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六章可怜的吾国吾民(三更)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24.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一三六章可怜的吾国吾民
虽然说桃林金矿是王世充的心头肉,在王世充的心中,桃林的金矿,远比五千兵马要重要的多。不过在王玄琼看来,哪怕再重的金矿,也没有自己的小命重要。随着王玄琼痛哭流涕的喊着投降,这场开始得突然,结束得迅捷的仗终于停止了。
幸存的郑军士兵心有余悸的望着如同炼狱一般的战场。
一千多名郑军将士在短短几息功夫内被杀,甚至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找不到,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到处都是人体的各种器官。
特别是越靠近郑军大营方向,那真叫惨。一名腰部以下部位都被斩去的郑军士兵,当然虽然没死,他恐惧的朝着大营爬行,鲜血甚至如同拖把一样,洒了一道莫约十数米的血路,直接战争结束,这名士兵虽然还没有死,却已经吓疯了。
事实上不适合的不仅仅是郑军士兵,就连不少从郑军将士投诚过来的士兵也变得非常不适应。哪怕他们以前都是重装步兵,也可以一面倒的屠戮敌人,不过斧头杀人和陌刀杀人是两截然不同的概念。
斧头杀人,了不起就是砍掉脑袋,至少尸体还有一个人样,可是陌刀杀人,几乎都在碎尸。唐军士兵看抽着放下武器的郑军士兵兴致勃勃的打扫战场。
随着王玄琼的投降,陈应就以为可以顺利的接手了桃林王世充控制的十三座金矿了。不过,陈应想的实在是太过简单了。当陈应刚刚抵达崤山金矿的时候,却看一名衣衫褴褛的少年赤着脚飞快的跑在冰面上,居然也不嫌冻脚。
陈应看到这一幕,大感惊讶。
阿史那思摩见状后,立既跨上战马,向那名奔跑的少年追去。然而这名少年的速度却非常惊人,他借助着陡坡与峭壁,不仅没有让阿史那思摩越追越紧,反而距离越拉越远。
阿史那思摩如果没有追他,他跑了也就跑了。可是此时若再让这名少年跑了,阿史那思摩也不用见人了。
眼看着少年越跑越往山上跑,阿史那思摩跨下的战马虽然可以爬缓坡,却无法爬山。阿史那思摩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也发了狠,跳下战马徒步追了上去。
陈应望着那名在陡峭上坡奔走如飞的少年,脸上浮现一抹异常的神色。刚刚少年脱阵而飞奔的时候,陈应曾注意这名少年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可是他身手如此灵活,难道不是天生的山地侦察兵吗?
眼见追了一柱香时间,少年就像是一个猴子,在光滑的山坡上来回飞奔。阿史那思摩的耐心已经丧失殆尽,只见阿史那思摩从背后抄起弓搭箭就准备射。
陈应道:“抓活的!”
阿史那思摩闻言急忙收起弓箭,将手指放在嘴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阿史那思摩的那匹黄骠马就如同一阵风一样,跑到阿史那思摩身前。阿史那思摩从马脖子旁边的背囊中,快速抄起一卷绳子。
少年毕竟身子骨太瘦弱了,刚刚开始他还可以依仗着灵活,摆脱阿史那思摩的纠缠,可是随着时间一长,他的速度开始慢了,不过尽管有些慢了,不过阿史那思摩与他的距离从一百五十余步,慢慢的拉低到了三十余步。
就在这时,阿史那思摩陡然出手,抛出一个绳套,准确无误地套中了那名奔跑的少年,伸手一拉,拉得那少年跌倒在地上,那少年拼命挣扎,却已逃不脱阿史那思摩的掌控。
陈应看到这一幕,也吃了一惊:“这一套好准,那也就算了,这一拉之力怕不有几百斤!”
毕竟那少年并不是在地上被拖着滑行,而是如同腾云架雾一般,倒飞向阿史那思摩。
阿史那思摩为了抓这名少年,不仅灰头土脸,险些还丢了面子。他扬起拳头,正准备给他一拳的时候,却发现少年眼睛里居然迸射出两道如同狼一样的凶光。
对于这样的眼睛,阿史那思摩印象特别深刻。早在阿史那思摩九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在策马追一只野兔,却不小心落了单,被一只恶狼给盯上了。那个时候,恶狼正是用这种眼神望着他,在死亡的边缘走了一圈,阿史那思摩对于这样的眼神非常熟悉。
阿史那思摩的拳头,最终还是没有落在少年的头上,因为他发现少年的胳膊上、背上、还有大腿上裸、露着纵横交绰的伤痕,让阿史那思摩都触目惊心。
阿史那思摩变拳为掌,在少年的头上轻轻拍拍:“他娘的,你倒是挺溜。”
少年倔强的道:“哼,要是不我三天没吃饭了,你撵不上我!”
