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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是忠是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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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涛阁,李笠和祖珽交谈,开场的话题却不是李笠想象的那样:祖珽有一个担心,担心周国在战争中采取断尾求生的策略。

    事到如今,朝廷在秋后对周国开战已经算是“不是秘密的秘密”,虽然仗怎么打,和尚书左仆射祖珽无关,但他还是有献言献策的权力。

    李笠不动声色,听祖珽分析。

    什么是断尾求生?

    壁虎的尾巴被人抓住后,它会选择自断尾巴,以求得逃生机会。

    而祖珽担心的“断尾求生”,是周国执政宇文护主动放弃长安,将军队、官员及家眷撤往陇右,并尽可能带走能带走的粮草。

    如此一来,关中那么多张等着吃饭的嘴,就甩给攻入关中的楚军。

    若安置不当,引起大规模的民变或者饥荒,可是件麻烦事。

    而且,这些关中百姓之中,到底潜伏着多少周国细作、刺客,那可就不好说了。

    祖珽之所以有如此担心,是因为周军已经无法在正面挡住楚军的进攻,要想绝境求生,就只能另辟蹊径。

    这样的可能,行军参谋部的参谋们不是没想到,只是思来想去,觉得不太可能出现。

    因为政治上这么做,和自杀没区别:对于周国而言,当陕、洛和益、梁相继丢失后,若朝廷放弃长安,撤往陇右,后果就是众叛亲离,不战自溃。

    周国之前接连丢失要地,国势已然是日薄西山,让执政的宇文护威望大损。

    如果宇文护放弃长安,撤向陇右,以避开楚军兵锋,那么在文武官员以及关陇地区的豪强看来,宇文护已经不行了。

    或者说,周国已经不行了,彻底没了指望。

    那么,谁先拿到宇文护的人头,或者“护送”周国国主向楚军投降,谁就能在新朝有一个不错的开端。

    所以,当周国放弃长安的那一刻,这个朝廷就会人心尽失,哪怕跑到陇右,也待不住。

    参谋们认为,宇文护是不可能放弃长安的,哪怕周军确实在正面交战中打不过楚军,宇文护也不能放弃长安。

    毕竟,周国是宇文氏的周国,其他文武官员投降楚国,完全可以保住身家性命,日子照过。

    而李笠也考虑过这个可能,现在祖珽提起,他觉得此事发生的可能性不大。

    若宇文护真的这样做,只有一个可能:对方就只能寄希望于潜伏的刺客,在短时间内刺杀他成功。

    他这开国皇帝突然死了,皇太子能稳住局面么?

    周国或许还能赌一把楚国爆发内乱,自己才能绝境逢生。

    君臣议论了一番,觉得可能性不大,而祖珽其实本意并不是插手军务,而是用一个话题开场,之后,再切入正题:

    他特地入见的真正目的,果然是那件案子。

    “陛下,要解决这件案子,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解决?朕听得你说的是‘解决’这个词。”

    “没错,就是解决,如同解决一件事情那般。”

    “可这是一件案子。”

    “陛下,口说无凭的指控,臣以为并不是案子,而是诬告。”

    “祖卿,这话,越州官员可不敢当众向百姓说。”

    “陛下,苦主或许真的想要大仇得报,而围观百姓要的当然是杀人偿命、凶手伏法,然而从司法上来说,此案指控口说无凭,查无实据...”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情解决,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决一件事,而不是“破案”,那办法自然就有讲究。

    沿海百姓,有时会受海寇袭扰,天长日久之后心中有不少怨气。

    而朝廷大兴海贸,许多纵横沿海海域的船主,平日里亦寇亦民,如今纷纷登堂入室,日子过得愈发有滋有味,百姓们看在眼中,怨气愈发高涨。

    所以需要发泄。

    这些年来,在检寺、检地、检籍之中利益受损的人们,趁着这个案子引发各方关注,便煽风点火,发泄一下怨气。

    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们必然有仇家,仇家们趁机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情的真相并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若有司总是纠结这点,只会陷入绝境。

    祖珽认为,既然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指控者并没有实据),那么,怎么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损,就是首要之务。

    朝廷必然大兴海贸,当然也包括草原边贸,肯定得任用边地豪强(沿海地区的船主,边塞的豪族)。

    这些边地豪强,哪家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没有几个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于民间舆论,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杀嫌疑人平息民愤,后果就是其他人有样学样,也来个“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如此一来,边地豪强们,还敢给朝廷卖命当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针对,最后被有司借人头一用。

    若无人做马前卒,朝廷要发展边贸(海贸),等同于白手起家,又无法“招安”地头蛇,必然费时费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议是:

