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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7章:此身恰似一梦中、情深一往、大器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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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97章:此身恰似一梦中、情深一往、大器无锋

    只见一个头发和胡须花白的老者,正坐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笑吟吟的看着自己。

    这位老者的身侧站着一个人,正是他好几天都没见到的那位朋友——老酒。

    ……

    他面前的这个老人,坐在这个阴暗的牢房里静静的看着他,安祥得就像是一头年老的雄狮。

    这张脸上,遍布着这个年纪的老人家应有的那些皱纹。可是皮肤上却带着属于年轻人的红润光泽。

    这样的效果,让他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一个老人变得鹤发童颜,反而像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变得未老先衰了一样。

    他的眼睛温柔而清澈,嘴巴小小的一点就像个女子,花白的头发和胡须却是蓬松异常。

    这个人是如此妖异而古怪,每一个地方都漂亮,但是组合在一起,却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靳往觉得这家伙,就像是一只身上刷满了蜜糖的水沟老鼠,或是一张用动物内脏摆放出来的鲜艳图画一样。总而言之不能细看,冷眼一看很有魅力,可是越看就越觉得瘆人!

    尤其是他那双眼睛,你越是看得久了,越觉得就像是受到了诅咒一般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吸力,让人觉得整个灵魂都要被它吸进去,完全无法抵抗!

    ……

    这家伙,到底是谁?

    靳往在看清楚这个老人的相貌之后,只见他一瞬间冷汗就冒了出来,身上仅有的那一点儿睡意,霎时间就变得烟消云散!

    这个时候,就听这位老人一开口,说话的声音带着磁性和一股好听的鼻音。

    “五胡十六国时,南匈奴中有改汉字单姓靳氏者。也有靳准自立为王。你这个姓氏虽然不多,却是西夏党项的一支先民……”

    “你是西夏那位“老人家”的弟子?”

    听到这个人一开口就问起了自己的师承,靳往不知所措的看了一下站在那个人身后的老酒。

    只见此时,老酒的脸上毫无一丝表情。她站在那里简直就像是一个木雕的人偶一样,似乎连呼吸都没有!

    等到靳往仔细辨认了一下,这才发现老酒并不是在发呆,而是处于一种极度紧张的状态!

    看她的样子,居然是被恐惧震慑得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连一个细微的表情都不敢向着靳往流露出来!

    老酒现在的状态,完全就像是一头猛虎身边趴着的小白兔,她呆呆的在那里站着,却是紧张得就像是一根即将崩断的弓弦!

    看到了老酒的样子,靳往终于知道面前的这个老人,他是谁了!

    他就是金国谍王!

    他就是那个一手培养出了老酒,还掌握着金国所有谍报系统的密谍中的王者!

    “你出师的时候,那位老人家……他对你是怎么评价的?”只见这个怪异的老人,饶有兴味的向着靳往问道。

    靳往赶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老人家说我敏感而脆弱,如果不加以历练,便难当大任。”

    ……

    “呵!”

    只见面前的这位老者听到这里,他的眼角随即露出了一丝笑意。

    “像是他的腔调,看来你真是他的弟子。”只见这位老者伸出手来,在靳往的胸前轻拍了两下。

    这两下虽然是微微一触,靳往却忍不住身上一阵恶寒!一霎时,他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全都冒了出来!

    “您……认识我师父他老人家?”只见靳往犹豫了一下,向着面前的这个人问道。

    “我认识他已经很多年了,”只见这位老人淡淡的笑着说道:“我们师出同门,他是我师兄。”

    靳往一听见这句话,他立刻就在心里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随后就见他喜出望外的说道:“原来是师叔当面请,恕小子无礼!”

    “我把他逼到了西夏一隅,使他终身不敢进入中原一步,他应该恨死我这个师弟了。”

    只见靳往面前这位老人笑着拍了拍他,示意他可以起身了。

    ……

    靳往的身体在床榻上一弹,就猛地坐了起来。

    然后,就见他毫不犹豫的下床,“咕咚”一声跪在了这位老者的面前。

    “听说师傅已死,西夏我也回不去了,所以小侄我才来到了金国。还望师叔你老人家照顾一二!”

    这个靳往倒是个机灵警醒的,很会顺杆儿爬。

    一看见他这个样子,就知道这小子脸皮厚、会说话。在人情世故方面是个极其精明的人。

    只见他面前的这个老者笑了笑,向着他说道:“好说……听你师父说起过我吗?”

    “没有,”靳往毫不犹豫的就摇了摇头。

    “我都不知道师父还有师承和同门,师父他老人家对您,更是只字都未提起过。”

    听到了靳往的话,只见面前的这位老者笑着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答案丝毫都不感觉得意外。

    随后,就见他又向靳往说道:

    “以后你就叫师叔就行了,对了,外面的人叫我……无锋老人。”

    ……

    沈墨把一颗颗粗大的点四五子弹装进弹匣里,然后“啪”的一声,把它收进了手枪的握把中。

    乌齐冲锋枪火力迅猛,但是火力的持续能力却是堪忧。在激战之中,那把枪往往瞬间就会打空枪膛。所以沈墨又给自己做了这样一对手枪。

    自动手枪和左轮枪相比,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

    首先它的子弹威力更大,其次它的射程也更远一些。

    除了这两点之外,使用弹匣的自动手枪在战斗中换弹的时间,就连左轮枪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而且根本不用目光去注视枪身,就可以迅速的换好弹匣。

    这两把枪所用的子弹,正是使用了无烟火药的型号。因为使用了这种和现代所差无几的子弹,所以沈墨这把枪击发的时候烟雾很小,子弹速度更快,弹道也更加低伸。

    在沈墨的后腰上绑着一对小牛皮枪套,如今这两支手枪正被沈墨插进枪套里面,扣好了搭扣。

    在这个时代,是没法使用腋下枪套的,因为南宋既没有西装,又不方便时时刻刻敞着怀。

    此时此刻,沈墨正在想着那位无峰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