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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早衰症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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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烟枪带着我们来到疯狗乐队的工作室。

    其实,所谓的工作室,不过是一个邋里邋遢的地下仓库而已。

    这里以前应该是用来堆放货物的地方,因为租金低廉,所以大烟枪将其盘了下来。

    地下室估计有一百多平,四面都是墙,没有窗户,即使是大白天,这里也是伸手不见五指,进入地下室必须要开灯。

    地下室里的排风系统也很差,闷热难耐,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霉臭味儿,空气中飘荡的烟雾,足以把蚊子熏死。

    我和猴子一走进去,就被浓烟呛得猛烈咳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遭了火灾。

    而且我们走进去的时候,乐队好像正在进行新歌的排练,摇滚声震耳欲聋,几乎要震破耳膜。

    几个乐队成员正沉浸在忘我的世界里面,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正在弹贝斯,疯狂前后摇摆,让我很担心他会不会把腰折断。

    还有个胖胖的光头,打着赤膊,脖子胳膊上全是纹身,他是乐队的鼓手,伴随着鼓点声,他胸口的赘肉也跟着一抖一抖的,比女人还要壮观。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吉他手和一个弹电子琴的女人。

    那个吉他手扎着一条脏辫,穿着沾满油渍的破洞牛仔裤,略显疲惫的坐在角落里,手指上夹着香烟。

    弹电子琴的女人年纪不大,模样应该还算周正,但是打扮的却很妖艳,涂抹着紫色的眼影,头发也染得五颜六色,穿着性感的紧身黑背心,还有一条黑色皮裙,就像是黑暗里绽放的一朵妖花。

    看见我们走进来,乐队停止了演唱。

    大烟枪将啤酒零食放在地上,招呼那几个成员道:“来来来,大家辛苦了,过来一起喝点酒,介绍两个新朋友给你们认识!”

    那些人放下手里的乐器,围拢上来,也不客气,有的蹲着,有的席地而坐,拧开啤酒就喝。

    大烟枪招呼我和猴子坐下,我和猴子看了半天,满地的狼藉,甚至还有发霉的快餐盒,我们都不知道屁股应该往哪里放。

    最后大烟枪找来一张废报纸铺在地上,我和猴子才坐了下来。

    我环头四顾了一下,到处都堆放着乐器,电脑,墙上还有稀奇古怪的涂鸦喷绘。

    大烟枪一脸骄傲的问我:“程哥,我这里咋样?”

    我又不能说不好,只能笑着点点头:“不错,充满了梦想的味道!”

    大烟枪递给我一罐啤酒,又递给猴子一罐,挨个跟我们介绍道:“这是我们的贝斯手,张杰!这是我们的鼓手,大飞!还有我们唯一的美女成员,阿莎!以及我们的吉他手,脏辫小王子黄培!”

    大烟枪介绍道黄培的时候,却发现黄培坐在角落里,并没有过来。

    “喂,黄培,过来喝酒啊!”大烟枪瓮声瓮气的叫喊道。

    阿莎说:“他最近几天好像都不太舒服!”

    贝斯手张杰用手撩了撩长发,嘿嘿笑道:“天气冷了,你们晚上睡觉的时候盖好被子,不要乱动嘛!”

    阿莎的脸颊顿时一红,将手中的零食扔到张杰身上,啐骂道:“闭上你的菊花!”

    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个阿莎跟黄培是情侣关系。

    黄培一瘸一拐,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过来,走到近处我才发现,这个黄培年纪很大,脸上都布满了皱纹,两鬓的头发也变成了银白色,脖子上吊着一块拇指大小的血玉,明晃晃的,非常夺目。

    我和猴子对视一眼,心中诧异道:“好家伙,这么大年纪了还在追逐梦想搞摇滚,这副身子骨也不怕被低音炮给轰垮了!而且……”

    我扭头看了一眼阿莎,又看了看黄培,心里嘀咕:“现在的小女生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这个阿莎看上去不会超过二十岁,而这个黄培起码也有五十岁左右,年纪当阿莎的父亲都绰绰有余,年龄悬殊这么大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情侣呢?难道这个阿莎有恋父情结吗?”

    大烟枪递了罐啤酒给黄培,黄培没有伸手去接,声音疲惫的说:“我有点累了,先回去休息,你们慢慢喝!”

    说着,黄培抱着吉他,转身便朝地下室外面走去。

    阿莎站起来,追了两步:“我陪你回去吧?”

    黄培摇了摇头,冷漠的说:“不用,我自己回去休息,你玩你的!”

    阿莎叹了口气,无奈的走了回来。

    砰!

    地下室的铁门重重关上,大烟枪问阿莎:“他没事吧?我看他的样子,好像病情又加重了?”

    阿莎点点头,红了眼眶,猛灌了一口酒,擦着唇角说:“是啊,这两天白头发都长出来了,他今天本来都不想出门的!”

    我刚才打量了一下黄培的脸色,气色确实很差,听他们这样一说,才知道他生了病。

    于是我好奇的问大烟枪:“刚才这位朋友,得了什么病?”

    大烟枪皱起眉头,喝了口酒:“很古怪的一种病,早衰症!”

    早衰症?!

    我微微一怔,早衰症,顾名思义就是过早衰老的一种病症,是遗传基因变异问题,身体衰老的过程比正常人快五倍到十倍,患者样貌像老人,器官亦很快衰退,造成生理机能下降。大部分都会死于衰老疾病。

    但是早衰症几乎发生在儿童身上。怎么会发生在一个成年人身上呢?

    “黄培的真实年龄是多少?”我问。

    阿莎抹着眼泪说:“他才二十五岁,又帅又有才华,怎么会莫名其妙得了这种怪病呢?”

    我摸了摸脑袋,不应该呀,二十五岁早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早衰症患者通常都活不过二十岁,怎么还会有人在二十五岁才发病的?而且早衰症本就是遗传基因出了问题,所以早衰症患者一出生的时候就会有早衰症的典型特征,身体都没法正常发育,根本就不可能等到长大以后再发病。

    “有去医院检查过吗?”我问。

    阿莎说:“检查过,医生说治不好的,除了等死,别无选择!”

    说到这里,阿莎突然掩面痛哭,地下室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