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农门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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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铁的事情,孙享福当然要说说水晶矿的事情了。
“船上卸下来的水晶矿你们都见过了吧!融完之后,按照我让木匠雕刻的木头模子,多造几套出来,还有铜制的套筒,大小的都要造。至于平板的水晶镜面,有多余矿石,造出两三面来就好。”
其实玻璃,用沙子就可以烧制出来,可惜孙享福不是理科生,这玩意只能给马林和张全一个方向,让他们自己去摸索。
水晶矿熔炼去杂之后则是妥妥的能够得到纯透明的水晶,制作成凹凸镜,就能做望远镜,制作成平板的水晶,只要在一面刷上水银或者金属银铂,都能做成镜子,当然,后世已经广泛采用铝蒸镀的方法制作更高质量的镜子,不过眼下肯定没有条件满足这种制作放法了。
对于孙享福提出来的研究方向,工匠们从来没有怀疑过,因为过往的经验告诉他们,最终都能够成功。
有了望远镜观察天体和海平面,六分仪的精度会更高,当然,这玩意用在这个时期的军事上,也是有很大好处的,孙享福只让大家制作出东西来,却没有让他们组装成型,最后的工序,须得他自己来完成,同样是为了保命,他需要留一两件宝物在身上,万一李世民要杀自己的时候,放出来说不定能逃过一死。
讲技术研发这种事情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但半天时间过去,孙享福要交待的事情差不多也交待完了,大家却是一副不肯走的样子。
“怎么,你们还有事?”
“那个,村长,以后,咱们能不能以农门子弟自居?”
“农门?”
提到这茬,孙享福捂起了额头,想起了几天前自己忽悠虞秀儿时说的那个故事,现在属下的这帮人都读过一些启蒙书了,人也变的精明起来,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他们跟着孙享福图的就是学一身本事,世代的传下去。
现在,李世民已经下令将《齐民要术》这本书列为地方官员必读之物,并且将作者贾思勰创立农学一门的事情也公诸于众了,当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执政的地方官员更懂得农耕生产,还为了让大家更加理解自己为什么不杀孙享福这个农门第四代传人。
然而,农门有一书为当官者必读之书,这就让农门的地位瞬间高大上起来,要知道,此前隋朝科举的时候,只是将四书五经列为了必读之书,大唐立国之后虽然军伍之风盛行,并没有像后世宋明时期那么尊重儒学,但儒学依然是不可动摇的主流,而李世民把农学书籍捧的跟儒学经典一样高,朝中却没有多少人反对。
因为有实例在这里,那些胡瓜,棉花且不说,亩产接近翻倍的小麦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亩产十石三的稻谷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
古时候国家无不以农为本,对于能够这么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典籍《齐民要术》,谁敢不尊重?
是以,最近在长安,《齐民要术》依旧是一书难求,而农门这个词,也在坊间流传度很高,事实上,所有关于许仙的扮演者孙享福的事情,在长安的流传度都很高,没办法,明星光环嘛!
“那个,你们也算是学了我一些本事,这么自称也无不可,不过你们既然入了农门,就要记得农门的规矩,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己任,为汉民族的农耕事业鞠躬尽瘁。”孙享福貌似很严厉的道。
闻言,牢房中的几人纷纷跪倒,向孙享福郑重其事的行了个叩首礼,从此,他们也算是农门的第五代传人之一了。
而且,这还不算完,第二天,虞秀儿来给孙享福送饭的时候,将幸福村的孩子们都带过来了,他们身上的棉衣,胸口和后背上都用黑色植物染料写了个大大的农字,来到牢房,见了孙享福他们就下拜。
“呃,秀儿,这是唱的那一出?”
