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3章 沈银冰是楼兰王的小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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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王武功超绝,弹指间就能让高老板这等俗世间的高手摔几个跟头,有能克世间万毒的‘圣潭水’,还有《黄帝外经》传说中的修罗胆,靠一碗绿豆汤,就能治疗让世界知名西医束手无策的器官衰老怪病,等等超凡本领,却不会易容,只能说她太骄傲了,根本不愿意学易容术,来掩盖她的绝世容颜。
如果有人因为她漂亮,就敢打她的主意,那么结果很可能是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一个人强大到这种地步后,还会在意自己什么样子吗?
倒霉的,无非就是那些鬼迷心窍的人罢了。
楼兰王就是这样看待易容的,可却没有谁知道,包括她那些心腹臣民,也都以为这是她的一个软肋,在她面前从不会提起这件事,生怕会犯了她的忌讳。
高飞今天却一语道破了,让她在惊讶之余,也有了种‘知我者高飞也’的感慨。
高飞却没因为读懂她的心思有啥得意的,只是说道:“都说是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其实只要能用最合适的方式来实现目的,就该放弃那份所谓的骄傲。人活在世间本来就够累的了,又何必为了所谓的骄傲而心累?”
楼兰王黛眉皱起,冷冷的回答:“你既然这样说,那昨天为什么你宁肯疼傻掉,也不求饶呢?”
“如果你是男人的话,我也许早就求饶了。”
高飞说着,把双手探在楼兰王面前:“闭上眼。”
他双手上,涂着一层焦黄的糊糊,嗅上去有种辛辣味道。
楼兰王眉头皱的更紧:“这里面有姜汁?”
“不错,是姜汁,真没想到能在鬼子的厨房内找到这东西。”
高飞说着,双手贴在了她的脸上,开始轻柔的涂抹了起来。
对于华夏人来说,生姜就像酱油老陈醋那样,是厨房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有句俗话说得好,叫饭不香,加生姜。
生姜除了是一味调味品,还是中药中的一员,通常被当做药引子来使用,有驱寒补惹的功效,最常见的就是某人受凉肚子疼时,喝完生姜红糖水都能搞定。
生姜除了是调料,和药引子外,还有第三种功能,那就是易容。
自古以来,那些行走江湖的大侠们,如果需要易容时,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把生姜捣碎取其汁液,稍微加色涂在脸上,就能改变人的面容颜色,和皮肤本身融为一体,仅仅用清水是洗不掉的,得用盐水。
姜汁易容,价廉效果显著,实在是行走江湖的必备品。
高飞在向楼兰王脸上涂抹姜汁糊糊时,她曾做出拒绝的动作,但随后就放下了,闭上眼任由那双手好像虫子那样,在她脸上爬啊爬的。
楼兰王的皮肤很好,一点也不输给白瓷,就是很有手感,让人莫上去后就舍不得再放手了,就像当前的高某人,一双手在人家脸上爬啊爬的,爬了足有四五分钟了,还没有爬完。
就在楼兰王心中慢慢升起一丝异样时,高飞终于把手拿开,嘿嘿一笑说:“别的女人在外面,都是唯恐别人看不到她的漂亮脸蛋,就用各种化妆品死命的在脸上搓,尤其是那些棒子,还不惜动刀美容。可你倒好,为了能够不引起臊扰,还得特意把脸蛋变丑。唉,这是多么强烈的反差啊,幸亏你没有生活在我们的世界,要不然肯定会被亿万女性嫉妒致死。”
被高飞那双大手爬了半天后,楼兰王那张吹弹可破的娇媚面孔,已经变成了黑黄颜色,还夹杂着一丝不健康,就像太多不注意休息的现代女性那样,泯然众人矣。
小小的颜色改变,就让楼兰王惊世面孔变得俗不可耐了,由此也能看出高先生实在是易容中的‘大家’。
就像画家欣赏自己的作品那样,高飞双手捧着莫邪征东的螓首,左看右看了片刻,嘟囔道:“虽说丑了一些,可五官还是太端正了,少了点什么。”
说着话的工夫,高飞右手食指在她嘴角上方点了一下,立马多了黄豆大小的黑痣,上面还长着一根三寸长的黑色毛发,看起来很反胃的样子。
这还不算,他又拿出一支眉笔,在楼兰王黛眉上刷刷的画了几下——见过小孩子对雪地上撒尿没有?
