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第135章村里有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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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春婚礼的习俗,新郎应该是过了中午十二点去接新娘过来,中午十二点太阳当空照,意味着花儿对我笑,这个时候去接新娘,象征着爱情会像太阳一样永恒的重大含义。
十二点准,婚礼司仪带着朱由坐着车去接新娘韩梅,听人说朱由是外地人,在永春没有亲人,老家几乎也没什么亲人,他母亲过世的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重新娶了个女人进门,他跟后妈没什么感情,他从小就漂泊在外面,难得回家。
等朱由稍微大一点后,父亲娶得那个女人先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为了躲避孤独感,朱由十五岁之后便长年在外。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父亲早跟后娶的那个女人以及两个孩子生活在一起,朱由连根针都插不进去,所以这次朱由在永春与韩梅结婚,他也没有通知在老家父亲,因为他知道即便通知了,父亲也不一定来,后娶进门的那个女人一直对父亲管得很严,她一直把朱由当作外人。
现在朱由当然对自己父亲以及父亲后娶的那个女人表示无所谓,早在五六年前朱由可是对他们充满敌意,父亲曾经有试过调节自己女人与自己儿子的关系,但调节失败,因为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所有矛盾的爆发点。
早在五六年前,朱由是一个愤青,无论走到哪都是这个看不惯那个看不惯,感觉这个社会**,堕落,贪婪,无耻,觉得这个社会没救了;当时朱由也没有女朋友,连对她稍微有点好感的女人都没有;朱由非常气愤,觉得这个社会的女人跟这个社会一样,**,堕落,贪婪,无耻,简直没得救。
穷人的孩早当家,出身逆境的孩子性格更叛逆,所以朱由做愤青的日子长达十年。
在这十年时间里,朱由前后干过的工作不下五六十份,干得最长时间的工作是几个月,干得短的工作只有几天,就是没有一份工作超过一年的;在这五六十份工作里,朱由先后被开除了十五次,动手打人六次,被人打四次,被扭送派出所两次,被扣工资三次。
朱由的战绩当然很斐然,在那十年时间里,他几乎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一个女人,他认为自己是伟大的,很多人不配当他的女朋友。
在没有女人的日子里,那时前后左右传播给朱由的信息都是财色双收的消息,让仿佛在一个美女如云的世界里却找不到自己的春天,那时朱由非常浮燥,感觉老天不公。
失业加浮燥的日子总是特别难熬,尤其到了夏天,有一年夏天,朱由遭到了昔日一个同事的报复,挨了他一铁棍。这一铁棍让朱由在家躺了半个多月,因为没钱住院,他只能到住得附后小诊所里治自己的腰。失业加浮燥加受伤,外加房东催房租四管齐下,朱由那次差点没过去。
等朱由那次伤好以后要找那同事报复之时,那同事早已消失不见无法寻找。那次正当朱由还在寻找那同事要报复之时,房东先报复他了,把他的东西从房间里清理出来,因为那时朱由已欠房租四个月了,房东已无法忍受把他赶了出来。
朱由实在气不过房东,扬言要点火烧房子,房东带着人要把朱由扭送派出所,朱由这才吓怕拖着两袋行礼离开。
被房东赶出来的朱由很走投无路,没钱没工作,他只能选择睡天桥。在睡天桥的那段日子里,朱由又跟乞丐打起来了,理由他出言侮辱乞丐,说乞丐们好逸恶劳,装可怜到处行骗,是社会的渣滓。
跟居住在天桥下的乞丐打起来的结果是,朱由被一帮乞丐群殴,幸亏当时的乞丐们只是求财求生存的,不想把事情闹大,否则朱由的腰又要再次受重伤。
朱由的倔强并没引得任何人的好感,还有他张口闭口自己经历很多的案例也引不起任何人的兴趣,他觉得自己是经历过生离死别,经历过风雨飘摇,但那些乞丐们有时比他还惨,所以朱由的那套不但引不起乞丐们的兴趣,还让乞丐们面露厌恶,感觉不就是小时候死了个娘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呆天桥下这些乞丐死全家的都有。
乞丐们对自己的态度让朱由非常火,他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总认为自己是一个经历很多,社会阅历很多之人,他想不到自己的经历在眼前这帮乞丐们眼里竟如此不屑一顾。
于是朱由越是认为自己很牛,乞丐们越是对其不屑一顾,一个月后,朱由被乞丐们赶出桥洞,并扬言如果朱由再混进他们的地盘,他们就要打断朱由的腿。
