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暮色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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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乐的谨慎自有原因。在前几次的行动中,他已经确认手中的电击棍能够将人类完全击倒,但是却无法保证每次都能让强悍的野牛束手就擒。
今天发生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他靠近那头公牛粽黑色的身躯时,本来瘫软在地的公牛,忽然喷着强劲的鼻息,四蹄蹬土,整个身躯最后的爆发,就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地面上震了起来,向着他冲来。
许乐眼瞳微缩,面色微白,似乎傻在了原地,此刻他的手中还是那根电击棍,只不过前端已经探出了锋利的刃尖,看上去就像是军队经常使用的军刺。
转瞬间,少年体内的恐惧通过肾上激素的分泌转化为了强大的行动力,在极为惊险的那一刹那,侧转了身体。一阵劲风吹拂过他的脸颊,他强撑着那双并不大的眼睛,将野牛在自己眼前的每一个动作看的清清楚楚,然后将右手一直紧握着的那根金属刺扎了下去!
许乐的眼力很好,不然不会在修理方面拥有如此快的速度,与这个天赋相对应的,他的手也很稳定,所以细长金属物刺下去的方位,没有丝毫偏移。
……
……
下一刻,军刺已经被那一股巨大的力量带走,脱离了他空空的手掌,残留在公牛颈上两寸处的皮毛之中……带着几滴血。
轰的一声,电击棍都无法制伏的公牛,以极其凶猛的姿态冲过了许乐的身畔,又以更决绝的姿态硬生生摔倒在了土坡之上,震起更多的尘埃和草屑。
许乐提着匕首,傻乎乎地看着那头重重摔倒在地的公牛,沉默了许久许久,他的双腿才不再颤抖,健康的红色才重新回到他的脸颊上。在先前那一刹那,他确实很害怕,因为他没有想到今天这头公牛居然会拥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在电流的残存作用下,依然可以冲的如此凶猛。
沉默了很久,他余悸未消地靠近了野牛,确认了它的死亡,才极为小心的将那柄匕首从公牛的颅后用力拔了出来。
军刺的锋尖已经彻底摧毁了公牛的中枢神经结部位,公牛再也无法弹起来表达它的愤怒。许乐下意识里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手中那把匕首尖上的血滴,液体在昏沉渐黑的暮色里闪耀着淡淡的光芒。他的心里没有一丝虚弱之后的亢奋,也没有任何激动,有的只是一丝害怕和躲避。
“什么时候,把手才能用两次?”他忽然回头,对着电子围墙那边的修理铺老板大声喊道,声音里充满了抱怨和愤怒。
把手,是他给这根电击棍加匕首取的名字,这根金属武器设计的很精致,但也仅仅是精致罢了,一次充电之后,只能释放出一次电流,完全无法和真正的军中武器相提并论,除了把手做的曲线顺滑,握上去异常舒服之外,许乐并没有发现什么让自己心动的地方。
所以他叫它把手。
如果电击棍能释放两次电流,先前那刻也就不会如此凶险,难怪许乐对于修理方面的老师兼把手设计者封余大叔如此不客气。
……
……
把手的设计有缺陷,输出的电流强度被刻意调大了百分之二十,从而导致只能使用一次。
坐在电子围墙那边的封余很清楚这一切,他可以很轻易地将这个缺陷弥补,然而他一直没有告诉许乐,也没有去完成——因为他是刻意做出这样一个防身武器给许乐使用。
从很多年前,封余就一直认为,人类如果太过依赖机械,不是什么好事情,只会阻断了人类向体内和宇宙里探去窥视目光的可能性。关于这些理论,封余还暂时不打算和许乐进行探讨,所以听到少年恚怒的质问之后,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反而是从牛仔裤里摸出那包扁扁的烟盒,点上一根,美滋滋地吸了起来。
许乐垂头丧气地转过了头去,低下了身体。
看着围墙那头,暮色之下,忙碌的少年,封余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一下。其实他是一个很冷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一个人逃到东林区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来。然而草原上暖暖光调与身后黑夜的交临,那个少年在红红的夕照下,剥着牛皮,分割着牛肉,时不时在衣服上抹去手掌上的血水……
这是很血腥的一幕,但又是充满了生命美感的一幕,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在死亡与生存之间流转。封余怔怔地夹着香烟,望着那个挥刀而舞的少年,不禁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古典文学里的场景,在丰收的秋天,农民收割着庄稼,以植物的残躯换取自己的存活,在部落的篝火旁,男人女人们在喝着酒,拿着火堆里烤熟的动物肢体啃食,十分快活。
一丝微笑浮上了封余的脸颊,这动容的笑容配上他的花白头发,似乎泄露了他的真实年纪,有那么一股子沧桑的味道开始流露出来。
他一直觉得许乐这个孩子很有趣,因为这个孩子似乎永远将自己的精力都放在那两个理想之上,而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别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
比如先前屠杀野牛的那一瞬,除了在军中受过特种训练的人们,谁还能够仅仅凭着一根匕首就杀死那头公牛?为什么这几年里黑市很少有野牛肉卖?