本来赏心悦目的一片白雪,被尿淋出一道道的黑窟窿,再也没有美感。
高飞就是那个冲雪地上撒尿的小孩子,这几下下来,楼兰王那如青山般的黛眉,就像她被掩饰的绝世容颜那样,被糟蹋的一塌糊涂。
能够把一个千娇百媚的绝世美女,化妆成一个让人从正面不想多看一眼的恐龙妹,这绝对是一件特别有成就的事。
无可否认的是,高先生的心理是很晦暗的,把一个美女糟蹋成这样了还不满意,正要再在她左眼皮上染上一块黑色胎记时,楼兰王忽然说话了:“我真的很美?”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的美,打个比喻吧。”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你能够成为我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把你的巨幅泳装照片竖在路边一个月后,附近的男人肯定一大半都得相思病,一小半会因为对着你照片狂撸——咳,那个啥,景尽人亡。”
楼兰王就像没听懂他是在拿话糟蹋她那样,突兀的问道:“如果我嫁给你,给你当妻子,你娶我吗?”
高飞呆住。
此前楼兰王一厢情愿的把高飞看做是她的驸马,本来就是俩人是夫妻的意思。
可那是她让高飞嫁给她,而不是高飞娶她为妻。
男人嫁给女人,和女人被娶进男人家门,结果都是一样,但性质却全然不同的。
驸马,名字再好听,也是以女人为主,这对有着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来讲,是真不愿意接受的,男人的尊严受到了冒犯。
可现在,楼兰王却一本正经的问高飞,如果她嫁给他,他会不会娶她。
看着镜子里发呆的高飞,莫邪征东再次问了一句:“你娶不娶?”
“不娶,因为我还想多活几年。娶了你这样的女人,哪怕是冷冰冰的木偶,男人最终也会死在窗上,殊为不智。”
高飞抬手擦了擦鼻子,又说:“更何况,就算我眼馋你美貌,愿意娶你,可你也好像不能嫁给我吧?”
莫邪征东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淡淡的说:“如果你娶我,我就嫁给你。历代楼兰王也不是没有外嫁俗人的先例。”
高飞自动忽略她前面的话,饶有兴趣的问道:“不会吧,还真有嫁到外面来的楼兰王?”
“有。”
楼兰王说:“在二十九年前,那一任楼兰王就嫁到了外面,给她丈夫生了个女儿。不过,在她二十八岁那年,她就死了,而且是痛苦万分的死去。”
“是因为自身原因?”
“嗯,历代楼兰王不会活过二十八岁的。生活在地下和嫁给外人的区别,就是死前是否会痛苦。”
楼兰王抬手捂了一下脸上的黑痣,说:“楼兰王虽然也活不过二十八岁,可死前应该很平静。嫁到外面的那个女人,因为体内孕育了王室之外的血脉,就会造成气血翻涌,五脏离位,死前至少要痛苦一个月。死后,她全身就会变成透明色,尸体不腐,灵魂被牢牢禁锢在体内,永世不能超度进入六道轮回之列。”
“真可怜。”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无所谓的说:“不过我要是你们的话,我宁可惨死一万倍,也不会和自己的亲人……算了,不说这个话题了,太沉重。你也知道,我是个非常在意女人感受的好男人,我绝不会因为自己垂涎你的美貌,就不顾你的痛苦和你发生那种关系。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楼兰王眼底深处闪过一抹失望,低声说:“你知道那一任嫁到外面的楼兰王,是谁吗?”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说:“其实她还算不上真正的楼兰王,因为在她还没有登基之前,就离开了楼兰,只能算是圣女。”
高飞想了想,回答说:“你可别告诉我说,那一任楼兰王的名字叫戴安娜。”
楼兰王没有理睬他的无厘头,自顾自的说道:“本来历代楼兰王都是复姓莫邪的,那一任楼兰王因为违反了祖制,离开楼兰后被剥夺了这个姓氏,被改名叫卓玛。嫁给外面那个男人后,她自己又改了一个名字,叫沈若萱。”
“沈若萱?嗯,这名字很不错啊,可比什么卓玛啊,莫邪征东之类的名字有女人味了,一听就知道是个大美女,既不像卓玛那样傻呆呆的,又不像莫邪征东这样没有一丝女人该有的灵气——”
胡说八道到这儿时,高飞忽然眉头皱起:“沈若萱,沈若萱?这名字听上去怎么那样耳熟?”