听到这话,陈应微微一笑:“你还不很不服气啊,叫什么名字?”
少年看到陈应年轻,想来也不是什么大官,就大大咧咧道:“我叫周青,我告诉你,我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跑得快,就我一双脚,可以抓住免子。”
“周青?”陈应闻言一愣,心中暗道:“这不是薛仁贵征东里面八大伙头军之首吗?”陈应试着问道:“你认识薛礼吗?”
周青摇摇头:“薛礼是谁?”
“薛仁贵呢?”
周青皱起眉头道:“我只认识一个姓薛的,叫薛石头。”
陈应摇摇头,可能这个周青只是同名同姓罢了。陈应招招手,冲阿史那思摩招招手道:“周青,还不服气。你让他吃饱,再跟他比比!”
阿史那思摩点点头,从马脖上摘下一个干粮带,里面装着莫约十来斤炒熟的面粉,这是陈应发明的行军干粮,将面粉放进锅里炒熟,混入一些咸肉干。只要加水就可以直接食用,当然这是为了方便在特殊时期不放便升火做饭时的应急干粮。
周青也不客气,接过干粮袋,打开一看居然是面粉,他就抓起一把直接塞入嘴里。周青狼吞虎咽着,也不怕噎住了,好一会儿,他惊讶的望着陈应:“居然还有肉?”
说着他从嘴里扣出一块莫约手指头大小的肉干。
陈应冲阿史那思摩道:“再给他找一双靴子,别把脚冻坏了!”
周青普通一声跪在陈应面前,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
王世充对于桃林金矿,根本就没有经营之心,他只是想开采出来这里的金子,对于这里的工匠,采取的都是吃的比猪差,干得比牛多。崤山金矿里有三千余名工人,其实就是工奴。
陈应想着自己可以一次性解救三千工奴,心中非常兴奋。在三千余众工奴集合的时候,陈应甚至打好了腹稿,准备对着这三千余名工奴也一个激情洋溢的演讲。过了莫约小半个时辰,在陈应亲卫折冲府的组织下,这三千余名工人崤山山谷中一块高达过丈的大石头前,逞环形排列。
这些工奴,其实大都是前隋时期内侍省管辖的官奴,不过这些官奴历经王世充取代前隋又眼见唐人赶跑了王世充派来的管事头头,心想不过是来了一伙新的主子。
陈应在学生时代,曾代表学校参加过多次的演讲,所以他对演讲,其实有一定的经验。
未开口时,先和这些听众作眼神交流,要让每一个都觉得自己是在看着他们。
然而陈应环扫一圈之后,眼前的情形却泼了他一头的冷水。没有人回应他那热切的目光。面对突厥人被俘虏的汉奴时——尤其是怀远古镇,或唐军士兵们,陈应眼中放出一点火星便能在他们中间燃起熊熊烈焰!
但这时候,陈应面对这些矿奴将满腔的热情都透过双眼倾洒出来,却有如泥牛入海,全无一点反应。
没错,眼前的三千余人,都是空洞、呆滞、呆板,毫无生气可言的眼神,但那又不同于白痴的那种呆板,而是一种麻木的呆滞,如果说眼睛是心灵之窗的话,那么透过这两扇窗口,陈应几乎看不到里面有灵魂的存在。
他忽然想起了鲁迅所描写的底层人物,没错,就是这样的麻木,当走到这群人当中,张迈甚至有种错觉:自己是走进了骡马群中,而不是走进了人群里面。
当然陈应不是有意歧视这些人,相反,他是抱着极大的期望来的,然而在这一刻他心里就是涌起了这种感觉。
陈应放弃了演讲,因为陈应发现,哪怕他讲得再好,无疑是对牛弹琴,对瞎子抛媚眼,完全是浪费感情。
不过,陈应并没有绝望,他知道要改变这些矿奴,需要先释放他们内心早已被禁锢了的灵魂。
陈应从高大的岩石下走下来,慢慢走到人群中一名牙齿掉光,头发花白的老人面前,低声问道:“老人家,你今年高寿,老家是哪儿的?”
那名头白灰色,一脸皱纹的老人怯怯的道:“小老儿今年三十又七,老家是高阳的!”
