矿,可是一直以来,每一代的发掘者,都没能从这里得到多少利益,伴随着矿工大量的死亡,最终当矿坑挖掘到一定的深度后,这个矿坑已经不能进人了,凡是进来的,还没有能活着出去的!至于原因,自然就是现在的这些僵尸了!
回忆着黑皮手抄本上的描述,僵尸的要害不是头颅,也不是咽喉,而是心脏,只要心脏不损,那么你就算砍掉他的头,他依然可以挥舞着四肢,朝你发动攻击!
想到这里,王冥右手一震间,手中战刀化做了漫天的芒影,一连十几刀,朝对面的十几个僵尸刺了出去,锋芒过处,十几个僵尸纷纷倒了下去,体内的魂魄,纷纷散了开去。被噬灵斩纷纷吞噬!
见到这一幕,三大巨头一愣,随后艾雅格斯手中骷髅杖一挥间,九个手握骨枪的骷髅,迅速的出现在我们的前面,排成整齐的九宫阵,封锁了整个矿道!
与此同时,另一边拉达曼迪斯手中的长柄镰刀一震间,刀刃迅速弹直,随后分成了两半,分别朝两侧移了过去,一把血红的方天化戟形状的兵器,出现在他的手中!
所谓的方天化戟,其实就是一杆长枪上,在枪尖的下方,左右各出现一个朝外弯的月牙刃而已,总体上来说,除了可以锁住对方的兵器外,左右的月牙极其锋利,无论是挥削,切割,还是推拉,都是致命的,不过最重要的是,方天化戟的前端也是枪尖,完全可以把他当枪使用!对付僵尸,和枪没有任何的差别!
可以这么说,方天化戟是集合了十八般兵器的特性与一身的终极兵器,但是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也分外难练,自古至今,只有一个人可以熟练的方天化戟,这个人就是吕布,凭借着一把兵器,他几乎可以施展出所有兵器的所有招法,单讲武学天才,天下无出其右者!
不过,对比起来,米诺斯也不比他差,双手一震间,手中的镰刀猛的一弹,先是变成了一把大刀,随后刀身迅速的变化,成为了一把双面开刃的剑形枪尖!
一眼看去,你不得不承认,米诺斯手中的武器还是枪,但是与一般的枪不同,米诺斯的枪尖,是一把犀利的剑身,这让他不但可以发挥出枪的刺,更可以在推进中,施展出左右挥削的特性!
事实上,赵云手中的枪,就象是一把超长柄的宝剑,看着他手中的长枪,王冥不由迷茫了起来,幻想着当年赵云在十万敌军中杀了个三进三出,恩也只有这样的枪,才可以让赵云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壮举吧!
一枪刺出,随后左挥右削,挡在前路上的敌人,哪还不束手送命,也只有这样的攻击,才可以杀开一条血路,如果是锥形的枪尖的话,就算可以刺死敌人,但是拔枪不易不说,由于刺的时候,力量是象前的,敌人的尸体,必然会阻挠你的前进,只有左右的挥削,才可以在杀死敌人的同时,将敌人朝两侧推开!
当然,有了这把枪后,还必须配上一匹好马,不然的话,任赵云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完成那样的壮举啊,而且能够光凭臂力,便将敌人连人带马左右推开,赵云这武力第二的排名,绝对不虚啊!试想,和他争夺排名的家伙,哪一个不是以力量著称的?
最著名的是排在赵云之后,名列三国武将第三的典韦,据说一日,曹操营前的高大旗杆倒了,狂风中,四五名壮硕的士兵上前都扶不起来,这时候典韦出现了,只一只手,轻易的将旗杆扶了起来,狂风中,立的稳如泰山,曹操当时夸赞道:“此古之恶来也!”由此可见,典韦的力量有多大了!
典韦很厉害,这一点是确定了的,可是赵云比他还厉害,单就力量而言,稳压典韦一头,由此可见,其双臂的力量,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思索间,王冥仔细的观察着这杆长枪,据说赵云是白马银枪,不过现在看来,这枪的颜色,和他的骨骼是一样的铅灰色,枪身表面盘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一道道灰色的龙形雾气,饶枪飞舞,这应该就是赵云的兵器——盘龙绕云枪了吧!
与此同时,艾雅格斯的武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杖身暗红,顶端的三个骷髅也消失了,取而带之的,是一把造型诡异的类似与雨鳍的扇形构造,扇面暗红色,扇骨狰狞的突出,如鸟骨一般,扇骨一共九道,每个扇骨末端,是一个精致的暗红色骷髅,骷髅上升腾着暗红的火焰!