朱由倒不是介意一定要睡在那个天桥下,城市的桥有很多,他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天桥寄宿,他耿耿于怀的是乞丐们对自己的经历不屑一顾,对自己的阅历不屑一顾。
这个事直到朱由有一天遇到了刘兰,他才彻底醒悟过来。
刘兰当然离婚过三次,她认识朱由的过程很简单,有一天朱由实在感觉自己活不下去了,他又不屑于与乞丐们为伍,于是去找工作。当时刘兰是那家公司的老总秘书,本来对婚姻完全无望的刘兰发现了朱由,她感觉朱由很年青,虽说穿着一双拖鞋来面试,但总得来说朱由的造型也很别致,打扮一下应该会有前途。
在往后的日子里,朱由有了第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刘兰。
刘兰结交朱由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脱得赤条条的,身上一块多余的布料都没有,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被男人碰过了,内心狂躁。
而朱由之前一直没怎么碰过女人,二人一拍即合,甜蜜蜜地生活了一个多月。
在那一个月时间里,二人除了脱得赤条条的,几乎无事可干。
过三十五的女人如狼似虎,还没坚持两个多月,朱由就有点吃不消了,脸色苍白,不塞两条人参到肚子里真让人担心挨不过一个月。
刘兰也觉得自己有必要收敛一点,否则让自己男人死在那事上,这就算是克夫。
于是朱由又开唠叨自己之前的那段狼狈经历,那段狼狈经历仿佛成了朱由的什么资本一样,总让不厌其烦地逢人就说。
刘兰后来告诉他:“这个社会很多人都很惨,你跟他们比惨,虽说在比得过程中可以热血沸腾,但事后只会招来别人的鄙视。现在都是什么社会了,混得那么惨,还好意思说出来对不对?”
刘兰是朱由产生思想变化最主要的奠定人,之后朱由的思想完全变了,开始有些正常起来,同时在刘兰的照顾下,朱由变得慢慢跟眼前这个社会接轨起来,至少不会出现饭都吃不饱天天嚷着要打美国了。
朱由跟了刘兰的第一个月里,有想过跟刘兰结婚,但刘兰不同意。刘兰之前有过三次婚姻,在第一次婚姻来临之前,他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对眼前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男人充满幻想,感觉自己就是爱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一定会有一个海枯石烂的爱情,为此她挨了二十年。
二十岁之时的刘兰其实并不懂事,在老家的乡下凡事都父母做主,之前也从未出过远门,最远到过老家县城。当时的刘兰不爱慕,不虚荣,很听话,很传统,是村里村外的好姑娘,大有一朵梨花压海棠之势,刘父刘母笑在眼里喜在心里,感觉女儿能卖个好价钱。
刘兰的第一段婚姻刘父刘母并不满意,因为那个叫吴天的家伙并没有什么大的出息,只是个普通的打工仔,长相也猥琐,但刘兰喜欢,她觉得长相是老天给的不能怪吴天,钱的话以后可以再挣,关健的是吴天爱自己就行。
为此刘兰的父母天天骂媒人是骗子,口头上说是给自己女儿介绍个受过高等教育、家庭富裕的对像来,私下来却拉来吴天。
刚开始刘父刘母死活不同意女儿与吴天的婚事,而刘兰却仿佛一锤定江山,非吴天不嫁的鬼样子。刘父刘母非常失望,亮出底牌如果女儿执意跟吴天在一起,就与女儿绝交。
刘兰选择与刘父刘母绝交,跟着吴天南下打工。
都市没有错,错的一般是人,譬如说吴天这个人,吴天本身没受过多少教育,在老家农村有父母养着不觉得有什么压力,大都市是可是高消费,很少吴天不但失业而且没钱,而刘兰挺着个大肚子无法工作,于是吴天感觉刘兰是个累赘,是个拖油瓶。
刘兰在老家农村的时候确实青春亮丽,但更外面的大都市里女人一比,她就没任何优势,加上挺着个大肚子,她的形象甚至不如工厂里那些第一次出远门的女工。
再与刘兰熬了两个月无业的日子,吴天终于有一次在外面大排档吃粉条的时候泡到一个小女工,那小女工才十八岁,比刘兰小,吴天速度与那女工混在一起。
之后吴天不再回来,刘兰因为怀孕了生活上变得越来越不方便,吴天也不管,幸亏刘兰那会身上还有点生活费,否则饿死了都没人知道。
刘兰非常失望,感觉自己遇到了白眼狼,电视里的情节不是这样的,因为电视里私奔之后男女主人公都是生活幸福,并且还生一大堆孩子幸福地生活一起,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孩子还没出生就什么都没了。
