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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章 有把握吗?

作者:想枕头的瞌睡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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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正值晚上11点,不得不说,在这半夜看命案案情,确实有些慎得慌。

    慕远的心倒是蛮大的,没多少感觉。

    这是一件发生在乐雅市辖区的一件命案。

    七年前的凌晨,有一个老人在马路边上的一堆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

    无头尸体。

    倒不是说这老人视力好,而是因为那尸体已经开始腐败变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臭味。

    当时老人可吓坏了,撒腿就跑。

    跑了很远,方才惊魂未定地报了警。

    警方第一时间赶到并封锁了现场,很快确定……这并非第一作案现场。

    理由很简单。

    这尸体的脑袋可是被砍下来的,可现场并无喷洒血迹,这已经很好地证明了这只是一个抛尸现场。

    这条公路是一条省道。

    当时因为案发地所在的县尚未通高速公路,所以省道上过往的车辆还是非常多的。

    而由于这属于农村道路,七年前的监控建设非常落后,为了破案,警方将周围十余公里、可能经过这处地点的沿途卡口数据全给调走了。

    不仅如此,警方还对周边进行了大量的走访、摸排。

    当时的一个县局,近半数的精干警力全都投入到这个案子中了。

    可如此调查近半年,那无头尸体仿佛从天而降,任何一丝线索都没查到。

    这就很头疼了。

    毕竟,这案子的性质极其恶劣,当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对普通老百姓来讲,你说一普通的杀人案,听着最多让人感慨一下又有人被杀死了,然后……也就没太多的感触,可听到杀人分尸案,那感受却是截然不同的。

    可案子就摆在那里,警方也确实费劲了心思,可就是破不了。

    警方也很绝望啊!

    他们也不可能一直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一个看不到希望的案子上不是?于是只好逐步削减专案组的警力,最终,这个案子也就被放下了。

    这里所说的放下,并不是说直接束之高阁不予理会了——命案,在任何一个办案部门,永远都是排在第一序列的。

    警方在做出这样的决定的时候,其实自身也是非常难受的。

    这个案子,每一位侦查员的都清楚,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甚至当时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员,心底也都憋着一股劲,一旦有任何新的线索,那又将是一场硬仗。

    慕远看完案情介绍,这里面虽没有详细说明当地警方当时侦破任务的艰辛,但从里面罗列的证据资料可以判断,当时警方肯定是做了大量工作。

    可哪怕是做了如此多的工作,案件还是没能破获。

    慕远眉头紧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块被啃过、但却没有留下任何牙印的骨头,可见其硬度之高。

    接手这样的案子,慕远也不敢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破案。

    一切脱离实际的打包票,都是耍流氓。

    虽然仅仅只是看了案件的简要情况和部分证据线索清单,但慕远心头也有了他的想法。

    慕远完全赞同之前警方的侦察方向。

    发现无头尸体的地方并非第一现场,嫌疑人将尸体带到这里完成了抛尸。

    而根据周围环境以及现勘的情况判断,嫌疑人肯定是驾车抛尸。

    这点很重要。

    如果嫌疑人是徒步到达现场,路线不可避免的具有多样性,而驾车就不一样了,驾车必须要有路不是?

    之前警方费了这么大力气调取周围十多公里的车辆卡口数据,也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至于为何如此肯定嫌疑人是驾车抛尸的,道理很简单,尸体是被抛弃在距离路边七八米的荆棘丛中的,而除了马路这边的草丛有踩踏的痕迹之外,其他地方完好无损。

    嫌疑人带着这样一具尸体,总不能从天上飞来的不是?

    唯一可能的便是从马路这边进入抛尸现场。

    既然嫌疑人是从马路这边过来的,他总不可能扛着一具无头尸体在马路上走不是?

    要知道这是省道,马路上过往车辆很多,哪怕是夜间,也是时有车辆经过。

    这种情况下,谁敢扛着尸体在路上走?就算嫌疑人对周围环境不熟悉,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根据这般推理,嫌疑人使用交通工具进入现场也就合情合理了。

    然后再按照这条线展开侦查……

    接下来的方向有两个。

    一个是车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的,这就是调取卡口数据的意义。

    只要确定所有的道路都封控了,每一辆车都插翅难飞,嫌疑车辆就肯定在调取回来的这些数据中,难就难在如何把它揪出来。

    第二个方向,则是假定车就是附近住户所有,换个说法就是车并未经过那些卡口。

    这样一来,就需要对周围的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哪家有车?什么型号?案发前后到底在什么地方?