陈应心中听到这话,感觉异常不可思议、这名头发灰色,满脸褶子的老人,居然只有三十七岁。
三十七岁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正值壮年的年纪,可是他怎么了也没有想过这位老人居然会只有堪堪的三十七岁。
陈应整个人的心情,瞬间就变得不好了。
PS:今天推荐,所以,那啥三更,等下还有。
第一三六章可怜的吾国吾民
虽然说桃林金矿是王世充的心头肉,在王世充的心中,桃林的金矿,远比五千兵马要重要的多。不过在王玄琼看来,哪怕再重的金矿,也没有自己的小命重要。随着王玄琼痛哭流涕的喊着投降,这场开始得突然,结束得迅捷的仗终于停止了。
幸存的郑军士兵心有余悸的望着如同炼狱一般的战场。
一千多名郑军将士在短短几息功夫内被杀,甚至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找不到,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到处都是人体的各种器官。
特别是越靠近郑军大营方向,那真叫惨。一名腰部以下部位都被斩去的郑军士兵,当然虽然没死,他恐惧的朝着大营爬行,鲜血甚至如同拖把一样,洒了一道莫约十数米的血路,直接战争结束,这名士兵虽然还没有死,却已经吓疯了。
事实上不适合的不仅仅是郑军士兵,就连不少从郑军将士投诚过来的士兵也变得非常不适应。哪怕他们以前都是重装步兵,也可以一面倒的屠戮敌人,不过斧头杀人和陌刀杀人是两截然不同的概念。
斧头杀人,了不起就是砍掉脑袋,至少尸体还有一个人样,可是陌刀杀人,几乎都在碎尸。唐军士兵看抽着放下武器的郑军士兵兴致勃勃的打扫战场。
随着王玄琼的投降,陈应就以为可以顺利的接手了桃林王世充控制的十三座金矿了。不过,陈应想的实在是太过简单了。当陈应刚刚抵达崤山金矿的时候,却看一名衣衫褴褛的少年赤着脚飞快的跑在冰面上,居然也不嫌冻脚。
陈应看到这一幕,大感惊讶。
阿史那思摩见状后,立既跨上战马,向那名奔跑的少年追去。然而这名少年的速度却非常惊人,他借助着陡坡与峭壁,不仅没有让阿史那思摩越追越紧,反而距离越拉越远。
阿史那思摩如果没有追他,他跑了也就跑了。可是此时若再让这名少年跑了,阿史那思摩也不用见人了。
眼看着少年越跑越往山上跑,阿史那思摩跨下的战马虽然可以爬缓坡,却无法爬山。阿史那思摩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也发了狠,跳下战马徒步追了上去。
陈应望着那名在陡峭上坡奔走如飞的少年,脸上浮现一抹异常的神色。刚刚少年脱阵而飞奔的时候,陈应曾注意这名少年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可是他身手如此灵活,难道不是天生的山地侦察兵吗?
眼见追了一柱香时间,少年就像是一个猴子,在光滑的山坡上来回飞奔。阿史那思摩的耐心已经丧失殆尽,只见阿史那思摩从背后抄起弓搭箭就准备射。
陈应道:“抓活的!”
阿史那思摩闻言急忙收起弓箭,将手指放在嘴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阿史那思摩的那匹黄骠马就如同一阵风一样,跑到阿史那思摩身前。阿史那思摩从马脖子旁边的背囊中,快速抄起一卷绳子。
少年毕竟身子骨太瘦弱了,刚刚开始他还可以依仗着灵活,摆脱阿史那思摩的纠缠,可是随着时间一长,他的速度开始慢了,不过尽管有些慢了,不过阿史那思摩与他的距离从一百五十余步,慢慢的拉低到了三十余步。
就在这时,阿史那思摩陡然出手,抛出一个绳套,准确无误地套中了那名奔跑的少年,伸手一拉,拉得那少年跌倒在地上,那少年拼命挣扎,却已逃不脱阿史那思摩的掌控。
陈应看到这一幕,也吃了一惊:“这一套好准,那也就算了,这一拉之力怕不有几百斤!”
毕竟那少年并不是在地上被拖着滑行,而是如同腾云架雾一般,倒飞向阿史那思摩。
阿史那思摩为了抓这名少年,不仅灰头土脸,险些还丢了面子。他扬起拳头,正准备给他一拳的时候,却发现少年眼睛里居然迸射出两道如同狼一样的凶光。
对于这样的眼睛,阿史那思摩印象特别深刻。早在阿史那思摩九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在策马追一只野兔,却不小心落了单,被一只恶狼给盯上了。那个时候,恶狼正是用这种眼神望着他,在死亡的边缘走了一圈,阿史那思摩对于这样的眼神非常熟悉。
阿史那思摩的拳头,最终还是没有落在少年的头上,因为他发现少年的胳膊上、背上、还有大腿上裸、露着纵横交绰的伤痕,让阿史那思摩都触目惊心。
阿史那思摩变拳为掌,在少年的头上轻轻拍拍:“他娘的,你倒是挺溜。”
少年倔强的道:“哼,要是不我三天没吃饭了,你撵不上我!”
