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章 人手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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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损?
只有逆天改命的人,魂魄才会残损。
他到底是怎么留在这里的?
到了琼星阁门口再说。
一边奔着那边追,我一边寻思了起来,跟在了他身边的那个青年,又是什么人?
在外头就发现了我,想把我弄死,他跟我,也有仇吗?
朋友——似乎金郡王,对朋友这两个字,执念很深重啊。
追着他们翻过了一道围墙,对这里地方越来越熟悉。
我以前,在这里住过,似乎,还住了很长时间。
真龙骨里的回忆远远不断的涌了上来,我知道,这个月亮门后面,就有我想去的那扇门了。
但是到了门前,我先拦住了程星河他们。
他们一愣:“怎么了?”
“那个金郡王对我有仇。你们跟着过去了危险。”我答道:“我自己进去。”
杜蘅芷一把拉住了我:“那怎么行?”
白藿香却拽住了她:“帮不上忙的时候,咱们唯一能做到,就是别添乱。”
杜蘅芷也看到了金郡王的本事,皱起了眉头,不由自主的松开手。
程星河抿了抿嘴,跟着我就进去。
“你去干什么?”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程星河梗着脖子:“更别说——我这脖子都这样了,要是来不及,死哪儿都是死。”
听上去是漫不经心,可我知道,他对死这个字,比别人多了多少畏惧。
能直面最恐惧的东西,他是个最勇敢的人。
“你放心吧。”我把他拽回来:“我不会让你死的。你记住几个字就行了。”
程星河一愣,表情严肃了起来:“什么?”
“父爱如山。”
程星河瞪大了眼,就要推我脑袋,被我躲开了。
金毛从后面跟了过来,显然没打算听懂那些话。
也罢,金毛跟去倒是不吃亏——它是个犼,死不了。
最没想的是,鹿角竟然也跟上来了。
“你来干什么?”
“我来找令符,”鹿角梗着脖子说道:“清河娃想出去,我就会帮她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朋友。”
我回头看了清河娃一眼,清河娃也没想到,可鹿角没回头,推着我就往里走,明明胆子不大,可现如今,知道是去龙潭虎穴,却还是坦然自若。
他既然这么坚持,我也没办法了。
金毛偏着头,也好奇的看着他。
我一边往里追,一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对清河娃这么好?”
鹿角目不斜视:“因为她是我上这里来,对我最好的人。”
我看出来了,鹿角的父母宫本来就很丰隆,他倒是没吹牛,活在地面的时候,他肯定是个世家子弟。
不过,他的父母宫丰隆过甚,成了“枭獍角”。
这种人会得到父母荫蔽,只是跟之前我们见到的“枭獍地”一样,是克父母的。
果然,他一出生,父母双亡,虽然有偌大的家产,可身边的人从小到大,都在算计他。
没人拿他当个人看,只当他是个招财童子,变着法的算计他。
他看见过底下人谄媚后的不屑,长辈亲昵后的鄙夷,平辈恭维后的白眼。
那些人对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视自家庄园的时候,其实知道后头的堂兄,会把他给推下去。
可他没回头,也不是为了别的,这个世界,他呆够了。
该有的他不用奋斗也都有,没意思,那些假的东西,也全没意思,哪怕堂兄不动手,他也许会有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没想到,跌落山崖之后,他到了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头上,还长出了以长寿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着就发现,有些异人,对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诉他——离那些异人远点,他们已经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们就会同类相食。
他第一次看见的真,就是从清河娃的眼睛里。
清河娃很喜欢男人,见到了好看的男人,总会攀附上去,他一开始,也有戒心,可后来发现,清河娃似乎对他没什么兴趣。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
残损?
只有逆天改命的人,魂魄才会残损。
他到底是怎么留在这里的?
到了琼星阁门口再说。
一边奔着那边追,我一边寻思了起来,跟在了他身边的那个青年,又是什么人?
在外头就发现了我,想把我弄死,他跟我,也有仇吗?
朋友——似乎金郡王,对朋友这两个字,执念很深重啊。
追着他们翻过了一道围墙,对这里地方越来越熟悉。
我以前,在这里住过,似乎,还住了很长时间。
真龙骨里的回忆远远不断的涌了上来,我知道,这个月亮门后面,就有我想去的那扇门了。
但是到了门前,我先拦住了程星河他们。
他们一愣:“怎么了?”
“那个金郡王对我有仇。你们跟着过去了危险。”我答道:“我自己进去。”
杜蘅芷一把拉住了我:“那怎么行?”