见到这一幕,王冥眼睛不由一亮,他知道诸葛亮的成名武器,是朱雀羽扇,平日看来,是一把白色的羽扇,一经施展,火光缭绕,可是现在看来,这扇子怎么多了这么长的一个杖身呢?
正在王冥思索间,拉达曼迪斯挥舞着方天化戟,朝僵尸群冲了过去,完全把方天化戟当成枪来使,一下一个骷髅,每次都准确的刺中了僵尸的心脏,犀利的让人胆寒!
与此同时,米诺斯也不甘落在人后,一震手中的盘云绕龙枪,犀利的朝僵尸群杀了过去,手中长枪如毒蛇吐信般的闪出一道道森寒的光芒,快如疾风,历如闪电,每一道寒芒过处,都准确的刺破了一个僵尸的心脏,冥斗气过处,僵尸纷纷心脏碎裂,倒卧在地。
与此同时,艾雅格斯虽然身体没动,但是法杖挥处,九个手持长枪的骷髅,却仿佛训练有素的士兵一般,朝对面的僵尸群踏了过去,九把长枪,仿佛惊涛骇浪般的朝周围的僵尸心脏刺了过去,虽然不能一枪刺死一个,但是两枪一个没问题!第一枪破开胸骨,第二枪从第一枪的破洞钻进去,直接轰碎僵尸的心脏!
在九个长枪骷髅投入战斗后,艾雅格斯安稳的站在王冥的身后,手中法杖探处,杖端的扇骨顶端,只有乒乓球大小的九个小骷髅的嘴巴里,同时吐出一道暗红的光线,所有的光线,在扇柄处的暗红色圆球上聚集,随后一道拇指粗细的暗红利箭,闪电般的蹿了出去,准确的轰在一只僵尸的心脏部位,顿时僵尸的整个左胸当场洞穿,心脏也不见了踪影!
一时间,米诺斯挥舞着手中的长枪,从僵尸群的这一端,直接杀到了那一端,将整个僵尸群整齐的分成了两半,随后转过身来,斜斜的再次开出了一条通道!所过之处,僵尸纷纷倒毙,虽然从外表上看,似乎没有什么伤痕,但是仔细看去,他们的心脏部位,都有一个极为细微的伤口!
米诺斯的攻击,承袭自赵云,疾如狂风,快似闪电,只见寒芒,不见枪身,入目所见,全是一对对的寒芒,只一抖手间,便可以同时刺出两道枪花,将两只僵尸同时毙掉!
看着威风粼粼的米诺斯,王冥不由叹息了起来,据说赵云一枪之下,可以抖出九朵枪花,可以瞬间取九名敌人的性命与弹指间,那是怎么样的威风啊!不过现在看来,他还只能抖出两道枪花,米诺斯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很长啊!
另一边,拉达曼迪斯也不肯示弱,虽然他没有米诺斯那样将敌阵当成大饼,任意切割的能力,但是手中的方天化戟挥舞间,僵尸一片片的倒了下来,凡是接近他的僵尸,没有一个能逃出他的攻击!
要知道,吕布虽然武力第一,但是却不拥有切割敌阵的能力,一是兵器的特性决定,二来,更重要的是智慧,想要切割敌阵,直着冲是不成的,敌将也不是吃菜的,自然会调集兵力阻挡你,想要切割敌阵,必须有极高的智力支持,随时改变路线,挑选敌阵薄弱之处切进去,同时游离在敌人的弓手射程之外,不然的话,任你有多厉害,万箭过处,照样将你射杀!
至于艾雅格斯,这就不需要说了,他本人虽然很厉害,红光过处,必有一只僵尸心脏被暗火焚烧成灰烬,但是他更厉害的方面,却是对九只召唤骷髅的控制,平均两枪,每只骷髅就可以解决一只僵尸,而艾雅格斯控制着九只骷髅,也就是说,两枪之下,便要有九只僵尸被干掉,再加上艾雅格斯自己所杀,他的效率反而是最高的一个!
第一百九十六章 巨头进化
对于一般人来说,来这样的地方,照明一定很成问题,可是王冥不同,在冥眼之下,有没有光线,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重要,此刻在王冥的眼里,洞穴内一片光明,亮如白昼,而且视力也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提升了!
呃啊!
刚进入矿洞没几步,重重的黑影,恐怖的大喊着冲了过来,见到这一幕,王冥当然不会退缩了,手中早已经祭出的噬灵斩,呼啸着朝黑影劈了过去,与此同时,三大巨头也纷纷施展出看家本领,守护在王冥的两侧和身后,组成了一个三角阵,朝黑影冲了过去!