当刘兰感觉眼前是最差最糟糕的时候,其实最差最糟糕的时候还没有到来,因为有一天吴天竟然潜了回来,趁刘兰睡着之时偷走了她所有的钱,连一毛钱都没留下。等刘兰醒来之后,刘兰这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被偷走钱后的刘兰独自己一人生活了几天,连饭都没得吃的时候,她挺着大肚子出去乞讨,但没有人相信她,感觉她是一个骗子。<
按照永春婚礼的习俗,新郎应该是过了中午十二点去接新娘过来,中午十二点太阳当空照,意味着花儿对我笑,这个时候去接新娘,象征着爱情会像太阳一样永恒的重大含义。
十二点准,婚礼司仪带着朱由坐着车去接新娘韩梅,听人说朱由是外地人,在永春没有亲人,老家几乎也没什么亲人,他母亲过世的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重新娶了个女人进门,他跟后妈没什么感情,他从小就漂泊在外面,难得回家。
等朱由稍微大一点后,父亲娶得那个女人先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为了躲避孤独感,朱由十五岁之后便长年在外。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父亲早跟后娶的那个女人以及两个孩子生活在一起,朱由连根针都插不进去,所以这次朱由在永春与韩梅结婚,他也没有通知在老家父亲,因为他知道即便通知了,父亲也不一定来,后娶进门的那个女人一直对父亲管得很严,她一直把朱由当作外人。
现在朱由当然对自己父亲以及父亲后娶的那个女人表示无所谓,早在五六年前朱由可是对他们充满敌意,父亲曾经有试过调节自己女人与自己儿子的关系,但调节失败,因为他不知道他自己才是所有矛盾的爆发点。
早在五六年前,朱由是一个愤青,无论走到哪都是这个看不惯那个看不惯,感觉这个社会**,堕落,贪婪,无耻,觉得这个社会没救了;当时朱由也没有女朋友,连对她稍微有点好感的女人都没有;朱由非常气愤,觉得这个社会的女人跟这个社会一样,**,堕落,贪婪,无耻,简直没得救。
穷人的孩早当家,出身逆境的孩子性格更叛逆,所以朱由做愤青的日子长达十年。
在这十年时间里,朱由前后干过的工作不下五六十份,干得最长时间的工作是几个月,干得短的工作只有几天,就是没有一份工作超过一年的;在这五六十份工作里,朱由先后被开除了十五次,动手打人六次,被人打四次,被扭送派出所两次,被扣工资三次。
朱由的战绩当然很斐然,在那十年时间里,他几乎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一个女人,他认为自己是伟大的,很多人不配当他的女朋友。
在没有女人的日子里,那时前后左右传播给朱由的信息都是财色双收的消息,让仿佛在一个美女如云的世界里却找不到自己的春天,那时朱由非常浮燥,感觉老天不公。
失业加浮燥的日子总是特别难熬,尤其到了夏天,有一年夏天,朱由遭到了昔日一个同事的报复,挨了他一铁棍。这一铁棍让朱由在家躺了半个多月,因为没钱住院,他只能到住得附后小诊所里治自己的腰。失业加浮燥加受伤,外加房东催房租四管齐下,朱由那次差点没过去。
等朱由那次伤好以后要找那同事报复之时,那同事早已消失不见无法寻找。那次正当朱由还在寻找那同事要报复之时,房东先报复他了,把他的东西从房间里清理出来,因为那时朱由已欠房租四个月了,房东已无法忍受把他赶了出来。
朱由实在气不过房东,扬言要点火烧房子,房东带着人要把朱由扭送派出所,朱由这才吓怕拖着两袋行礼离开。
被房东赶出来的朱由很走投无路,没钱没工作,他只能选择睡天桥。在睡天桥的那段日子里,朱由又跟乞丐打起来了,理由他出言侮辱乞丐,说乞丐们好逸恶劳,装可怜到处行骗,是社会的渣滓。
跟居住在天桥下的乞丐打起来的结果是,朱由被一帮乞丐群殴,幸亏当时的乞丐们只是求财求生存的,不想把事情闹大,否则朱由的腰又要再次受重伤。
朱由的倔强并没引得任何人的好感,还有他张口闭口自己经历很多的案例也引不起任何人的兴趣,他觉得自己是经历过生离死别,经历过风雨飘摇,但那些乞丐们有时比他还惨,所以朱由的那套不但引不起乞丐们的兴趣,还让乞丐们面露厌恶,感觉不就是小时候死了个娘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呆天桥下这些乞丐死全家的都有。
乞丐们对自己的态度让朱由非常火,他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总认为自己是一个经历很多,社会阅历很多之人,他想不到自己的经历在眼前这帮乞丐们眼里竟如此不屑一顾。
于是朱由越是认为自己很牛,乞丐们越是对其不屑一顾,一个月后,朱由被乞丐们赶出桥洞,并扬言如果朱由再混进他们的地盘,他们就要打断朱由的腿。
朱由倒不是介意一定要睡在那个天桥下,城市的桥有很多,他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天桥寄宿,他耿耿于怀的是乞丐们对自己的经历不屑一顾,对自己的阅历不屑一顾。