封余想到了先前许乐的疑问,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浓郁,在联邦政府严格管理枪械的背景下,黑市贩子们谁敢冒着生命危险去猎杀公牛?
这个孩子……在某些方面真的是很傻,难道他就一直没有发现先前引牛时,自己和他可以比愤怒的公牛跑的更快?难道他就没觉得,自己能够徒手杀死一头公牛,这是比修理好一面电视,更值得骄傲的功迹?
“他妈的,他妈的……”暮色下,许乐一边骂着脏话,一面忍着不适做着屠宰的工作。终于他忍不住了,起身叉腰对着那个抽烟的无耻中年人吼道:“不要骨头还剩两百斤,你再偷懒,晚上什么时候能开饭?”
许乐这个少年所表现出来的各方面天赋,其实在封余的眼里,都算不上什么,因为他这漫长的一生,不知看过了多少真正的天才。而先前杀死野牛时,许乐所呈现出来的与年龄绝对不符的冷静沉稳——虽恐惧的双腿发抖,脸色发白,却依然冷静沉稳——才是封余最欣赏他的地方。
同时,这也是封余认为少年最无趣的地方,所以此刻听到许乐骂脏话,他反而有些高兴,笑成一朵野白合,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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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乐的谨慎自有原因。在前几次的行动中,他已经确认手中的电击棍能够将人类完全击倒,但是却无法保证每次都能让强悍的野牛束手就擒。
今天发生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他靠近那头公牛粽黑色的身躯时,本来瘫软在地的公牛,忽然喷着强劲的鼻息,四蹄蹬土,整个身躯最后的爆发,就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地面上震了起来,向着他冲来。
许乐眼瞳微缩,面色微白,似乎傻在了原地,此刻他的手中还是那根电击棍,只不过前端已经探出了锋利的刃尖,看上去就像是军队经常使用的军刺。
转瞬间,少年体内的恐惧通过肾上激素的分泌转化为了强大的行动力,在极为惊险的那一刹那,侧转了身体。一阵劲风吹拂过他的脸颊,他强撑着那双并不大的眼睛,将野牛在自己眼前的每一个动作看的清清楚楚,然后将右手一直紧握着的那根金属刺扎了下去!
