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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第167章 金狼冒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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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伙强盗虽然人数较多,但都是乌合之众,实力最高的首领不过中阶三段,银白之手很轻松就将其解决。

    不过在解决途中有一个小插曲,两名强盗看到年幼的依莎贝拉坐在货物车上,想欺负她,被雷蒙一剑斩杀。

    “快走快走,此地不宜久留。”

    霍利连连催促,商队加速赶路。

    夜色降临,商队顺利抵达拉格拉山,这里有一座小镇,商队在这里可以进行补给和休息。

    为了表示对雷蒙的尊重,霍利为雷蒙和依莎贝拉安排了单独的房间,而他则和银白之手的成员们,挤大厢房去了。

    晚上,依莎贝拉来了。

    “教我剑技。”

    雷蒙笑道:“如果我说不教呢?”

    依莎贝拉淡道:“你一定会。”

    “为什么?”

    “直觉。”

    雷蒙笑了:“小家伙,你这种态度,很不讨人喜欢呀。”

    “我没想讨你喜欢。”依莎贝拉顿了一下,道:“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假装讨你喜欢。”

    “哦,那你要怎么做呢?”

    依莎贝拉努力牵动了几下嘴角。

    雷蒙愕然。

    “不够吗?”

    依莎贝拉伸出两只手,捏着脸腮往外拉扯。

    “好了,不用笑了,我知道你的意思。”

    看着眼前这个问题儿童,雷蒙哭笑不得。

    “想学剑技可以,只是,如果你学了,就不能半途而废。”

    “我不会。”

    雷蒙点了点头,依莎贝拉的毅力,他还是很欣赏的。

    雷蒙从魔法袋时取出五把武器,分别是太刀,短剑,巨剑,光剑,钝器,放在了依莎贝拉面前。

    “你喜欢哪一种武器?”

    依莎贝拉指了指巨剑。

    这把巨剑原本是蒂亚里格的武器,依莎贝拉弱小的身体,还没有巨剑长呢。

    “拿起来。”

    依莎贝拉抓向巨剑,努力了半天,巨剑仍然纹丝不动。

    雷蒙笑道:“这把剑重达五百斤,你呢?有六十斤吗?”

    依莎贝拉咬了咬嘴唇,伸向光剑。

    光剑是双龙魔影剑,当依莎贝拉的手碰到光剑时,光剑立刻变得黯淡了下去。

    力量不足,根本无法使用。

    雷蒙道:“你想使用哪把武器,首先要测试一下你的潜力。”

    “现在伸出你的双手,利用冥想,释放你的力量。”

    在雷蒙的指导下,依莎贝拉伸出双手,将自己的力量释放了出来。

    她的两条手臂浮现出淡淡的青气,正是时空之力,不过相比雷蒙庞大到覆盖全身的时空之力,依莎贝拉的力量,实在弱的可怜。

    女鬼剑士四个分支,哪个适合?

    “这个适合你。”

    雷蒙想了想,将短剑递给依莎贝拉,

    依莎贝拉摇了摇头,显然她不喜欢短剑。

    “瞧不起短剑么?”

    刷刷——

    雷蒙随手打出两道剑气。

    “短剑的伤害虽然不如巨剑,不过使用短剑,可以大幅减少剑技释放时间,比如使用巨剑,你一次只可以释放出一道剑气,但使用短剑,却可以一次释放出两道,并且短剑的收招速度,也比巨剑要快得多。”

    “还有就是,短剑更适合魔攻剑技。”

    依莎贝拉问道:“什么是魔攻剑技?”

    “剑士的剑技,不管如何变化,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物理剑技,凭力量催动的剑技,这种剑技会随着使用者的力量增强而变强,另一种是魔攻剑技,这是一种目前阿拉德大陆还没有流行开的剑技,放弃了力量,以剑释放魔法剑技,和魔法师一样,魔力越高,剑技威力越大。”

    “你虽然没有魔力,但你拥有比魔力更强的时空之力,所以,你完全可以走魔攻路线。”

    依莎贝拉接过短剑。

    “先从基础剑技开始练习吧。”

    雷蒙从最简单的‘上挑’开始教起。

    注:女鬼剑士的大多数剑技名称虽然和男鬼剑士不同,不过作用几乎一样,比如‘上挑’和‘浮空击’,原理上讲根本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为了大家能够不费脑子的阅读,我就不采用两个不同的名称了。

    依莎贝拉学习的很认真,仅仅一个晚上,就掌握了剑士职业所有基础剑技。

    当然,掌握并不代表精通,想要精通,只能通过长时间大量的练习。

    次日霍利的商队离开了拉格拉山,雷蒙和依莎贝拉没有同行,雷蒙的目的地是青铜城市尼塔城,和霍利商队前进的路线不一样。

    雷蒙在拉格拉山小镇花费一百枚金币,搭上了一支前往尼塔城的商队,护送这支商队的冒险团,是三级冒险团‘红色流星’。

    混进商队,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毕竟不管是雷蒙还是依莎贝拉,都太引人注目了。

    如今雷蒙在德洛斯帝国的悬赏金额,已经高达三千万金币,是德洛斯帝国公开承认的头号敌人。

    随着沿途城镇的增多,雷蒙也为自己做了一点小小的伪装,利用炼金术材料,稍稍改变了一下容貌。

    依莎贝拉每日勤练剑技不止,她的进步是神速的,比当初雷蒙初到阿拉德时还要快,只是短短几天时间,就从见习剑士,晋升为初阶剑士。

    “今天我要教你中阶剑技,地裂波动剑,这是一招魔法剑技,虽然威力不算太强,但却是魔法剑技的入门招式。”

    雷蒙演练了一次地裂波动剑,依莎贝拉照着使用,动作,姿式,一模一样,只是没有发出裂波。

    依莎贝拉发狠了,整整一个晚上没睡,不停的演练地裂波动剑。

    第二天早上,当雷蒙看到她时,她已经能够释放出寸许长的青色裂波了。

    雷蒙赞许的点了点头:“很好,非常不错。”

    依莎贝拉问道:“我应该高兴吗?”

    “随便你。”

    依莎贝拉伸出两只手,捏着自己的脸腮往外拉扯。

    “前面的商队,给我站住!”

    一声喊喝传来,一名身背巨剑,穿着金色短装的青年骑着马,拦住了商队的去路。

    “我是金狼冒险团第三分部成员狂剑修拉姆,现在要对你们的商队进行检查!”

    听到外面的喊声,雷蒙脸色一变,从马车厢里面钻了出来。

    红色流星冒险团团长一听金狼冒险团,早已经吓破胆了,下马一溜小跑来到狂剑修拉姆面前,不住的陪笑讨好。

    狂剑修拉姆看都没有看他,傲然道:“商队所有人全部过来,一个一个走到我面前,接受检查!”

    他的手中拿着一张悬赏令,上面画着的头像,赫然是雷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