楼兰王只是从镜子里看着他,没有说什么。
“沈若萱!”
高飞忽然啊的一声:“啊,我知道了,沈若萱!不会是、是沈银冰的母亲吧!?”
楼兰王缓缓点头:“不错,她嫁给的那个男人就是苏北山,她的女儿原先叫苏银冰,后来才改名叫沈银冰。”
高飞傻掉,喃喃的说:“沈银冰竟然会是楼兰王的后人?这、这怎么可能呢?你骗我,你这是在骗我吧?”
楼兰王冷笑。
以前她冷笑时的样子,也是美的动人心魄,可现在却很让人讨厌:“我骗你做什么?我有必要骗你吗?”
“你先别说话,我仔细想想!”
高飞抬手在自己后脑勺上拍打了几下,驴子似的原地转圈:“沈银冰的母亲如果真是楼兰王,那么她就是修罗道的后人,也是你的、你的族妹?”
“她是修罗道的后人,但却算不上是修罗道人,因为沈若萱在和凡人结合后,所生的孩子体质会特别好,能有至少八十年的寿限。”
楼兰王说:“另外,她也不是我的族妹,按辈分来讲,她该是我小姨。”
楼兰王武功超绝,弹指间就能让高老板这等俗世间的高手摔几个跟头,有能克世间万毒的‘圣潭水’,还有《黄帝外经》传说中的修罗胆,靠一碗绿豆汤,就能治疗让世界知名西医束手无策的器官衰老怪病,等等超凡本领,却不会易容,只能说她太骄傲了,根本不愿意学易容术,来掩盖她的绝世容颜。
如果有人因为她漂亮,就敢打她的主意,那么结果很可能是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一个人强大到这种地步后,还会在意自己什么样子吗?
倒霉的,无非就是那些鬼迷心窍的人罢了。
楼兰王就是这样看待易容的,可却没有谁知道,包括她那些心腹臣民,也都以为这是她的一个软肋,在她面前从不会提起这件事,生怕会犯了她的忌讳。
高飞今天却一语道破了,让她在惊讶之余,也有了种‘知我者高飞也’的感慨。
高飞却没因为读懂她的心思有啥得意的,只是说道:“都说是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其实只要能用最合适的方式来实现目的,就该放弃那份所谓的骄傲。人活在世间本来就够累的了,又何必为了所谓的骄傲而心累?”
楼兰王黛眉皱起,冷冷的回答:“你既然这样说,那昨天为什么你宁肯疼傻掉,也不求饶呢?”
“如果你是男人的话,我也许早就求饶了。”
高飞说着,把双手探在楼兰王面前:“闭上眼。”
他双手上,涂着一层焦黄的糊糊,嗅上去有种辛辣味道。
楼兰王眉头皱的更紧:“这里面有姜汁?”