许乐的眼力很好,不然不会在修理方面拥有如此快的速度,与这个天赋相对应的,他的手也很稳定,所以细长金属物刺下去的方位,没有丝毫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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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军刺已经被那一股巨大的力量带走,脱离了他空空的手掌,残留在公牛颈上两寸处的皮毛之中……带着几滴血。
轰的一声,电击棍都无法制伏的公牛,以极其凶猛的姿态冲过了许乐的身畔,又以更决绝的姿态硬生生摔倒在了土坡之上,震起更多的尘埃和草屑。
许乐提着匕首,傻乎乎地看着那头重重摔倒在地的公牛,沉默了许久许久,他的双腿才不再颤抖,健康的红色才重新回到他的脸颊上。在先前那一刹那,他确实很害怕,因为他没有想到今天这头公牛居然会拥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在电流的残存作用下,依然可以冲的如此凶猛。
沉默了很久,他余悸未消地靠近了野牛,确认了它的死亡,才极为小心的将那柄匕首从公牛的颅后用力拔了出来。
军刺的锋尖已经彻底摧毁了公牛的中枢神经结部位,公牛再也无法弹起来表达它的愤怒。许乐下意识里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手中那把匕首尖上的血滴,液体在昏沉渐黑的暮色里闪耀着淡淡的光芒。他的心里没有一丝虚弱之后的亢奋,也没有任何激动,有的只是一丝害怕和躲避。
“什么时候,把手才能用两次?”他忽然回头,对着电子围墙那边的修理铺老板大声喊道,声音里充满了抱怨和愤怒。
把手,是他给这根电击棍加匕首取的名字,这根金属武器设计的很精致,但也仅仅是精致罢了,一次充电之后,只能释放出一次电流,完全无法和真正的军中武器相提并论,除了把手做的曲线顺滑,握上去异常舒服之外,许乐并没有发现什么让自己心动的地方。
所以他叫它把手。
如果电击棍能释放两次电流,先前那刻也就不会如此凶险,难怪许乐对于修理方面的老师兼把手设计者封余大叔如此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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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的设计有缺陷,输出的电流强度被刻意调大了百分之二十,从而导致只能使用一次。
坐在电子围墙那边的封余很清楚这一切,他可以很轻易地将这个缺陷弥补,然而他一直没有告诉许乐,也没有去完成——因为他是刻意做出这样一个防身武器给许乐使用。
从很多年前,封余就一直认为,人类如果太过依赖机械,不是什么好事情,只会阻断了人类向体内和宇宙里探去窥视目光的可能性。关于这些理论,封余还暂时不打算和许乐进行探讨,所以听到少年恚怒的质问之后,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反而是从牛仔裤里摸出那包扁扁的烟盒,点上一根,美滋滋地吸了起来。
许乐垂头丧气地转过了头去,低下了身体。
看着围墙那头,暮色之下,忙碌的少年,封余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一下。其实他是一个很冷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一个人逃到东林区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来。然而草原上暖暖光调与身后黑夜的交临,那个少年在红红的夕照下,剥着牛皮,分割着牛肉,时不时在衣服上抹去手掌上的血水……
这是很血腥的一幕,但又是充满了生命美感的一幕,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在死亡与生存之间流转。封余怔怔地夹着香烟,望着那个挥刀而舞的少年,不禁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古典文学里的场景,在丰收的秋天,农民收割着庄稼,以植物的残躯换取自己的存活,在部落的篝火旁,男人女人们在喝着酒,拿着火堆里烤熟的动物肢体啃食,十分快活。
一丝微笑浮上了封余的脸颊,这动容的笑容配上他的花白头发,似乎泄露了他的真实年纪,有那么一股子沧桑的味道开始流露出来。
他一直觉得许乐这个孩子很有趣,因为这个孩子似乎永远将自己的精力都放在那两个理想之上,而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别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
比如先前屠杀野牛的那一瞬,除了在军中受过特种训练的人们,谁还能够仅仅凭着一根匕首就杀死那头公牛?为什么这几年里黑市很少有野牛肉卖?
封余想到了先前许乐的疑问,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浓郁,在联邦政府严格管理枪械的背景下,黑市贩子们谁敢冒着生命危险去猎杀公牛?
这个孩子……在某些方面真的是很傻,难道他就一直没有发现先前引牛时,自己和他可以比愤怒的公牛跑的更快?难道他就没觉得,自己能够徒手杀死一头公牛,这是比修理好一面电视,更值得骄傲的功迹?
“他妈的,他妈的……”暮色下,许乐一边骂着脏话,一面忍着不适做着屠宰的工作。终于他忍不住了,起身叉腰对着那个抽烟的无耻中年人吼道:“不要骨头还剩两百斤,你再偷懒,晚上什么时候能开饭?”
许乐这个少年所表现出来的各方面天赋,其实在封余的眼里,都算不上什么,因为他这漫长的一生,不知看过了多少真正的天才。而先前杀死野牛时,许乐所呈现出来的与年龄绝对不符的冷静沉稳——虽恐惧的双腿发抖,脸色发白,却依然冷静沉稳——才是封余最欣赏他的地方。
同时,这也是封余认为少年最无趣的地方,所以此刻听到许乐骂脏话,他反而有些高兴,笑成一朵野白合,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