听到这话,陈应微微一笑:“你还不很不服气啊,叫什么名字?”
少年看到陈应年轻,想来也不是什么大官,就大大咧咧道:“我叫周青,我告诉你,我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跑得快,就我一双脚,可以抓住免子。”
“周青?”陈应闻言一愣,心中暗道:“这不是薛仁贵征东里面八大伙头军之首吗?”陈应试着问道:“你认识薛礼吗?”
周青摇摇头:“薛礼是谁?”
“薛仁贵呢?”
周青皱起眉头道:“我只认识一个姓薛的,叫薛石头。”
陈应摇摇头,可能这个周青只是同名同姓罢了。陈应招招手,冲阿史那思摩招招手道:“周青,还不服气。你让他吃饱,再跟他比比!”
阿史那思摩点点头,从马脖上摘下一个干粮带,里面装着莫约十来斤炒熟的面粉,这是陈应发明的行军干粮,将面粉放进锅里炒熟,混入一些咸肉干。只要加水就可以直接食用,当然这是为了方便在特殊时期不放便升火做饭时的应急干粮。
周青也不客气,接过干粮袋,打开一看居然是面粉,他就抓起一把直接塞入嘴里。周青狼吞虎咽着,也不怕噎住了,好一会儿,他惊讶的望着陈应:“居然还有肉?”
说着他从嘴里扣出一块莫约手指头大小的肉干。
陈应冲阿史那思摩道:“再给他找一双靴子,别把脚冻坏了!”
周青普通一声跪在陈应面前,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
王世充对于桃林金矿,根本就没有经营之心,他只是想开采出来这里的金子,对于这里的工匠,采取的都是吃的比猪差,干得比牛多。崤山金矿里有三千余名工人,其实就是工奴。
陈应想着自己可以一次性解救三千工奴,心中非常兴奋。在三千余众工奴集合的时候,陈应甚至打好了腹稿,准备对着这三千余名工奴也一个激情洋溢的演讲。过了莫约小半个时辰,在陈应亲卫折冲府的组织下,这三千余名工人崤山山谷中一块高达过丈的大石头前,逞环形排列。
这些工奴,其实大都是前隋时期内侍省管辖的官奴,不过这些官奴历经王世充取代前隋又眼见唐人赶跑了王世充派来的管事头头,心想不过是来了一伙新的主子。
陈应在学生时代,曾代表学校参加过多次的演讲,所以他对演讲,其实有一定的经验。
未开口时,先和这些听众作眼神交流,要让每一个都觉得自己是在看着他们。
然而陈应环扫一圈之后,眼前的情形却泼了他一头的冷水。没有人回应他那热切的目光。面对突厥人被俘虏的汉奴时——尤其是怀远古镇,或唐军士兵们,陈应眼中放出一点火星便能在他们中间燃起熊熊烈焰!
但这时候,陈应面对这些矿奴将满腔的热情都透过双眼倾洒出来,却有如泥牛入海,全无一点反应。
没错,眼前的三千余人,都是空洞、呆滞、呆板,毫无生气可言的眼神,但那又不同于白痴的那种呆板,而是一种麻木的呆滞,如果说眼睛是心灵之窗的话,那么透过这两扇窗口,陈应几乎看不到里面有灵魂的存在。
他忽然想起了鲁迅所描写的底层人物,没错,就是这样的麻木,当走到这群人当中,张迈甚至有种错觉:自己是走进了骡马群中,而不是走进了人群里面。
当然陈应不是有意歧视这些人,相反,他是抱着极大的期望来的,然而在这一刻他心里就是涌起了这种感觉。
陈应放弃了演讲,因为陈应发现,哪怕他讲得再好,无疑是对牛弹琴,对瞎子抛媚眼,完全是浪费感情。
不过,陈应并没有绝望,他知道要改变这些矿奴,需要先释放他们内心早已被禁锢了的灵魂。
陈应从高大的岩石下走下来,慢慢走到人群中一名牙齿掉光,头发花白的老人面前,低声问道:“老人家,你今年高寿,老家是哪儿的?”
那名头白灰色,一脸皱纹的老人怯怯的道:“小老儿今年三十又七,老家是高阳的!”
陈应心中听到这话,感觉异常不可思议、这名头发灰色,满脸褶子的老人,居然只有三十七岁。
三十七岁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正值壮年的年纪,可是他怎么了也没有想过这位老人居然会只有堪堪的三十七岁。
陈应整个人的心情,瞬间就变得不好了。
PS:今天推荐,所以,那啥三更,等下还有。