孙享福见了这场景,有一些发愣道。
“这是阿爷的主意,他说,这么做,即便陛下有万般理由,也杀不得你了。”
闻言孙享福又是一愣,随即心中了解。
大唐以农为本,把孙享福旗帜鲜明的标榜成农学一门的当代掌门,除非皇帝想要否定农耕兴国,不然,都不能轻易的处死孙享福这个掌门人,更何况孙享福虽然有过,但是对农学的造诣乃是当世无二的,他有实实在在的功绩摆在那,新稻种会使天下百姓受益,如果不想丧失天下农民的民心,李世民就必须不能杀他。
“那好吧!你们这些小家伙,就算是我农门的第五代正式弟子吧!记得,咱们农门的弟子必须要会种地,回去之后,各选一块试验田,三种农作物,亲自播种耕种,等哪天我出来了,检查你们的功课。”
戴着枷锁的孙享福大刺刺的受了小家伙们的一拜,像王富王贵他们那些工匠,说白了,就只是跟孙享福沾了点边而已,种田水平最高的孙二力,也因为自身文化功底不足,很快就会产生瓶颈,农业技术,绝不仅仅只是一些体力活,他是植物科学技术,只有这些系统的学习了孙享福传下来的知识的小家伙们成长起来之后,才有可能在这条植物科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今后,幸福村的那些人,只会在农耕事业上贡献更多的体力,帮助孙享福将成熟的种植经验推广出去,而真正研究创新的,还是这些小家伙,而孙享福,也会将更多的科学知识传授给这些小家伙。
“大哥,我想把试验田选在岭南。”
等一众小家伙们行完礼起身之后,孙得寿最先道。
“选在岭南?为何?”孙享福将其招过来问道。
“岭南有好多水果,还有大象,我也想养一头······”
才刚刚准备把一身所学教授给这些小家伙们的孙享福瞬间认清了事实,他们还是孩子心性,承担不起那么多,孙得寿就是见到了骑着小象在幸福村乱逛的阿月很威风,才想要去岭南的,而且,岭南的水果真的很甜。
“想去就去吧!大哥在那边起了宅子,田地也不少,以后每年过冬在岭南过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孙享福无语道。
说完了铁的事情,孙享福当然要说说水晶矿的事情了。
“船上卸下来的水晶矿你们都见过了吧!融完之后,按照我让木匠雕刻的木头模子,多造几套出来,还有铜制的套筒,大小的都要造。至于平板的水晶镜面,有多余矿石,造出两三面来就好。”
其实玻璃,用沙子就可以烧制出来,可惜孙享福不是理科生,这玩意只能给马林和张全一个方向,让他们自己去摸索。
水晶矿熔炼去杂之后则是妥妥的能够得到纯透明的水晶,制作成凹凸镜,就能做望远镜,制作成平板的水晶,只要在一面刷上水银或者金属银铂,都能做成镜子,当然,后世已经广泛采用铝蒸镀的方法制作更高质量的镜子,不过眼下肯定没有条件满足这种制作放法了。
对于孙享福提出来的研究方向,工匠们从来没有怀疑过,因为过往的经验告诉他们,最终都能够成功。
有了望远镜观察天体和海平面,六分仪的精度会更高,当然,这玩意用在这个时期的军事上,也是有很大好处的,孙享福只让大家制作出东西来,却没有让他们组装成型,最后的工序,须得他自己来完成,同样是为了保命,他需要留一两件宝物在身上,万一李世民要杀自己的时候,放出来说不定能逃过一死。
讲技术研发这种事情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但半天时间过去,孙享福要交待的事情差不多也交待完了,大家却是一副不肯走的样子。
“怎么,你们还有事?”
“那个,村长,以后,咱们能不能以农门子弟自居?”
“农门?”