这个事直到朱由有一天遇到了刘兰,他才彻底醒悟过来。
刘兰当然离婚过三次,她认识朱由的过程很简单,有一天朱由实在感觉自己活不下去了,他又不屑于与乞丐们为伍,于是去找工作。当时刘兰是那家公司的老总秘书,本来对婚姻完全无望的刘兰发现了朱由,她感觉朱由很年青,虽说穿着一双拖鞋来面试,但总得来说朱由的造型也很别致,打扮一下应该会有前途。
在往后的日子里,朱由有了第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刘兰。
刘兰结交朱由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脱得赤条条的,身上一块多余的布料都没有,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被男人碰过了,内心狂躁。
而朱由之前一直没怎么碰过女人,二人一拍即合,甜蜜蜜地生活了一个多月。
在那一个月时间里,二人除了脱得赤条条的,几乎无事可干。
过三十五的女人如狼似虎,还没坚持两个多月,朱由就有点吃不消了,脸色苍白,不塞两条人参到肚子里真让人担心挨不过一个月。
刘兰也觉得自己有必要收敛一点,否则让自己男人死在那事上,这就算是克夫。
于是朱由又开唠叨自己之前的那段狼狈经历,那段狼狈经历仿佛成了朱由的什么资本一样,总让不厌其烦地逢人就说。
刘兰后来告诉他:“这个社会很多人都很惨,你跟他们比惨,虽说在比得过程中可以热血沸腾,但事后只会招来别人的鄙视。现在都是什么社会了,混得那么惨,还好意思说出来对不对?”
刘兰是朱由产生思想变化最主要的奠定人,之后朱由的思想完全变了,开始有些正常起来,同时在刘兰的照顾下,朱由变得慢慢跟眼前这个社会接轨起来,至少不会出现饭都吃不饱天天嚷着要打美国了。
朱由跟了刘兰的第一个月里,有想过跟刘兰结婚,但刘兰不同意。刘兰之前有过三次婚姻,在第一次婚姻来临之前,他不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对眼前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男人充满幻想,感觉自己就是爱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一定会有一个海枯石烂的爱情,为此她挨了二十年。
二十岁之时的刘兰其实并不懂事,在老家的乡下凡事都父母做主,之前也从未出过远门,最远到过老家县城。当时的刘兰不爱慕,不虚荣,很听话,很传统,是村里村外的好姑娘,大有一朵梨花压海棠之势,刘父刘母笑在眼里喜在心里,感觉女儿能卖个好价钱。
刘兰的第一段婚姻刘父刘母并不满意,因为那个叫吴天的家伙并没有什么大的出息,只是个普通的打工仔,长相也猥琐,但刘兰喜欢,她觉得长相是老天给的不能怪吴天,钱的话以后可以再挣,关健的是吴天爱自己就行。
为此刘兰的父母天天骂媒人是骗子,口头上说是给自己女儿介绍个受过高等教育、家庭富裕的对像来,私下来却拉来吴天。
刚开始刘父刘母死活不同意女儿与吴天的婚事,而刘兰却仿佛一锤定江山,非吴天不嫁的鬼样子。刘父刘母非常失望,亮出底牌如果女儿执意跟吴天在一起,就与女儿绝交。
刘兰选择与刘父刘母绝交,跟着吴天南下打工。
都市没有错,错的一般是人,譬如说吴天这个人,吴天本身没受过多少教育,在老家农村有父母养着不觉得有什么压力,大都市是可是高消费,很少吴天不但失业而且没钱,而刘兰挺着个大肚子无法工作,于是吴天感觉刘兰是个累赘,是个拖油瓶。
刘兰在老家农村的时候确实青春亮丽,但更外面的大都市里女人一比,她就没任何优势,加上挺着个大肚子,她的形象甚至不如工厂里那些第一次出远门的女工。
再与刘兰熬了两个月无业的日子,吴天终于有一次在外面大排档吃粉条的时候泡到一个小女工,那小女工才十八岁,比刘兰小,吴天速度与那女工混在一起。
之后吴天不再回来,刘兰因为怀孕了生活上变得越来越不方便,吴天也不管,幸亏刘兰那会身上还有点生活费,否则饿死了都没人知道。
刘兰非常失望,感觉自己遇到了白眼狼,电视里的情节不是这样的,因为电视里私奔之后男女主人公都是生活幸福,并且还生一大堆孩子幸福地生活一起,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孩子还没出生就什么都没了。
当刘兰感觉眼前是最差最糟糕的时候,其实最差最糟糕的时候还没有到来,因为有一天吴天竟然潜了回来,趁刘兰睡着之时偷走了她所有的钱,连一毛钱都没留下。等刘兰醒来之后,刘兰这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被偷走钱后的刘兰独自己一人生活了几天,连饭都没得吃的时候,她挺着大肚子出去乞讨,但没有人相信她,感觉她是一个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