“不错,是姜汁,真没想到能在鬼子的厨房内找到这东西。”
高飞说着,双手贴在了她的脸上,开始轻柔的涂抹了起来。
对于华夏人来说,生姜就像酱油老陈醋那样,是厨房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有句俗话说得好,叫饭不香,加生姜。
生姜除了是一味调味品,还是中药中的一员,通常被当做药引子来使用,有驱寒补惹的功效,最常见的就是某人受凉肚子疼时,喝完生姜红糖水都能搞定。
生姜除了是调料,和药引子外,还有第三种功能,那就是易容。
自古以来,那些行走江湖的大侠们,如果需要易容时,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把生姜捣碎取其汁液,稍微加色涂在脸上,就能改变人的面容颜色,和皮肤本身融为一体,仅仅用清水是洗不掉的,得用盐水。
姜汁易容,价廉效果显著,实在是行走江湖的必备品。
高飞在向楼兰王脸上涂抹姜汁糊糊时,她曾做出拒绝的动作,但随后就放下了,闭上眼任由那双手好像虫子那样,在她脸上爬啊爬的。
楼兰王的皮肤很好,一点也不输给白瓷,就是很有手感,让人莫上去后就舍不得再放手了,就像当前的高某人,一双手在人家脸上爬啊爬的,爬了足有四五分钟了,还没有爬完。
就在楼兰王心中慢慢升起一丝异样时,高飞终于把手拿开,嘿嘿一笑说:“别的女人在外面,都是唯恐别人看不到她的漂亮脸蛋,就用各种化妆品死命的在脸上搓,尤其是那些棒子,还不惜动刀美容。可你倒好,为了能够不引起臊扰,还得特意把脸蛋变丑。唉,这是多么强烈的反差啊,幸亏你没有生活在我们的世界,要不然肯定会被亿万女性嫉妒致死。”
被高飞那双大手爬了半天后,楼兰王那张吹弹可破的娇媚面孔,已经变成了黑黄颜色,还夹杂着一丝不健康,就像太多不注意休息的现代女性那样,泯然众人矣。
小小的颜色改变,就让楼兰王惊世面孔变得俗不可耐了,由此也能看出高先生实在是易容中的‘大家’。
就像画家欣赏自己的作品那样,高飞双手捧着莫邪征东的螓首,左看右看了片刻,嘟囔道:“虽说丑了一些,可五官还是太端正了,少了点什么。”
说着话的工夫,高飞右手食指在她嘴角上方点了一下,立马多了黄豆大小的黑痣,上面还长着一根三寸长的黑色毛发,看起来很反胃的样子。
这还不算,他又拿出一支眉笔,在楼兰王黛眉上刷刷的画了几下——见过小孩子对雪地上撒尿没有?
本来赏心悦目的一片白雪,被尿淋出一道道的黑窟窿,再也没有美感。
高飞就是那个冲雪地上撒尿的小孩子,这几下下来,楼兰王那如青山般的黛眉,就像她被掩饰的绝世容颜那样,被糟蹋的一塌糊涂。
能够把一个千娇百媚的绝世美女,化妆成一个让人从正面不想多看一眼的恐龙妹,这绝对是一件特别有成就的事。
无可否认的是,高先生的心理是很晦暗的,把一个美女糟蹋成这样了还不满意,正要再在她左眼皮上染上一块黑色胎记时,楼兰王忽然说话了:“我真的很美?”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的美,打个比喻吧。”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你能够成为我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把你的巨幅泳装照片竖在路边一个月后,附近的男人肯定一大半都得相思病,一小半会因为对着你照片狂撸——咳,那个啥,景尽人亡。”
楼兰王就像没听懂他是在拿话糟蹋她那样,突兀的问道:“如果我嫁给你,给你当妻子,你娶我吗?”
高飞呆住。
此前楼兰王一厢情愿的把高飞看做是她的驸马,本来就是俩人是夫妻的意思。
可那是她让高飞嫁给她,而不是高飞娶她为妻。
男人嫁给女人,和女人被娶进男人家门,结果都是一样,但性质却全然不同的。
驸马,名字再好听,也是以女人为主,这对有着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来讲,是真不愿意接受的,男人的尊严受到了冒犯。
可现在,楼兰王却一本正经的问高飞,如果她嫁给他,他会不会娶她。
看着镜子里发呆的高飞,莫邪征东再次问了一句:“你娶不娶?”