砰!砰!砰
剧烈的轰鸣声中,烂肉翻飞,臭气熏天,没错现在遇上的,已经不是恶灵了,而是僵尸,那些死在这里的矿工所化成的僵尸!
说起来,这个矿坑已经有年代了,从古时候起,这里就发现了巨大的金矿,可是一直以来,每一代的发掘者,都没能从这里得到多少利益,伴随着矿工大量的死亡,最终当矿坑挖掘到一定的深度后,这个矿坑已经不能进人了,凡是进来的,还没有能活着出去的!至于原因,自然就是现在的这些僵尸了!
回忆着黑皮手抄本上的描述,僵尸的要害不是头颅,也不是咽喉,而是心脏,只要心脏不损,那么你就算砍掉他的头,他依然可以挥舞着四肢,朝你发动攻击!
想到这里,王冥右手一震间,手中战刀化做了漫天的芒影,一连十几刀,朝对面的十几个僵尸刺了出去,锋芒过处,十几个僵尸纷纷倒了下去,体内的魂魄,纷纷散了开去。被噬灵斩纷纷吞噬!
见到这一幕,三大巨头一愣,随后艾雅格斯手中骷髅杖一挥间,九个手握骨枪的骷髅,迅速的出现在我们的前面,排成整齐的九宫阵,封锁了整个矿道!
与此同时,另一边拉达曼迪斯手中的长柄镰刀一震间,刀刃迅速弹直,随后分成了两半,分别朝两侧移了过去,一把血红的方天化戟形状的兵器,出现在他的手中!
所谓的方天化戟,其实就是一杆长枪上,在枪尖的下方,左右各出现一个朝外弯的月牙刃而已,总体上来说,除了可以锁住对方的兵器外,左右的月牙极其锋利,无论是挥削,切割,还是推拉,都是致命的,不过最重要的是,方天化戟的前端也是枪尖,完全可以把他当枪使用!对付僵尸,和枪没有任何的差别!
可以这么说,方天化戟是集合了十八般兵器的特性与一身的终极兵器,但是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也分外难练,自古至今,只有一个人可以熟练的方天化戟,这个人就是吕布,凭借着一把兵器,他几乎可以施展出所有兵器的所有招法,单讲武学天才,天下无出其右者!
不过,对比起来,米诺斯也不比他差,双手一震间,手中的镰刀猛的一弹,先是变成了一把大刀,随后刀身迅速的变化,成为了一把双面开刃的剑形枪尖!
一眼看去,你不得不承认,米诺斯手中的武器还是枪,但是与一般的枪不同,米诺斯的枪尖,是一把犀利的剑身,这让他不但可以发挥出枪的刺,更可以在推进中,施展出左右挥削的特性!
事实上,赵云手中的枪,就象是一把超长柄的宝剑,看着他手中的长枪,王冥不由迷茫了起来,幻想着当年赵云在十万敌军中杀了个三进三出,恩也只有这样的枪,才可以让赵云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壮举吧!
一枪刺出,随后左挥右削,挡在前路上的敌人,哪还不束手送命,也只有这样的攻击,才可以杀开一条血路,如果是锥形的枪尖的话,就算可以刺死敌人,但是拔枪不易不说,由于刺的时候,力量是象前的,敌人的尸体,必然会阻挠你的前进,只有左右的挥削,才可以在杀死敌人的同时,将敌人朝两侧推开!
当然,有了这把枪后,还必须配上一匹好马,不然的话,任赵云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完成那样的壮举啊,而且能够光凭臂力,便将敌人连人带马左右推开,赵云这武力第二的排名,绝对不虚啊!试想,和他争夺排名的家伙,哪一个不是以力量著称的?
最著名的是排在赵云之后,名列三国武将第三的典韦,据说一日,曹操营前的高大旗杆倒了,狂风中,四五名壮硕的士兵上前都扶不起来,这时候典韦出现了,只一只手,轻易的将旗杆扶了起来,狂风中,立的稳如泰山,曹操当时夸赞道:“此古之恶来也!”由此可见,典韦的力量有多大了!
典韦很厉害,这一点是确定了的,可是赵云比他还厉害,单就力量而言,稳压典韦一头,由此可见,其双臂的力量,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思索间,王冥仔细的观察着这杆长枪,据说赵云是白马银枪,不过现在看来,这枪的颜色,和他的骨骼是一样的铅灰色,枪身表面盘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一道道灰色的龙形雾气,饶枪飞舞,这应该就是赵云的兵器——盘龙绕云枪了吧!
