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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5章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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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月光阴。

    缓缓流逝。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使命与职责,小人物,也有着小人物的生活与忙碌。

    边关战事,终归影响不了普通人的生活。

    倘若真的有天,连普通人的生活都受到巨大波动,那只能是牵连到国祚生存的兴亡之战了。

    南方的小城,温暖又迷醉。

    略显缓慢的生活情调,与繁荣城市的快节奏相比,显得格格不入,但,这里的人习惯了,也爱上了这样的生活。

    包括宁轩辕。

    容貌相较以前,改观太多的宁轩辕,如今是这江南小城都灵市的普通住户,平平无奇,很难引人关注。

    朝阳初起的时候,撑一艘乌篷船,从微微荡漾的湖面摇曳而过,再然后,抛竿入水,享受一整个白天的垂钓生活。

    这大概,就是宁轩辕每天最想过的日子?

    来来往往,擦肩而过的邻居,自然也不会想到,他就是如日中天,站在时代之巅的那个他?

    静可南山下,动则惊风雨!

    偶尔,宁轩辕闲极无聊的时候,也在回想自己这些年的峥嵘往事,大抵如这湖面的水纹,浪起浪落,主宰沉浮。

    他是数月前,与秦秋一起搬来都灵市的,原本以为人在异地,多多少少会过的不习惯,岂料,这里的舒适程度,远超想象。

    加之,宁轩辕本身就是个喜欢钓鱼的人,门前一条江流,满足他的所有生活需求。

    “咻~”

    一只鱼跃出水面,约莫半斤重,然而宁轩辕并未喜出望外,甚至略感失落,原来这只鱼,不是他的。

    顺手拿起灌了半壶枸杞,当归的茶缸,宁轩辕簇蹙眉头,一脸不乐意。

    “咋滴?你不服?还是嫉妒?”

    左手侧的老人,笑眯眯取下鱼,幸灾乐祸朝宁轩辕挤眉弄眼道。

    宁轩辕佯装没听见。

    说来也奇怪,按照宁轩辕这个年纪,最能和他打成一片的当属同辈,可实质上,但凡与他有过交情的人,十个里面有九个老叟。

    这不,坐在身边,名叫吴少春的老家伙。

    正是前不久认识的钓友,都灵市本地人,一辈子待着这儿发展,如今家业很大,不过也不怎么管事了,钓钓鱼,看看夕阳,静等落叶归根,葬于故土。

    与宁轩辕一来二去彼此熟悉之后,便经常约在一起垂钓。

    今个天气不错。

    故此,两人又出来钓鱼,只可惜宁轩辕运气太差,连着上来几尾鱼,竟然全都是吴姓老人的。

    “我说你年纪轻轻,咋这么喜欢钓鱼?不像我印象里,那种朝气蓬勃,充满干劲的年轻人。”

    吴少春拿起毛巾,一边擦净手上的鱼腥味,一边好奇的询问宁轩辕。

    宁轩辕漫无目的抖动着手中的鱼竿,笑而不语。

    老人侧过脑袋,怔怔出神的盯着宁轩辕,“以我多年的人生经验,你很不一样,小伙子,你该不会是什么隐匿的大人物吧?”

    这句话,彻底逗乐了宁轩辕。

    他打开保温杯,朝吴少春所在的位置晃了晃,“天天喝枸杞当归茶养生的大人物?”

    吴少春,“……”

    “不喜欢大城市,因此来这边养老。”也许是怕吴少春不相信,宁轩辕故作语气郑重道,“是真的养老!”

    “额……哈哈哈。”

    吴姓老人开怀大笑,倒也没追问,拍了拍自己的鱼篓,再次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今天收成不错,要不,先回家吃饭咯?”

    宁轩辕没好气的翻白眼,最后赠了一个字,“滚!”

    “我是老人家,客气点。”

    老人歪歪斜斜的身影,最终消失。

    顿感大为清净的宁轩辕,或许是觉得无聊了,不多时,他的嘴角传来阵阵哨声,苍凉,空旷,壮怀凛凛。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能与人言,不过二三。

    宁轩辕也不知道,今时今日的自己,是不是真正喜欢眼前的生活,谈不上苟且,只是少了诗和远方。

    “怎么了?”

    秦秋不知何时,悄无声息站在近前,她摊开纤细的左手,按在宁轩辕的左侧肩头。

    宁轩辕伸手回握,并语气缓慢道,“没事。”

    如今的秦秋,已经有了几个月身孕,当初感情稳定时,他们曾构想过有了孩子以后的美好生活。

    现在,一切都在往正轨上发展,岁月静好,不负良人。

    “怎么样,小宁夏今天有没有踢你?”宁轩辕将视线落在秦秋的肚皮上,笑眯眯问着,难得温情。

    秦秋双手捂住脸,明明快要晋升为母亲了,此时听见宁轩辕的话,依旧两鬓腮红,犹若熟透了的水蜜桃。

    “我有预感,她是个女儿。”秦秋动作轻缓的靠在宁轩辕膝前,转而左右手托腮,自信笃定道。

    宁轩辕还没开腔,秦秋就追着回答了,“因为咱家小宁夏脾气超级好,都舍不得踢妈妈一脚。”

    她比划着手指,笑若桃花。

    他坐在那儿,听得极为入神,偶尔还能会心一笑。

    只是,天下难太平!

    当秦秋小心翼翼将今晨的报纸递上来,宁轩辕的表情,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

    南部战事吃紧,以袁术为首的兵团,于两国交壤处,同境敌爆发了一场最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命换一命,互搏生死。

    长达数里的战线,成为名副其实的绞肉机。

    袁术一战成名,也付出了惨烈的代价。

    “他能赢,但方式过于激进。”

    宁轩辕喃喃自语,这场仗,如果让他的万岁军进去,蟒雀大旗所到之处,绝不留对方活口。

    “你有没有什么想法?”秦秋意有所指道。

    宁轩辕迅速收敛笑容,沙场之事,于他这个解甲归田,放马南山的前代战神而言,没有太大的关系咯。

    “我知道你不甘心!”

    然而,秦秋竟拿出了他不久前写过的一幅书贴,墨汁挥洒,纤毫之处,尽显大开大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

    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

    待从头,重拾旧山河,朝天阙!’

    宁轩辕怔怔望着自己的字迹,几乎一秒之间,下定了决心,他揉揉秦秋的小脑袋,认真道,“我明白了。”

    “比如?”秦秋笑问。

    宁轩辕仰起头,自言自语道,“重召万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