白藿香却拽住了她:“帮不上忙的时候,咱们唯一能做到,就是别添乱。”
杜蘅芷也看到了金郡王的本事,皱起了眉头,不由自主的松开手。
程星河抿了抿嘴,跟着我就进去。
“你去干什么?”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程星河梗着脖子:“更别说——我这脖子都这样了,要是来不及,死哪儿都是死。”
听上去是漫不经心,可我知道,他对死这个字,比别人多了多少畏惧。
能直面最恐惧的东西,他是个最勇敢的人。
“你放心吧。”我把他拽回来:“我不会让你死的。你记住几个字就行了。”
程星河一愣,表情严肃了起来:“什么?”
“父爱如山。”
程星河瞪大了眼,就要推我脑袋,被我躲开了。
金毛从后面跟了过来,显然没打算听懂那些话。
也罢,金毛跟去倒是不吃亏——它是个犼,死不了。
最没想的是,鹿角竟然也跟上来了。
“你来干什么?”
“我来找令符,”鹿角梗着脖子说道:“清河娃想出去,我就会帮她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朋友。”
我回头看了清河娃一眼,清河娃也没想到,可鹿角没回头,推着我就往里走,明明胆子不大,可现如今,知道是去龙潭虎穴,却还是坦然自若。
他既然这么坚持,我也没办法了。
金毛偏着头,也好奇的看着他。
我一边往里追,一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对清河娃这么好?”
鹿角目不斜视:“因为她是我上这里来,对我最好的人。”
我看出来了,鹿角的父母宫本来就很丰隆,他倒是没吹牛,活在地面的时候,他肯定是个世家子弟。
不过,他的父母宫丰隆过甚,成了“枭獍角”。
这种人会得到父母荫蔽,只是跟之前我们见到的“枭獍地”一样,是克父母的。
果然,他一出生,父母双亡,虽然有偌大的家产,可身边的人从小到大,都在算计他。
没人拿他当个人看,只当他是个招财童子,变着法的算计他。
他看见过底下人谄媚后的不屑,长辈亲昵后的鄙夷,平辈恭维后的白眼。
那些人对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视自家庄园的时候,其实知道后头的堂兄,会把他给推下去。
可他没回头,也不是为了别的,这个世界,他呆够了。
该有的他不用奋斗也都有,没意思,那些假的东西,也全没意思,哪怕堂兄不动手,他也许会有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没想到,跌落山崖之后,他到了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头上,还长出了以长寿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着就发现,有些异人,对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诉他——离那些异人远点,他们已经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们就会同类相食。
他第一次看见的真,就是从清河娃的眼睛里。
清河娃很喜欢男人,见到了好看的男人,总会攀附上去,他一开始,也有戒心,可后来发现,清河娃似乎对他没什么兴趣。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很像是俩老鼠。
不过,这俩“老鼠”长着人手。
我对这地方极为熟悉,几乎是身体记忆,三步两步过去,就看见这俩东西对着一个柜子,就开始翻找了起来。
“快点,快点,再找不到,就来不及啦。”
“来不及,就要被扔进池子里啦!”
鹿角一看:“这是宫弼——专门伺候金郡王的。”
宫弼,传说之中,是一种非常喜欢照料人的灵物。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撒不了谎。
说着,鹿角靠过去:“你们找什么呢?”
那两个宫弼倒腾着箱子:“金郡王受了重伤!”
“是让一个叫景朝国君的人打的!那个人可怕,可怕!”
“我们来找金药,给金郡王治疗——治疗好了,把景朝国君的龙皮剥下来,挂在墙上。”
“晾干了,当被子盖!”
“剥龙皮?”我立马问道:“怎么个剥法?”
那两个宫弼一回头,见我满脸是毛,以为我也只是个异人,答道:“那还用说吗?金郡王在琼星阁的门上,动了手脚。”
“国君来了,一旦开门,就会中招。”
“在一个黑色的,圆圆的东西里,藏着秘密——谁让景朝国君,干出对不起他的事情。”
“嘻嘻嘻嘻……”
这俩玩意儿的笑声,还真是让人瘆得慌。
在门口给我布了局了?那还真得过去见识见识。
“找着了,找着了!”
这俩宫弼欢呼了起来:“就这最后一点啦!”
我却一把就将那一小瓶药抢过来了。
那俩宫弼看着我,跳脚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抢金郡王的药!你是什么人?”
我对着俩宫弼一笑:“我就是——景朝国君。”
那俩宫弼一听,吓的就抱在了一团,我摆了摆手里的小药瓶子:“这药,我替你们送。”
不过,那个朋友……这一瞬,真龙骨一痛。
之前鞭打金郡王的记忆,猛然清楚了起来。
拦着我,却被我打出满头血的人,我记起来了。
穿着一身黑衣。
玄英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