    别以为这只是几个问题那么简单,如果在前面加上几百上千户这个数量词,工作量足以吓死人。

    更何况这些住户并不是住在一起、或者是住在一条直线上的,他们是分散在很大一个区域内,周折往返、爬坡上坎,这都是常事。

    这两个侦查方向,乐雅市警方都做了,而且做得非常细致,只是这结果……

    有句话说得很好,就算你很努力了,结果也可能就只是个屁。

    这句话将案侦工作可谓是刻画得淋漓尽致。

    慕远现在倒是不需要再去做走访调查、再去调取车辆卡口数据——这些工作都已经做了,而且哪怕他现在要去做,也没有任何意义。

    他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尽快把警方调取回来的所有资料和走访记录翻阅完毕,看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慕远先在案件管理平台上查看了一下,结果……让他有点小郁闷。

    平台上没有显示任何的侦查资料。

    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

    虽说现在要求将所有案件信息在网上录入,不论是法律文书还是证据资料,但这里面并不包括案件侦办过程中所搜集获取的信息数据。

    一件案子,最终真正有价值的资料是一,那么侦查过程中收集整理的资料可能是一百,甚至可能是一千、一万。

    你让侦查员把这些东西也录到网上?那除了占据存储空间外,没有太大的意义。

    当然,在办案部门内部,肯定是有存档的。

    慕远再看了平台上的资料后,心头有了打算。

    去乐雅市一趟。

    虽然前几天才刚从乐雅市回来,但所为的事情不一样不是?慕远自个儿也不介意多跑两趟,相信乐雅市警方也肯定不会介意的。

    如果说慕远有什么顾虑,那就是担心自己破不了案子。

    毕竟,自己这一去,肯定给乐雅市警方带来很大的希望。

    可若是结果……没有结果,乐雅市警方肯定得失望啊!

    但作为一个警察,如果担心失败就畏首畏尾,那就别当警察了。

    就在他做了决定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自己怎么去呢?

    从人事管理的角度来说,自己归属于西华市局管理,负责辖区也是西华市辖区。

    之前去乐雅市,那是接到了省厅的指令,算是被抽调支援的人员。

    可现在呢?自己是请假去呢?还是申请出差?

    请假……还是算了吧,这是公事,肯定不能算请假。

    可申请出差,向谁申请?

    市局?这恐怕有些不妥,市局派自己前往乐雅市协助侦破案件?这不管是从权责方面、还是清理方面,都说不过去。

    那就只有向省厅申请了?

    嗯,就这样干了。

    慕远犹豫了一下,拿起手机便给林副总队长拨了过去——不是他不想拨给其他人,而是那边熟悉的就林总队长。

    “林总队……”

    没等慕远说完,林副总队长便热情地招呼道:“小慕啊!这大半夜的,还没睡啊?”

    慕远疑惑地看了看时间——呃,快12点了,确实有点晚。

    “快睡了!”慕远随口说了一句。

    “小慕啊,热爱工作是好事,但也得劳逸结合,注意休息。”

    “明白了。”慕远说道,“林总队,有个事情想要麻烦你一下。”

    “什么事?”林总队有点迷糊,能让慕远打电话请求帮忙的事情,恐怕不多吧?私事还是公事?

    慕远道:“一件案子,我刚刚在平台上看到了一起案件,想试着看看能不能破。”

    他没将话说死,留了后路。

    “呃……你这几天不是破了上百件案子了嘛。”林副总队长说这话时,有一种看到儿子成才的老父亲的欣慰感。

    慕远无比平静地说道:“那都是些普通案件。”

    林副总队长先是一愣,接着领悟过来,惊讶地说道:“你说你这次准备攻克的案件是一件特殊案件?”

    慕远说道:“对,命案!”

    林副总队长有种难以言喻的激动,不过没有持续太久,便又压制住了。

    “有把握吗?”

    他有这样的担忧,也是很正常的。

    慕远能以横扫之势破获无数普通案件,是因为警方不可能在这些常规案件上花费太多的精力。

    可命案不一样,这是尽可能地集中优势力量攻克的案件。

    一般最终没能破获的案件,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是破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