与此同时,艾雅格斯的武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杖身暗红,顶端的三个骷髅也消失了,取而带之的,是一把造型诡异的类似与雨鳍的扇形构造,扇面暗红色,扇骨狰狞的突出,如鸟骨一般,扇骨一共九道,每个扇骨末端,是一个精致的暗红色骷髅,骷髅上升腾着暗红的火焰!
见到这一幕,王冥眼睛不由一亮,他知道诸葛亮的成名武器,是朱雀羽扇,平日看来,是一把白色的羽扇,一经施展,火光缭绕,可是现在看来,这扇子怎么多了这么长的一个杖身呢?
正在王冥思索间,拉达曼迪斯挥舞着方天化戟,朝僵尸群冲了过去,完全把方天化戟当成枪来使,一下一个骷髅,每次都准确的刺中了僵尸的心脏,犀利的让人胆寒!
与此同时,米诺斯也不甘落在人后,一震手中的盘云绕龙枪,犀利的朝僵尸群杀了过去,手中长枪如毒蛇吐信般的闪出一道道森寒的光芒,快如疾风,历如闪电,每一道寒芒过处,都准确的刺破了一个僵尸的心脏,冥斗气过处,僵尸纷纷心脏碎裂,倒卧在地。
与此同时,艾雅格斯虽然身体没动,但是法杖挥处,九个手持长枪的骷髅,却仿佛训练有素的士兵一般,朝对面的僵尸群踏了过去,九把长枪,仿佛惊涛骇浪般的朝周围的僵尸心脏刺了过去,虽然不能一枪刺死一个,但是两枪一个没问题!第一枪破开胸骨,第二枪从第一枪的破洞钻进去,直接轰碎僵尸的心脏!
在九个长枪骷髅投入战斗后,艾雅格斯安稳的站在王冥的身后,手中法杖探处,杖端的扇骨顶端,只有乒乓球大小的九个小骷髅的嘴巴里,同时吐出一道暗红的光线,所有的光线,在扇柄处的暗红色圆球上聚集,随后一道拇指粗细的暗红利箭,闪电般的蹿了出去,准确的轰在一只僵尸的心脏部位,顿时僵尸的整个左胸当场洞穿,心脏也不见了踪影!
一时间,米诺斯挥舞着手中的长枪,从僵尸群的这一端,直接杀到了那一端,将整个僵尸群整齐的分成了两半,随后转过身来,斜斜的再次开出了一条通道!所过之处,僵尸纷纷倒毙,虽然从外表上看,似乎没有什么伤痕,但是仔细看去,他们的心脏部位,都有一个极为细微的伤口!
米诺斯的攻击,承袭自赵云,疾如狂风,快似闪电,只见寒芒,不见枪身,入目所见,全是一对对的寒芒,只一抖手间,便可以同时刺出两道枪花,将两只僵尸同时毙掉!
看着威风粼粼的米诺斯,王冥不由叹息了起来,据说赵云一枪之下,可以抖出九朵枪花,可以瞬间取九名敌人的性命与弹指间,那是怎么样的威风啊!不过现在看来,他还只能抖出两道枪花,米诺斯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很长啊!
另一边,拉达曼迪斯也不肯示弱,虽然他没有米诺斯那样将敌阵当成大饼,任意切割的能力,但是手中的方天化戟挥舞间,僵尸一片片的倒了下来,凡是接近他的僵尸,没有一个能逃出他的攻击!
要知道,吕布虽然武力第一,但是却不拥有切割敌阵的能力,一是兵器的特性决定,二来,更重要的是智慧,想要切割敌阵,直着冲是不成的,敌将也不是吃菜的,自然会调集兵力阻挡你,想要切割敌阵,必须有极高的智力支持,随时改变路线,挑选敌阵薄弱之处切进去,同时游离在敌人的弓手射程之外,不然的话,任你有多厉害,万箭过处,照样将你射杀!
至于艾雅格斯,这就不需要说了,他本人虽然很厉害,红光过处,必有一只僵尸心脏被暗火焚烧成灰烬,但是他更厉害的方面,却是对九只召唤骷髅的控制,平均两枪,每只骷髅就可以解决一只僵尸,而艾雅格斯控制着九只骷髅,也就是说,两枪之下,便要有九只僵尸被干掉,再加上艾雅格斯自己所杀,他的效率反而是最高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