“不娶,因为我还想多活几年。娶了你这样的女人,哪怕是冷冰冰的木偶,男人最终也会死在窗上,殊为不智。”
高飞抬手擦了擦鼻子,又说:“更何况,就算我眼馋你美貌,愿意娶你,可你也好像不能嫁给我吧?”
莫邪征东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淡淡的说:“如果你娶我,我就嫁给你。历代楼兰王也不是没有外嫁俗人的先例。”
高飞自动忽略她前面的话,饶有兴趣的问道:“不会吧,还真有嫁到外面来的楼兰王?”
“有。”
楼兰王说:“在二十九年前,那一任楼兰王就嫁到了外面,给她丈夫生了个女儿。不过,在她二十八岁那年,她就死了,而且是痛苦万分的死去。”
“是因为自身原因?”
“嗯,历代楼兰王不会活过二十八岁的。生活在地下和嫁给外人的区别,就是死前是否会痛苦。”
楼兰王抬手捂了一下脸上的黑痣,说:“楼兰王虽然也活不过二十八岁,可死前应该很平静。嫁到外面的那个女人,因为体内孕育了王室之外的血脉,就会造成气血翻涌,五脏离位,死前至少要痛苦一个月。死后,她全身就会变成透明色,尸体不腐,灵魂被牢牢禁锢在体内,永世不能超度进入六道轮回之列。”
“真可怜。”
高飞吧嗒了一下嘴,无所谓的说:“不过我要是你们的话,我宁可惨死一万倍,也不会和自己的亲人……算了,不说这个话题了,太沉重。你也知道,我是个非常在意女人感受的好男人,我绝不会因为自己垂涎你的美貌,就不顾你的痛苦和你发生那种关系。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楼兰王眼底深处闪过一抹失望,低声说:“你知道那一任嫁到外面的楼兰王,是谁吗?”
不等高飞说什么,她又说:“其实她还算不上真正的楼兰王,因为在她还没有登基之前,就离开了楼兰,只能算是圣女。”
高飞想了想,回答说:“你可别告诉我说,那一任楼兰王的名字叫戴安娜。”
楼兰王没有理睬他的无厘头,自顾自的说道:“本来历代楼兰王都是复姓莫邪的,那一任楼兰王因为违反了祖制,离开楼兰后被剥夺了这个姓氏,被改名叫卓玛。嫁给外面那个男人后,她自己又改了一个名字,叫沈若萱。”
“沈若萱?嗯,这名字很不错啊,可比什么卓玛啊,莫邪征东之类的名字有女人味了,一听就知道是个大美女,既不像卓玛那样傻呆呆的,又不像莫邪征东这样没有一丝女人该有的灵气——”
胡说八道到这儿时,高飞忽然眉头皱起:“沈若萱,沈若萱?这名字听上去怎么那样耳熟?”
楼兰王只是从镜子里看着他,没有说什么。
“沈若萱!”
高飞忽然啊的一声:“啊,我知道了,沈若萱!不会是、是沈银冰的母亲吧!?”
楼兰王缓缓点头:“不错,她嫁给的那个男人就是苏北山,她的女儿原先叫苏银冰,后来才改名叫沈银冰。”
高飞傻掉,喃喃的说:“沈银冰竟然会是楼兰王的后人?这、这怎么可能呢?你骗我,你这是在骗我吧?”
楼兰王冷笑。
以前她冷笑时的样子,也是美的动人心魄,可现在却很让人讨厌:“我骗你做什么?我有必要骗你吗?”
“你先别说话,我仔细想想!”
高飞抬手在自己后脑勺上拍打了几下,驴子似的原地转圈:“沈银冰的母亲如果真是楼兰王,那么她就是修罗道的后人,也是你的、你的族妹?”
“她是修罗道的后人,但却算不上是修罗道人,因为沈若萱在和凡人结合后,所生的孩子体质会特别好,能有至少八十年的寿限。”
楼兰王说:“另外,她也不是我的族妹,按辈分来讲,她该是我小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