    一,派出大使,连同有司官员,到越州主审此案,以表示朝廷对这件案子的重视。

    既然是审案,就要讲证据,让原告和被告当堂对质,并让百姓旁听,对质时,有证据就讲证据,指天发誓没有用。

    以此让围观的百姓知道,官府是讲道理的。

    二,此案必然会因为“口说无凭”,无法给嫌疑人定罪。

    苦主又岂会善罢甘休,必然不住喊冤。

    那些煽风点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热心人”,也不会就此收手。

    祖珽认为这一步不能让,没证据就是没证据,原则一定要坚持,但为了安抚民心,得来软的。

    直接给钱粮、土地,不好,首先就会让人觉得官府理亏,其次,若苦主不收,那场面就难看了,而且舆论方面又会被人煽风点火。

    所以,主审案件的大使,先到海边举办法事,为当年那些枉死的百姓招魂、超度。

    这是立个姿态,随后,号召当地缙绅捐款捐物,建学校。

    建学校,目的是方便周围百姓子弟就读,其中包括那些苦主的子弟。

    学费就从善款里扣,还包学生的一日两餐。

    再招募那几位苦主及其家眷做校工,有一份稳定的收入。

    其实缙绅捐不捐款都无所谓,主要是有这个名义后,少府寺可以顺势“参与”,拨款建学、助学,让当地百姓有个盼头:

    或许自己子弟读得书,将来科举中选,那就是麻雀变凤凰了。

    那么,少府寺怎么就卷款了呢?

    祖珽认为,少府寺可以借此表明态度:朝廷发展海贸,不仅仅是为了给国库增收,也是为了改善沿海地区百姓的生活。

    那么,主管海贸的少府寺,出资建学、助学,不是名正言顺么?

    当然,少府寺拨的款,最后得那被告暗中来付。

    也就是让对方知道:有司明白你手不干净,但不打算追究,毕竟是过去的事了。

    不过得花钱平事,方便洗白自己。

    花钱建学校、捐资助学而不是直接给苦主好处,首先是不能显得官府理亏,其次是免得其他人有样学样,也去公廨击鼓鸣冤,换得好处。

    至于缙绅们捐的钱,事后如数退还,当然,要暗中行事。

    李笠听到这里,不由得瞥了一眼祖珽:这套路原来如今也有了。

    祖珽继续说,第三,让报纸广泛宣传此案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首先从舆论上改变官府的被动局面,让大伙都知道,官府审案讲的是真凭实据,不会听信一面之词,冤枉被告。

    其次,让沿海以及边塞的地头蛇们明白,只要把自己的手脚收拾干净,不要授人以柄,给朝廷当鹰犬就必然有保障,不会被朝廷“借头一用”。

    还能洗白自己,有个一官半职,子孙干干净净做人。

    总而言之,事情的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保证朝廷(皇帝)的利益,即名声和实惠。

    李笠觉得祖珽给出的建议,可行性不错,当能解决此事。

    所以,能有个为主分忧的“工具人”,真是省心省事。

    他对祖珽如此积极为自己分忧,很满意,当即让祖珽推荐大使人选。

    毫无疑问,祖珽可以从推荐人选这件事中获取好处,但李笠就当做是“报酬”,做个顺水人情。

    又说了一会,祖珽告退,李笠回想着方才的对话,叹了口气。

    高层政治权力斗争时,相关各方面对矛盾,通常讲的不是对错,而是利益。

    祖珽的解决办法,就是不关心事实真相,只看如何解决对皇帝最有利,所以解决起来并不难。

    可若是换做历史上那些有名的直臣、铮臣,恐怕事情的解决办法,就是另一种方式了:

    钦差大臣手持尚方宝剑,深入民间,四处走访,克服万难,慢慢将三十多年前的一场屠村惨案真相找出来。

    然后,将凶手逮捕,游街示众,于众目睽睽之下砍头。

    苦主大仇得报,哭喊着跪地叩头,直呼“青天在上”,围观百姓欢呼雀跃,为朝廷有如此秉公执法的清官而高兴。

    皇帝因为任用好官,为百姓做主,诛杀魑魅魍魉,声望大增。

    而那些手不干净的边地豪强,见着案件如此收场,收起给朝廷卖命当鹰犬的心思,继续当亦民亦寇的地头蛇。

    你嫌我们脏、嫌我们臭是吧?

    行,海贸/边贸什么的,你自己玩吧。

    这,是皇帝想要的?

    李笠干咳一声,喝茶。

    所以政治才被人们认为十分龌龊,而大部分情况下,皇帝想要分辨大臣是忠是奸,并不容易。

    譬如祖珽这种大臣,道德底线极低,但才能极高,是忠是奸,完全看皇帝本人是什么样的执政风格。

    皇帝需要直臣,祖珽这样的人精就会当直臣,皇帝需要有人当“白手套”,祖珽就会做,当然,前提是白手套不能用过一次就扔。

    要驾驭这种人精,可不容易,一不留神反被利用,也不是不可能。

    这一点,他的子孙,必须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