提到这茬,孙享福捂起了额头,想起了几天前自己忽悠虞秀儿时说的那个故事,现在属下的这帮人都读过一些启蒙书了,人也变的精明起来,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他们跟着孙享福图的就是学一身本事,世代的传下去。
现在,李世民已经下令将《齐民要术》这本书列为地方官员必读之物,并且将作者贾思勰创立农学一门的事情也公诸于众了,当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执政的地方官员更懂得农耕生产,还为了让大家更加理解自己为什么不杀孙享福这个农门第四代传人。
然而,农门有一书为当官者必读之书,这就让农门的地位瞬间高大上起来,要知道,此前隋朝科举的时候,只是将四书五经列为了必读之书,大唐立国之后虽然军伍之风盛行,并没有像后世宋明时期那么尊重儒学,但儒学依然是不可动摇的主流,而李世民把农学书籍捧的跟儒学经典一样高,朝中却没有多少人反对。
因为有实例在这里,那些胡瓜,棉花且不说,亩产接近翻倍的小麦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亩产十石三的稻谷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
古时候国家无不以农为本,对于能够这么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典籍《齐民要术》,谁敢不尊重?
是以,最近在长安,《齐民要术》依旧是一书难求,而农门这个词,也在坊间流传度很高,事实上,所有关于许仙的扮演者孙享福的事情,在长安的流传度都很高,没办法,明星光环嘛!
“那个,你们也算是学了我一些本事,这么自称也无不可,不过你们既然入了农门,就要记得农门的规矩,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己任,为汉民族的农耕事业鞠躬尽瘁。”孙享福貌似很严厉的道。
闻言,牢房中的几人纷纷跪倒,向孙享福郑重其事的行了个叩首礼,从此,他们也算是农门的第五代传人之一了。
而且,这还不算完,第二天,虞秀儿来给孙享福送饭的时候,将幸福村的孩子们都带过来了,他们身上的棉衣,胸口和后背上都用黑色植物染料写了个大大的农字,来到牢房,见了孙享福他们就下拜。
“呃,秀儿,这是唱的那一出?”
孙享福见了这场景,有一些发愣道。
“这是阿爷的主意,他说,这么做,即便陛下有万般理由,也杀不得你了。”
闻言孙享福又是一愣,随即心中了解。
大唐以农为本,把孙享福旗帜鲜明的标榜成农学一门的当代掌门,除非皇帝想要否定农耕兴国,不然,都不能轻易的处死孙享福这个掌门人,更何况孙享福虽然有过,但是对农学的造诣乃是当世无二的,他有实实在在的功绩摆在那,新稻种会使天下百姓受益,如果不想丧失天下农民的民心,李世民就必须不能杀他。
“那好吧!你们这些小家伙,就算是我农门的第五代正式弟子吧!记得,咱们农门的弟子必须要会种地,回去之后,各选一块试验田,三种农作物,亲自播种耕种,等哪天我出来了,检查你们的功课。”
戴着枷锁的孙享福大刺刺的受了小家伙们的一拜,像王富王贵他们那些工匠,说白了,就只是跟孙享福沾了点边而已,种田水平最高的孙二力,也因为自身文化功底不足,很快就会产生瓶颈,农业技术,绝不仅仅只是一些体力活,他是植物科学技术,只有这些系统的学习了孙享福传下来的知识的小家伙们成长起来之后,才有可能在这条植物科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今后,幸福村的那些人,只会在农耕事业上贡献更多的体力,帮助孙享福将成熟的种植经验推广出去,而真正研究创新的,还是这些小家伙,而孙享福,也会将更多的科学知识传授给这些小家伙。
“大哥,我想把试验田选在岭南。”
等一众小家伙们行完礼起身之后,孙得寿最先道。
“选在岭南?为何?”孙享福将其招过来问道。
“岭南有好多水果,还有大象,我也想养一头······”
才刚刚准备把一身所学教授给这些小家伙们的孙享福瞬间认清了事实,他们还是孩子心性,承担不起那么多,孙得寿就是见到了骑着小象在幸福村乱逛的阿月很威风,才想要去岭南的,而且,岭南的水果真的很甜。
“想去就去吧!大哥在那边起了宅子,田地也不少,以后每年过冬在岭南过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孙享福无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